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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父对字画确实没什么了解,不过他不会拒绝林洛诗的礼物,连忙接下:“喜欢,洛诗送的字画,爸爸肯定喜欢!”
林洛诗哪能不知道梁父的兴趣爱好,实在是这幅画有特殊的含义:“爸,我知道您对字画不太了解,不过这幅字画有点不同,您打开看看!”
“哦?”梁父带着点好奇,轻轻展开画轴。
卷轴并不大,五十厘米宽,一米多长,内容也不复杂,只有一个大大的‘诚’字,最左边还有一行字:谨赠与亲家梁诚,最下面是一个落款:林远山。
“这是亲家公的手笔?”梁父抬起头,激动地问道。
林洛诗点了点头:“对,爸爸知道我要回来,特意让我把这幅字送给您,他还说,希望您不要嫌弃他的毛笔字!”
“不嫌弃,不嫌弃,我怎么会嫌弃呢!”梁父握着这幅字,双手都在微微颤抖。
何止是梁父,梁妈,梁冬都有点激动,实在是这幅字的意义非凡。
‘诚’代表着梁父,更代表着以诚相待,两家不需要在意门户上的差距,他们是身份同等的亲家。
“你赶紧松手,亲家公的字画多名贵,别给你弄坏了。我们先把字画放在桌子上,明天找人把它裱起来,就挂在客厅中央!”梁妈看着梁父握着字画的手有点不稳,连忙走过去将字画接过来,说道。
林洛诗心中松了一口气,她清楚公婆知道这幅画的意义了。她走过去,对着同样紧张的梁妈说道:“妈,您也别太担心,要是坏了,我回去再让爸爸写一个就是!”
林洛诗不在意,梁妈不能不在意,闻言连忙说道:“那可不敢,林部长那么大忙人,晚上我还看到他跟领袖慰问军人了呢,这点小事可不敢打扰她!”
“打扰什么啊,咱们是一家人,哪有什么打扰不打扰。您有时间跟爸去家里吃饭,他们肯定会很开心!”林洛诗说道。
梁妈连连点头:“有时间一定登门拜访,一定拜访!”
至于会不会过去,也只有她自己清楚了。
第一百一十七章 再唱《光阴的故事》()
“冬子,许久不见,你还是风采依旧”
第二天一大早,梁冬跟林洛诗出发来到罗山,这里正是跟魏骏杰约定的地方。
玉兰市是平原城市,方圆几十公里根本就没有太多山脉,稍微有点名气的不过是罗山以及苍山,苍山太远,过去不太方便,唯一的选择只有罗山。
罗山在玉兰市西北角,海拔五百多米,由三座高矮不一的山峰组成,是玉兰市近郊唯一的大山。唯一代表着名气,名气则代表着数不尽的游客。
无论是工作日还是节假日,玉兰人总喜欢邀几个好友在罗山逛上一圈。就算不想爬山,也能在山脚弄一些烧烤。
好在梁冬它们不是约在罗山山脚,而是后山的某一个路段。按照约定,来到路段之后,他一眼就看到停在不远处的车队。
车队以奔驰车打头,后面还停着四五辆普通轿车。每一辆轿车都打着双闪,他们正是魏骏杰一行人。
梁冬刚刚停下车,奔驰车上就走下来一位彪形大汉。大汉身材魁梧,壮的跟熊一般,有趣的是,大汉却有一张跟身材不同的憨厚面孔。两者放在一起,给人一种十分怪异的感觉。
大汉见到梁冬之后,眼睛猛地一亮,兴奋的喊道。
梁冬这一次没有过多伪装,只是在脸上挂着一副黑框眼镜。看着大汉的瞬间,他不禁诧异的问道:“骏杰,你也没怎么变!”
还是他记忆中的魁梧少年,不过稍微大了一号而已。
梁冬一眼就能认出自己,魏骏杰哈哈一笑:“不一样,我可是变了不少。你瞧我这身体,以前都是肌肉,现在就变成赘肉了!”
倒也是,毕竟长时间不锻炼,身体有横向发展的趋势。
“你可不胖,以前你就壮,现在就更壮了!”说完之后,他才介绍道:“骏杰,这是我老婆林洛诗,洛诗,这是我跟你提起的高中好友,魏骏杰!”
林洛诗点了点头,冷清的打了个招呼:“你好!”
别看她在梁冬面前温柔,在外人面前,她一向是高冷范儿。不管是对上级还是对朋友,一律不苟言笑。
魏骏杰眼中闪过一丝异色,并不在意林洛诗的态度,依然热情道:“你好,一直听说冬子找了个好媳妇,今天总算见到了。你比我想象中漂亮多了,冬子真是好福气。”
林洛诗点了点头,并没有被奉承的喜悦,依然古井不波。
梁冬知道林洛诗的性格,为了避免尴尬,他再次站了出来:“能娶到洛诗,确实是我的福气。对了,听说你也找了一位美女老婆,今天有没有带出来给我们介绍一下?”
魏骏杰挥了挥手:“还真不凑巧,她今天有点事情,一会回去之后,我打电话问一下。要是有时间,我给你们介绍一下!”
说话间,四五位中年男子走了过来,魏骏杰笑着说道:“来来,今天可不止我一个人过来。冬子你看一看,还认识他们不?”
梁冬轻轻一笑:“这还真不好说,咱们毕竟十几年没见,变化太大了!”
说话的同时,他一边打量对方。
除了魏骏杰之外,还有四位三十多岁的中年人。虽然有着共同的求学经历,十几年之后,他们已经各不相同。
倒不是说身材变化,而是气质变化,有人看起来沉稳,有人看起来生活优越,还有人看上去有点油滑,这种气质跟他们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
“冬子,还认识我吗?”
说话之人是五个人之中气质最出色的一位,身材挺拔,没有其他中年人的发福,面容虽然不算俊雅,却也有一丝俊朗,尤其是一对眼睛,明亮、干净。在他身上,有一种文艺青年跟老师的混合气质。
“你是……陈风?”梁冬迟疑的问道。
对方轻轻一笑:“没想到你还记得我,我以为你已经把我忘记了呢!”
梁冬上前一步:“我怎么会忘记,我第一首歌是你教的,后面也是你推荐我跟卢老师学习音乐,当时的场景,现在我还历历在目!”
陈风是梁冬记忆中最特殊的一位同学,他算是梁冬进入音乐这条路的引路人。
他到现在都不可能忘记,自己之所以学习音乐,正是在春暖花开的日子,偶然间碰到一位弹吉他的少年。那股风采,那段音乐,瞬间将懵懂的他打动,他也想如少年一般优雅。
于是,他主动跟陈风说出跟他学习音乐的想法。
陈风性格和善,并没有拒绝他,不光主动帮他学习,还把他推荐给自己老师,让他可以学习到更多技巧。
高考之前,两人全都参加了中央音乐学院的艺考。有趣的是,梁冬这位刚刚学习一年的初学者成功通过,准备三四年的陈风却连第二轮都没有通过。
当梁冬进入中央音乐学院的时候,陈风选择了另外一所音乐院校学习,两人之间再无联络。
“今天真是运气,竟然能看到曾经风靡十中的音乐才子重逢!”正说着,一道充满感慨的声音传了过来。
转过头,梁冬就看到一位面容姣好,身材凹凸有致,浑身散发着成熟气息的美少妇走了过来。
“孙芸!”梁冬脸上挂着笑容,喊出了美少妇的名字。
她正是孙芸,也是他的初恋。只是跟当初不同,现在的孙芸早已没有当初的青涩以及纯真。经过多年历练,她早已学会发挥身上的优势,一颦一笑都十分动人。只是,难免多了一些风尘气息。
梁冬心中轻轻一叹,时间永远不会倒退,丢掉的东西再也找不回了。
“冬子,这么多年你一点都没变,还是跟以前一样帅气!”孙芸先是冲着林洛诗点了点头,接接着才笑盈盈说道。
梁冬轻笑一声:“你倒是变了不少,比以前漂亮多了!”
孙芸或者听不出这句话的意思,林洛诗怎么可能不懂。
漂亮这两个字是夸奖,同样也是一个标签。身在娱乐圈中,梁冬见识过太多太多美女,有的妩媚,有的清纯,有的灵动,有的娇憨。如果只是漂亮,没有其他特色,那就意味着一个意思:普通。
当她只剩下漂亮,不再有吸引梁冬心动气质的时候,孙芸就会从他心中特殊的位置上走下来,变成普普通通的同学。
这一刻,林洛诗心中升起的一丝担忧也慢慢放下,孙芸对自己没有威胁。
孙芸不清楚梁冬的意思,听到梁冬夸她,她的笑容更加灿烂:“看来冬子也改变了不少,都学会夸人了!魏总倒是没有骗我,今天果然见到了两位音乐才子!”
陈风挥了挥手:“我算什么音乐才子,就是一个教书匠而已,可不敢跟冬子比!”
魏骏杰笑着说道:“咱们自然不是跟现在的冬子比,而是跟以前的冬子比。以前可是咱们十中的音乐双子星,我到现在还记得毕业晚会的时候,你们两个人的吉他表演,帅气逼人!”
毕业晚会那会,每个班级都要出节目,作为班级少数学习音乐的学生,梁冬跟陈风自然当仁不让占据了一个节目。
“是啊,当时多少女同学沉醉在你们的表演之中。说实话,到现在我时常想起当初的日子!”说到这里,孙芸若无其事的看了梁冬一眼,在她记忆中,比重最多的也是那个帅气少年。
梁冬没有看孙芸,而是将目光放在了陈风身上:“我也很怀念当初无忧无虑的日子,风哥,有机会咱们在合作一次!”
风哥,就是当初梁冬跟在陈风身后学习时候,对他的称呼。
陈风嘴角微微上扬:“何必找机会,今时今日就是好机会!”
说着返回轿车边,从后备箱拿出两把吉他。
“如何,来一曲?”陈风是那种文艺青年,还有着文艺青年的性格,只要气氛合适,随时随地都可以唱歌。
梁冬接过吉他:“有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