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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验派和方法派,从很大程度上来说是一脉相承的,体验派源自于前苏联,这种表演方式和表现派被认为是表演最初的概念。而后,由美国继承发展,形成了一个分支,这就是方法派。
因为对于好莱坞来说,他们没有那么多时间慢慢地契合每一个角色、每一个形象、每一个演员,在电影产业的快速发展中,他们必须形成流水线作业。所以,要求相对没有那么严苛的方法派——比如说,白人饰演黑人,异性恋饰演同性恋,美国人饰演英国人,这样的方式才是最为合适的。
2016年,有一部暂时命名为“一切”的电影投入筹备之中,制片人是马克…鲁法洛,聚焦于一个跨性别的女性角色,马克邀请到了马特…波莫(Matt…Bomer)来出演这个角色,引起了不小的争议。
因为,马特虽然已经公开出柜,但他是确确实实的男人。在好莱坞,跨性别演员足足有两千多名,但他们却很难找到工作,男性角色由男人来饰演,女性角色则有女人把持,同性恋的角色被异性恋抢走了,现在就连跨性别的角色都轮不到他们“本色出演”。
这就是好莱坞。业内甚至有这样的固定观念,同性恋扮演同性恋的话,那是没有说服力的,因为是本色演出;但异性恋扮演同性恋,就会让人拍手叫好,认为他/她能够取得突破。可问题就在于,同性恋扮演异性恋的话,各大电影公司又不愿意,认为这会影响票房市场。
方法派演技之所以能够在好莱坞风生水起,那不是没有理由的;与此同时,体验派演技和表现派演技一样,渐渐地都在好莱坞沦为边缘,甚至于体验派演技已经几乎就要被淘汰了。
在今天之前,蓝礼对于方法派和体验派的差别也没有清晰的感觉,毕竟这两种表演方式的区别着实太过细微了,谁又能想到,一部喜剧电影,却真的让蓝礼进入了一个更高的层次呢?
“抗癌的我”,能够遇到这部作品,真的是缘分。
那么,体验派更好,还是方法派更好呢?
老实说,今天表演“抗癌的我”过程中,蓝礼的发挥确实挥洒自如,整个思路都十分清晰,那种浑然天成的感觉如有神助,表演起来得心应手;更重要的是,所有情况都控制在掌心里的感觉,让表演成为一种享受——虽然他现在的胃部依旧不太舒服,而且光头也一直在冷飕飕的打颤,呈现出来的效果也足以令人满意。
但“活埋”呢?
表演“活埋”的过程完全是一种煎熬,因为蓝礼真的以为自己被活埋了,那种真实的感觉让心脏几乎就要停止跳动,以至于表演变成了一种本/能,不要说控制了,甚至就连台词都是犹如火山爆发一般井喷出来,那种滔滔不绝汹涌而出的宣泄感,甚至让人有些恐惧。
尤其是那段时间的梦魇,完全混淆了现实和虚幻的差别。还好蓝礼拍摄的是“活埋”,如果拍摄的是“美国神经病人”或者是“梦之安魂曲”的话,那么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可以这样简单粗暴地理解,方法派的使用范围更加广泛,即使没有真的杀过人,也可以试验连环杀人凶手,但表演的细腻和逼真程度就会略逊一筹,毕竟不是自己真实的经历,演员的理解偏差很有可能会导致表演完全脱离剧本。
体验派的使用范围十分狭窄,想要饰演连环杀手,可能真的就要去感受沾满血腥的真实感,即使不是杀生,至少也需要使用人工血浆来感受一下血液的粘稠和温度,而且表演难得更大,在思考和定位的过程中,真实感一旦不够到位,表演就无法完成。但优势就在于,入魂入魔!
两种表演方式,各有利弊,各有长短,蓝礼都真正地体验过,虽然现在可以品味出细细的差别来,但他仅仅只是刚刚入门而已,不要说擅长了,甚至就连在表演过程中区分出两种方法的差异,都不见得能够做到。
毋庸置疑,在表演的道路上,他需要放慢脚步,细细地钻研琢磨,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行。
暂时把方法派和体验派的差别放到一边,蓝礼认真地回味起刚才表演里的每一个细节,那种沉没溺水的缓慢感觉,一点一点地渗透到心脏深处。
他喜欢这样钻研表演的过程。
453 翩然而至()
西雅图的夜晚灯火阑珊,但那天幕却透露出一股深沉的潮湿,泛起一阵阵宝蓝色的光晕,一圈一圈地泛起涟漪,往外扩散;空气之中漂浮着淡淡的水汽,夹杂着泥土、树木和海洋的气息,在鼻翼之下轻轻萦绕,这是一股与其他城市截然不同的味道。
“小姐,今晚风大,还是把窗户关起来吧,担心感冒。”
出租车司机的声音从前排座传了过来,可以听得出来,他声音里温暖的担忧,这让鲁妮…玛拉嘴角轻轻勾勒起了一抹浅笑,友善地回了一句,“没关系。我现在需要一点新鲜空气。”说完,没有再过多解释什么,她就再次转过头看向了窗外,看着那一栋栋建筑开始不断往后退,仿佛在深夜海面上乘风破浪的一叶扁舟。
鲁妮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即使不是完全疯了,距离也不远了。
今晚是奥斯卡颁奖典礼,一年一度的盛会,来自全球各地的视线都集中在了柯达剧院之上,多少演员为了能够出席这场盛会而挤破了脑袋,哪怕仅仅只是在红地毯上亮相一番,那也是好的。
每一个走上红地毯的人都将接受千万视线的镭射扫描,身体的每一个部位细节都将接受严峻的考验,尤其是对女演员来说,她们竭尽全力地保持自己的最好状态,不顾一切地遮掩身上的每一个细微的缺点,只是希望能够以最完美的姿态展示自我。
作为“社交网络”的万绿丛中一点红,鲁妮轻松获得了出席颁奖典礼的资格。事实上,大卫…芬奇亲自携带她走上红地毯,可以看得出来,大卫对她的器重。哪怕事实上,这就是一部彻头彻尾的男人电影,女性的存在感几近于零,更多仅仅只是作为价值符号的存在。
她的经纪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着,今晚是多么多么重要,机会是多么多么难得,这对于她未来的演员事业将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她的经纪人不厌其烦地唠叨着,注重仪态、注重社交、注重礼貌,还特别强调了今晚需要和哪些制片人、哪些导演、哪些演员打交道。
她始终有种虚无的荒谬感。不仅仅因为她没有收获任何提名,也不仅仅因为她在电影里的角色算不上吃重,更不仅仅因为她就连颁奖嘉宾都不是,而是因为她始终没有参与感,仿佛她只不过是红地毯门口摆放的花盆,或者是雕像——亦或者是用更加通俗易懂的话语来形容:花瓶。
当闪光灯宣泄而下的那一刻,鲁妮就觉得,自己像是待价而沽的商品,而隐藏在镁光灯背后的那些目光和视线,就是在进行品头论足的审判。她浑身上下的每个部分、每个细节,都可以用金钱来衡量。
耳环价值八万美元,项链则价值三十万美元,手包价值二十五万美元,晚礼服价值十七万美元,高跟鞋价值五万五千美元……
还有,她的头发、她的鼻子、她的眼睛、她的胸/部、她的腰部、她的双手和双脚……
每一个部位都在明码标价,那些灼热的视线让她几乎喘不过气来。脸上保持着优雅明/媚的笑容,但灵魂深处却始终是一个旁观者,冰冷而漠然地旁观着这个世界的疯狂。
她疯了。鲁妮是如此认为的,也许,她就是“等待戈多”里那个喃喃自语的等待者,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成为她人眼中的异类,与社会格格不入,然后氧气被一点一点抽离,最终孤独地拥抱死亡。
颁奖典礼结束之后,接下来就是奥斯卡之夜,“名利场”举办的这场庆功派对,热闹程度甚至超过了奥斯卡颁奖典礼本身,传闻,奥斯卡之夜的一张入场券已经卖到了四万美元。
四万美元,仅仅只是为了进入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活死人墓。
鲁妮坐上了出租车,准备回去酒店,更换第二套晚礼服,然后出席奥斯卡之夜,在那个派对上,她背负着无比重要的任务,经纪人塞给她了一份清单,上面有一长串的名字,都是她必须会见、社交的对象。只有这样,她才能拿下“龙纹身的女孩”的角色。
是啊,一切都是为了“龙纹身的女孩”。
这部作品宣布立项之后,几乎半个好莱坞的适龄女演员都蜂拥而至,所有人都在为了拿到这个角色而不顾一切,甚至是不折手段。凭借着“社交网络”的合作,还有和大卫的私交,鲁妮稍稍抢占了先机,但这依旧不够。
今晚,就是决定性的时刻。
可是,看着窗外洛杉矶那宽敞繁华的街道,一阵烦躁就袭上心头。她觉得自己很廉价。她知道,这是自尊心和年轻气盛在作祟,但她就是无法控制,在意识到之前,她就脱口而出了,“先生,前往机场。”
然后,她就出现在了这里。三个小时的飞机航程,顺利落地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了。
过热的大脑渐渐冷却了下来,冲动的情绪消散之后,总算是冷静了下来。她终于明白自己做了什么,她在机场柜台,随意买了一张时间最近的机票,不限目的地,然后坐上了飞机,关闭了手机,就这样在飞机上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穿着她的晚礼服。
可是,为什么呢?她为什么要这样做?接下来又应该怎么做?还有,这里是哪里?
当得知自己来到了西雅图时,鲁妮不由就哑然失笑了,这算是运气吗?还是巧合?随机购买的机票,却指引她来到了这座翡翠之城,她没有朋友居住在西雅图,却有一个朋友正在西雅图工作。
蓝礼…霍尔。
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