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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歌-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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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皆知是胡休击杀了敌军的大将,这时看来,便觉猛士的一举一动自有其威慑力,于是庞渊的部下们突然就止住了谈笑。

    偏偏一名胡须斑白的疤面老卒全不在意,疲沓沓地踱近,探头瞧了瞧胡休的面色,咳了一声:“怎么?难过了?”

    半晌以后,胡休才将眼前的尸身打理干净,他略抬眼,扫视了一眼老卒那个方向,旋即垂下头:“宋叔,前些日子你曾对我说,战阵杀伐,重在上下协力进退如一。单凭匹夫之勇,或有建功的机会,却无保全袍泽性命的途径……我现在明白了,你说的对!你说的很对!可是,明白的迟了,我的兄弟们……兄弟们……唉!”

    胡休格格地咬着牙,说不下去。老卒轻声叹息,拍了拍胡休的肩膀。左近眼利的人,便看见这老卒左手中指和无名指俱都少了个指节,断处有嶙峋骨节支棱着。

    “你想多了,胡休。适才大雨倾盆、步骑乱战,想要将部队指挥如意,最是艰难不过。这倒真是你发挥勇力的时候。你们这一什之所以死伤惨重,皆因你们在对抗敌军骑兵时,未能将我说过的那些诀窍尽数掌握啊……”

    “什么诀窍?”有人突然插话问道。

    老卒回头看去,只见四周诸多将校兵卒尽都单膝跪倒在地。一名青年将军负手立于人群垓心处,炯迥有神地注视着他们。

第五十一章 砺军(六)() 
第五十一章 砺军(六)

    每次战斗胜利之后,只要条件允许,陆遥总会亲自在战场之上巡行一番,一方面抚慰伤亡,另一方面也当场表彰作战勇猛的将士,鼓励全军的士气。比如陆遥如今的近卫统领、被托付重任前往洛阳的马睿,便是这般被提拔起来的。当日在濡源战场上,马睿身为一名普通骑兵,不顾生死往复攻杀;战后陆遥察看,亲眼见他胯下战马口吐白沫、四蹄打颤,掌中槊杆断折、长刀崩缺,就连浑身铠甲都被鲜血染成了赤红色……此情此景使得陆遥大为赞叹,立即就予以破格擢用。

    今日也是如此,只不过他对那名独立格杀敌方大将的士卒着实好奇,因此当先往这个方向走来罢了。这一来便发现立下斩将之功的胡休,是个熟人。这样的豪勇之士,若果然能为己所用,自然是个再好不过的消息,只是如今的陆遥统领数万之众,麾下熊罴之士不计其数,胡休再怎么勇猛,毕竟及不上能够统领千军万马的将才。倒是这老卒言语口气甚大,似乎更有意思些。

    那宋叔并不是多么晓事的性子,要不也不会在幽州军中多年蹉跎了。但眼看身边多人跪伏,如何不知道眼前青年是谁?他赶紧“噗通”一声跪倒在地,行礼拜伏:“小人宋赫,拜见平北将军!”

    “不必多礼。”陆遥虽然地位已经极高,却始终不习惯被这样的老人跪拜,他挥了挥手,让宋赫从满地泥泞中爬起来。随即看看宋赫满面风霜的相貌,再看看他的衣着服色:“宋什长年纪不小了罢。你是何时从军的?又是何时加入我军的?”

    这个问题让宋赫愣了愣。他皱起眉头,露出思忖的表情,似乎很久没有想过自己的过去。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慢慢地道:“启禀将军,小人……小人自己都记不清是哪一年从军的了,只知道原本是在王乂王大都督的麾下,后来又跟着卫瓘卫刺史作战。再后来……兜兜转转在好几位将军部下当过兵,和鲜卑人、乌桓人打了上百仗。博陵公死后,小人所在的部队被您收编,小人按照您的军令前往蓟城演武,被薛彤将军看中了,提拔成了什长。再往后,就跟着您往南,杀到这儿来了。”

    陆遥略吃了一惊。宋赫口中的王乂王大都督,乃是曹魏时的幽州有力大员王雄之子,大晋建国后担任平北将军、幽州刺史多年,直到泰始七年八月才告老还乡,让位于平北大将军、都督幽州诸军事、护乌桓校尉卫瓘。如果宋赫曾在他麾下作战过,那他至少在泰始七年以前就从军了。那是整整三十六年的边疆烽火、三十六年的戎马生涯!

    大晋开国以来,各地边境从未真正安定,能在动辄起兵厮杀的北疆军中经历三十六年摸爬滚打存活下来,本身就已证明了这老卒的不凡。

    陆遥向宋赫肃然颔首:“原来是老前辈了。从军三十六年,不易!陆某十分敬佩。既然经历过与胡族上百仗的厮杀,那确该有些对抗胡族骑兵的办法了。”

    “是……是……”眼前的可是平北将军、都督幽州诸军事啊!是我们这些大头兵的上司的上司的上司的上司的……咳咳,至少还得再大上七八十级的上司!这样的大人物,对自己突然如此谦逊有礼,实在让宋赫有些受宠若惊。老卒见过太多战场上的腥风血雨,因此与胡休说话时颇有些倚老卖老的劲,但面对着陆遥,他真的太紧张了,嘟囔了好一阵也说不出话来。

    庞渊得反应很快,这时候已拉着胡休立在一旁候命。眼看宋赫嘴拙,他从旁笑道:“主公,适才王延那厮突入军阵,来势汹汹,好在有胡休阵斩敌将,扼住了敌人的势头;另一方面,这位宋老伯所在的十人队力敌贼寇冲击,全队只有两人轻伤,也了不得啊。”

    陆遥自然听得出庞渊为胡休请功的意思。但他自有主张,于是并不理会庞渊,依旧微笑着等待宋赫说话。

    宋赫深深吸了口气,挺起胸膛:“说到对抗胡族骑兵的诀窍,那还是二十多年前,跟随卫刺史在草原上作战时学到的。草原上的东部鲜卑、中部鲜卑,还有那些乌桓人、扶余人,骑兵战法大同小异,都很有一套。但当时大晋的军队也不比他们逊色。我记得咸宁前后,鲜卑内乱,卫刺史趁机出兵草原。那一年里头,前后打了好几场仗,我们所在的百人队斩下鲜卑人首级三十余枚,自己只死了十几个兄弟。相比而言,这些中原贼寇的套路比胡人简单许多,小人便也有些勉强合用的办法。”

    “哦?”陆遥环视四周,找到匹死马,在马肚子上坐了下来,又搬过一块盾牌放在面前。他拍了拍盾牌:“老宋啊,你坐这儿讲,你觉得刚才这一仗,还能有什么克敌制胜的好办法么?”

    陆遥随性的举动,使得宋赫又放松了一点,何况陆遥所问的,本来就是他数十年来熟极而流的作战经验。他一屁股坐在盾牌上,两人便在大雨中攀谈起来。

    “将军,小人以为,步兵对抗骑兵的战术并没有一定之规,大体是根据敌兵如何作战来相应选择的。要点在于车、弩、盾牌、长矛的协同作战、配合运用,照着敌人的破绽去打……中原贼寇毕竟不似朝廷官军那般有大规模骑兵作战的经验,因此贼众虽勇、马匹虽多、甲胄虽强,实际作战中却有诸多破绽。”

    宋赫轻咳一声,继续道:“重骑冲阵时,务求阵型严整如山,一击摧破,因此对马匹要求极高。需要仔细拣选分配,才能保证同一支队伍中的战马能够在长时间奔驰中保持速度相同,骑兵队列的间隙几乎不变。那些贼寇的战马都是从河北牧场中抢来的,各家贼寇如狼似虎地瓜分,哪会仔细拣选?因此,他们虽然每次都以数十骑乃至上百骑的规模发动进攻,但冲到我军阵前便难免队列稀松,将士们每次要对付的,至多不过三五骑而已。这时候,我们不能拘泥于阵列,而要主动收拢队形,集中十余人甚至更多战士,一击刺倒敌军的战马。只要排头数骑倒地,敌军必乱,他们的进攻也就进行不下去了!”

    说到这里,宋赫瞥了一眼深深垂首的胡休,感慨地叹了口气:“适才敌将率部冲杀,我和胡休的部伍俱都首当其冲。胡休的勇猛胜过小人百倍,所以能立下斩将之功。但两个什的伤亡情况差异如此之大,实在是因为后来的作战中,许多将士们的协调配合不够完善,未能准确把握攻守时机的缘故。”

    顿了顿,宋赫又道:“将军此番作战,以长枪长矛列横阵抵御,再以重甲精卒挫敌锋锐的战法,确实是在缺少弓*弩掩护下击败骑兵的好法子,若非敌将太过勇猛,凭此足以制胜。可是,一旦敌骑凭借某些勇士突入我方阵列,长枪长矛运转不灵,重甲步卒移动又缓慢,便难免狼狈……若是由小人来带兵,就不去排列这样的横阵,而以多个百人规模的小型方阵拒敌。哪怕敌骑突破一线,后继的方阵可从前、左、右三面挟击他们的松散队伍,如此随时弥补阵型缺口,必不会有失手之虞。”

    这老卒言语没什么次序,完全是想到哪里说到哪里。但所说的,确有几分道理。只不过这种布阵方式,对基层将校对步兵集团作战的熟练程度要求极高,必须在军事训练时就加以注重,日后才能运用自如。陆遥在心中盘算着宋赫的说法,微微颔首。而宋赫说着说着,渐渐消去了紧张,手舞足蹈地比划起来:“刚才说的那些,都是小人以前在北疆作战时,从军官们手里学来的办法,如今碰巧能用上而已。将军您刚才说到诀窍,我倒恰巧记得个一学即会的简单法子,最适合用来应对贼寇们临时纠合起的骑兵!”

    “哦?”陆遥抹了把脸上的雨水,瞪大了眼睛:“快快道来。”

    宋赫嘿嘿笑了笑:“将军,贼寇们的战马大部分都是近年劫掠而来,马匹本身经受的训练很少,胆量远远不能与北疆习惯战阵厮杀的军马相比。当贼寇乘坐这种马匹冲阵的时候,我们只要尽量将长枪的枪头举至与战马双眼平齐,十次里面,倒有两三次能够将战马惊得止步,所谓冲阵也就成了笑话了……”

    陆遥哑然失笑:“竟有这种事?就这么简单?果然有效?”

    “有效!”宋赫斩钉截铁地道。

    这种数十年积累下来的经验和记忆,针对不同敌人采取不同应对措施的本能,实在是太珍贵了。虽然陆遥本人就是行军作战的大行家,但他从没有想到过这样的主意。而陆遥以外的大将们,或者擅长统御、或者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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