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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里提及《为》文和《宗》书。以下就对《为》文和《宗》书略加分析批判;冀可提供思辩范例。
一、豪言壮语
「九月辩论”(辩论记录发表时题为《神不存在?!》)的正方是Michael Horner (韩那);我是反方。《为》文作者说他自己「是笃信基督的天主教徒;但。。。。。。从九月辩论的记录稿看;韩那的论据百孔千疮;本来应是一击即破的。不过李天命也未能抓着对方的弱点予以致命的一击;殊为可惜。”因而宣称「要亲自操刀解决韩那的谬误”。《为》文这种大义灭亲、「亲自操刀”的壮举;能否成功?
(A) 伪驳斥
《为》文说:「为了证明神存在;韩那列举了六大‘证据’。。。。。。要是这六大方面‘各有’一位神为主宰;则韩那怎样能自圆其说。假若韩那承认这‘六位’并不一定有共通之处;不一定是同一位;则以后的任何论断全是白费工夫了。'注'2
设使韩那这样反驳:
「在我的论证里;‘神’这个字是用来指称基督教所说那位唯一的耶和华的。不能因为‘神’这个字出现于我提出的不同论证之中就推断这个字在那些论证之中指称不同的神;正如不能因为‘李天命’这名字在《为》文里出现于多个不同的句子之中就推断这名字在《为》文里指称多个不同的李天命。
「要驳倒我的论辩;必须实际指出我所提的六个论证有什么毛病(譬如是否语意暧昧;有没有犯逻辑谬误);而不能光是说‘要是这六大方面「各有”一位神为主宰。。。。。。’、‘假若韩那承认这「六位”并不一定有共通之处。。。。。。’。要是在不同的方面有不同的神;假若有多位不同的神;那么;我的论辩当然不能成立。但我的论辩却给出了论证可证明:只有基督教所说的那位唯一的神存在。质言之;《为》文单单提出它那种
‘要是。。。。。。’、‘假若。。。。。。’的说法就当做驳倒了我的论辩;无非是伪驳斥吧了。”'注'3
不知《为》文的作者怎样回应以上的反驳呢?
(B) 伪证明
站在反方的立场;我本来是无须为正方的韩那辩护的;不过本文的主旨既在提供思辩范例;所以上文就顺便点出《为》文在批评韩那的时候自己露出的破绽。现在剖析《为》文的其他破绽如下。
《为》文自言揭出了「韩那论断中的致命伤”之后;就进一步要发表其自己对「神存在”的证明了。《为》文说:「从‘爱’的角度去理解神。这是整个基督教对神的最重要的‘现实’。是神存在的最重要明证。”
所谓「从‘爱’的角度去理解神”是什么意思呢?如果我说「从‘爱’的角度去理解玛利莲梦露”;你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吗?同情地理解;所谓「从‘爱’的角度去理解神”;意思大概是说:「神爱世人;我们要如此理解。”
问题是:这就证明了神存在吗?自古以来;许多哲学家和神学家都曾绞尽脑汁、费尽心思;企图证明神存在;但都没有公认的成功。如今《为》文一句「从‘爱’的角度去理解神”就证明了神存在;那确是非同小可的大事。可惜的是:第一、理解不等于证明;从「爱”的角度去理解神并不等于提出了神存在的最重要明证犹如从「恨”的角度去理解魔鬼也不等于提出了魔鬼存在的最重要明证。
第二、如果没有神;就无所谓神爱世人。「神存在”乃是「神爱世人”的先决条件;或者说;「神爱世人”预设了「神存在”。当我们讨论神是否存在的时候;「神爱世人”是一个有待证明的论点;而不是一个已被证明了的论点;以「神爱世人”去证明神存在;就是把一个有待证明的论点充作已被证明了的论点来用;那就犯了逻辑上叫做「乞求论点”或「窃取论点”的谬误。
(C) 自打嘴巴
《为》文说:「作为一个天主教徒;我完全认同韩那的‘每一点’。但认同不等于证明;对于没有信仰的朋友;这六大点放在一起;无疑自相矛盾。”
缺乏逻辑常识的人;有时只不过模模糊糊「觉得”某个说法或某某事情有不妥或「有问题”(而无法指明是什么不妥;是什么问题) 就声称那说法或事情「有矛盾”比方说:
「热情如火比冷若冰霜更易获赠皮大衣;真是矛盾!”其实在逻辑里;「矛盾”或「自相矛盾”是有严格定义的'注'4 。一个述句(或命题、概念)及其否定之间的关系;叫做「互相矛盾”。同时断定两个互相矛盾的述句;叫做「自相矛盾”'注'5 。
例如断定「这是石头;并且(在同一意义下)不是石头”;那就是自相矛盾。但《为》文根本指不出韩那的「六大点放在一起”的时候;有何自相矛盾。
附带一提;所谓「对于没有信仰的朋友。。。。。。无疑自相矛盾”;这无疑是无知的讲法。有没有自相矛盾;跟「对于谁”是毫不相干的。比如「李白是诗人”这个断言没有自相矛盾;那就不管对于谁;这个断言都没有自相矛盾;而「李白是诗人并且不是诗人”这个断言有自相矛盾;那就不管对于谁;这个断言都有自相矛盾。'注'6
以上的分析表明了《为》文不懂何谓自相矛盾;以下的分析将表明《为》文却颇会得自打嘴巴。
例一《为》文一时说「韩那的论据百孔千疮”;一时又说「韩那所列举的六点'论据'完全成立”;一方面说韩那的「六大命题本身没有问题”、「谁也驳不倒”;一方面又说「把六点'六大命题'并列;却是韩那论断中的致命伤。”
如果所谓的六大命题「谁也驳不倒;本身没有问题;完全成立”;那么该等命题「并列”起来还是完全成立的;因为;根据简单的逻辑法则( );任何一组个别成立的命题;并列起来还是一样成立的(真确的陈述不会由于并列在一起就变成不真确这个道理;即使没有学过逻辑也很容易明白)。既然「并列”起来还是一样成立;那又怎能说是「致命伤”呢?
例二《为》文认为韩那的六个命题都谈到「神”;就必须证明所说的是同一位神。仅仅因为韩那没有给出证明;仅仅因为如此;《为》文就说那是「韩那的谬误”、「谬论”;说那是「自相矛盾”、「百孔千疮”;说那是「自陷于不拔之地”而甚至会「遗祸人间”。这样的指责恐怕超出了人类的理解能力以外。有趣的是;《为》文本身也多次(不止六次)谈到了「神”;同样也没有证明所说的是同一位神。按照《为》文的思路;我们就可以说这是《为》文的谬误、谬论;是自相矛盾、百孔千疮;是自陷于不拔之地而甚至会遗祸人间了。
结论:《为》文所谓「要亲自操刀解决韩那的谬误”;只是过分自信的豪言壮语而已。
二、谬误与讹误
《为》文说「韩那的论据百孔千疮”;《宗》书却说「韩那已经提出充分而丰富的论据”(第28 页)。我也认为韩那的论据百孔千疮;但不认为《为》文能够「解决韩那的谬误”;理由见上文的分析。既然我同意「韩那的论据百孔千疮”;那就意涵着不同意《宗》书所言「韩那已经提出充分而丰富的论据”。下边剖析《宗》书所犯形形色色的错误。
人世间的错误;包括(虽非单单包括)两个大类。一类称为「谬误”;另一类可称为「讹误”。概略界定; 思维方式上的错误;让我们名之为「谬误”'注'7 。譬如说:「追求异性像耐心垂钓;由于钓钩会扯破鱼唇;所以追求异性会撕裂嘴唇。”
这个错误的推理就犯了「牵强比附”(strained analogy)的谬误(以国家类比母亲;便往往导致这种谬误)。其他如自相矛盾、以偏概全、窃取论点、偷换论题。。。。。。均可归入谬误之列。
另一方面;属于知识性的错误;则让我们称之为「讹误”'注'8 。
比如以为地球是平的;以为硝酸即硫酸;以为捉眼镜蛇的要诀在于「打破它的眼镜”。。。。。。这类知识性的错误在逻辑上不叫「谬误”;依刚才的定义;这类错误可称为「讹误”。
今剖示《宗》书所犯的谬误与讹误如后。
(A) 种种谬误
「韩那终于被判输了!”《宗》书慨乎言之。一个「南征北讨”、在此之前从没输过的辩士;「在香港却是破天荒的第一次输了!”《宗》书再次感叹。「李博士被投票认为取得压倒性胜利”;但是;《宗》书认为;实则「内容方面韩那占了绝对的压倒性优势”。既然如此;「他'韩那'为什么输?”
这就是《宗》书要探究的问题了。探究的结果是:关键系于「‘九月辩论’中的技巧和战术”;反方以此取胜;而观众则「欣赏技巧多于内容”其实「李天命是进未能攻;退不能守。思辨的成份很弱;很弱。”反之;「韩那的答辩有根有据;他的六个论证全部屹立不倒”(第14 、33 、34 页)
下文考察《宗》书所作的论断是否有根有据;能否屹立不倒。
( 1 ) 诉诸无知的谬误
对「九月辩论”进行评析;《宗》书一开始就错《宗》书说:「正方的立场是:相信神的存在比较合理。
韩那维护他的立场;所用的方法是证明神存在。如果反方攻不破他的论证;神存在就是获得了证明”(第2 页)。
这个讲法犯了逻辑上叫做「诉诸无知”(argument from ignorance)的谬误。错误的论证是不会因为别人攻不破而变成正确的论证的。辩论的一方可能由于无知而攻不破另一方的论证。若因某个说法没有被证明为错误(没有被攻破)便推论该说法为正确;那就犯了诉诸无知的谬误'注'9 。比方我们用似是而非的论证跟无知小童辩论;对他说:「猪有两耳;你也有两耳;所以你是猪。”或者说:「你的婆婆拜神;所以神存在;因为如果没有神;你的婆婆又怎能拜祂呢?”假设那无知小童攻不破这些论证;而我们由此推论这些论证成立;那就犯了诉诸无知的谬误。同理;纵使反方攻不破韩那的论证;若由此推论「神存在就是获得了证明”;这个推论所犯的谬误正是诉诸无知。
( 2 ) 自我推翻的谬误
一个说法如果在逻辑上或效果上有「自损自废”或「自己这一部分抵触自己那一部分”的特性;该说法就犯了「自我推翻”(self…defeating)的谬误。墙上贴着「不准张贴”的告示;就有自我推翻之嫌。在《宗》书里;不难发现自我推翻的谬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