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巴巴多斯籍男子夜玄被控于10月28日在犹他州小石城Vanderbilt家纵火,并且谋杀全家十二口人。请法官和陪审员斟酌案情的严重性,对此作出恰当的刑罚。”
检控官简单地提出指控,下面就要由被告律师盘问证人和审查证据,辩驳检控方的指控。
也是因为时间紧急,来不及给史密斯交代重点,又担心史密斯不能随机应变,弄砸审讯,何之初选择亲自出庭辩护。
他不慌不忙从被告席上站起来,先走到法庭中央,风度翩翩地对所有人微微颔首致意。
法庭里几乎所有人一看见他就对他抱有好感,只有那位警长对他横眉冷对。
何之初当没看见这位警长的目光,径直走到检控官面前,用一口标准的牛津腔英语流利地说:“检控官阁下,请问您做出指控的直接证人和证据是什么?我刚才完全没有看见您有提过直接证人和证据。”
“直接证人是管家先生,证据,就是火场现场。你有什么疑问?”检控官讥嘲地扯了扯嘴角,对何之初已经不以为然了。
何之初沉着地走到他面前,一手轻抚着自己的下颌,一手托着另一只胳膊肘,若有所思地说:“原来在检控官阁下看来,凶案发生前四个小时看见的人,也能叫直接证据。难怪在您做检控官的三十多年里,你您有打赢了10%的官司,输掉了90%的官司。”
“你血口喷人!”检控官没想到何之初会知道他的工作绩效比例,一下子恼羞成怒,“你侵犯我的隐私!我要告你!”
“检控官阁下,作为公职人员,你的工作绩效不是个人隐私,纳税人有权知道实际内容。”何之初的声音冷了下来,他转头看向一脸激动的警长,“还有警长先生,您用主观臆断代替客观证据抓人,是对公信权力的严重滥用。”
检控官一听何之初把这件事扯到警察滥用公权的问题上,心里咯噔一声,暗叫不好……
果然,陪审团成员的脸色立刻变了,包括那三个本来对夜玄不屑一顾的男人,都开始思考何之初提出的警察滥用公权的问题。
“各位陪审团成员,Vanderbilt先生被害案,非常复杂。但是我的当事人牵扯的案子,却很简单。简而言之一句话,他只是无意中出现在不恰当的地点,从而被人利用,陷害,而这位警长,不去抓真正的凶手,却只凭道听途说,没有任何直接的人证或者物证,就抓捕我的当事人,并且一度拒绝保释。——如果这样也可以,那么法律的尊严何在?公民的人身权利何在?!”
何之初清朗的声音落地有声,一字一句如同重锤,砸在法庭众人心上。
警长被何之初说得满头大汗,急忙站起来辩解:“我没有滥用公权!我是有证据!”
“什么证据?一个管家在傍晚的大街上看见我的当事人跟Vanderbilt先生说了话?这也叫直接证据?那要这么推理,管家先生的嫌疑更大,因为他跟Vanderbilt先生不知说过多少话,我猜想也曾经有过争执。还有更重要的是,Vanderbilt先生一家人都被杀,管家先生和厨娘却安然无事。——如果这么推理,你们俩也有嫌疑!”
何之初的手指指向Vanderbilt先生的管家和厨娘,这两人吓坏了,齐声喊冤:“没有!不是我们做的!你没有证据!”
“你现在知道我没有证据?管家先生,那你口口声声说是我的当事人杀人放火,请问你的直接证据又在哪里?我记得你在警局的笔录说过,你没看见是谁做的,因为那时候你已经睡着了。”
何之初眯了眯眼,下颌微微扬起,冷漠地看着满头大汗的管家先生,“按照警长先生的逻辑推理,你没有人证实你当时在睡觉,所以你也有嫌疑,而且嫌疑更大。因为统计数据表明,这种家族谋杀案,99%都是内部人士作案。”
管家瞠目结舌看着何之初,不明白自己怎么一下子就从重要证人,变成了重要嫌疑犯?!
※※※※※※※※※※※※※※※※※※※※※※
这是第二更4300字。今天两更~~~求推荐票和月票!
亲们的推荐票呢?要投全票哦!o(╯□╰)o。
PS:大章哦!亲们晚安!点娘书评区在维护,据说要到晚上十点以后才能正常使用。
另外,俺的新浪微博发了个五百字的吐槽小段子,亲们愿意看的可以去粉俺的新浪微博:写手寒武记。
O(∩_∩)O~。
第831章 坏脾气的小姑娘(第一更求月票)()
“反对!被告律师无理推论,污蔑控方证人!”检控官赶紧站出来反对何之初继续说下去,“这两种情况不能类比。管家先生在Vanderbilt家族里服务了二十多年都没有出过差错,可这位夜玄先生刚来这里没几天就跟Vanderbilt先生起了争执,紧接着Vanderbilt先生一家人就被害。我倒要问问这位夜玄先生,你到底跟Vanderbilt先生起了什么争执?!”
夜玄坐在被告席上,一言不发,不回答检控官的问题。
何之初也不愿意顾祥文的事弄得尽人皆知,就出言打断检控官的问话:“检控官阁下的问题超出了本案的范畴,况且有争执一说,只是管家先生一个人的说法,还有人证明他们当街起争执吗?”
何之初的目光看向Vanderbilt家所住街区的邻居们。
这些人面对何之初肃然轩举的面容有些犹豫。
如果这是在网上掐架,没有任何法律后果,他们会毫不犹豫地说:“见过!”
并且会绘声绘色编造一些耸人听闻的内容来博取网上点击率。
但是现在在法庭上,他们说的每一句话,都会有法律后果。
而撒谎作证本身就是犯罪。
因此他们迟疑了一下,都摇了摇头。
确实,他们只看见了夜玄跟Vanderbilt说话,似乎两人还有些激动,但是没有一个人亲耳听过两人在说什么。
他们到底谈了什么,只能是天知地知夜玄知了。
夜玄暗暗松了一口气,他也不想顾祥文遗嘱的事闹得大家都知道了。
何之初淡然对检控官做了个“爱莫能助”的手势,“我的当事人跟Vanderbilt先生说了什么话,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有没有作案的条件和动机。如果有,请控方证实。如果拿不出证据,请不要继续拘押我的当事人。”
按照美国司法制度里“疑罪从无(presumption…of…innocence)”的原则,如果控方没有证据证明被告有罪,那么被告就是无罪的,应该被无罪释放。
检控官黑着脸瞪了警长一眼。
取证应该是警察的职责,但是警长明显只满足于将夜玄抓住关押,并没有进一步取证,导致他在法庭上处处被动。
警长的脸色阴晴不定,心里有些后悔了。
说良心话,这个案子的难度不是他一个小地方的警长能够处理的。
最正确的做法,应该马上联系FBI,让他们接手调查。
但是警长一时鬼迷心窍,想借机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在自己的职业生涯里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因此存了私心,一心关押夜玄,想从他身上找到重要线索。
没想到夜玄能够请到何之初做他的辩护律师,不仅能马上排期审讯,而且似乎还给他们“引进”了一个新的重要嫌疑人。
警长的目光落在管家身上,冷笑了两声,没有说话。
看见这幅架势,检控官也知道没戏唱了。
他扔下两句狠话:“到底他有没有做过什么,上帝知道!他自己也知道!”
何之初对检控官放狠话的行为不予置评,转身看着法官,做了结案陈词:“法官大人,我的当事人并无动机和条件杀人并纵火,事实上,他连Vanderbilt先生的家门都没进去过。就因为在大街上跟他说过几句话,就要被控杀人放火的罪行,检控官阁下和警长先生罔顾法律知法犯法的行为令人发指。我谨代表我的当事人郑重向法庭提出无罪释放的请求,希望小石城警方尽快跟FBI合作,找出真正的凶手,为Vanderbilt先生一家寻找迟来的正义!”
何之初的话,让陪审团非常震动。
他们闭门讨论了半个小时,就得出结论:夜玄杀人放火的罪名不成立。
从会议室出来,他们向法官递交了陪审团的决议。
法官看了看,跟他的想法差不多。
虽然夜玄突然在小石城出现,然后Vanderbilt先生一家就遭此不幸确实很令人怀疑,但并没有任何直接证据或者间接证据将夜玄跟这桩案子联系起来。
路人的道听途说,和管家的一面之词,并不足以让陪审团做出夜玄有罪的判断。
而且,这位高级法院的法官翻看卷宗,发现Vanderbilt先生一家还有一桩疑案。
那就是十几年前,Vanderbilt先生还住在纽约州的时候,他的大儿子出海的时候突然淹死在海里,大儿子的妻子坚持他是被杀,但当地警方裁定他是自杀,Vanderbilt先生跟当地警方一度闹得很僵,后来就从纽约州搬走,来到犹他州小石城这个鸟不生蛋的小地方定居。
自那以后,Vanderbilt先生花重金给自己一家大小配备了保镖,只是没想到,还是没能保住他一家大小的性命。
十几年前,夜玄还不到10岁,那时候不可能跟他有关。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法官没有坚持将夜玄留下,再加上何之初面子大,因此法官当堂宣布:夜玄的谋杀纵火罪不成立,当庭释放。
法官的宣判一出,何之初带来的人就欢呼起来。
夜玄也露出如释重负的神情。
但何之初的脸色却一点都没有轻松下来。
他依然冷着一张脸,看着史密斯上前跟法警进行交接工作。
小石城的警长回头瞪了何之初和夜玄一眼,然后快速追了出去,找Vanderbilt家的管家回警局“协助调查”了。
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