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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丽卿穿着一身绿色的衣裳,脸上漾着开心的笑望着我,我第一次发现,如果她这样子笑的话,唇角有两个浅浅的小梨涡。
她的脸微微地仰起,以一个十分美妙的角度仰视着我,一双凤眼略微地斜睨着,有一丝狡黠,却又像有那么一点点的挑逗。
丽卿完全不是现在我所认识的那个样子,梦里的她,比现在看上去要清涩,完全是一个豆蔻年华的少女的模样。她梳着古代少女爱梳的双丫髻,发髻簪了白色的白合花,看上去娇美又灵动。
最让我手足无措的,是她的衣服穿得极少,明明是古装的打扮,可衣服穿得却像原始人,简直就像是用一块布把自己胡乱包裹了一下似的。她的上衣是短袖的,绿色的裙子也非常短,两条纤白的**全都露在外头,赤着脚,一双娇嫩的纤足稳稳地踏在地上。
明明是少女时代的她,为什么却是如此曲线饱满的姿态呢?我感觉自己的心快要跳了出来,同时又感觉有一点羞惭。我知道自己是在做梦,可是,这种梦……我不会是心理变。态了吧!
胡丽卿的笑容极其灿烂,看上去心里装着巨大的喜悦。是什么让她如此开心呢?望着她的笑容,我感觉自己的心也愉悦起来了。
她伸出手,牵住了我长袍的一角。
“你说过的事,我做到了哦!那么,你说过的话,还作数吗?”
她的声音比现在略微清脆些,有一种陌生的味道,别有一般动听。
只是,这是在说什么?
我怎么又会穿了这样的一件长袍?我可没有这种衣服的。
而且,总觉得自己的一颗心忽然裂成了两半,有些情绪是我的,又有一部分不像是我的。我看着她,觉得她真是好看,比周围浓郁的春光更夺目。可是,心里的某个角落,有一种淡淡的欢喜漾起来,把心情也染成充满生机的绿色。
我对于这样的情绪感觉陌生。无论如何,我都是一个正常的男性,忽然看到了如此美丽的人儿姿态勾魂夺魄地站在面前,内心狂跳,面红耳赤,躁动不已才是正常的反应。可是那种淡淡的欢喜,太淡了,虽说也是一种美好的情绪,可那样的情绪不太正常,绝不像是我的。
我听见自己对她说了一句什么,可是说的是什么,我居然自己也听不清楚。我到底说了什么呢?我一急,却一下子张开了眼睛,从梦中惊醒了。
目中所见,只有顶上雪白的天花板。而且,那天花板看上去好像有一些旋转了起来。
开始我还以为自己是魔怔在梦境里了,直到后来发觉自己头晕目眩,四肢乏力,才明白我这是发烧了。
了阳历的三月,天气真的一天暖似一天,街角的观赏桃露出了粉色的蓓蕾。春的气息浓起来,我却在这种时候感冒了。
由于身体沉重,过了午还爬不起床,我只好打电话给立春,告诉他今天我做不了饭了他去买一次便利店的盒饭。
时间过得真快,我竟在这里工作一个月了。他们渐渐地习惯了我烹调的饭菜,偶然由于我忙不开需要买盒饭,有时还会收获些许的抱怨。
立夏抱怨得最多,主要是趁机讥刺我一番。不过,他近来不怎么说“我可以吃他吗”这样的话了我多少有一点不习惯。
又迷糊了一个多小时,立春敲门进来了,给我带了一碗方便装的皮蛋瘦肉粥,一个香菇菜包,一盒感冒胶囊。我心里十分感动,一时间有些说不出话来。
我在年幼的时候身体比较弱,经常生病,所以对于生病有一种淡淡的恐惧。我不是惧怕打针或是吃药,我不,是生病时一个人躺在床上,忍耐着痛苦的时候所感受到的那种孤独感。
那时父母也比较忙,并没有那么多时间陪在我身边,即使是在我生病的时候也不例外。大概就是那个时候,留下了躺在病榻上时的心理阴影。
没有想到,现在父母了,也没有什么关心我的亲人,却能在生病的时候,有人给送来热气腾腾的饭,还有药。
虽然送来这些的,其实也并不是“人”。
立春把一只小小的塑料手提袋挂在我的床头,手提袋中传来十分清新的淡香。
我用手去掏,里面的东西是圆圆的,是水果。摸出来一看,是黄澄澄的枇杷。
“马上惊蜇了,邪气重,人也容易生病。今天刚好看到超市有卖台湾水果,就买了点应季的枇杷,据说能宣肺化痰的,世宁试试看。”立春微笑着说,“今天不行就不要上工了,也不差这一天的。”
我点头应了,心里暖暖的。
都已经忘记,马上就是惊蛰了。确实曾经听说过,这个时间南方正好枇杷上市,看来立春买到的,就是南方空运过来的枇杷了。
我吃了饭,又吃了两个枇杷果,果然清甜美味。心情不错地吃了退烧药,我就踏踏实实地躺下了。
这一觉睡到黄昏,再也无梦。我醒过来,发现自己的全身已经被汗水沁透了,精神却是清爽了许多,热度也退下去了。我去浴室用热水冲了个澡,用电吹风吹干了头发,又换了套衣服,顿时感觉像是获得了新生一般。
看了看时间,他们大概已经吃过晚饭了,估计又是出去买的吧。我拎起床头装枇杷的袋子往厨房走过去,觉得心里头膨胀的感动总得想点办法渲泄才好。
第二十三章 夜巷()
既然这个时间容易生病,我打算煮一锅清肺滋润的枇杷果银耳糖水给大家喝。虽然他们并不是人类,也许根本就不会生病,但是既然他们已经选择吃五谷杂粮了,也就不妨试试这个。
不止是有药效,味道也相当不错。
我找出了之前买的银耳,用水浸软,洗干净,仔细地去蒂,用手撕成小片,然后放在大碗里,取蒸锅,隔水蒸了二十分钟。蒸银耳的时间刚好用来剥枇杷,去皮,去核,切成小片。煮一锅水,等水滚开,放入银耳、枇杷和冰糖,待冰糖融化后,就可以离火,大功告成了。
做法简单,但是功夫要精细,火候也要合适,煮过了银耳就会变成粘腻腻的一滩,卖相和口感都会大打折扣。
我尝了尝,甜度刚好,清香沁人心脾。
我把枇杷银耳糖水盛入青花白瓷盆,搁了一只大瓷勺进去,又拿了几只小碗,用大托盘一股脑地送到了酒吧的吧台。
时间还早,酒吧还没开始营业,不过门早已经开了,除了丽卿,大家都已经到了,在不紧不慢地收拾东西。
“咦,世宁把枇杷做成这个了?”立春头一个好奇地凑了上来。我盛了一碗糖水,递给了他。
立春非常喜欢水果,这种糖水自然也不会拒绝。他接过来尝了一口,立刻就开始赞不绝口了。
立冬还是不怎么说话,不过他的食量比较大,喝下一碗糖水,憨厚地一笑,伸过碗来又要一碗。我把这看作是对我的友善和褒奖。
今天立秋看上去精神格外好,他平时吃素食很少,今天也难得地吃了小半碗糖水,扶了扶眼镜,点头说:“这个时间,是一年中邪气最浓郁的时候,不止是人类,就是我们,食用这些舒解性的食物也是顺天道而行,是有好处的。其实,按习俗,今天应该吃的是梨才对。”
我感到有一些惊喜,也就是说,我做的这些事情,都是有价值的吗?
立夏对此嗤之以鼻,冲着立秋嘲讽道:“你不觉得你今天格外得瑟吗?还不都是惊蛰闹的!蛇啊,爬虫啊,今天都不消停,连梨都要吃了,也不怕明天拉肚子!”
连他们,也有“拉肚子”一说吗?
不对,我的点放错了,重点是我忘记了,原来过了今夜,就是惊蛰了,我还曾在日历上特意打了圈的。可是今天这一发烧,就把这一茬儿给忘了。
立秋缓缓站起身来,面无表情地轻轻推了推高挺鼻梁上的黑框眼镜。
“在下今天确实身上哪儿都不爽利,筋骨锈住了似的,难受得紧。所以,你,是想打架吗?”
“打架?好啊!我也早就手痒了!”立夏口角噙着一丝冷笑,嗖地一下从椅子上弹了起来。
不要这样吧!这友谊的小船还真是说翻就翻啊!
我一下就急了,连忙跳起来插到两人中间。
“那个,我说……我忘记马上就是惊蛰了!立秋哥说今天按风俗应该吃梨才对的吧,现在还早,我去超市买梨……”
我得想办法转移他们的注意力,毕竟两个人是因为我的枇杷糖水才吵了起来。虽说我是好心,然而我在煮糖水的时候也确实忘记了,无聊斋里面不吃素的至少占了一半。
“擦!老子从来就不吃梨!”立夏不满地瞪了我一眼。
“风俗嘛,好歹也要意思一下,我想丽卿姐应该是要吃一点的吧!”我先把老板搬出来镇镇场子,然后又试着转移立夏的注意力,“反正我也要出去,你说,是街角三旺家的章鱼烧好吃,还是超市对面的那家?”
立夏果然沉思了一会儿。
“超市那家好吃,酱汁的味道更好些。”
自从有一次我打包回来,立夏就爱上了章鱼小丸子,经常在我出门的时候“暗示”我给带回来。他的“暗示”方式相当蛮横粗暴,不过好在我每次都听明白了,领会了他的意思。
虽然他有点傲娇,说话做事也不怎么直白,但是既不难猜,也不难相处,因为反正他也不会给我好脸色看的。
“那店里就麻烦各位先收拾着,我去买梨,很快就回来。”我看他们之间的火药味已经差不多平息下去了,心终于落回了肚子里。
“世宁,你不是在发烧吗?”立春忧心忡忡地看着我,“本来还想跟你说,今晚别过来了,在屋里好好休息。你的身体这样,怎么去买东西呢?”
“我已经不发烧了,没有问题的!”我连忙回答,“现在精神好得很,药很管用!”
“那多穿点衣服哦,外面还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