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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哈特伤愈之后被调到了哈姆尔身边做副官。在士兵们看来,哈特刚刚立下大功,哈姆尔就把他调到身边,很容易让人产生“哈姆尔不想让哈特立功”的感觉。虽然哈特已经是内定皇储,但外人还不知道这件事。在大部分人看来,哈特和哈姆尔是存在竞争关系的,互相打压再正常不过了。
哈姆尔在做出这个决定前,就已经料到了这个结果。巴沙尔军的中高层军官们都在为他鸣不平,但哈姆尔却严令他们不能对基层军官和士兵说多余的话。说一千道一万,哈姆尔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不让哈特再遭遇危险。他这样做不仅是保护帝国的内定皇储,更因为哈特是他的大哥,他不想哈特有事。
同年5月26日,巴沙尔军开始围攻永山国首都相平城。在围攻开始之前,哈姆尔一再告诫哈特他千万不要离开指挥部。
“大哥,你要记住,千万要记住,不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能离开指挥部。就算是听到我战死的消息,你也得老老实实的呆在指挥部,听副军长的指挥,这是命令!”
作为指挥官,哈姆尔不喜欢呆在指挥部里盯着沙盘看。他会亲临战场视察,以便掌握的战况。在作战开始前,如果有条件,他总是会亲自去勘察预设战场及周边地区的地形,提前想好各种应急预案。正因为如此,哈姆尔在指挥战斗时也会受伤。
不过哈姆尔的莱汀魔法水平比哈特强多了,同时他还会爱尔特魔法,还给自己做了一套质量一般的附魔软甲,所以他在战斗中没受过重伤,且大多是四肢中箭或中枪。在哈特参军的事件发生之后,哈姆尔求莉亚为哈特做一套附魔盔甲。
莉亚倒是给哈特做了,但是哈特却不肯穿。他说如果一般士兵也能穿上附魔盔甲,那他就穿着附魔盔甲作战,否则他绝对不搞特殊化。哈特的固执让哈姆尔十分头疼,在强行把哈特调到自己身边之后,他才逼着哈特穿上了这套附魔盔甲。
这大哥真是气死人了……
伴随着先进攻城炮的轰鸣声,哈姆尔的思绪回到了战场上。相平城是一座人口超过一百万的大城市,外墙高二十二米,城墙上可以并排跑六辆马车。一般来说,这种城墙都会采用空心加内部支架的结构,或是直接填沙土,以材料和人力。但是相平城的外墙内部却使用了的石砖,石砖之间又灌了黏土、沙子、石子和石灰的混合物,坚固的不得了。帝国军用先进攻城炮轰了三天,也没能在城墙上炸开一道缺口。
据说相平城是伊良帝国最坚固的城池,没有之一。相传,这座城市是在伊良人与伊良妖怪爆发战争时建设的大型要塞。当时伊良人不敌伊良妖怪,被打的节节败退。给种族保留余种,伊良皇帝派一位能人主持修建了一座可以容纳百万人,且绝对不会被伊良妖怪攻破的大型要塞。
伊良人花了很大的代价才把要塞建好,结果它却根本没派上用场,因为战争已经结束了。当时的伊良皇帝想要把首都从定安城迁到这里,但最终没能达成目的。后来这座要塞被分封给了一位皇子,这位皇子第一任永山王,也是诸代永山王的祖先。
实心弹不行……高爆弹也不行……
看着被先进攻城炮轰的凹凸不平的城墙,哈姆尔十分郁闷。他很想用榴霰弹把城墙上的守军都干掉,但是榴霰弹没有那么高的精准度,霰弹肯定会砸进城内,伤及无辜平民。他觉得帝国军需要威力更强的火炮,但仔细一想,新世界好像就这么一块难啃的骨头,只要相平城被攻下,就没有帝国军炸不开的城墙了,没必要一座相平城去设计新火炮。
城门倒是已经轰烂了……但是相平城的城门太窄了,甚至连一个中队都无法展开……最要命的是那个瓮城设计,从城门打进去必定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相平城是正六边形结构,有六座城门,刚好是每边一座。每座城门都是又矮又窄,只能勉强容两辆马车并排通过。城门后是一座瓮城,这种设计对于攻城而言十分要命。只要攻城方拿不下城墙,他们就只能从城门方向下手。等他们突破城门,就会被一圈高度超过十二米的围墙圈在一块面积不足六千平方米的区域内,围墙上的守军可以使用远程武器,从多个方向攻击敌人,而进攻方只能顶着多个方向的攻击进攻。
所以通常来说,攻击相平城的部队会优先夺取城墙。虽然夺取一座二十二米高的城墙绝非易事,但总比攻击城门要容易的多。不过至今为止,相平城还没有被攻破过,所以这种战术也不见得就是正确的。
监察会的情报人员在向哈姆尔相平城情报的时候,多次劝哈姆尔先不要动相平城,因为这座城池太坚固了,就算是装备了先进攻城炮的帝国军也很难将其攻陷。哈姆尔却不信邪,非要会会这个相平城。
看来只能先试试挖地道了。
哈姆尔觉得守军肯定会有所准备,但试总是要试的。5月30日,巴沙尔军的炮击没有停止,摆出一副不炸开城墙不罢休的架势。可是实际上,他们却是利用炮击做掩护,在炮击阵地的相反方向挖地道。
这条地道长约3公里,直径超过两米,位于地表以下1。5米的地方,工程量很大。即使有炮兵部队在吸引敌人的注意力,巴沙尔军还在工地所在的位置安置了的帐篷,以免敌人观察到己方的行动,但是帝巴沙尔军的行动还是被伊良军发现了。
6月6日晚,监察会埋伏在相平城的情报人员送出信鸽,提示伊良军已经发现了巴沙尔军在挖地道的事。情报人言说伊良军已经在城内布置好了埋伏,希望巴沙尔军终止行动。哈姆尔得知这件事的时候,时间已经到了6月8日。
啊……又失败了。
哈姆尔有些郁闷,他骑着马,绕着相平城转了一大圈,没有发现一点破绽。就在他准备下定决心建造攻城塔,不惜一切代价夺取城墙的时候,一群在地上啄食着什么的不知名鸟类吸引了哈姆尔的注意力。
那是什么鸟?
哈姆尔下意识的驱马过去看,鸟儿们听见马蹄声,立刻腾空而起,飞到安全的地方落下来,然后在地上啄食。
啊……如果我也会飞就好了……
嗯?会飞?飞过去?
哈姆尔眼睛一亮,但很快就恢复了冷静。
把人从空中运到城里,这可能吗?
他回忆起小的时候,刘源给他展示过的一种玩具。这种玩具在某个世界被称作“孔明灯”,因此在新世界,人们也叫它孔明灯。刘源给哈姆尔讲过基本原理,但毫无物理基础的哈姆尔根本就没听懂。他只知道孔明灯需要一个罩子,几根线,一根蜡烛,一个托盘,把这些东西拼在一起,再把蜡烛点燃,这玩意就能飞上天。
如果我做一个特大的孔明灯,把人装进去,是不是就能把人从空中运到城内了?
可是孔明灯是没法控制方向的,如果风向不对,这玩意就不一定被吹到哪里去了。再说这玩意飞是能飞起来,但怎么让它落下来?总不能把那个罩子一枪打破吧!从二十多米高的地方掉下来,就算是南怡妈妈和炎鹤妈妈也会被摔死吧?
呃……等等!我为啥要运人呢?
既然能装人,就一定能装炸弹。和人一样大的炸弹——不,是比人还要大的炸弹……呵呵,绝对够劲儿!我倒是想看看,是相平城的城墙厉害,还是会飞的大炸弹厉害!
哈姆尔立刻回到指挥部,把自己的想法整理出来,洋洋洒洒写满了十五张信纸。他让人以最快的速度把信送到科研部的刘源手中,然后他就下令停止攻城,与相平城的伊良军开始了长达三个月的和平对峙。
第一百一十九章 自爆热气球()
火炮是做什么用的?
在哈姆尔看来,火炮就是一种将炮弹发射出去的装置,然后让炮弹将目标摧毁。也就是说,和火炮体型完全不成正比的炮弹才是火炮的本体。
而炮弹又是什么呢?
炮弹是一种一次性的武器,用于杀伤敌人,或是摧毁敌军防御建筑。实心弹由发射药动力才具有杀伤力,所以它必须和火炮一起使用。榴霰弹需要在半空中爆炸才能发挥出杀伤效果,所以它也得和火炮一起使用。
但是高爆弹就不同了。就使用性质而言,它和一般的炸弹没有太大的区别,都是靠爆炸产生的冲击力去造成伤害。所以说从本质而言,高爆弹就是炸弹——哈姆尔就是这样认为的。
想要炸开相平城的城墙,现有的弹药威力太小,不足以对城墙造成毁灭性的伤害。这样一来问题就变得简单起来,只要提高弹药的威力,使其可以对城墙造成毁灭性的伤害,帝国军就能炸开城墙了。这样一想,制造威力更强的火炮似乎成最佳选择。
然而想要设计出一种威力足够大,又有着足够的可靠性的火炮,需要的时间和研究成本。科研部的军械局要设计,讨论,定稿,制造样炮和炮弹,进行多次测试,分析新武器的优缺点,对武器进行改良。如果现有科技水平无法达成预定目标,他们还要进行相应领域的科学研究,这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研究成本。
帝国消耗这么多时间和,最后设计出一种只能使用一次的火炮,这显然是很不合算的。所以哈姆尔最初没有找科研部帮忙,因为他觉得这笔投资是不值得的。
但是“孔明灯炸弹”就不一样了。它结构简单,只需要一个特大的孔明灯,然后再设计一种威力足够大,可靠性足够强的炸弹就可以了。帝国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经淘汰了落后的火药罐炸弹,转而使用金属外壳的定装药炸弹。这种炸弹在小型化之后,就变成了最原始的手榴弹,目前很多部队已经列装了这种武器。
提高爆炸物的威力,科研部一直在研究真正的炸药。可惜新世界的化学科技实在是太落后了,刘秀这个高考理综化学35分的弱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