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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有?”明昭眼珠子滴溜溜转,抻了抻腿,“我就是坐的久了,站起来活动一下腿脚,老腰也不行了。”象征性的还捶打了两下。
“老腰?”周承颐的唇角抽了抽,那纤细的腰身跟个胖子的脖子差不多粗,他觉得两手都能掐过来。
偏明昭听他这么一说,有些不好意思的扭动了一下。
周承颐的眸子不由得暗了暗,视线赶忙转开。
明昭道:“还没回答我话呢,九叔还好吧?”
周承颐道:“我也不知道。他有什么事,都会跟父亲联络的吧!他和父亲本就是好友,当初肯收下我,也是看在了父亲的面子上。”
话题重归正道,明昭小小的松了口气,“那么,他们跟大和尚也是好友了?”
“哪个大和尚?”
“就是最初咱俩相识的那个广普寺里的方丈大师了。我后来又见到他了……”
周承颐的视线重新拉了回来,落在她那张一张一合的红若樱桃的小嘴上,又赶忙上移,对上那双澄澈的眼眸。
说不清为什么,这样的视线,明昭居然不敢去接,闪避着道:“那个,三年前,我不是把李婉妙从凤凰城征收的粮食和草药给劫走了嘛!那么多的粮食,总得找个地方放吧。然后就想到了广普寺,为此我还特意跑去见了大和尚。”
“你可真够胆大的!”周承颐起身。
明昭立马又有了压迫之感,狗腿的道:“我的胆子很小的,之所以小胆干大事,底气可都是你给的。当初曹骥在辉山练兵,说是奉了齐王的命令,但到最后带走的不过三分之一。你离开凤凰城的时候,跟我交底,说剩下的三分之二,你悄悄带走一半,剩下的一半留给我必须的时候使用。”
曹骥练兵,虽说齐王也是出钱出力的,但其背后真正的主家却是周鑫。
相比较周鑫的付出,齐王给的顶多算是毛毛雨。
但好歹是借了名头,让他拉走三分之一,已经是看在曹骥的面子了。
周承颐好笑的看着她,“我是留给你保命的,不是让你领着打家劫舍的。”
他早就料想到凤凰城的风头太盛迟早会引来祸端,但他又不能不走,就留了人手给她。
哪里想到,她第一次使用就是用来劫了齐王征用的粮草。
他当时听闻了后都有些心肝儿颤。
那事就算他出手,都做不到那样的干净利落。
从知晓齐王世子死于京城就开始布局,等着齐王向凤凰城伸手。明知道粮食和药材不得不给,却还非要来个前倨后恭。自始至终那个李婉妙外加一个三公子李鸿哲都是在被她牵着鼻子走。
最后还将计就计的让自己跟徐家二房恩断义绝,从凤凰城伤心欲绝的抽身,还不让人怀疑那根本是演了一出金蝉脱壳。
那个时候,她才只有十岁啊!
一直都知道她早慧,但干出的桩桩件件的事,还是会令人触目惊心。
他其实很想问问她,当初跟徐家二房恩断义绝,是真的离心至此,还是想要脱离了从而保护徐家二房免受她的连累?
可他无论如何都问不出口,时至今日,最痛恨的就是当初回去晚了,在她最无助的最痛苦的时候,没能陪在她身边。他非但不在她身边,在她心里,那时候的他只怕还不在人世了。
当时她所承受的打击应该是双重的吧!
那么小小的她,究竟是怎么走过来的?
明昭垂头看自己的脚尖,“什么叫打家劫舍?那是叫伸张正义,好不好?还可以说是釜底抽薪。两方交战,我也没说偏帮哪一方,从来都是两家的粮草都劫的。就是想着,两方人马若是都饿了肚子,那肯定没有力气干架了,伤亡自然就能够降到最低了。”
周承颐的手还是没忍住痒痒,敲在了她的脑门上。
明昭抬手抱头,“疼!你的手劲很大的,知不知道?”
周承颐将手指紧紧的攥在了掌心,“照这么说,他们还都得感谢你了?”
明昭道:“我做好事从来不留名的,所以,就不用大张旗鼓的到处宣扬了。做无名英雄就挺好的!”
周承颐就又想敲她了,但看到她的额头上真的红了一块,就只剩下懊恼了。刚刚自己真的失手了?可他明明记得已经用了最轻柔的力道了。
“这些年你到处去,所抢劫来的粮草,都是大和尚给你做的掩护?”
说到正事,明昭也就立马正经了起来,“我也就最初的那一次去找过他,后面的事情就有专人接洽了。包括打劫来的粮草,如何运往北地这边,都是金爷那边安排的。我哪有那么大的本事,能够运作这么大的一盘棋。”
“你的本事大着呢!”周承颐看了看笼罩下来的夜色,“你早些歇着,我走了!”
“走?”明昭怔楞了一下,脑子还在想着他那句“本事大着呢”究竟是讽刺她还是表扬她,“这里不是你的家吗?你去哪里?”
家?周承颐打量了一下小院,不过是个临时的落脚地儿,以前来的时候也只觉得比住客栈自在些,如今有了她在这儿,竟然无端感到了温馨,似是有那么点儿家的味道了。
“我住军营!”
不是他不想共住一个屋檐下,只是她已经长大了,孤男寡女的传出去对她的名声不好。哪怕他能够掌控信息不屑露,但从心里上还是不想唐突她。
明昭心里一咯噔,立马想歪了,“还是不太平吗?我听闻黄大哥去探查溃逃的敌军的退路了,可有消息回来?”
我在古代当团宠
第三百零六章 分享秘密
周承颐的眸子闪了闪,压抑着暴躁的情绪问:“怎么?很担心他?”
“有一点吧!”明昭老实的回答,没听出他语气里的异样,“我和他也算是出生入死的兄弟了。你也知道,我这些年做着老鼠的行当,那可谓是在地底下生活了。身边若非笼络了一批江湖侠士,很多事情也是做不成的。黄大哥就是他们的头儿,很是侠肝义胆。敌人还会卷土重来吗?这蓟州城还能安稳多久?”
较比着黄逸飞的安全,她更关心前者。
黄逸飞那个人飞檐走壁,武功高的离谱,她还真没有太多的担心。
周承颐不自然的抬手摸了摸下巴,“不会有下次。有了蓟州的事情,我已经飞鸽传书给父亲,整个北地都会重新布防,北边已经不是重点,防御会对向南边。”
明昭对这个倒是不关心,只要知晓蓟州暂时安全就好了。
周承颐往外走,明昭张了张嘴,挽留的话说不出口,脚步却跟了上去。
“取披风来!”周承颐的视线看向角落。
红枫一阵风似的旋进屋子,取了明昭的披风里,麻溜的给明昭披上了,才又退回去当了隐形人。
明昭身上一暖,心中更是熨帖,她家承颐哥哥虽然变成了军中莽汉,但体贴入微还是保留了的。
“你见到老乡了?”周承颐冷不丁的问。
明昭就想起了徐明远的事情,紧走两步跟他并列,“我想好了,我做了三年的老鼠,似乎已经够了,那接下来就该做耕牛了。整个北地投奔而来的人,不知凡几,再加上北地本地的居民,还有就是从战场上退役下来的伤残军人……需要养活的人简直太多了。北地如今最需要的就是尽快发展起来,最近的目标就是要自给自足。”
周承颐的唇角立马高高翘了起来,他还以为今后的一段时间有的磨,须得费劲口舌用尽手段才能说服她留在后方,没想到不到一天的时间,她居然就想明白了。得来全不费工夫啊!因缘巧合,有时候还真是胜过绞尽脑汁了。
“如今已是深秋,想做什么,也得等到明年了,急不得。”
“不对!”明昭一把抓住他的衣袖,“承颐哥哥,眼下非常着急。趁着没入冬,这个时候赶种冬小麦还是来得及的。”
“冬小麦?”周承颐顿住脚步。
明昭道:“承颐哥哥可还记得,在宜县的时候,每年的秋季,杜鹃湖的水落了下去,徐庄那边就会露出平整的河堤。庄里的人就会去抢占湖滩,种上麦子,等到来年五月份,赶在夏季雨季来临前,就能收割了。这或许是他们赶了巧,但我觉得,北方的小麦应该有耐寒的品种。咱们这边是比莒州那边冷一些,但也冷不了多少。我是觉得,如果冬小麦能够在这边试种成功的话,那么到明年麦收的时候,并不耽误夏种。就好比红薯,割了麦子再种,完全来得及。还有高粱,完全可以套种,就是在麦子没熟之前,先种到空隙里,等到割了麦子也不耽误长苗苗。如此一来,地里一年就能有两茬的收入了。”
周承颐定定的看着她,耳朵里全被她的声音塞满。她的声音已经变了很多,再也没有了幼时软糯的感觉,而是变得非常的清脆,像泉水叮咚富有节律的落进心里。
“你废寝忘食将自己关在屋里,就是在想这个?”
明昭抬手拢了拢北风吹起的发,“想法是挺好,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实行了。这事,还得找懂农事的来问问。能不能行,还得金爷那边点头。”
“种子从哪里来?”周承颐问。
“你的意思是……”明昭期盼的看着他。
周承颐道:“只要有种子,就能试行。可以先在靠南的地方试一下。只有今年成功了,往后才能够扩展。”
“真的?”明昭激动的两眼放光,“我有种子!我有种子的!我告诉你啊……”她拉着他避到墙边的阴影里,然后示意他低头,凑到他耳边小声的道:“我这几年打游击,其实也是留了后手的。”
周承颐忍着耳朵的痒痒,调侃道:“你是把老鼠的本质发挥到了极致?”
明昭吃吃的笑,却不知这般的热气呼出,扰的某人的耳朵愈发的痒的难受了。
“说吧!你留了什么后手?”
明昭道:“我偷藏了一部分粮食,尤其是宜县那边的麦子藏了不少。”
周承颐愕然的看着她。
明昭道:“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