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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
'为什么不呢。因为我姓秦,我注定要跟着他们其中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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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昊十岁,我八岁。
旻在一边淡淡地笑着,温柔的脸庞莹润如玉。
一瞬间,我立刻后悔。
为什么开口让我跟着他的,不是这个斯文如玉的男孩?
我后悔了十五年。十五年后我才知道,这就是天命。
十五年后,秦家成了夏国汉族势力之首,我也顺理成章成了夏国唯一的异性亲王——南华王。昊击败了王族中众多的兄弟,成了夏国的大王。
温柔的旻,死在一场不明不白的大火中。
我了解西夏王李元昊,了解他的野心他的狠毒他的猜忌,所以权倾夏国的南华王不爱钱也不爱权,却把所有的聪明智慧都放在一件事上:
偷心。
美人,不管是男是女,都是上天的杰作。我喜欢美人,尤其喜欢不惜血本偷美人的心。偷心并不难,尤其是如果身份高贵、出手大方,有一张如玉俊面、一双勾魂的桃花眼的话。
以上条件我都具备,所以我有一份完美的偷心记录。我有偷心的三十六计,所以我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因为这个嗜好,我在王都出了大名,成了无数少女少妇的梦中情人。
因为这个嗜好,王公贵族们争权夺势的时候常常忘了还有一个好色的南华王。
因为这个嗜好,不爱色的昊放心地大方把钱和权赏赐给我。
我舒舒服服地歪着头,笑了。
西夏王都,阳春三月,桃红柳绿。
蓝的天,白的云,青草的香味在空气中弥漫。
我悠闲地在王都街口散步,心情好得像三月的天空。
可是,忽然半空中想起一个炸雷:「小姐!你是救苦救难观世音菩萨!不不,你比观音菩萨还漂亮!」
美人!
我一机伶,连忙张目四处搜索。
美人没搜索到,却看到一个粗胖夫人羞红着锅底脸,抿嘴一笑,羞答答在一个残疾乞丐前扔下一块小碎银,婀娜而去。
我瞪眼。
一个肮脏邋遢的断腿残疾乞丐。就是这个小兔崽子声称锅底脸比观音菩萨还漂亮!!
我驻足在残疾乞丐面前,仔细盯了他一眼。
真他奶奶的没有审美观。
残疾乞丐头也没抬地迅速甩出大把的鼻涕和眼泪:「小姐!你是救苦救难观世音菩萨!不不,你比观音菩萨还漂亮!」
语言流畅,一气呵成,如行云流水。
我愣住。
虽然我长得确实比观音菩萨还漂亮,可是这个马屁……似乎和给锅底脸的一模一样?!
我他奶奶也不是小姐!
我肚里冷哼,面上却似笑非笑地,袖子一扬,忽然将乞丐面前的钱全部抢走。
抿嘴一笑,我悠然离去。
残疾乞丐愣住,大叫起来:「抢钱了!」一面叫,一面骨碌爬起来,冲了来一把揪住我。
「残疾人的钱你也抢?你有没有廉耻?@%¥#·*¥*——%¥#·#@*%!#……」
残疾乞丐的唾沫星子乱飞,宛如漫天花雨。
我轻轻避开,笑吟吟瞥了眼「残疾」乞丐两条空荡荡的裤管里忽然多出了的两条泥腿,并不说话。
刚才这两条腿跑得飞快。
围观人群哄笑。
假乞丐抱头鼠窜。
我悠然而笑。
小兔崽子。
过了两天,我在散步时被人抱住了大腿,还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哀嚎一浪高过一浪:
「行行好!给点钱!家里三个孩子快饿死了!行行好!」
我眼睛一瞥,早发现这就是上次那个「断腿」假乞丐。几天不见,他倒生了三个孩子。
骗钱?想得倒美。
不管他抱着我的大腿,我缓慢但坚定不移地向前走去,却发现这个无耻的兔崽子居然偷偷拿我的衣衫下摆擦鼻涕!!
再也遏制不住怒火,我大叫:
「放手!」
乞丐把头摇得像拨浪鼓。
「你放不放手?」
「不放!」
「真的不放?」
「真的不放!」
怒从心底起,恶向胆边生,我一把拽起他的头发,便欲行凶,忽然望见那乞丐的眼睛,一呆。
居然像那个人。
这双眼睛居然像那个人。
我歪着头想了一想,笑了:
「既然你舍不得放手,我就成全你……带他回府!」
我的侍从站了出来,不管他哭爹叫娘把他抢回府中。
好爽。
我闭上眼睛叹了口气。
赏心乐事那么多,我在醇酒美人中消磨。
夜阑,酒醒,却睡不着。
我去了我常去的荷花塘散步,发现竟有人在我的荷塘中洗澡。
而这个人,竟然就是那个「断腿」假乞丐。
我静静地看着,看着满天星光落在他身上。褪去了肮脏的衣服,光裸的肌肤竟然每一寸都很美。
然后我看到了他的脸。
一瞬间,我几乎以为那个人回来了。
湿淋淋的美人从水中爬起,去拿岸边的衣衫。
我轻轻踏上了他的衣衫,随即一脚把它踢进了池塘。
我看见美人愤怒地抬起头,漂亮的眼睛像一头不逊的小兽
偷心大计开始。
二
偷心三十六计第十八计:欲攻占其心者,现攻占其身。
美人是一种奇怪的生物。 j
得到美人的身子并一定能得到他的心,但是,想要迅速得到他的心,就一定要尽快得到他的身子。
这条偷心兵法在大多数时候都是有用的,除了这次。
我把他光溜溜抱上床,做足了前戏,却发现这个不识相的小兔崽子居然宁可自杀也不肯从了我!
第一次啃到这样的硬骨头。
他自杀未遂,在床上足足躺了半个月才恢复。
怒极反笑,我留他做了个衣着光鲜的随身侍从。
既然骨头硬,我就慢慢啃,老子有的是耐心。
小兔崽子,看你如何逃出我的手心。
我将陷阱安排得妥妥当当,却做梦也没想到这个小兔崽子居然在王都诗词会上夏王面前夺得诗词魁首。
他俏生生站在万人中央,神采飞扬,桀骜不驯的眼神向我刺来:「方才王爷是否言道,座中任何一人,只要夺得今日赛词的魁首,便可以任选南华王府上一件东西带走?」
这小兔崽子,看中了我府上什么东西?我冷笑,点头。
无论他要什么,我只管赏赐给他,我只需扣下他的人——他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
他盯着我笑了,有一点点得意:「好,我要带走我自己!」
这小兔崽子竟能料敌如神得占先机!
他站在万人中央,似乎生来就是众人的焦点。我心中一怔。
他是谁?
暗中咬牙,我歪着脑袋想了一想,笑吟吟转向了昊:「陛下看此人如何?可当得起宫中御前侍读一职?」
昊脸色如常,淡淡说道:「当得。就凭他刚才那只《一剪梅》,朕便封他为宫中御前侍读。」
要得就是这个效果。我笑吟吟说道:「陛下恩典!方才陛下言道,若小王夺得今日赛词的魁首,便可以任选宫中一件东西带走——小王不才,便请陛下将该宫中御前侍读赐给南华王府使用!」
昊理解地点头:「如卿所奏。」
我得意得笑了,眼角瞥过一脸不甘的他。!
想走?没那么容易!
宴已毕,人已散。我将他死死压在床上,瞪起漂亮的桃花眼恶狠狠瞪他。
「你就这么想走吗……我有哪儿不好?……你不喜欢我?一点都不喜欢?」
我用上了哀怨的语调,柔媚的声音,似乎在对着情人,撒娇。
我看到他的眼神开始迷惘。
我得意地偷笑。南华王的偷心功夫,岂是盖的?
「第一次见面,你抢光了我得钱,第二次见面,你抓我去当奴才,第三次见面,你居然公然要强奸我……你叫我……唔……怎么喜欢……你……」
我用嘴唇亲口堵住了他。小兔崽子,嘴硬什么?不知道打是亲骂是爱不是冤家不聚头吗?
「你到底是什么人?」
一个乞丐会有如此文采?不可能。
「一个不幸的人……」
废话。
「我好像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王爷没问过……」
他抵赖,眼神不但倔强,而且狡诈。
我冷笑:「现在问了!」
「……张三。」
「嗯?」
「……其实我叫李四……」
煮死的鸭子嘴硬。我举起了手,威胁地对着他比划,他连忙乖觉地改口:「我叫云泥,白云的云,泥巴的泥。我发誓我肯定叫云泥……」
云泥,一听就是假名。
无所谓了。天下之大,各种各样的故事太多,我又何苦在意?
我只在意保持我偷心攻无不克的完美记录。
我一定要偷到云泥的心。
偷心三十六计第七计:欲擒,必顾纵之。
所以,我应承云泥一个月之内不上他。
我只夜夜拿它当床垫。
一个会打呼噜的床垫。
三
云泥被召入宫不久,宫中传来小心,昊封了一个一品大员新中书令,推行新政。
新中书令竟是云泥。
原来这才是他的目的!
新任中书令指点江山,发号施令,好不意气风发。气愤愤,我半夜闯进了中书府,坐在云泥房里,却不知该怎么做。
打他?骂他?谴责他?强奸他?
我早知他不是池中物。
「王爷,您半夜驾到,所为何事?难道是,特地来此想心事?」云中书凉凉说道。
我点了点头:「我是有心事?」
云泥笑了:「王爷少年有为,高宅广地、金银财宝、美妾秀童样样齐全,还有什么心事?」
我又点了点头:「我本也是这么以为。」
我本来快快活活没什么心事,可是最近我偷心偷到一块硬骨头,不但没到手,而且被利用得好惨。
云泥的脸色发青,小声嘟囔了一句:「有屁快放!」
夜色深沉,烛光摇曳。
屁?堂堂南华王怎么放那么臭的东西?小兔崽子!
我缓缓问到:「你到底是谁?」
「一个不幸的人……陛下都不追究了,王爷,您凭什么总揪住下官不放?」他振振有词。
「凭什么?」我嘿嘿冷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