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百里青衣深深看他一眼,尤其在他的脸上逡巡了许久,声音有些艰涩。
“白岳,你当年进公主府,留在长公主身边,是为了给墨染报仇,是么?你打算用他的身份活到什么时候?墨染若是知道你这样为他,肯定很难受。”
突然被人提起了真实身份,面前的少年有一瞬间的恍惚,苦涩一笑。
“我都快忘了有多久没人这么叫我了,有时候,甚至连我自己都快忘了我的名字。
青衣,你是怎么认出我的?明明隐藏的那么好,那么多厉害的人,都没有识破我的人皮面具呢。”
百里青衣神情依旧平淡,仿佛只是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
“你莫不是忘了,我是修习的是分身术,最重要的就是锻炼眼神,当年为了练成分身术,我可是盯着天空的飞鸟盯了两年呢。
我看你的第一眼,就认出你了,白岳,不要这么执着,墨染已经死了,为此再赔上一条命,不值得。
墨染若是泉下有知,肯定也不想看到这个结局,他肯定希望你开心幸福地活着。”
苏白岳听到这话,不禁笑了出来,只是眼底没有一丝笑意。
“青衣,你莫不是在开玩笑?我们是怎么长大的,你难道都忘了?我们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啊,什么幸福,什么开心,多么奢侈的词。
你只是幸运地遇到了独孤三公子,找到了所谓的幸福,便把我们那些黑暗的过往给忘了呢,可我永远都忘不了,我现在活着唯一的动力,就是为墨染报仇!”
第688章 光之所在心之向往
第688章 光之所在,心之向往。
苏白岳心头好似塞着一把火种,只要提起那人的名字,就会立刻燃烧起来,几欲焚天。
于他而言,苏墨染这个名字就是心口上的一道疤,只是想想,都像是将血痂揭掉一般,鲜血淋漓。
正如百里青衣和百里奚一样,他和苏墨染也是一起长大的。
四个人都是孤儿,也不知自己来自何处,姓甚名谁,只知道从记事时起,身边就只有彼此。
百里青衣和百里奚被当成杀手培养长大,是从尸山骨海中爬出来的,双手沾满鲜血,踩着无数人的尸体,最终脱颖而出,成为巫族最厉害的杀手死侍。
而苏白岳和苏墨染则不同,他们比一般孩子长得更出众,用来当杀手有些可惜,所以一开始他们的路和百里青衣他们的路就不同。
若是想要留在位高权重的人身边,就要做一只金丝雀,武功太高肯定是不行的,且不说练武的话,会让皮肤变得干裂,手上还会长茧子,这怎么能行呢。
所以,两人自小只是学了些皮毛,能够防身保护自己即可,大多数时候,他们都在学习魅惑之术,通俗点讲,就是勾引人。
巫族对他们倒是舍得下血本,无论是穿的衣服,还是用的东西,都挑最好的,吃穿用度,都比其他人强百倍,俨然就是当世家公子养的。
那时候苏白岳还不知道巫族为何要这样,心里还很欢喜,以为捡了个大便宜,原本只是街头的小乞儿,到了巫族,一跃成为贵公子。
虽然地宫常年不见日月花草,但他已经心满意足了,总比饿死街头要好。
苏白岳被带到地宫的那一天,认识的第一个人就是苏墨染,那个少年看起来五六岁的样子,却生的比仙童还漂亮。
他看着苏墨染,傻呆呆地站着,甚至忘了眨眼,忘了呼吸,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世上怎会有这么漂亮的孩子。
苏墨染穿着一身月白色锦缎棉袍,细密柔软的黑发泉水一样铺开,笼着雾一般清零的雪色肌肤。
他站在廊下,精致的小脸上漾着近乎透明的一层薄薄嫩粉,难以刻画的优美眉毛,红艳艳的薄唇,美得几乎不像是这世间该有的。
苏白岳脚步动也不敢动,局促的双手拽着破烂衣服的边角,想要把自己藏起来,那时候他刚被领回来,穿着破衣烂衫,脸上脏兮兮,跟个小泥人一样。
那一刻,他才知道何为天壤之别。
跟苏墨染相比,那人就是天上的皎月,而自己只是地下的泥沼。
他明明那么脏,极力地想把自己缩成细细的一条,不要让他看到自己狼狈的一面。
可苏墨染却朝他浅浅一笑,走上前来,他牵着自己的手,薄唇张开,露出石榴米般粲然的牙齿,眼波盈盈处,春光潋滟。
“你好,我叫苏墨染,从今以后,你就要跟我一起住了,你可愿意?”
苏白岳看着他,只觉眼前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朵雍容艳丽的牡丹,霞映澄溏。
他甚至忘了呼吸,一颗心随着他的靠近,将要跳出胸膛,只知道不停地点头。
能和这般神仙一样的孩子住在一起,肯定是他烧了八辈子的高香。
那是苏白岳初见苏墨染的场景,就像是一幅画,深深地印在了心底里,再也忘不掉。
即便随着时间流逝,那副画不但没有褪色,反而更加鲜明,每每想起,满是喜悦,又泪流满面,生生折磨着他的心,刊心刻骨。
那时候,苏白岳还不叫这个名字,他也忘了自己当乞丐的时候叫什么,似乎也是没名字的,大家都叫他小乞丐。
这个名字还是苏墨染给他起的,去巫族地宫的头一天晚上,他辗转反侧,一直睡不着。
换了个环境,又遇到神仙一样的小人儿,怎么可能轻易睡去呢,就怕一切只是一场梦,梦醒了,就什么都不存在了。
他睁着眼睛,躺在舒服的大床上,那还是他第一次睡在柔软的床上,以前都是窝在破庙的角落里,跟一群臭烘烘的人挤着,有时候人多了,还要被那些成年的乞丐丢出去。
这一切都像是一场梦。
最令人难忘的是,就在他睁着眼睛准备熬过一晚的时候,被子里忽然钻出一个脑袋。
苏墨染墨发披散,穿着里衣,不知何时钻进了他的被子里,嘴角盈着浅浅笑意。
“我可以跟你睡在一起吗?我一个人太寂寞了,从没有过伴儿,我想跟你说说话。”
苏白岳心头雷声滚滚,根本不敢开口,就怕一张嘴那颗砰砰乱跳的心就要从喉咙口跳出来,只是不住地点头。
苏墨染与他并排躺着,面对着面,弯唇浅笑,眉目盛颜,般般入画。
“你叫什么名字?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苏白岳被他炽烈的视线包裹着,几乎要窒息了,眸光微闪,紧紧咬住唇瓣,紧张无比。
“我、我没有名字。”
对面的小人儿一愣,而后抬手摸了摸他的发,似乎在安慰他。
“听说我刚来的时候,也是没有名字的,这里的很多人,刚来的时候都没有名字,所以你不必难过,要不我给你起个名字如何?”
苏白岳点头如捣蒜,心跳如擂鼓,眼睫颤抖个不停。
苏墨染眼珠一转,眼中盈着笑,好似漫天的萤火璀璨夺目。
“要不你跟我一个姓吧,我叫苏墨染,你叫苏白岳可好?一黑一白,听起来就像是好兄弟,以后你便是我最好的朋友了。”
最好的朋友。
苏白岳拥有了自己的名字,又拥有了第一个朋友,心里更加激动,心口砰砰砰的狂跳,竟出了一手的汗。
“我、我很喜欢这个名字,若、若是我们成为好朋友,是不是一辈子都不会分开了?”
苏墨染认真地想了想,水色的唇瓣浅浅扬起,又郑重地点头。
“嗯,一辈子都不分开。”
有时候苏白岳总是在想,若是当初被领到地宫,他遇见的不是苏墨染而是别人,亦或者他谁也没遇到,或许这一生都将生活在阴暗中,在阴冷潮湿的地宫里,活的像苔藓。
可他何其幸运,遇到了苏墨染,那是他一生的阳光。
光之所在,心之向往。
第689章 进了公主府他成了苏墨染
第689章 进了公主府,他成了苏墨染。
苏白岳住进了地宫,成了苏墨染最好的朋友,两人同吃同住,同塌而眠,是亲密无间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白天,他们一起学习琴棋书画,晚上他们窝在同一张床上分享各种有趣的见闻。
即便不见日月,对苏白岳来说,那也是人生中最快乐的几年时光。
一直到两人十四岁的时候,突然间一切都变了,所有的幸福灰飞烟灭。
仿佛曾经的那几年欢乐时光,不过是水中月,镜中花,再也看不到,捞不起了。
十四岁的少年,骨架舒展开,五官也长开了,更加明艳照人,无论走到哪里,总会让人忍不住驻足观看两眼。
苏白岳被精心养了这么些年,皮肤越来越好,人也越来越出挑,跟苏墨染站在一起,也丝毫不逊色。
苏墨染是那种柔弱的西子美,清雅俊逸,毓秀繁华,站在那里就像是一朵韶韶其华的桃花。
而苏白岳更英武一些,五官棱角分明,眉如剑,眸如星,俊美摄人。
有一天,地宫突然来了客人,族长让他们是伺候茶水。
苏白岳并未多想,还笑嘻嘻地拉着苏墨染一同前去。
那是一位雍容华贵的女人,看起来将近三十岁,绝世天香,艳丽华贵,一看就是个贵人。
不知为何,苏白岳总觉得她看自己的眼神有些不对劲,却并未多想,伺候完茶水便出去了。
等到了自己的住处,苏墨染便告诉他,那人是大公子的娘子,瓦里岗皇族的长公主。
苏白岳此前听说过,大公子做了长公主的驸马,却还是头一次见到公主本人。
却不知,那便是一生灾难的开端。
如果他知道将要发生什么,就算把自己的腿打断,也不会拉着苏墨染去奉茶的。
可惜,世上没有如果,更没有后悔药。
长公主走的那天晚上,他便被族长叫到了跟前,也没说几句废话,直接开门见山。
族长要把他送进公主府,去给公主当面首。
在听到那话的时候,整个人好似五雷轰顶,差点瘫软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