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反正李权相信以张仲景的医学成就与地位,绝不可能去抄袭别人的。
再说了,张仲景就算想抄袭舒诏的医书,也根本没那个机会。
因为他比清朝的舒诏早了一千多年。
【你成功维护了张仲景的声誉,获得张仲景好感度+10】
李权这个想法通明豁达之后,意外惊喜降临。
居然因为他的一个想法,便直接获得了张仲景10点好感度。
这位张仲景医圣还挺大方的,直接就给了他10点好感度。
李权曾经也帮助别的神医挽回清誉,或者解开冤屈,可是获得的好感度只有5点。
相比较之下,那些古代神医显得有些小家子气。
“看来今天就能把瘟病专治学到手了!”李权高兴坏了。
有时候,他总觉得自己是不是做的善事太多,以至于感动了老天爷,故意在他危机时刻帮他。
这次也许是老天爷知道他的性命危在旦夕,所以就想帮他尽快把瘟病专治学到手,然后治好他的病。
“先看看张仲景有哪些医术?”
李权迫不及待的点开神医技兑换列表。
根据他的经验,哪怕只获得了一点好感度,也能查看那位神医拥有哪些医术可供兑换。
点开列表后,他被惊到了。
医圣就是医圣,拥有的神医技之多,丝毫不逊色于扁鹊。
而且有着足足两门需要一百点好感度才能兑换到手的高级神医技。
【伤寒辩证医术,可以辩证几乎所有的伤寒疾病的病症、塑查病因,阐明病理,推断出病灶所在。兑换需要好感度100。】
【疑难脉法专攻,可以辩证所有疑难脉法,辩证病理。兑换需要好感度50】
……
张仲景的医术好像就没有便宜的,都是特别昂贵。
伤寒辩证是张仲景最厉害的一门医术。
也是他的成名医术,需要100点好感度兑换这门医术,很正常。
如果能够学会伤寒辩证医术,以后所有的伤寒类疾病,一治一个准,没得跑。
或许很多人不知道伤寒是什么?
也有很多人笼统的把它当成了现代感冒的通称。
其实伤寒不等于感冒,感冒却属于伤寒中的一类。
说得更明白点,伤寒包括了现代的感冒类疾病。但是伤寒类的疾病要比感冒类疾病更多。
到了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或许很多人认为感冒只是一种小疾病。
甚至都不需要治疗,拖个三两天就能自愈。
没错,大多数感冒确实不需要治疗,就能自愈。
即便是严重一点的感冒,吃点感冒药,或者输液打点抗生素,很快就能康复。
只是在普通人眼里,感冒并不可怕。
在医生眼里,感冒却并没有想像的那么好对付。
有时候,感冒也可以要人命。
比如让医生们闻之色变的感冒引发的暴发性心肌炎。
死亡率极高。
还有一些常规手段治疗不起作用的感冒,最终变成重症,甚至引起一些并发症。比如多器官衰竭等等。
出现这些不妙的情况,医生们有时候即便倾尽全力抢救病人,也很难挽回病人的生命。
所以说,感冒是一种非常可怕的疾病。
至少在专业人士级别的医生眼里,感冒很可怕,绝不可以掉以轻心。
学会了张仲景的伤寒辩证医术,李权以后在感冒领域,绝对可以成为最顶级的存在。
甚至可能带领医疗团队,研究出一些新的治疗感冒、伤寒病症的方法。
李权尽管被张仲景的一门门厉害医术引诱得流口水。
但是他并没有忘记自己的初心。
他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学会瘟病专治。
把张仲景的所有医术,全部过了好几遍,李权愣是没有发现需要的瘟病专治。
人,最怕的就是给了希望以后,拼命努力,然后得到的却是失望。
最终变成绝望。
李权现在就经历了一次从充满希望,然后到失望的经历。
“张仲景没有瘟病专治,可以暂时放弃。”李权确定张仲景没有瘟病专治后,果断止损。
以后有时间,可以慢慢研读张仲景的医书。
当然,前提是要能够闯过眼下这一关,活到将来。
“既然张仲景也排除了,那就只剩下最后三位神医。第二个学习的对象是叶桂的医书。”
李权早就做好了规划。
时间紧迫,李权也不磨迹,当场开始翻找叶桂的医书。
他发现买的这些书里面,就数叶桂与吴塘的医书最多。
“对了,叶茹,你爸不是答应把你们叶家那本祖传的医书寄过来吗?现在过去两天了,已经到了吗?”
李权询问情绪有些低落的叶茹。
她从苏醒后,一直没有说话,就那么静静的站在李权身后,看着李权在那里阅读张仲景的医书。
仿佛,从她感染未知真菌之后,李权成了她唯一的精神寄托。
“到了到了!在这儿呢。”
叶茹打开自己的小背包,从里面小心翼翼的取出一部十分古旧的医书。
这部医书的封面是兽皮制作的。
表面都已经磨得油光发亮,说明它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使用者。
“应该是原着假不了,我先借阅一阵子。”
李权伸手接了过去。
我有无数神医技
第594章 死神降临100好感度到手
拿在手中,这部古旧的医书很有份量。
说明这部医书至少在材料上没有弄虚作假。是真迹的可能性极高。
翻开封面,一股厚重的历史气息扑鼻而来。
首先,书写的墨水,用的乃是比普通墨水珍贵千百倍的金墨。
要知道,即便到了清朝,古人们写字时仍然喜欢用墨砚磨制墨水。
那时候的读书人做事情很认真,特别是写字、磨墨这些事情,他们特别用功。
金墨的出现,应该是宋朝。
听说还是亡国皇帝宋徽宗赵佶研制出来的。与唐朝的亡国皇帝李煜一样,宋徽宗赵佶在治理国家,行军打仗方面就是个草包。
软懦无能,毫无尊严与底线。
即便把自己的公主、皇后献给金兵欺辱至死,他也能够一直苟下去。换作稍有血性的一个普通百姓,绝干不出这种耻辱之事。
但是宋徽宗赵佶在文娱方面,展露出了绝佳的天赋。
传说这位皇帝不但能歌善舞,而且写得一手好字。他的书法虽然比不过柳公权、颜真卿这等书法大家,但是一手毛笔字着实写得不赖。
皇帝嘛,特别是昏庸皇帝,甩手把朝务全部交给手下大臣们处理。时间多得闲到蛋疼,然后又有着支配各种宝物、高级资源的权力。
再加上有着书法爱好。
这下不得了。
在书法字迹方面比不过颜、柳这等书法大家。宋徽宗赵佶就从别的方面打主意。
什么方面可以超过别的书法大家呢?
思来想去,如果是书写的纸张方面下文章,容易被人骂他没品味。
于时就开始在墨水方面下功夫。
嘿,还真别说。
这位昏君宋徽宗赵佶,用珍珠、金、银等研磨成粉,然后加到墨水里面。用来写字。
最终被他用土豪式的办法,整出了金墨。
那个年代,皇帝的影响力是非常大的。
宋徽宗成功制出了金墨,并且发现写出来的字,格外带劲,他开始大送‘墨宝’给大臣们。
一时间,还真引起了轰动。
然后大臣们觉得皇帝赏赐给自己金墨写出来的字,特别荣耀。他们少不了拿着这些‘墨宝’四处炫耀显摆。
百姓们一时间都觉得金墨写的字帖、对联,格外尊贵。
都想要买上一两幅,裱起来挂在家中最起眼的地方,以示自家很有能量。连皇帝佬儿的字画都能搞到手。
金墨也就是从那个时候掀起来的,并且流行了一阵子。
直到宋朝灭国,最后金国的统治者把这股风气给按下去了。
因为金国有一个金字,你拿金墨写字,这不是想要把金国磨碎成粉,然后用来写字吗?
这还了得。
于是,在金国统治者的残暴压迫下,金墨最终消声匿迹。
李权现在拿的这本医书,居然是用金墨写的,足以说明这本书的作者,经济应该相当宽裕。
还有一种可能。
如果这本书真的是叶桂所写,说明叶桂对这本书非常重视,想要当作传家宝。
所以才会下血本,用金墨来书写。
“叶氏祖训,行医者心必仁爱……”
第一句话,就让李权感受到了医道大家的高尚品德。
叶桂叮嘱叶家后人,必须保持一颗仁爱之心。
这个词语用得很有意思。
不是仁慈,而是仁爱。
仁慈有点烂好人的意思,其实是不适合医生的。
当过医生的人都知道,有时候好心好意为患者考虑,结果反倒挨骂,甚至有可能被医院处罚。
医生保持一颗仁爱之心是最合适的。
心怀仁念,关爱患者。
既能保护好自己,又能让患者受到最好的治疗,两全其美。
李权捧着这本医书,开始试着阅读。
谁知这一读,就读上了瘾。
叶桂被人称之为叶天士,他的医术本领自然是极为厉害。
特别是在时疫与痧痘等症。
他着作的《温热论》,几乎囊括了所有的温热病治疗方案与原则。
这些领域的中医知识,李权几乎是一片空白。
叶桂提出的一些治疗疫病的方法,更是脑洞大开,让李权耳目一新。
比如当时在一个县域出现的鼠疫,以极快的速度蔓延,并且死了很多人。
面对这种可怕的疫病,其它医生们,包括皇宫派出的御医,皆是束手无策。叶桂采取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