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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苇茗想了想,认真地说:“转头,三点钟方向。”
凌菲云下意识照做,然后就看到了莫苇泽那边平凡的脸。躁动的少女心立刻就平静了下来,嗯,很有效,很……
后知后觉地发现真相后,凌菲云体会到了一种羞愤的情绪,只是还没等她发作,莫苇茗已经放开了她。
莫苇茗收回自己的手指,非常肯定地说:“除了刚才我说的那两点,你还有头痛的毛病,以及宫寒,如果不尽快调理,日后有极大几率患上不孕症,还有——”
凌菲云:……
这人竟然说自己会不孕?自己才十七岁好不好?凌菲云双颊绯红,尴尬地重重咳了一下。
凌菲云以重咳阻止他继续口吐骸言,不料这人竟仿佛毫无所沉,继续慢条斯理地说道:“你痛经的问题很严重,如果不尽快治疗恐怕吃苦的日子还在后头。”
被当众说痛经,十七岁的少女恨不得当场消失。
“哇噻,你实在是太厉害了,连她有痛经的毛病都看出来了。”凌美凤一脸惊叹,双眼放光地望着莫苇茗:“你帮我看看,我有没有什么毛病呀?”
说着就伸出了自己的手腕。
而凌菲云,受到的打击太多,已经麻木到呆滞了。
莫苇茗不动声色地避开了凌美凤伸出来的玉手,淡淡地说:“我哥学医时间更长。”
莫苇泽福至心灵,连忙笑着说自己来帮凌美凤看,然后不由分说的就抓住凌美凤的小手,把起脉来。
凌美凤一脸嫌弃:“你会看病吗?”
“好歹我也是省中医学院毕业的执业医师……”莫苇泽为了证明自己所言不虚,滔滔不绝地和凌美凤说起了她的问题:“你身体不错,就是肝经有些阻滞,以前是不是得过这方面的疾病?”
凌美凤一脸惊讶:“有两把刷子啊,我小时候得过肝炎……”
凌菲云震惊了一会儿,虽然被人当面说宫寒痛经不孕什么的,实在太过羞耻,但因为那句“你有头痛的毛病”在前面做铺垫,凌菲云纠结了一会儿之后,就选择了相信他。
必竟人家那本书上展现出来的解题本事,早已经深深地震撼了她的心。下意识就觉得,一个学霸,应该不会信口开河吧?
于是这场有些诡异的相亲,顿时整出了医院的即视感。不过在莫苇茗的看似漫不经心,看似怪异的行为带领之下,总算也恢复了些许正常。
起码两个相亲的人聊上了,两个陪着相亲的也聊上了,各归各位,很好!
两个先聊了一会儿学习方面的事,然后凌菲云就问自己的头痛病因是什么,能不能治好。
莫苇茗正要说话,突然身上的手机响了,接了个电话后莫苇茗就急匆匆地走了,临行前还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写给了凌菲云。
凌美凤见莫苇茗走了,顿感索然无味,也找了个借口带着凌菲云要走。莫苇泽说要留个电话,日后常联系,凌美凤本来不想留,不过莫苇泽缠人功夫一流,最后只得答应了。
离开饭店,凌美凤就虎着脸瞪着凌菲云:“你和那个莫苇茗是怎么回事?他是不是看上你了?”
凌莫云一脸无语:“他摆了个书摆,我在他书摊上买过两本书而已。”
“他摆摊卖书?”凌美凤震惊过后满脸怀疑:“就只是这样?那他竟然还能认得出你,还把电话号码告诉你?”
凌菲云伸出手,指着自己的鼻子,然后再指指自己圆滚滚的身材:“你是觉得我这个样子,会有人喜欢么?”
一说到这个,凌美凤就笑了,上下打量了凌菲云一眼:“好啦对不起,我就是那么一说嘛,人家又没瞎,自然不可能看上你了。我看呀,他应该就是看你有病,好心的想要帮助你。”
凌菲云:……
你丫若不是我发小,我分分钟抽你信不信?
凌美凤不知想到了什么,吃吃地笑了起来:“把那张纸给我。”
凌菲云一时没反应过来,凌美凤眼睛一瞪:“赶紧的拿过来,你以为人家那电话是留给你的?你就傻吧,那是给我的知道不,这叫迂回作战,这都是智商,智商知道不……”
凌菲云简直无语了,“滚——”
凌美凤连忙追了上去:“要滚也先把电话号码给我呀,你这死丫头——”
第三十一章 我就问你买不买
二人追着闹着,不知不觉地来到了凌英英摆摊的地方,已经卖了一半,还有六七十斤呢。眼看着时间不早了,凌美凤眼珠一转,掏出手机开始打电话。
刚刚分开的莫苇泽一个人开着车打算回城,他觉得人家姑娘好像不太看得上自己,因此心里有些郁闷。
哪知电话响了,掏出手机一看,哎哟,这不就是刚才那姑娘的号吗?哈哈,看来人家心里是有自己的,这才刚分开呢,就忍不住给自己打电话了!
这么一想,莫苇泽立马热血沸腾,手忙脚乱地赶紧接通电话,手机里传来那姑娘甜美的声音:“喂,你家买豆角吗?”
“啊?”莫苇泽好半响才确认自己没有听错,不知道姑娘是什么意思,只得小心翼翼地问:“怎么着,你爱吃啊?”
凌美凤不耐烦地说:“我就问你家买不买,我发小家里种的,可嫩可好吃了,我跟你讲,到外面你绝对买不到这么好吃的豆角,可甜了,绿色有机无污染——”
莫苇泽这才明白,人家这是向自己推销东西来了。“吃吃吃,我可爱吃豆角了,不只是我,我全家都爱吃——”莫苇泽连忙高声大吼,别说是叫自己买豆角了,就算是买钻石那也得捧场啊。
没过几分钟,莫苇泽开着车匆匆赶来,笑得跟个二傻子似的。
凌美凤望着他身后的那辆奥迪a6,神色顿时变得复杂。之前没怎么注意,竟然不知道这货是开奥迪a6,若是早知道……
莫苇泽不知道在美人心里,自己的形象已经高大了起来,他“感恩戴德”的把凌菲云家的所有豆角全给买走了。
原本凌英英看他买得多,要给他优惠,他说什么也不肯,还一个劲地说自己能吃到这么绿色纯天然的豆角,应该感谢凌英英之类的。
搞得凌英英很是激动,一个劲地表示,自己种的豆角绝对没有打农药之类的。
然后,莫苇泽就邀请凌美凤去县城玩。
凌菲云原本以为凌美凤不会答应,谁知这次凌美凤居然答应了,并且还拉上凌菲云一起去。
凌菲云想着反正自己要去姐姐家看望宝儿,还要给宝儿带药,便答应了。
凌英英家里还有事,自然不可能跟着他们瞎跑,便把凌菲云的自行车绑在自己车上,骑回家去了。
三人上了车,凌美凤比之前明显热情了许多,莫苇泽找话题与她聊天,她不但会回应,还不时旁敲侧击地打听莫苇泽家的事情。
不大一会儿的功夫,就已经把莫苇泽的祖宗八代都问了个清楚。
原来莫苇泽在市人民医院上班,家里不但有车有房,还在省城也买了房。父亲经营着连锁药店,母亲则是一名公务员,算得上小康家庭了。
这次相亲的介绍人是男方家的表姑,同时也是凌美凤的表舅妈。
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心思,表舅妈促成了这次的见面。
凌美凤家虽是地道的农民,自己也只有高凭,但是长得漂亮,性格也热情讨喜。以前追她的人一抓一大把,所以对相亲,她是打心眼里排斥的。这次之所以答应过来,大部分原因是为了相亲经费,小部分原因是无聊来打发下时间。
因此,见面之前她根本没打听过男方的情况,对莫苇泽的事情也就仅限于知道个名字而已。
到了相亲地点后,见到莫苇茗时凌美凤简直是惊为天人,暗暗决定要自己给自己改个相亲对象。只是在得知莫苇茗摆摊卖书,以及莫苇泽家的条件后,已经迅速改变了心思。
郎有情妾有意,二人聊得火热,凌菲云坐在后排,安静地当一块背景板。他们要进城,恰巧要经过凌芳华家附近,凌菲云就在半道上下了山,然后步行去姐姐家。
只走一两分钟就到了,路上看到有卖水果的摊子,她挑了几样新鲜的水果,提着去了大姐家。
不料,大姐却并未在家,而是去了医院。原来宝儿因为拉肚子太厉害,已经虚脱了,在医院打吊针呢。
凌芳华的婆婆骂骂咧咧的,当着凌菲云的面就说什么:“带孩子都带不好,我好好的孙子都要被她给弄没了,若孩子有个好歹,我定饶不了她……”
凌菲云抿着嘴,匆匆出门,咬咬牙打了个摩托车赶到了医院。现在不是省钱的时候,姐姐外甥最重要。
到了医院,两眼一抹黑,根本就不知道姐姐和宝儿在哪个科室。凌菲云想了想,大抵是在儿科吧。
只是把儿科转了个遍,没找着,她又去了急诊科,这次终于是找着了。
凌芳华头发有些散乱,衣服也皱巴巴的,脸色非常的憔悴。凌菲云愣了好久,几乎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大姐一向好强爱脸面,即使从前家里穷成那样,出门见人也必是要穿戴整齐的。
凌芳华抱着宝儿,不停地走来走去。宝儿脑袋上插着针,不停地扭来扭去,手抓脚蹬,哭得嗓子都嘶哑了。
凌芳华一边要护着儿子头上的针,怕孩子把针头给弄偏了,一边还要抱着哄孩子,狼狈不堪。
凌菲云看到这一幕,眼窝突然就酸酸涩涩的。“姐——”
凌芳华回过头,见到妹妹时眼里闪过一抹不敢置信,随即眼前起了一层雾气,却又被她死死憋了回去。
她扯动了一下嘴角:“你咋来了——”
凌菲云连忙走过去,从姐姐手上抱过了宝儿,“你歇会儿吧,我来——”
孩子一直哭,凌芳华只能抱着他不停地走。孩子拉肚子好几天了,这几天凌芳华没睡过一个整觉。有好些时候,她都感觉自己下一秒就要倒下了,再也撑不下去了,可是为了孩子又只能生生地硬撑着,因为她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