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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馥之疼惜之念又起。姐姐没了以后,外甥女将她这个姨母当作能说些闺中心事的至亲。外人只道这孩子当街寻短见,该是多么倔强的性子,但其实沈馥之心中清楚,姚欢本性温和,只要不逼急了她,她什么都能忍。
沈馥之于是追了一句:“欢儿,姨母不是怕事的人,你莫担心若不应允曾家,会给姨母带来祸事。你,真的,愿意应承下这桩认亲?”
姚欢舌头梗了梗,尝试着说道:“若我能仍住在姨母处,认便认吧。”
沈馥之似仍未觉察出她口音怪异之处,只坚决地点点头:“自然还是与姨母作伴,那曾府也不过是逢场作戏,以求平息风浪之音而已,想来也不愿假戏真做。不过,你既然允了,姨母还有个条件须去与曾府提,这是姨母临时所想到的,但不能不说与你知。”
“姨母请讲。”
“这条件便是,由曾枢相出面,为一位故人之子留条后路。”
第六章 苏沈旧事
“苏迨?”
苏轼的第二子?
听到沈馥之提到“苏迨”这个名字,姚欢一下子提起了精神。这么快,才穿越来半天,自己就开始接触到苏门父子的故事了?
沈馥之正起身去掩一掩窗户,以免向晚的凉风吹到姚欢的头,因而并未看到姚欢双眼中突然闪过的异色。
再回身后,沈馥之缓缓道:“今岁出了正月,扬州来人报信,沈公怕是撑不到阳春。我即刻搭船南下,所幸在扬州见到了沈公最后一面。他除了将他归隐后所写的梦溪笔谈的刊印本赠与我和族中其他子弟,还提到世人冤他陷害苏学士之事。沈公是将去之人,气息奄奄,却泪染前襟,观之叫人心酸。”
姚欢刚刚稍许压下的兴奋,又如林火般噌地窜了上来。
沈公,梦溪笔谈,原来母亲和姨母,竟然是沈括的族人!
紧接着,姚欢反应过来,姨母提到的,恰是千年后史家依然争论的一桩无头公案。
王安石熙宁变法时,当世两大才子,苏轼和沈括,苏轼反对新法,而沈括支持新法。苏轼通判杭州时,恰逢沈括由神宗皇帝安排,察访两浙。沈括向神宗辞行时,神宗让他在杭州善待苏轼。不曾想,沈括却在与苏轼交往唱酬之际,将苏轼在杭州所做的诗上呈朝廷,告发苏轼在诗中诋毁新法,被认为是点燃“乌台诗案”导火索的第一人。
当然,上面这些,是部分史家援引元祐补录中的记载所得结论。不过,亦有史家指出,元祐补录作者王铚虽然生活在南宋高宗年间,离北宋神宗年间比较接近,但他对于细节的记录明显有疑。
沈括察访两浙是在1074年,乌台诗案发生在1079年,前后相差五年之久,怎能因为沈括曾经在杭州与苏轼相处过,就认为苏轼的诗是沈括献上并加以诋毁的呢?再者,乌台诗案是苏轼一生中所遇到的最危急、险些丧命的,苏轼虽总的来讲是豁达潇洒的性子,但后来提起新党中欲至他于死地的人时,行中依然能看出清晰的记忆和鲜明的恨意。然而,苏轼提到过李定、舒覃这些刀笔吏,却从未提过沈括陷害过自己。
姚欢一时之间的感慨无以言表。
一个历史爱好者,突然穿越到连史料都有争议的事件里,能身临其境地弄明白原委,还有什么事能比这个更令人激动呢!
姚欢咂摸着姨母的言外之音,这么说来,莫说是后世,便在当今,沈括也是一定程度上背负了污名?
人们为何这么做?是否因为数年前的宋夏“永乐城之战”中,沈括对宋军的全面溃败负有责任。
沈括这样一个未能如期引发大宋官民战胜者狂欢的臣子,便会在其他方面也被尽情地抹黑,从而满足成为一个成色更足、骂起来更爽的出气筒?
只听姨母沈馥之又道:“我从扬州带回来的,不止梦溪笔谈,也不止沈公的辩诬自语,还有苏学士元祐年间写给沈公的信,信中可看出,先帝驾崩、苏学士重回京城复职后,看到朝中重新当权的旧党,与当年王党中的卑劣者竟如出一辙,不免黯然。沈公恐他西去后,此信又落入不堪之人手中,却也舍不得烧去,便托我带回汴京,亲自送到苏公次子苏迨府上。”
“姨母,为何不送到苏公手里?”姚欢脱口而出地问道。
沈馥之一愣:“苏公去岁就被贬去惠州了。”
姚欢赶紧装傻充愣地“哦”一声。
没有百度真是太难了,一个穿越者处处容易说错话。
沈馥之想的却是,外甥女到底是个闺中少女,岂会如她这般天天迎来送往、消息灵通地知晓京城大事。因而,她倒也并未对姚欢这份糊涂,更多地表示出诧异。
沈馥之说了一番来龙去脉,意思很清楚,因枢相曾布与宰相章惇政见不合,章惇对于苏轼等元祐党人的清洗毫不留情,沈馥之便恳请曾布去官家跟前说情,至少将苏轼的次子、中过进士的苏迨留在京城,不予贬斥。
“沈公归隐之前,自朝中所领俸禄,拨了不少去到族中,修建私塾,聘请先生,即使如你母亲与我这样的女子,孩提时亦可得到诗赋章的启蒙。沈公省亲时,常来训导族中子弟,拷问章功课,但严厉之余亦不失温和有趣,还与你母亲谈论过膳食之道。他临终前赠我梦溪笔谈时,还说起,你母亲若还在世,亦可写上一本钱塘食单我与你母亲,何其有幸,能生在沈家,纵然成年后命途坎坷,却因懂得正道在哪里,并未过得龌龌龊龊,这般造化,皆拜沈公所赐。沈公与苏公惺惺相惜,如今沈公不在了,姨母得了这个机会,略略扶助一把再度落难的苏家,也算告慰泉下的沈公。只是这般行事,毕竟好似拿你的劫难去做了笔买卖,故而姨母须如实相告。”
听沈馥之言及此,姚欢一直提着的心,才稍稍放下。
说实话,她甫一穿越过来,哪里能真的清楚,这位姨母究竟是何品性。
而大半日的所见所闻,姨母泼辣爽利的时候毫不退让,内心深处又仍保有柔软善感的一面。并且,逮着机会就用的反应还很快,大约是经年为商积累的本事。
这真是个很有意思的妇人。
姚欢于是淡淡地一抿嘴:“姨母的心真好。”
沈馥之做事奉行光明磊落,从不把擅藏小算盘当优点,话说清白,外甥女也确实应了,她便不再赘言,神态轻松地要去准备晚膳。
腰花面算什么,她沈馥之的私房菜谱上,好东西多着呐。
她踏出门前,目光落到墙角码放的姚欢的嫁妆箱上,对侍立一边的小婢女美团道:“趁欢姐儿现在醒着,天光也还亮堂着,你将箱子开了,悉数清点物件,教欢姐儿心中有个谱。”
美团气力了得,将箱子搬到屋门处,在夕阳的顺光中打开箱子。
主人说过,欢姐儿的继母待她刻薄,故而美团原以为,箱子里不过也就是些寻常衣被。
哪料得箱盖一开,眼前的场景令她吓得一声尖叫。
第七章 神奇的装备和丰盛晚餐
美团的双脚就像被烧红的铁板烫到一般,急速地往门外跳去,一双杏核儿似的眼睛却死死盯住从箱子里爬出来的东西。
“蛊虫,蛊虫!”她尖着嗓子喊。
姚欢也被美团脸上骇人的表情惊到,伸着脖子往门口望去,奈何箱子盖朝门外敞着,从姚欢的方向看去是逆光,一时哪里瞧得分明。
沈馥之听到美团的惊呼,匆匆赶来,见到地上的东西也是一愣,但似乎并不十分惶恐。
“大惊小怪作甚,什么蛊虫!这是欢姐儿养的蟋蟀,哎不对,怎么恁大的个子,没翅膀,会爬不会跳,还有两只螯子。”
沈馥之本是去做晚膳的,手中正巧执着一副长长的筷著,于是夹起地上那被美团称作“蛊虫”的东西,来到姚欢榻前。
“你那恶妇后母,就这般容不得你,连你平日里弄的虫蚁,也一并当了嫁妆送出了姚宅。欢儿,这是什么新奇虫子,姨母几十岁的人,怎地从没见过?”沈馥之先讥讽后好奇地说道。
而姚欢看清筷子上的“虫子”后,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
小龙虾?!
作为曾经资深的各种做法小龙虾爱好者,姚欢确定自己没有看错,筷子上张牙舞爪举着两个螯子的,不是虾姑,不是寄居蟹,当然更不是蟋蟀,而就是千年后一到初夏就风靡大江南北的美食小龙虾!
只是,眼前的小龙虾,看上去似乎还算虾苗,青色的壳微微泛出一层不太均匀的黑红色,头部尖尖,触角高高昂起,怪不得姨母沈馥之冲眼看去,以为是蟋蟀。
姚欢知道北宋年间由于发展出了成熟的商品经济,市井繁荣,杂耍表演的行当丰富,“弄虫蚁”便是其中一种。斗蟋蟀斗鸡,驯鸟儿,耍猴,都叫作“弄虫蚁”。渐渐地,在家中养蟋蟀的人也多起来,后来南宋的宰相贾似道,就写过一本研究养蟋蟀的促织经。
听姨母的意思,接纳自己灵魂的这位姚姑娘,也爱养蟋蟀?
可这是铁板钉钉的小龙虾啊!
小龙虾不是原产美洲么?二十世纪初才被日本引进作为牛蛙的饲料,然后又带入中国大陆。
短暂的瞬间,姚欢脑海里,蓦地出现真正的自己发病离世前的画面。病房里,萧医生端着一盆小龙虾,正准备往电饭锅里倒。他允许她吃小龙虾,但只许她吃自己家里清水煮的,不要吃外卖。她是个没有家属送饭送菜的病人,萧医生说完要求就后悔了,觉得伤害了她。萧医生不仅希望她活,也希望她不确定能不能活的时候、至少还能被满足这一点小小的要求。萧医生于是在当班查房的时候,让护士抱进来一个电饭锅,自己则买了满满一大兜活蹦乱跳的小龙虾。
姚欢记得,眼前最后的场景,是萧医生回头对她笑了一下,但她突然之间喘不过气,张开嘴想喊,眼前一片模糊,就失去了知觉
想到此处,姚欢简直要给老天爷跪了。天爷,你不会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