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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经妖怪食用攻略-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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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错,那乞丐也是那么想的。对于他来说,人生已经很悲惨了,多活一天少活一天似乎也没什么分别。况且这毒与别的毒不一样,不痛不痒,只是不需要吃东西。这无须出门乞讨,又不用看旁人眼色日子对他来说简直是堪比神仙一样的日子,于是他到处闲逛,溜溜达达,就等着毒发之后鬼差前来带他。”

    “这乞丐的心态倒是还蛮好的,遇见这么大的事居然还能淡定的到处闲逛。”

    “他不是心态好,只是在经历了旁人所没有经历过的世态炎凉之后拥有的豁达,亦或者说是认命。”白泽将手里的胭脂果朝着白璃抛过去,白璃稍作犹豫,伸手将果子给接住了。

    “方才说过,这鬼树之所以结果就是为了吸引那些嘴馋之人,然后借由他们帮忙寻到真正的想要复仇的对象。

    一日,这食用了胭脂果的乞丐走到了陈家门口,遇见了刚从家里出来的陈阿娇。陈阿娇见他一身乞丐装扮,以为他是到自家门前讨要吃的,就随手拿了一个剩馒头给他。乞丐拿了馒头却不吃,反而还问陈阿娇,你相不相信这世上有人不吃东西也不会觉得饿,更不会被饿死。陈阿娇自然不信,这乞丐便从身上掏出一枚胭脂果来递给了陈阿娇。

    这胭脂果色泽诱人,闻之更觉得一股果香扑鼻。陈阿娇虽有些犹豫,但见乞丐不像坏人,且腹内馋虫已经被这果子勾起,就大大方方将这果子给吃了。初时,陈阿娇并未觉得有什么不同,可直到晚间,她都不觉得饿,且这种饱腹感一连持续了多日。

    七日后,那个乞丐再次出现在陈家门口,陈阿娇这才明白之前乞丐与自己所说的并非疯话。从乞丐口中,陈阿娇得知这胭脂果是从花缘寺的后院里摘的,便趁着白日寺中无人时偷偷将这后院里的胭脂果全给摘了。为了不让第三人知晓这个秘密,她还动手杀了那个乞丐,并将尸体掩埋。

    陈阿娇得了胭脂果,就像是得了天大的宝贝一样,忍不住去跟程子俊炫耀。这程子俊也尝试着吃了一颗,且很快就明白陈阿娇所说非虚,一直想要从陈阿娇口中套出这胭脂果的来历。陈阿娇不是笨蛋,她知道她跟程子俊之间的关系并非牢不可破,她能杀了乞丐独占胭脂果,那程子俊也就能为了胭脂果杀了她。

    她想着,只要有这些胭脂果在,她就能迫使程子俊尽早做决定。可惜,程子俊虽贪恋她手里的胭脂果,却更舍不下现有的一切。最终,他还是因为没能得到胭脂果,对昔日的红颜陈阿娇下了手。

    陈阿娇含恨而死,死后也化作一株鬼树,结出了几枚胭脂果,其中一枚,就到了程子俊的手里。”

    “这程子俊应该是吃了那枚胭脂果吧?因为这胭脂果是陈阿娇的精血所化,他又是陈阿娇心心念念想要嫁的男人,故而在食用之后他可能出现了某些幻觉,于是乎惨死牢中。”白璃分析着,可还有一个问题不是很清楚。这陈阿娇是被程子俊给害死的,这程子俊做贼心虚,一定不会在杀人的地方久留,那这胭脂果是谁送给程子俊的?又为什么要送给程子俊?感应到白璃心中的这些想法,白泽突然靠近她,低声说了句:“你师傅!”

    “我师傅——”白璃哑然地看着他,见高湛跟那些捕快的目光齐刷刷全部朝着自己看过来,她忙低头,压下声音问白泽道:“当着高湛的面,你可别胡说,我师傅又不是认识他们,怎么可能跟这件事有关?难不成我师傅他是因为嘴馋,想要尝一尝这些果子?”

    “你师傅的确嘴馋,可他掺和其中也不全然是为了吃这些东西。”

    “那是为了什么?”

    “为了不让别人吃这些东西。”见白璃一脸狐疑地看着自己,白泽清清嗓子,讨好似地补充了句:“当然,你师傅他也是为了伸张正义,让那些作恶之人,恶有恶报。”

    “反正我师傅不在,这是真是假,还不是由着你的这张嘴胡说。”白璃轻皱鼻子,虽将目光投射到了高湛身上,但话还是对着白泽说的:“照你方才所说,这程子俊之所以死在牢里是因为程阿娇,至于这个阿昌,我们也姑且认为是小巧索命。那……那小姑娘呢?她又是因何而死?她年纪还那么小,总不至于跟这些事情有牵扯吧?”

    “她姓吴。”白泽轻声道。

    “姓吴?你的意思是,她是吴权的女儿?不对啊,这吴权辜负楚姑娘是三年前的事情,就算那个时候,吴权的女儿已经出生,眼下也不过才三岁而已。那小姑娘,怎么着也不像是才三岁的孩子啊。”

    “谁告诉你吴权只有一个女儿的?”白泽扯起嘴角,慢悠悠说了句:“早在吴权还是小伙计的时候就已经与人成亲,且生下了这个女儿。而后,他仗着楚家的关系,从一个小伙计摇身一变成了吴掌柜,原先那个糟糠妻自然也是瞧不上了。”

    山海经妖怪食用攻略

 第233章 美人娇与胭脂果(30)

    “就算这小姑娘姓吴,也不该落得个这样的下场。”白璃叹了口气:“说起来,这最该死的是那个吴权,若不是他负心薄情,若不是他结交了这些狐朋狗友,小姑娘怎么会死?他那个糟糠妻呢?莫不是也被他给害死了?”

    “吴权,吴权,我想起来了,是不是那个出人头地之后就抛妻弃女的吴有福?”小捕快突然高声嚷道:“我就说嘛,这白先生讲得明明就是发生在花溪镇上的事情,我怎么就不记得有个叫吴权的人。如今想来,他原本应该是不叫吴权的,是后来发达了之后重新改的名字。”

    “你认识这个吴权?”

    “认识认识,都是一个镇子上的,岂能不认识。这个吴权,也就是吴有福说来也算是一个苦命的孩子。他爹腿脚有些残疾,这年轻时候,吴家也托了不少人给他爹说媒,可不是吴权他爹瞧不上别人,就是别人瞧不上他,这拖来拖去,直到二十五岁那年才认识了吴权的娘。

    这吴权的娘听说曾是某个大户人家的小姐,因为家道中落又得罪了一个当官的,被卖进了那种地方。这若是长相漂亮的,进了那种地方,多半要被妈妈们逼迫着接客。这吴权娘呢,虽说有些才情,却长相一般,入不了那些客人的眼,只能在里头做个端茶倒水的丫鬟。

    她原是个被人伺候的,如今却要做这种伺候人的活儿,心里头自然是有些不情愿的。那妈妈也不是个好说话的,为了让吴权娘听过,就让手下的鬼奴使劲打。这吴权娘憋着一口气,愣是带着一身伤从那花楼里逃了出来,整整逃了半条街才被那些鬼奴给抓住。就在那些鬼奴死活要将她给拖回去的时候,吴权爹出现了。

    许是不忍心见一个姑娘被人逼迫,又许是被吴权娘那种宁死不屈的倔强模样给感动了,总之,吴权爹慷慨解囊,帮吴权娘赎了身。这前面说过,吴权爹腿有残疾,但他家条件还不错,且人长得颇有几分俊秀。这难得碰见一个好人,且还是个面容俊秀的郎君,吴权娘当即表示愿意以身相许,哪怕为妾她都乐意。就这么着,两人成就了花溪镇难得的一段英雄救美的佳话。

    这吴权随了他爹的长相,却随了他娘的性子,再加上他娘是个会读书识字的,自吴权小时便亲自教导,以至于吴权从很小的时候起就跟身边的孩子显得有些格格不入。这若是用读书人的话说,就是心高气傲,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这吴权的祖父活着时,吴家的条件还可以,算是衣食无忧的小康人家。可自打这吴权的祖父过世,吴家的日子就一日不如一日。好在,吴权认得几个字,经由亲戚帮忙,这才去了刘掌柜的铺子做了个小伙计。

    吴权娘子也是经由他那个亲戚给介绍的,我也见过几次,是个长相普通的寻常女子,似乎也不怎么爱说话,但对吴权还是极好的。在吴权做小伙计的那些年,他娘子一日三餐都要给他送去。这旁人都羡慕他找了个知冷知热的好娘子,可唯独吴权自己不那么认为,他觉得是他那娘子高攀了他,话里话外,连带着整个人的神情语气都是瞧不起他那娘子的。说起来,他那娘子也当真是个好脾气,不管吴权如何对她,她都不声不响也不抱怨。”

    “这么看来,这吴权还真是好福气,不管是那个娘子,对他都是痴心一片,只可惜,她们的一片真心终究还是错付了。”

    “可不是咋地!”小捕快接道:“记忆中,这吴权应该是去过两次徐州,这第一次回来的时候,他还是刘家的伙计,只不过从原先那个跑腿儿的变成了看管整个商铺的小掌柜。那时,他女儿还小,一两岁吧,他娘子总是背着孩子给他送饭菜。第二次回来,他就跟刘家断了联系,然后还在刘记绸缎庄附近开了一家吴记成衣铺,明着跟刘家抢生意。因为这件事,刘掌柜还给气生病了,病愈之后,就将原本的绸缎庄给关了,变成了米粮铺。大家都说,这是吴权私下动了手脚,逼迫的刘掌柜无路可走。”

    “那吴权的原配夫人呢?”

    “这吴有福变成了吴权,吴伙计变成了吴掌柜,就像白先生说的那样,他是更加瞧不上自己的娘子了。于是,就寻了个莫须有的罪名,用一封休书将自己的娘子给休了。高大哥你应该也还记得,就是那个暴雨侵袭的午后,我们接到百姓的报案,说是在距离吴家不远的那颗槐树上发现了一具身着红色嫁衣的女尸。”

    “记得!”高湛冷声道。

    “据知情人说,那件红嫁衣是吴权的娘子与他成亲时,其母亲亲手给做的。吴权的娘子也是穿着那身红嫁人一步步走进吴家的。身为儿媳妇,她对吴权的爹娘一向是孝顺有加。作为娘子,她对吴权也是力所能及的好。可吴权呢,得了富贵,就忘了枕边人。吴权娘子的心,许是被伤透了,才会在那样的一个天气里做了那样的事情。

    我还听说,就在吴权娘子上吊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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