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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麦便不说话了。
旁边几个媳妇看不过去了,就帮着劝,说冬麦挺勤快能干的,一点小事不至于。
王秀菊被大家劝着,也就不骂了,不过还是埋汰了一句:“她要是能怀上,给我老林家抱个大孙子,我也就不说她啥了,我天天好吃好喝供着她让她当娘娘,可她就是不怀上啊!”
冬麦的脸一下子红了。
有一种冲动,想直接把姑娘不干了这五个字甩她脸上,凭什么,凭什么她这么说自己?自己嫁过来就是给她家当孩子当奴才的吗?
她也是人生父母养的!
可现在没孩子,就是因为自己啊,自己确实是身体有问题。
这样的自己,就算离婚了,能怎么样呢?她想起孙红霞,孙红霞离婚后,大家都笑她,相亲了不少人,但都没合适的。
她能做出这个冲动的决定吗,她能负担这个后果吗?她愿意去接受七大姑八大姨的质疑吗?
冬麦脸都憋红了,她的手指在颤,她最后终于咬了咬牙,她明白自己还是得忍,也许有一天她可以一走了之,但现在还不行。
所以她什么都没说,低头挑了个地儿,拎了一袋子羊毛,打开来,羊毛皮子的味道冲撞而来,她抿着唇,忍受着那呛鼻的难受,低头干活。
王秀菊吵嚷了几句,见冬麦根本不理这个茬,加上旁边又有人劝,也就不说什么了。
可自己想想,心里还是难受,如果自己有钱,或者自己有底气,也不至于如此。
周围的女人重新说说笑笑起来,冬麦低着头,手里剪着羊毛,眼睛却慢慢地有些模糊了。
她抬手用袖子悄悄抹了一把,觉得很可笑。
其实不就是被说两句,有什么好矫情的,回去马上吃药,吃中药,怀上了,她当娘娘,让王秀菊伺候她!
正想着,听到前面动静,一抬头,就见沈烈从屋里出来,看了她一眼。
她才猛然意识到,他刚才竟然一直在屋里,也就是说他都听到了。
他肯定也知道自己说谎了,自己是回娘家,并不是在洗衣服。
冬麦脸上便仿佛被火烤着,烤得火热,她连忙挪开了眼睛。
沈烈也没看她,过去了旁边灶房了。
很快,他拿来了一个簸箕,冷冽的空气中便飘来了烤红薯的甜香,冬麦看过去,簸箕里是红薯,放在热灶台的灰里慢慢地焖熟的,红薯都不大,也就是三指粗细的小红薯,但是外皮烤得焦脆,一看就好吃。
沈烈将那些红薯分给大家,说是犒赏大家的,一群人自然是喜欢,都笑哈哈地去挑了一根,冬麦没动静,低着头继续干活。
她又想起来陵城时想吃的红薯,同样是红薯,农村里随处见,但是到了城里就那么金贵,要两毛钱一个呢。
她正傻想着,眼前冒出来一根红薯,算是比较大了,外面依然是烤得酥脆,红薯皮干裂着翘起来,露出来里面红薯瓤。
顺着那红薯,她看到了沈烈。
沈烈笑看着她,温声说:“嫂,给你这个,这个大。”
冬麦摇头,涩声说:“我不想吃。”
沈烈看着她泛红的眼睛,没再说什么,直接将红薯塞到她手里,便起身忙别的去了。
冬麦默了一会,还是剥开红薯,尝了一口,绵软的甜,在这干涩的冬天里,格外香美。
中午回到家后,冬麦二话没说就开始熬药了,熬药的时候把门窗关严实了,她不想让人闻到什么味道。
熬了半天才熬好,味道并不好闻,浓烈的药味直冲鼻子,不过冬麦一点不觉得呛,她身上被人印下了耻辱,她需要洗刷。
如果吃药能让她怀上孩子,那她愿意天天喝。
熬好静晾了一会,她望着那棕黑浓稠的药汁,端起来,捏着鼻子一饮而尽,喝完后,最后一口差点从嗓子眼泛出来往外吐,她硬生生咽下去了。
林荣棠回到家,看她竟然没做饭,反而在收拾药渣,吓了一跳,一问才知道怎么回事。
他看了看那散发着浓烈中药味的药渣子,愣了一会,才说:“这药挺难喝的吧?”
冬麦却一脸平静:“药哪有不苦的,苦了才能治病。”
林荣棠望着冬麦,喉结滚动间,他眼圈一下子红了。
他差点就脱口而出,你没病。
深吸口气,他背过身去,收拾着旁边的柴火:“冬麦,其实我并不在乎孩子,我们可以不要孩子,我说了,娘那里,我会挡着,我和咱娘说。”
冬麦笑了笑,却没说什么。
她现在知道,他说什么都不管用的,如果他们没孩子,哪怕他将医院检查结果藏起来,所有的人也会默认为,是她生不出孩子,不下蛋母鸡的耻辱会印在她身上,她将失去了她作为农村女人最大的价值。
没有人能够帮她,只有这让人呕吐的药。
林荣棠看她笑,心里更难受了:“如果吃了药,我是说,万一,万一吃了药,咱依然没孩子,你说能怎么着?”
冬麦:“如果依然没孩子,那我们肯定就离婚了,我不能耽误你,我也不可能一直受娘的气。”
说完,她起身就去摆弄她的兔子了。
林荣棠便沉默了,呆呆地蹲在那里,看着地上的枣树叶子,早已经枯黄干瘪的叶子,被风一吹,就那么簌簌发响。
第 12 章(大吵)
第12章大吵
冬麦为了不耽误剪羊毛的事,现在都是晚上趁天黑把一天的药熬好了,把药渣藏起来偷偷地扔掉,把药汁藏在瓷碗里盖上,第二天早上喝一次,剪羊毛中午回来喝一次,然后第二天晚上再熬,这样既不会被人发现,又不耽误剪羊毛。
她现在剪羊毛技术越来越好,动作麻利,一天有时候能挣两块,现在干了六天,大概也有十一块钱了。
沈烈这里打理出来的羊毛已经运到了路奎军那里,不过又有新的运过来了,听说剪完这一批就没了。
冬麦估量了下,估计大概需要十天,按照自己的速度,十天后也许自己能攒下三十块。
三十块,对冬麦来说也是不少了,她问过,戴向红一个月工资七十多块,自己在农村大半个月挣三十块,已经是很满足了。
冬麦不由想着,如果沈烈这个剪羊毛的事一直有就好了,那她能攒下不少私房钱呢。
不过让冬麦无奈的是,现在大家都知道在沈烈这里能挣钱,剪羊毛的多了起来,不光是女的,还有两个男的也来干了,这样能留给自己的活自然少了,估计挣不到那么多了。
刘金燕还悄悄地对冬麦说:“你看二婶家的秀云,最近总过来,其实她哪正经干活,就是来看沈烈的。”
冬麦没明白:“什么意思?”
刘金燕无奈地说:“她看上沈烈了呗!”
冬麦:“是吗,那不是挺好的吗?”
沈烈之前没娶成媳妇,现在有姑娘喜欢,不正好娶进家门吗,这下子不用愁了。
刘金燕叹了口气:“你想啥呢,这肯定成不了。”
冬麦:“为什么?”
刘金燕无法理解地看着冬麦:“你也是咱们村的媳妇,你也天天来剪羊毛,你是傻子吗,竟然还问我为什么?”
冬麦无奈:“我确实不知道……”
她哪有那个心思,满脑子都是熬药喝药生孩子,还有挣钱,根本没注意谁跟谁。
刘金燕看看四周围没人注意,便对她嚼舌根了:“咱们村,其实不少姑娘都挺喜欢沈烈的,不过也就是自己喜欢,家里未必同意。”
冬麦:“为什么不同意啊?”
刘金燕:“之前沈烈条件还算挺好的,但他娶了个媳妇,又离婚,干折腾这么一遭,任凭谁家都得扒一层皮啊,他欠了债,家底空了,没钱娶媳妇。”
冬麦:“可是他现在不是做这个羊毛买卖吗,他给我们发工资,他自己肯定也挣不少吧。”
刘金燕:“那就不知道了,谁知道呢,按说应该挣,但现在大家没看到,再说他没父母,就单身一个人,父母也没留下什么家业,总觉得没着落,谁也不可能因为这个就把闺女嫁给他,再说了,就算闺女家愿意嫁,沈烈也未必愿意娶,你没看,秀云天天想法子和沈烈说话,人沈烈根本不搭理他。”
其实不光是秀云,别的也是,他都不太搭理,就是那种摆明了对你没意思的架势,挺伤人的。
冬麦听着这事还挺复杂,头疼:“他这是干嘛,有个姑娘愿意跟他,他赶紧娶进门得了呗,怎么还挑上了?”
刘金燕叹气:“谁知道呢,估计是为了前面媳妇的事伤着了。”
冬麦一想也是:“谁摊上这个,都得气死,这可能就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她便记起来那天沈烈娶媳妇,自己过去劝,当时沈烈走进来的那脸色,杀气腾腾的,后来他那么一笑,简直是让人后脊梁骨发冷。
娶进门的媳妇死活不跟着了,这男人估计被伤透了心。
冬麦突然觉得,人都有倒霉的时候,自己不能生孩子的事,虽然确实倒霉,但也不是说不能接受。
这么一想,心里竟然好受多了。
冬麦一口气喝了半个月的中药,喝到最后,她看到那棕褐色的汤水就想吐了,不过她还是憋着,闷头熬药,闷头喝。
她想生孩子,一定要生孩子。
在农村,女人不嫁人不生孩子那就是罪人。
冬麦小时候村里办白事,有那家里宽裕的便搭了戏台唱戏,那些犯了罪的人在押解的时候,会穿着白色囚衣,甩着水袖,会有人将他长长的头发揪起来,两个衙役在他脸上打一个烙印。
冬麦那个时候不懂,她听旁边老奶奶说,那是烙印,犯了罪的人脸上有,带着那个烙印,你走到哪里,大家都知道你是犯人。
冬麦还小,却觉得,这是多么可怕的惩罚,要留在脸上一辈子呢,幸好现在已经没了。
现在她知道,这种刑罚一直有,现在依然有,她若是不能生孩子,那个犯罪的烙印就会打在她脸上,她只是初中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