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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靖安抬眼,看向冬麦,他皱眉:“江同志,我既然说来帮忙,我也不至于偷闲耍滑,你也用不着这么说,你说让做什么,我做就是了!”
说完,捋起袖子,硬着头皮去洗碗了。
他这样子,倒是让旁边几个媳妇惊讶,心想这是咋啦?
冬麦也不过是轻笑一下,反正以后也没打交道的机会,谁认识谁啊,看看时候到了,便让几个媳妇上菜。
用的盘子和碗都是事先她和陈亚商量好的,喜庆,搭配着传统的八大碗,并几个费尽心思的菜,菜上去后,倒是引得亲戚们都夸起来,说这菜真是看着就好吃。
冬麦见这样,稍微放心,便回去厨房收拾剩菜剩饭,等到最后一两道菜出锅,她带着刘金燕亲自去上的,过去后,就见王老爷笑得胡子都颤巍巍,看到她,一个劲地夸:“这菜好,这菜好,我竟然都能嚼得动,真好吃!好吃!”
王书记在场,倒了一杯酒,亲自敬给冬麦:“江同志,这次我必须感谢你,你整治的这菜,我老父亲吃得好,吃得满意,他说好吃,关键老人家竟然能吃得动你做得红烧肉,这不容易啊,他一口牙没几个好的了!”
说着,他竟然有些眼眶发红,声音也有些更咽:“江同志,我是由衷地感谢你啊,这次做寿宴,你可是用心了!我谢谢你!”
冬麦大方地笑着,对王老爷子道;“老爷子吃得满意,我也就放心了,今天老爷子七十大寿,我也借花献佛,祝老爷子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说着,她端起酒来,一饮而尽。
很小的酒盅,里面酒并不多,不过有些辣。
冬麦以前在家的时候,偶尔过年过节时候也会沾一点点,所以还好,并不觉得太难受。
王书记见此,越发赞赏不已,王老爷子更是喜欢,连说了三声好。
坐在旁边桌子上的孟雪柔,正低头吃着,就听旁边的一个亲戚说:“雪柔,你认识那个厨子啊,我看你和她说过话?”
孟雪柔抬头,看了眼冬麦:“算是认识吧,以前是初中同学,不过很多年不联系了,没想到她竟然成了厨子。”
亲戚:“她做菜确实挺好吃的,长得也水灵好看!”
孟雪柔再次看向冬麦,笑了笑,没说话。
作者有话要说: 去发上一章的红包啦!
看了上一章的评论,祝今天生日的两位读者“喊我去学习”和“糖醋鱼摆摆”生日快乐,么么啾。
另外感谢大家的虫,有时候写文一不小心就没注意,上一章那个打到卡里确实是一个bug,已经改了。
2(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71、第 71 章
(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71章最浪漫的事
冬麦的寿宴大获成功;
她挺高兴的,后厨帮忙的几个媳妇也都高兴,说实话;
忙起来挺累的,但是累了这么一场;
看到自己帮着做出的菜大家伙都喜欢吃,心里还是充满了幸福满足的。
那边客人吃着;
冬麦便带着几个媳妇赶紧一起吃饭;
吃饭的时候;
冬麦想起沈烈。
沈烈过去信用社了;
王书记倒是说过让他过来一起吃席,但是他的身份过来也不合适,现在他不知道去哪晃荡,如今家里经济状况也不是说多好;
要贷款,压力也大;
他估计就是外面随便吃点吧。
冬麦看到旁边有牛肉,这是上好的牛肉,陈亚待人好,说这些吃不完,给你们当午饭。
冬麦犹豫了下,还是取了一个白馒头,白馒头里夹了一些碎牛肉;
她想带着给沈烈吃。
夹好后;
她将这个馒头夹牛肉放在油纸包里,将油纸包妥妥地放在帆布包里,希望回头给沈烈的时候不至于凉透了。
这时候大家伙差不多都吃完了;
冬麦带着大家把剩余的菜和肉都分门别类,把那些厨余垃圾都收拾整齐了,扔出去。
等到客人差不多散场,陈亚过来这边的时候,冬麦已经把厨房收拾得干干净净了,东西也都码放得齐整,她便有些意外:“哎呦,你们干活可真利索,我还说找几个人帮着打扫呢!”
冬麦笑着说:“本来就是应该干的,再说都是顺手的事,没什么。”
陈亚提起寿宴,特别满意,她叹了口气:“你看我们老王,那么大一个人了,竟然差点哭了,我悄悄地给你说吧,我们老爷子查出来,得了一个病,人家说是癌,得了这个癌,根本吃不下去饭,也没几天了,老王费了这么大劲给他办个寿宴,就是想着老人家开心,今天老人家胃口好,吃得满意,我们看着心酸又高兴,老王刚还悄悄地说,让我好好谢谢你。”
冬麦听到这个,也有些难过:“这癌……不能治吗?”
陈亚:“哎,年纪大了,身体早就垮了,人家大夫说了,这个越治身子越难受,还不如让老人家高兴,想吃啥,想喝啥,尽量让老人家高兴。所以今天这事,老王真是感激你,我们最近没见老人家吃得这么满意过,自从犯了这病,根本吃不下去。”
说着,她掏出来五十块钱:“这次麻烦你了,这是给你的三十块,另外还有几块,你看看给那几个媳妇分了吧,她们今天也忙坏了。”
一时又拿了些菜和肉,给冬麦他们:“这些太多了,我们也吃不了,你们好歹带着一点。”
冬麦自然是不肯要,不过陈亚执意给,又说就当是老爷子寿宴的福气,冬麦便也收着了。
当下冬麦给每个媳妇分五块钱,自己得三十块钱,又把菜和肉大家自行车驮着,到时候回去各自分点。
几个媳妇分到五块钱,都有些不敢相信:“怎么给五块,这么多?”
冬麦笑着说:“估计是觉得你们勤快干得好!”
大家喜出望外,拿着那五块钱,不知道如何是好,毕竟干一天就挣五块,这种好事,去哪里找啊!
胡翠儿感激得很;“冬麦,这都多亏了你,没你,我们去哪里找这种好事啊!”
其它几个媳妇也都点头:“咱们就是村里在家做饭干活看孩子的,这种门路,咱们根本不知道。”
刘金燕想起来林荣山,得意地道:“这人还不让他媳妇来,回头知道咱们一天就能挣五块,眼馋死他!”
几个媳妇也都笑起来。
几个媳妇都高兴,冬麦也挺高兴,不光自己挣到了钱,连带着村里的几个媳妇也都挣钱,至少感觉自己这个路子挺好的。
大家驮着东西,推着车子往外走,冬麦的自行车沈烈骑着呢,她在这里等着沈烈过来接,谁知道这个时候正好看到孟雪柔骑着车子出来。
孟雪柔刚才就看到冬麦了,她注意到和冬麦一起的都是农村媳妇,无论穿着还是感觉都挺一般的,便停在那里看了一会,见那几个媳妇走了,才上前搭话,笑着说:“冬麦,今天你太忙了,也没顾上和我说话,没想到几年不见,你现在越来越厉害了。”
冬麦笑着说:“以后找个机会,咱们好好聚聚,这么多年不见,我也挺想你的。”
孟雪柔:“咱们同学毕业这么多年了,确实也该聚聚,我正张罗着想办个同学聚会,对了,冬麦,你结婚了吗?”
冬麦:“我结了。”
孟雪柔好奇:“那真是太好了,恭喜恭喜!对了,你对象干什么的啊?”
冬麦便说起沈烈的情况,退伍军人,现在在家务农,考虑做点买卖。
孟雪柔听着,便笑叹了声:“说起来,你当时在我们班可是最好看的,我知道好几个男生都喜欢你,我还以为你得找个吃商品粮的呢!不过凭你的条件,找了个农民,对方一定特别优秀了,不然你肯定看不上!”
冬麦也就是笑笑罢了,没多说。
多少年不见的老同学,因为家境和阅历的不同,大家的际遇也有很大不同,其实很难说到一块了,少提那些关于钱啊生活啊关系的事,大家的友谊好歹还能停留在当初。
这个时候,沈烈骑着自行车来了,冬麦忙笑着打招呼。
孟雪柔便从旁打量了一眼沈烈,倒是有些意外,这个男的长得挺有气势的,看着模样也不错,并不像是农村种地的,可能是因为当过兵的关系?
冬麦便略介绍了下:“这是我丈夫,他叫沈烈。”
冬麦也介绍了下孟雪柔,孟雪柔笑得甜美:“我是冬麦的同学,听冬麦提起过你。”
沈烈却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
之后冬麦告别,孟雪柔就看着冬麦上了她丈夫的自行车,欢快地笑着,不知道和她丈夫说了什么,她那丈夫也笑了,笑起来很爽朗,倒是好听。
孟雪柔站在那里,看着这一对夫妻离开,倒是想起过去的那些事。
她和冬麦是同学,她家境比冬麦好,衣服洋气,冬麦只有羡慕的份,她知道冬麦曾经眼巴巴地羡慕过自己的洋娃娃。
不过冬麦比她好看,好几个男生喜欢冬麦。
而她曾经留心过的那个男生,也曾经喜欢冬麦。
现在多少年过去了,大家步入社会,孟雪柔上了师范大学,马上也要分配工作了,而冬麦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农村妇女,两个人没什么可比性。
可是冬麦的丈夫一出来,她竟然觉得,冬麦运气真好,哪怕只能沦落到农村,依然能有这么好一个丈夫。
那个丈夫,一看就不是普通农村人,气度沉稳,也有些见识的样子,刚才看到自己,眼神淡淡的,就好像根本没把自己看在眼里。
她正胡思乱想着,就听到一个声音:“同志,你怎么一个人站这里,是自行车坏了还是怎么了?”
她回头,便看到了一个文质彬彬的男青年,笑着看她,殷勤温和。
冬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