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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至村中理正,下至村中大户,没有一个不想咬一口。
以前朱拂晓在城中杨家手下做工,仗着杨家的气势,倒也震慑了村中的老少爷们。
毕竟杨家在本地也算得上是大家族,但是自从杨家与柴家起了冲突,为了一条茶马古道的控制权打的狗脑子都流出来了,杨家被柴家给压制,落入了下风,现在已经显露了颓势,整个山西地界风声鹤唳,不知多少势力盯上了杨家。
尤其是自从朝中的右仆射杨素与天子不和的消息屡屡传出,使得整个杨家所有支脉都风声鹤唳。
整个天下各大势力都在磨牙吮血,准备扑上来咬一口大肥肉。
杨家自己尚且自顾不暇,哪里还会理会家中的管事?
“读书人到哪里都有优待,以前我在杨家读书,在借杨家名声,在学堂上学,并且时常帮杨家做工抵债,倒是与杨家各大管事攀上了一点交情。可惜,现在杨家也是因为杨素的原因,遭受到了牵连,被柴家给占了先机。我若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被柴家给杀鸡儆猴暗算了。毕竟,书院中那几个柴家弟子可不是省油的灯!”
朱拂晓虽然不想承认,但却也不得不承认,他被柴家给杀鸡儆猴了。
“理正应该没有理由那么做,毕竟……犯不上为了十亩良田,背上人命官司。”朱拂晓心中念头转动:“但也保不准。这群混账,没有一个好玩意。”
“想要我的命,想要我的产业,还要看你等有没有命去花。”朱拂晓心中发狠:
“呵呵~,你们都等着,我早晚要去找你们了结因果。”
一边想着,已经到了山林,遥遥的看着那郁郁葱葱的瓦岗山脉,朱拂晓摇了摇头,有一种在看泰山山脉的感觉。一眼望去,完全看不到边际。
山中古木郁郁葱葱,空气清新,道不尽的舒畅。
那女人小拇指粗细的树干比比皆是,没有多久,他就已经用柴刀砍了一抱,然后用软枝捆起来,向着家中走去。
体内死亡魔力流转,方圆千米,目光所及之处,生命的气机在其眼中格外敏锐。即便是隔着灌木丛,他也能感应到那草垛后面的生命。
“生命是有磁场的,这句话一点都没错。磁场的大小,代表了生命的强弱。就像是那个磁场,若不出意外,应该是一只山鸡。”朱拂晓看向了不远处那灯泡大小的磁场,眼神里露出一抹思索。
心头念起,快步走去,只听得振翅声响,一只山鸡自草丛中飞出,滑入了远处的丛林内。
他不知道,为何自己看到那磁场后,就断定对方是一只山鸡,那是一种近乎于本能、坚定不移的直觉。
“这莫非也是魔法的作用?我莫非以后可以做一个神射手?不过就我这体格,拉开一石的强弓,便已经是勉强,五十米射程是我的极限。想要成为神射手,还早着呢。魔法虽然给了我不可思议的力量,但却并不能强大肉身。魔力也并非是全能的。”朱拂晓验证了心中推测,然后提着枝条回家,开始炮制手中的枝条。
将手中枝条切成一米五长短,留下最为坚挺的部位,小心翼翼的用柴刀将其削干净,再用石头轻轻打磨,使得其变得光滑。然后在剥去树皮,用柴刀削出一个对称的尖锐‘箭头’。
说是箭头,却也不过是像削铅笔一样,削制出来的一个尖锐的头头罢了。
等到他制作好箭矢,将上百根箭矢都削完,天色已经逐渐黯淡了下来,太阳自西边即将垂入地平线下。
“成了,就等明日去村头猎户哪里换取一把硬弓,到那时我就可以吃荤了!”朱拂晓拍拍手轻笑。
第七章 死亡叹息魔法之箭
交易的本质是什么?
交易的本质就是以物易物,银子也好、金子也罢,本身不过无用之物。是法度、社会秩序赋予了其权利、价值。
朱拂晓家中没有钱不要紧,只要他家中有粮食就足够了。
这世上还有比粮食更值钱的硬通货吗?
金子银子不能填饱肚子,但是粮食能!
回到家中,朱拂晓将所有箭矢模样刻画好,然后灵魂波动,与体内的魔力共振。
因为大千世界没有魔法元素,朱拂晓的所有魔力根本皆来源于体内圣杯,圣杯是其根本的一切,所以他并不需要念诵咒语,去与大千世界的魔法元素共鸣。
他只要灵魂波动,与体内的死亡魔力共鸣,与圣杯中的魔法力共鸣,足矣!
死亡叹息!
朱拂晓周身一道道黑色的雾气流转,就像是一条条小蛇般,钻入了身前的箭矢中。
伴随着死亡叹息的加持,那箭矢忽然变得古朴暗淡起来,在箭头上多了一个玄妙莫测的符号。
体内魔力见底,但是圣杯中有更多的魔力,此时犹若海洋般宣泄了过来。
如果说朱拂晓体内的死亡魔力是一个茶杯,那么圣杯中的魔力就是无穷无尽的大海。
体内魔力才刚刚耗尽,下一刻滔滔不绝的死亡魔力转化而来,支撑朱拂晓继续施展魔法:
流血不止!只要被箭矢射中,就会永远不断流血,流干而亡。
不祥诅咒!霉运汇聚,只要猎物携带箭矢,就算是走路都要跌倒,奔跑都要撞在树上。
这是一种不祥的力量!
朱拂晓担心自家箭矢射不死那些强大的野兽,于是心中思忖,又在箭矢中加持了两道魔咒。
只见那箭矢上多了一条血红色的丝线,以及一道黑色充满了不祥味道的符文。
这五十只箭矢,不管是落在谁的手中,都会沾染霉运,惹上不祥的事情。
夜半时分,他才将箭矢处理好,小心翼翼的放在一个背篓内,然后用绳子捆束好。
没办法,这箭矢可不是一般玩意,普通人碰到可是会倒大霉的。自家小妹心智不全,可不能叫其碰到箭矢。
当然,他执掌死亡魔法,对于这诅咒之力自然是免疫的。
一夜无话,朱拂晓不曾睡觉,而是以打坐修行、修炼魔法代替了睡觉,第二天天才刚刚亮,便起身装了一斗米,向村头王猎户家赶了去。
王猎户今年五十岁,早年丧妻,唯有一个儿子相依为命。
如今儿子二十多岁的年纪,却是一个强壮的小伙子,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一个黑狗熊,身材强壮的不像话。
猎户人家不缺肉食,家中条件算不上太好,但也绝不会太差。
甚至于王猎户家的屋子,也是五间泥瓦房,比之村中百姓的寻常草庐,好了不知多少倍。
可惜,王猎户家的儿子如今已经二十有五,却迟迟没有娶亲。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村中提亲的不少,但能成的却一个也没有。
在这古代,能嫁入猎户人家,也是吃喝不愁一辈子的事情。不知多少女儿家心目中的好人家,但偏偏到了王猎户家,却截然相反。
朱家兄妹刚刚搬来不久,对村中的事情也不太熟悉,朱拂晓只是闷头读书避免祸事,也少与村中百姓接触,心中有些瞧不起这群泥腿子的心思。
这些都是他从前身记忆中知晓的。
至于说具体原因,也不甚清楚。
“王猎户,在家吗?”朱拂晓站在木门外扯着脖子喊了一声。
木门三米高,两米宽,不曾刷油漆,其上已经遍布岁月的斑驳痕迹。
“谁啊?”院子内响起一道犹若小牛犊子般的声响,那声音就像是闷雷,显然中气十足。
“我,村头的朱拂晓。”朱拂晓道了句。
大门打开,只见那豹子头,两米五高,虎背猿腰就像是活脱脱大狗熊的王家子手持钢叉打开了大门。
待瞧见朱拂晓后,方才松了一口气,放下手中钢叉:“原来是秀才郎,这一大早怎么来我家,倒是稀客!稀客!快快请进吧!”
王家子连忙打开大门,示意朱拂晓进来。
看着这王家子,朱拂晓终于知道明明王家是猎户人家,但王大却迟迟找不到媳妇了。
牛皮癣不说,脸上还有一个个拇指大小的脓包,看起来十分可怕,那脓包就像是一个个水泡一般,在脸上不断晃悠。似乎稍微用力,就会将那水泡给刺破迸射出来。
看起来就像是某种可怕的疾病、恶疾。
“老爷子在家吗?”朱拂晓问了句。
“在屋子内磨刀呢。秀才郎背的是什么?”王家子面带好奇的看着朱拂晓背部的那一斗米。
“我想要在老爷子这里求取一把猎弓,区区礼物,不成敬意!”朱拂晓将背后的米递了上去。
“原来是粟米”王大接过那米袋子,不由得眼睛一亮。正要说话,屋子内传来一道中气十足的声音:“谁啊?”
“爹,是村头的朱秀才,想要求一把猎弓。”王大推开门走入屋子,将粟米放在了灶台上。
那王猎户正坐在地上,手中磨着一把猎刀,此时闻言抬起头来:“怪哉,朱公子一介书生,要这猎弓作甚?”
“王大爷,这里是一斗米,不成敬意。若大爷肯匀我一张弓,在下有十斗米奉上。”朱拂晓走进屋,双手抱拳一礼。
十斗米可不是一个小数字,就着野菜,够寻常人家吃两年了。
看那王猎户,虽然五十多岁,但却身材壮硕,比之一边的王大也不差分毫。
只是脸上饱经风霜,看起来有些苍老了,但那一双眼睛却依旧明亮的很。
“十斗米换一张猎弓到绰绰有余,只是……”王猎户看着朱拂晓,眼神里露出一抹迟疑:“公子的事情,老汉也听说过,对于公子的遭遇,也是感同身受。只是,你千万莫要想不开,杀人可是犯法的。公子乃知识人,识文断字,日后到哪里不吃一口饭?何必与那理正死磕。”
朱拂晓闻言一愣,眼神里满是愕然:这都哪跟哪啊?他什么时候要跟那理正死磕了?
“这十斗米我虽然想要,但却也不能为十斗米而害了你,叫你成为杀人凶手。若在平日里,这弓弩卖给你也就罢了,但现在卖给你,反倒是害了你。”王老汉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