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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注一掷是什么意思呢?
“大掌柜是什么意思还请明说。”
“哎……,我能有什么意思呢?靠山山倒,靠人人走,最后还得靠咱们自己解决问题。”周耀宗说道,“我考虑找一个合适的时间,咱们从地道进入凤州衙门,直接刺杀混驴。”
农民军指望不上了,现在他们现在中原一带活动;三道蓝也指望不上了,这家伙从本意上讲根本就不想让混驴死。
靠天靠地靠祖上都是不行的,最后只能靠自己。
“我认为大掌柜这个办法可行,你看什么时候合适?”张翰回答道。
什么时候合适呢?
周耀宗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按他原来的打算先把银库里的银子搬空,然后再想办法对付混驴。可转而一想,一旦把银护里的银子搬空,实际上起到了打草惊蛇的作用。
就在他久拖不决的时候,豁豁牙被抓了,形势已经不允许他在等下去了。
“我考虑就在这两天采取行动,不过在行动之前我们一定要打听好混驴的行踪,确保一举成功。”周耀宗对张翰说道。
“好的。”
此后的几天时间里,周耀宗和张翰时不时会出现在凤州衙门外不远的地方,以此来观察混驴的行动轨迹。
功夫不负有心人,第三天的早上混驴带着几个人出去了,快吃晚饭的时候他们又回来了。
“大掌柜,这家伙今天已经吃喝玩乐够了,晚上估计不会再出去,要不咱们就今天晚上行动。”张翰对周耀宗说道。
一个人不会同时踏进一条河里,也不会在同一天出去玩两次,按照常规今天晚上混驴应该不会再出去。
“好,今天晚上就行动。”周耀宗同意张翰的建议。
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到了夜半时分,张翰对周耀宗说道,“大掌柜,今天晚上就由我一个人前去行动,你在这里静等我的消息。”
周耀宗想了想说道,“还是咱们两个一起,我虽然武功没有你高强,但关键时候还能给你搭上一把手。”
偷袭的人都知道,一般情况下人越多反而误事。
“大掌柜,刺杀这事情本来就是一个人的事,人越多反而不利。”张翰坚持自己一个人去。
周耀宗必定是读过书的,他当然知道历史上有名的刺杀活动都是一个人完成的;比如专注刺王僚,要离刺庆忌,荆轲刺秦王。凡能够成功的行动都是一个人完成的,凡人多的都失败了。
“这样也好。”周耀宗说道,“为了安全期间,我还是陪你去地道,你刺杀的时候我在地道里等你。”
既然周耀宗坚持要去跟着张翰一块去刺杀混驴,张翰也不好说什么,只好同意。
他们所住的客栈距离凤州衙门和地道都比较近,之所以选择这样的地方出了利于监视混驴之外,也利于逃跑。
两个人出了客栈,很快进入了地道。
这里毕竟是地道,白天就比较黑,到了晚上里面就更黑了。
“大掌柜,地道里特别黑,走路的时候小心点。”张翰对周耀宗说道。
传说中的武林高手能够飞崖走壁,具备铁掌水上漂的本领,甚至是杀人于无形。
传说就是传说,根本没那么回事。
张翰虽然是刀客,杀人的手段和速度要比别人快得多,但他毕竟还是人嘛。不注意的时候也会踩到野猫野狗,也会踩到牛粪和狗屎。
自从混驴来到凤州城之后,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繁荣昌盛的景象也再次得以实现,总体上来讲还是不错的。
即便是有个把乞丐和流浪汉,为了有吃有喝他们也不会选择地道作为栖身之所。而是会选择呆在妓院的屋檐下面,或者是呆在饭店的大门口,在这些地方要点吃喝明显要bii地道容易的多。
所以当两个人趁着夜色进入地道的时候并没有遇到乞丐和流浪汉。
虽然地道不是乞丐和流浪汉的首选之所,但这里却成了野猫野狗的避难所。
白天的时候野猫野狗在街上乱窜随便找一两口吃的都能够勉强活下来,晚上它们就成群结队的来到地道里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狗窝。
就在周耀宗和张翰继续向地道深处走去的时候,一不小心踩到了一个软乎乎的东西。
明末匪事
第531章 深夜杀人
每一个人,每一种动物都有弱点,比如蛇的七寸,狗的尾巴。
踩住了狗尾巴,跟打了蛇的七寸是一样,狗不但会叫唤而且情急之下还会咬人。
地道里面实在是太黑了,周耀宗一不小心猜到野狗的尾巴。
本来狗正睡得香,突然被人踩到了尾巴,突然发狂似的叫了一声,顺势对着周耀宗的小腿就咬。
周耀宗也是有武功的人,地道里虽然很黑,但他还是下意识的躲开了。
狗一看没有咬中,跟着就叫了起了。
你叫我也叫。
狗跟人一样都喜欢凑热闹,一个狗在深夜里开始叫喊的时候,其他睡在地道里的野狗也跟着叫了起来。
“咋搞的,这么多的野狗突然都叫了起来。”走在前面的张翰不由得问道。
“大概是我踩到了狗尾巴。”周耀宗如实回答道。
“这可咋办?”
“到了这份上还能咋办,只得继续往前走了。”周耀宗说道。
野狗其实都是一些流浪狗,虽然叫唤的很凶但实际没有多少底气。叫了几声之后,野狗们一溜烟的从地道里逃走了。
现在,两个人继续向地道深处走去,最后来到凤州衙门下面。
到了这个地方,两人点上火把,刨开外面的一层浮土,现在距离凤州衙门只有薄薄的一层砖了。
张翰挖开大约能够钻进一个人的洞口之后对周耀宗说道,“大掌柜,你在这里等我的消息。”
“好的,你快去快回。”周耀宗对张翰说道。
地库的位置正好位于混驴在衙门的住所下面。在周耀宗执掌凤州衙门的时候,张翰来过这里,对这个地方比较熟悉。
从这里进去,他当然知道出口在什么地方。
出了地道,张翰来到混驴的住所外面,此时已经是后半夜了,整个凤州衙门里死寂一般的安静。
月黑风高杀人夜,现在是行动的最好时间。
张翰左右看了看只见大堂的两边分别有一间房子,“左边县城,右边县令,混驴应该住在右边。”
张翰来到混驴房间外耳朵贴着窗户听了听,屋子里面传来了很大的鼾声。
“哼………,只要你在里面就好,今天晚上就是你的死期。”张翰心中暗自说道。
虽然张翰已经来到门外,但是屋里的人一点感觉都没有,继续呼呼大睡。
张翰用刀撬开房门,捏手蹑脚的来到房间里。
虽然是晚上,但借着昏黄的星光,张翰能够看见床上躺着两个人。
“没见这狗日的带女人进来,难道这家伙还有相好。哼……,现在顾不了这么多了,趁你睡要你命。”当了这么多年的刀客,张翰很清楚的知道,这个时候行动一定要快切,不可有半点迟疑。
于是张翰提起刀对准躺在床外边的男人的人头咔嚓就是一刀。
这家伙睡得太死了,临死之前连一点声息都没有,就这么悄然离去了。
混驴已经死了,跟混驴一起睡觉的女人要不要也杀死呢?
张翰稍稍迟疑了一下,“为了确保一次成功,还是杀了吧?”
杀人这事情往往要做到错杀十个也不可放过一个。万一自己杀错了人这一趟就白跑了。
虽然混驴已经被杀了,但睡在他旁边的女人一点反应都没有,于是张翰提起刀对准这个女人的脖子就是一刀,毕竟是女人嘛,张翰在下手的时候稍稍减轻了一点力道。
杀死床上的两个人之后,张翰赶紧出来房间。
行动快,速度快,而且不留后患是刀客做事必备的素质,所以在杀完人之后,张翰没有半点迟疑赶紧闪身离开了现场。
走出屋外,整个衙门里依然是死寂一般寂静。
张翰不免有些得意,自己的行动实在是太经典了,县令都被自己杀了,这些竟然一点反应都没有。
“情况怎么样?”来到地道,周耀宗问到。
“床上当时有两个人,我都杀了。是非之地,不可久留,赶紧走吧!”张翰说道。
“好。”
两个人快速离开地道回到了自己的客栈,他们坚信明天一定会发生震惊全城的事情,这座山区小城也一定会再次沸腾起来。
于是第二天一早两个人早早来到街上,打听消息。可是一天时间过去,这座小城平静的跟水一样,什么事情都没有。
这是怎么回事呢?
早说过混驴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也是一个诡计多端的人,他深深的知道自己这些年都做了些什么事情,得罪的人都排成队了,想杀他的人也多的去了。
虽然当了凤州县令但混驴丝毫没有放松警惕,在选择自己房间的时候也是费了些脑筋的,按照规定县令大人一般住在后院靠右首的房间。
可混驴偏偏不这么做,他把自己的房间放在了后院左首的位置,而右首的位置变成了县丞大人的房间。
金花配银花,西葫芦炖黄瓜。
混驴是什么样的人,他给自己找的县丞也好不到哪里去。
有好事咱俩一起分赃,有坏事咱俩相互推诿。
在个人生活方面只有更差没有最差,当混驴热衷于去妓院嫖娼的时候,县丞大人却喜欢把相好的领到县衙里来。
夜路走的时间长了总会有碰到鬼的那一天。
县丞大人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一天竟然轮上了自己,无意之间成了张翰的刀下之鬼。
由于前一天混驴早早去妓院玩过了,所以晚上他睡得比较早,第二天一早混驴也就早早起来了。
县丞大人要比混驴大几岁,年龄大了瞌睡比较少,一般情况下他也会比混驴起的早一些,可是这一天直到吃早饭的时候还没有等到县丞大人起来。
“县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