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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右手受伤,这次用左手写的。
指尖微凉,百里绯月被写得手掌心感觉又痒又古怪。
手掌心这个地方本来就容易痒,何况别人在手心不紧不慢的写字。
她早就想说了,“我说大美人,我们下次能不能换个地方写字?”
男人看向她。
紫眸中有丝不解。
百里绯月自认倒霉,行行行,你好看,你是伤员,还是我百里绯月的救命恩人,你最大!只是,“你和我一道去?”
男人点头。
百里绯月古怪的看了他脸一眼,摸出张简易面具啪嗒戴在他脸上,“那还是戴上面具吧。”
她可不想被人围观。
这间客栈位置比较幽僻,只有一个上了年纪的老掌柜,是不提供饭食的。
百里绯月带着凤九凰只好转上街,害怕人家碰到他受伤的手,尽量挡在他前面。
但是今天的街上,人实在很多。
而且处处可见背着药箱,满脸兴奋的年轻人。
这是从五湖四海赶来京都参加医会赛的。
医会赛只有两条规定,一是五官端正,不要长相奇怪可怕之人。
毕竟胜出了有可能进太医院的,进太医院就意味着要为大景权贵,大景皇族服务。要求面向基本端正无可厚非。
还有一点,参加医会赛男人年纪不得超过四十岁。女人年纪不得超过三十岁。
这是因为部分要选入军中,年龄太大根本吃不消军中的苦。
这两条规定都合情合理。
百里绯月以前没关注过这个,今天因为先前去医馆遇到陈大福的事不免多看了两眼。
也没多在意。
找了间环境优美的酒楼选了个靠窗边的不显眼的位置,点了些和凤九凰手上伤口不相冲的吃食。
又给自己点了几分最爱吃的。
昨晚上偷国库后,到现在,她也就在萧然的府中才来得及吃了点东西。
陪萧焕吃东西,因为戴着面纱,她要一只手把面纱提起来点,然后在喂东西进嘴巴。又不敢把面纱提得太高,怕露出脸上的疤痕吓到萧焕那个小屁孩。
是以,也没吃多少。
现在有机会坐下来好好吃一顿,当然要享受一番了!
两个人默默吃东西,凤九凰是吃东西本来就很优雅,百里绯月是没空说话和管别的事。
她没空说话和管别的事,不代表别人也没空说话。
酒楼里很热闹。
也有不少外地赶来的年轻医者,年轻人嘛,而且是不远万里来这里参加医会赛的,多少都是还有几分热血和报复,想要出人头顶,求个声名鹊起的。
此刻颇有偶逢后既惺惺相惜又一较高下的意味。
而且医者和别的一些行业还不一样。
医者和文人一样,不少性情脾气古怪,不怕事的。
大厅中好几桌都坐得有随身带着医药箱的人。
此刻,其中一桌的一个年轻人道,“没想到今日在这里遇到各位,久仰久仰,各位一定能在医会赛上拔得头筹的!”
有人道,“客气。不过博得头筹不敢说,我们是外地来的,也是来了后才听说京都这一年出了个浮屠阁神医?”虽然看似意思是说,如果浮屠阁神医也参加,头筹就很难说了。语气里,却颇有不服气,想要比试比试的意味。
“哈哈哈,这个啊,兄台不用介意。浮屠阁神医是有,不过那人神龙首位不见,想来不会参加这医会赛了。不瞒兄台说,我也曾在浮屠阁开阁之日去过,也存了想比试比试的心。不过,从来没见过神医。”
又有人插话,“差不多大半月前,浮屠阁开阁,浮屠阁神医出现了的!你没去,可惜了!只是那浮屠阁神医嘛,啧啧,不见也罢,见了你们定会大失所望。”
“我当时也在,这倒是事实。那浮屠阁神医排场摆得又大又神秘,真人实在普通平凡得很。医术,许是遇巧吧,我看也不过如此。他毕竟统共就医过那么几个人。谁就说得准他医术好了?”
第114章 诡计,不信弄不死2
“呵,”有人不屑的孤傲冷哼了一声,“医术好不好,有本事出来溜溜,我都不虚他。”
旁边另一个人立刻捧高脚,“孙兄家学渊源,医术高深,一定能一举夺魁,进入太医院的!”
那姓孙的年轻男子志在必得,并未再说什么。
那捧高脚的又道,“不过,这医会赛毕竟是当今圣上主办的……”话说到这里压低声音,“听闻圣上和摄政王不合,要是我们侥幸入了太医院,摄政王会不会觉得我们是圣上选拔出来的人,而给我们小鞋穿,我们永远没有出头的机会?”
姓孙的男子本来没说什么,听到这话当即冷笑道,“摄政王再大能大过天子?我只知道身为大景人,当效忠陛下,效忠天子!摄政王?陛下并非三岁小儿,缘何一直要有摄政王存在?”
周围的人都倒吸了口凉气。
这……
还没等他们说什么,孙承祖又相当不屑鄙夷道,“那摄政王不是个天阉太监么?一个阉人,巴着朝政不放想干什么?”
谁敢搭话啊!
没人敢!
年轻人,特别自恃清高有才的热血年轻人,确实最不喜欢长孙无极那种弄权奸佞一样的存在。
但是吧,正在吃东西的百里绯月心底啧啧了两声。
这姓孙的,完全不是个孙子嘛!
就是不知道他这么嚣张,有多大把握留住自己小命多久……
她这么兴致勃勃,反观对坐的凤九凰。
好像耳朵聋了似的,听到这种震惊全场的话,面具下的眼皮都没抬一下。
“说得好!”
另一边独自一人一桌的年轻男人站起来,神情激动的看着孙承祖,“这位兄台说得好!这些话终于有人敢说了!敢问兄台名姓,在下李忠,愿和兄台交个朋友!”
孙承祖对这个第一个刚站起来的人也高看了几眼的样子,“孙承祖。”
李忠邀请,“孙兄,如若不弃,还请过来和兄弟我喝一杯,我们慢慢谈。”
他们两人坐在一桌,其他人想避开又怕被人瞧不起,硬着头皮坐在那里,实则巴不得立刻长翅膀飞走。
因为李忠又开口道,“摄政王似乎有儿子的。不过,”笑了声,“宫中连稍微有些头脸的太监都在宫外养干儿子和小老婆,摄政王位高权重,要弄个儿子来养应该容易得很。”
其他人默默低头,假装没听见。
摄政王长孙无极生而天阉的传说,在二十几年前他出生不久后就有了。
哪怕天子换了人做,这个传说还是没停。
但大家都是私底下说说,谁在这种场合……
有人小声劝道,“勿议朝政,勿议朝政,呵呵呵……”
李忠不屑的笑了一声,“怕什么?摄政王长孙无极再可怕,也不过是个连裤子都不敢脱的天阉狗罢了。”
这话,把百里绯月都震住了。
大哥,你牛!
你行,你继续!
只是,不屑的撇撇唇,条件反射自言自语轻声道,“长孙无极怎么可能是太监。”
话落碰上凤九凰面具下的视线,百里绯月耸耸肩,“我瞎猜的。”
她和长孙无极两次近距离接触,第一次是她中了蒙汗药那次,第二次是昨日宫宴长孙无极脱她衣服。
虽然她不能剥了长孙无极的裤子看看他是不是太监,但一个男人和一个太监,她作为一个医者,还近距离接触过,旁的医者不定分得出来,她还是分得清楚的。
长孙无极在变态,在妖孽,那也是货真价实的男人。
那边孙承祖和李忠明显志同道合,“难怪,难怪!都说摄政王长孙无极武功卓绝,无人能敌。世人却不知,许多绝世武功,都是身体有缺陷的人练就的……”
意思就是长孙无极缺了男人最重要的东西,所以武功才那么变态。
百里绯月低笑了声,“长孙无极这个人渣还不知道自己被人算计了。”
凤九凰看了她一眼,百里绯月压低声音解释道,“这孙承祖和李忠一唱一和,分明是早就认识的。”也只有大厅里那些傻子,才真以为他们是刚认识。
这明显就是冲着长孙无极那个王八蛋来的啊!
没想到凤九凰还是看着她。
百里绯月挑眉,“我和长孙无极有点私人过节,前几日给你送药那次,落在他手上一次。总之,说他是人渣简直客气了。”
凤九凰把目光从她脸上移开。
见他不在询问,百里绯月又看向那边一唱一和的李忠和孙承祖。兴致勃勃得很。
虽然这李忠和孙承祖大庭广众之下说这些话很不地道,但是说长孙无极的,她也乐得瞧热闹。
李忠接了孙承祖的话,“得亏我是学医的。我要是学武,还要把命根子剁了,才能学得绝世武功。啧啧……”
百里绯月心底有些可惜的想,要是长孙无极真的把自己命根子剁了那该多好,她一定会去看热闹!
正这么想。
旁边传来一声轻嗤笑声。
是凤九凰。
紫眸情绪不明,唇畔的笑却有丝轻蔑和自负。
嗯,也是,在凤九凰这样的高手面前,李忠说那话的确很惹人笑。李忠这根骨,别说剁命根子,就是重新投胎,也不定能练成绝世武功。
“大美人也觉得好笑,那李忠说话的确很不自量力。”
凤九凰紫眸看向她,好似完全没把那些话听在耳里,伸手拉起她的手,在她掌心写:走吗
“不走,多有趣,再听听!”
紫眸幽魅波光一闪,眼尾微弯,写:好
百里绯月觉得这人把左手实在也用得很顺溜,又能写字又能吃饭的。“都说左手灵活的人很聪明。”
男人眼尾又弯了下。
百里绯月索性和他开始聊天,“你说,这李忠和孙承祖说的话要是传到长孙无极耳朵里会怎样?啧啧,对他们这种人,我都不知该抱什么心态了。你呢?”
男人在她手心写:同情
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