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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了,我没怎么呀。”非常无辜的说着,顺着她的视线低头看。哦,少了一只鞋子,露出小巧的只穿着袜子的脚。白色的棉袜踩在地方,已经印出了淡淡污印。
“这还叫没什么?”香草没好气地说。从柜子里拿出干净地鞋子袜子。“小姐。你地鞋子弄丢了吗?这要是被有心人捡到那就不得了了。还有。你刚才一路跑回来是光着脚地。这要是——”
“这要是被有心人看到也是不得了地。”香草要说地话我都会背了。这丫头。越来越唠叨。都管到我头上来了。
“小姐。你既然知道怎么还能这么做呢?鞋子到底掉在哪里了?我去帮你捡回来。”香草飞快地扒下我剩余地鞋子和袜子。用力很大手劲也不温柔。我怀疑她故意折磨我。
不过在这里。好像姑娘家地绣鞋还是蛮重要地。女孩子地美足只能秀给自己地夫君看。要是让夫君父兄以外地其他男子看到了你地裸足。那你就得非君某嫁了。(乖乖。要是看到你地脚丫子地是一只丑八怪或者七老八十地男人。怎么办?也要嫁吗?咚。某茶晕倒)。
绣花鞋更是有着非凡地意义。许多文人笔下所形容地美女。走起路都是婀娜多姿。特别是那莲步挪移间。裙摆下不经意露出鞋尖。漂亮地绣花鞋尖上绣着明媚动人地花儿。那一低头地温柔。千娇百媚尽在足下绽放。既惹人怜爱也引人遐思。
刚刚醒来地时候我很为慕容地小脚苦恼过。踮起脚尖费力地走了几天路。抱怨不断。渐渐地。却有点明白为什么古代女人为什么要缠小脚穿绣花鞋了。看着丹桂穿着宫装迈着正步。那样地三寸金莲。走路时确实为足下增辉不少。
“小草,你知道的,刚才嘛,我爬到树上然后不小心爬到隔壁院子里去了。”貌似无辜的我小心翼翼的说着,边说还边查看香草的反应,说起来真丢人,我堂堂一个主子还怕丫鬟的冷脸。
“然后呢?”香草不动声色笑眯眯的问着。
“然后,我就坐在树枝上,不小心,鞋子就掉下去一只了。”
香草尖叫,面孔狰狞:“小姐,你是说,你将你的一只绣花鞋掉到隔壁院子了?”
“香草,你好凶哟。”幸好,要是她知道我的鞋子是砸到隔壁院子里那个男人的脸上恐怕就不止尖叫这么简单了。
我这里还在庆幸呢,那边香草姑娘急得团团转,“小姐的鞋子都是丹桂给你绣的,每一只鞋子上都绣了杏花,很多人都认识的。不行,小姐,我们要去隔壁院子把鞋子捡回来。”
香草拉着我就往外冲,一点形象也顾不得了。谁知才出了门口,她又停了下来,“也不行,隔壁是太子的寝宫,我们这么贸贸然的跑过去要是被人看到就不好了。”
我收势不及,一下子撞到香草的背上,我可怜的鼻
子哟。捂着鼻子惨叫,“小草,你干什么?突然停下来也不说一声。丹桂也真是的,好好的鞋子绣什么花,不就是一只绣花鞋吗?好了,丢了就丢了,赶明儿让丹桂再绣一双给我不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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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妃》 第13节
《弃妃》 第13节
作者: 等待我的茶
不过,香草的话倒引起了我的兴趣,隔壁住的是太子?那今天见到的那个男子是谁?太子应该是皇上的儿子,那个男人看起来似乎比皇上要大一些。
香草一边焦急的查看我的鼻子,一边又探头往院外看,“如今之计也只能这样了,只是我的好小姐呀,你就安安生生呆在这里,别给我惹事了行吗?”
嘿嘿傻笑着,我可没答应你的要求,我赶紧问了一个问题转移香草的注意力:“你说太子,什么太子,是皇后的儿子吗?”
说起八卦,女人都是最擅长的,香草童鞋开始拉开架势口若悬河了。说之前还和我一起回到屋里坐着,一人倒了一杯,凉白开。
“太子是陛下的长子,是已故太子妃的儿子。那时候先皇还在世,陛下也还是东宫太子,太子妃是他的第一个正妻。在陛下十四岁那一年太子妃给陛下生了太子,可惜太子妃却难产去世了。后来陛下登基,为了怀念太子妃,就封了她的孩子做太子了。太子本来是由皇后抚养的,后来皇后也有了自己的孩子,太子就搬出春花宫住进了东宫旭日宫,那里也就成了太子的寝宫了。”
这些都不是我关心的问题,我关心的是——“那太子今年多大年纪了?”
“小姐,太子殿下今年刚满八岁。”
八岁?呵呵,还是一个小正太呢,按这样算,皇帝大人也只有二十二岁,还比我小两岁呢。
叶齐呀叶齐,你看看人家,强人一个呀。二十二岁就已经成家立业孩子都有一大堆了,你呢,都二十四岁的老姑娘了,除了你自己你还有什么?
某女极度忏悔中……
第十九章 思念
夕阳西下几时回,拉了一张躺椅放在杏树下,我准备认真端正的思考人生。
歪歪斜斜的靠在贵妃椅上,一只脚曲起,轻轻的打着拍子。姿态不甚美观,却是舒适自在的。
合着拍子嘴里哼着好听的曲子,眯缝着双眼看斜阳。
“小姐,你在干什么?”同样拉了一张椅子坐在杏树下赏夕阳,小草童鞋的姿态却优雅许多,她双膝并拢端坐在椅子上,双手合十的放在腿上。
“我在唱歌,小草。”轻抛出一个自认为世人皆知的答案,我接着唱下一句:“谁叫我拿幸福当成了赌注,输了你我愿赌服输。”
这是我最喜欢的歌手那英的一首歌《愿赌服输》,歌词里面表达的意境我一直都很喜欢,其实生活里并不是只有爱情。就算,输了爱情自己也可以幸福的。
香草的面部表情有点扭曲,“你唱得什么呢?”
有点惊讶,难道——我跟这个慕柔唱歌的水平也差不多?
我有这个自知之明,在所有的才艺中(雷,你有什么才艺?),最拿不出手的就是曲艺了。我的歌喉一般,分不出什么叫音质音色,基本上是一个五音不全唱歌跑调的主。不过我又非常喜欢尽情歌唱出心情感想的感觉,所以和朋友们去KTV唱歌的时候都是非常没有自知之明的喜欢自娱自乐的放开喉咙尽情高歌直到尽兴为止。
“天亮了,我还是不是你的女人……”又一首天后的名曲,我尽兴的叫嚷着。说也奇怪,明明自己就是很认真的在唱的,甚至还认真熟悉了曲调。不知道咋回事,唱的每一个字都不在调上,可以说,根本就没有音调。平仄不分的将全部歌词怒吼出来,分贝之高只有某位马姓男子可以与之媲美。
香草的手指继续的抖啊抖,双眸已经饱含热泪了,我激动的抱着小草姑娘,“是不是,是不是觉得我唱得很好听,觉得我唱歌进步了?”
小草姑娘继续抖着身子。半响。终于平静下来。
“小姐。你唱得很用心。刚才你尽情歌唱时。脸上迸发出一种动人地光芒。整个人都显得很精神。很好看。”小草说得很委婉。
却不是我想听到地。“小草。我到底唱得怎么样吗?”
香草左顾右盼不肯说话。
“啪——啪啪——啪啪啪啪——”有人鼓掌。声音从墙头传过来。“唱得真好。”
活了二十四年。第一次听到有人夸我歌唱得好听。以前和朋友一起去K歌时。从来没有人敢让我抢着了话筒。只有男友。一脸真诚鼓励地望着我歌唱。却也从来不对我地歌喉进行评价。后来才知道原来每次听本姑娘唱歌地时候他都是戴着耳麦地。
饶是如此,我也是非常感动,因为他每次都是非常真诚的望着我,听我唱歌的。所以这么多年下来两个人也曾磕磕碰碰却从来没有想过跟他分手,我有自知之明,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天籁之音,对于一个能够包容自己特殊嗓音的男人当然只有感激和接纳了。
悠扬动听的男高音穿透墙壁飞越而来:“隔壁的姑娘,你唱的非常好,感情真挚歌词意境优美。”
哇塞,原来伯牙遇到钟子期的时候是这种感觉,一种舒适从心底慢慢绽放。我乐不可支,真想去隔壁见见这个知音人。
慢着,这个声音我很熟悉,好像是——昨天被我鞋子砸中的那个美男?想起鞋子我开始心虚,偷偷瞄了香草一眼,她正双手叉腰恶狠狠的瞪着我。
于是,在丫鬟的怒目下,主子我,灰溜溜的回房了。回到房中还有被小草姑娘唠叨了一会儿:
“小姐,你是千金小姐大家闺秀,怎么……——”
咕里呱啦一大堆,好大的一只苍蝇在我耳边嗡嗡叫着,不过本山人早已练就水火不侵的本事,任由你在那里批评指教我开我的小差。
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男人却在我的脑海中生了根,没有办法,谁叫他长得那么像他呢?阿林,我已经死了,以后的日子你要一个人坚强的活下去。
也许,女人都是矛盾的奇怪的动物。一方面,我希望他不要忘记我;另外一方面,我又希望他可以拥有自己新的人生。
阿林,我已经变成另外一个人了,你也忘了我重新去追求你的兴奋吧。别了,我的爱……
“小姐,”香草的穿耳魔功一下子击中了我脆弱的可怜的心脏,她停下喝水的时候发现了我的心不在焉,只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了:“小姐,我说了这么多你全部当成耳旁风了是不是?”
我只能傻笑点头了,香草生气了,后果很严重。哗,一大杯水一口气就喝光了。
接受了香草严肃的批评教育之后,我做了一个晚上的梦,梦里全是阿林。他站在一片雾中,哀伤的对我说:
“齐,你就这样离开,再也不见我了吗?”
醒来的时候心里居然还笼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