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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屋2003-06-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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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微尘在为姚灵犀的《采菲录》所做序中曾说:“中国人最贻笑世界,被人称为半开化民族,缠足一事实为厉阶,几令人无辞以自解。”〔8〕的确,一个心态正常的人是不大容易理解为什么女人的脚要弄成畸形才算美的;然而这种丑恶的风俗竟在这个辽阔的帝国境内持续了近千年之久。这种风俗虽然丑恶,但它既能历久不衰,甚至政府亦无法禁止,则必有促其发生的深层原因。
  关于缠足的起源,争议颇多。在这里,考证起源并非本文主旨,所以姑从一般说法,即缠足滥觞于五代;至北宋中后期,缠足之妇渐众;宋室南迁后,此风渐长,且由北及南流布四方;元立,此风益遍;至明,缠足之风已极盛;明鼎革后,清廷颁令禁止汉妇缠足而卒无功,缠足之风并未消减,而竟终于一直持续到新文明的引进。
  关于缠足的原因,人们的解释通常有以下几种:男女有别;区分贵贱;保持种族遗风;取悦男子;约束女性;易守贞操〔9〕。我们倘若仔细分析一下,便会发现,其实后五个理由都有些似是而非。“区分贵贱”也许的确是缠足的功能之一,但功能分析不能代替因果分析,因为可以用来区分贵贱的方法很多,问题是为什么产生了缠足这种方法。缠足的产生远在金元以前,“保持种族遗风”最多只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决不是缠足产生的深层原因。“取悦男子”并不能算什么原因,只有在盛行以缠足为美观念的社会,女子才能以缠足来取悦男子——倘在现在,恐怕就没人愿娶小脚婆娘了;而我们要解释的正是缠足为美的观念是如何形成的。缠足之风是由上层阶级兴起的,一般来说,上层阶级礼法森严,女性即便不缠足,深宅大院里的行动也是少有自由的;而下层妇女由于不能脱离劳动,足也不能缠到严重妨碍行动的地步,因此,“约束女性”之说理由也不充分。至于“维护贞操”说也过于表面化,儒家伦理虽然看重贞操,却也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10〕的一条孝道准则。宣扬“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程颐就反对女子缠足〔11〕。缠足不过是脚上裹布,靠缠足何尝就能保证女子的贞节。所以,缠足的最根本的原因恐怕是为了“男女有别”——男人不能和女人一个样,没有差别也要创造差别。
  毫无疑问,缠足是性别压迫的典型表现,是男权社会的产物。然而,在迈入现代社会之前,在几乎所有“文明”民族的文化中,女性都是第二性,都是依附于、屈从于男性世界的;但别的民族却并未如我们一般发明缠足。这说明我们的文化的确有不同于其他各种文化的特性。由于男权社会的文化主要是由男性建构的,因此,缠足的虽是女人,根子却在男人身上。一个特别欣赏缠足的民族,其男性必有不同于其他民族男性的独特秉性,才能使这种缠足文化持续近千年之久。
  缠足之风兴于宋,而有宋一代是一个士大夫政治臻于极致的朝代,同时也是一个积弱的朝代。自宋立国以至亡国,边患不断。宋代皇帝优待士人,而士人大多除了讲讲施仁政的大道理外,何尝有什么平复蛮夷的良方。“外王”不成,这使妾妇自拟的士大夫们越发显得无力。然而,士大夫们即便柔弱,在自己的妾妇——第二性面前也得显出强大来;否则,倘两个性别一般柔弱,便不合乎“男女有别”的法则,男性的优势便无从体现。但要在女性化的士大夫与真正的女性之间制造出差别来,却只有两种方法:一是士大夫自身变得勇武一些,二是女性变得更柔弱一些。第一种方法需要士大夫改变自身,而且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士大夫文化崇尚的本就是贞静、柔顺、雅致、婉约。孔子会驾车,会射箭,然而竟说:“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12〕言下很不以之为荣。既是鄙事,士大夫们自不屑为之,因此,士大夫们不但无能,而且也不屑有能:“君子多乎哉?不多也。”(意思是:真正的君子懂得的技艺会很多吗?不会很多的)(《论语·子罕》)女性化的士大夫们虽然不屑有能,但是男女总要“有别”的;那么,怎么办呢?办法就只有一种:让女人变得更弱。女人变弱了,自身过于柔弱的士大夫也就显得较有优势了。然而如何把女性变得更弱呢?这自然只能在女性的身体上做文章了。
  但这文章该如何做呢?显然损伤女性的头部和双手是不大合适的——那样会有损美观——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虽然历史上断臂、割鼻或截耳以明贞节的妇人也颇受到道学家们的推许,但究竟有些惊世骇俗;腰肢或腿部的文章又不好做——其实,腰部还是有文章可做的,比如以前日本女人的宽腰带,西方女人的用钢条支撑的紧身围腰和紧身胸衣;然而中国竟没有这些伟大的发明,这大约是因为腰部究竟容易具有色情意味,便不免使“非礼勿动”的儒学君子们羞于下手;于是这个创造男女之别的使命就只能落到女人的一双脚上了。把女人的脚裹小,使其行时皆能如孙寿一般作“折腰步”,舞时皆能有凌波之态,柔弱袅娜而又不致太损美观——后来习惯了之后,畸形的也就被认作是美的,正常的反倒要受鄙薄——这样细细一想,便会发现缠足实在是士大夫们一个伟大的发明。缠足的产生即便不能说是完全必然的,至少也可以说决非偶然。正如安德里亚·德沃金说:“缠足是一个显著的标志。缠足不是强调而是创造了男女之间的差别,然后这些差别就可以以道义的名义永存永续了。”〔13〕有一篇为缠足辩护的讽刺随笔如是说:“缠足对男人来说是有尊严的生活状态,而对女人来说是知足的状态。让我说得更清楚,我是本阶层的一个典型。从小我被灌输了太多的四书五经,结果眼花背驼,记忆力不强。而对一个古老文明来说,你要学那么多,才谈得上有知识。所以在学者中,我形象不佳,胆小,我的声音在男人中间显得娘娘腔。但是,对我的小脚老婆来说,除非我把她抱到轿子上,否则,她只有幽居在家中。对她来说,我步履英武,声如洪钟,智同圣贤;我就是世界,我就是生活本身。”〔14〕这段话真是一针见血,明明白白地说出了士大夫们强迫女人缠足的不得已的苦衷。
  西汉鲍宣的夫人桓少君初嫁鲍宣时带来了许多嫁妆。鲍宣颇不怿,桓便将嫁妆全部还给娘家,自己换上土布衣裳,提着瓮去汲水。于是少君便得到了乡邻们的交口称赞——《女儿经》曰:“少君汲水乡邦称。”实际上,桓少君退还嫁妆亦不过是自示柔弱、不敢凌于丈夫之上的意思;究其实质,实与缠足无异——“缠足是一种政治机制,它反映和存续了妇女社会心理的劣势。”〔15〕
  当然,士大夫能够让自己的女人缠足的另一个原因是士大夫阶层作为统治阶层,拥有较多的财富,其妻妾可以摆脱繁重的体力劳动,因此,缠足在某种意义上,用凡勃伦(Thorstein
  B。Veblen)的话说,也可以说是一种“代理性的有闲”的标志,并逐渐成为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
  显然,中下层妇女的缠足是受上流文化影响的结果。苏子瞻《咏足》诗有“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之句,可为证。文化在绝大多数时候是由上层传播到下层、由文明的中心传播到文明的边缘的。由此,缠足之风上行下效,最后必流毒无穷。
  各文明民族——不管是古希腊、古印度还是穆斯林国家,在迈入现代社会之前,妇女的地位通常都是较低下的(尽管低下的程度各有不同),女性都处于男权统治之下,然而却只有中国发明了缠足。中国的士大夫阶层既不能如古希腊知识者一样参与民主政治,又不能如古印度的高级种姓一般天生富贵,亦无穆斯林战士攻城略地的勇武。中华帝国在公元前二世纪就开始建立一个依托文人士大夫的国家官僚体系,高高在上的皇帝操纵着这个体系,而士大夫只不过是官僚机器中的一个个螺丝钉;虽然皇帝不可能完全抛开这架机器,但一个个的螺丝钉却是随时可以更换的。于是两千年来,中国的文人士大夫就在患得患失、吟风弄月中生活;在自己消磨尽阳刚之气以后,为建立对第二性的统治,而终于只能靠毁坏女性的肢体来实现了。
  注释:
  〔1〕《论语·泰伯》。
  〔2〕〔12〕《论语·子罕》。
  〔3〕《佳人》。
  〔4〕《琵琶行》。
  〔5〕李白:《妾薄命》。
  〔6〕刘向:《列女传·邹孟轲母》。
  〔7〕《春秋繁露·基义篇》。
  〔8〕〔9〕姚灵犀:《采菲录》,上海书店出版社1998年版,第1、3~4、10页。
  〔10〕《孝经·开宗明义章》。
  〔11〕(元)白《湛渊静语》云:“伊川先生六世孙淮咸淳间为安庆。明道年五十四而卒,二子相继早世,无后。淮之族尚蕃居池阳,夫人不缠足、不贯耳,至今守之。”
  〔13〕〔14〕〔15〕李小江等编:《主流与边缘》,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244、247、239页。

  宋朝最后的祥瑞

  
  ? 张林烽
  公元1283年,历史意义上的南宋作为一代王朝已于三年前随着陆秀夫的厓山一跃宣告灭亡,于是此时的中国纪年便名正言顺地记为元至元十九年。也许还有一个人直到此时仍固执地认为大宋还活在他的丹心、血液和骨头里;也许这个人还时常为那个享国日短的末代皇帝赵昺南向而泣,并且替他拟定他应得而未得的庙号以尽君臣之义;甚至违背常理地把他生命中的这最后一年记作宋祥兴五年……既往的空白和汗青的沉默让“也许”充斥了想象的空间,而我们确凿知道的只是这个人的名字以及此后八百年间每至民族危亡时就会被人想起的他的事迹和诗文。事实上这一年,准确地说是三年多来,他只是燕京兵马司土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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