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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近代中期政治史-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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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九卿包括六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通政使、大理寺卿。 


… Page 130…

                                                                       ① 

    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其为世道人心之害,尚可胜言哉!” 。另一 

    方面,清朝统治者对于不利于统治的思想言行,则进行严厉的钳制和残 

    酷镇压。 

          乾隆朝编定《四库全书》,这是我国历史上最大的一部丛书。在编 

    定过程中,清朝统治者对全国书籍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检查,查禁,销 

    毁和删改了许多所谓“悖逆”和“违碍”书籍,据不完全统计,当时被 

    销毁的书籍将近300余种,六七万卷以上,其种数几乎与《四库全书》 

    现收书相当。 

          清朝统治者除了销毁、篡改不利于自己统治的书籍之外,还大兴文 

    字狱,以达到消灭异端,钳制思想的目的。 

          所谓“文字狱”,是指因文字犯禁或借文字罗织罪名清除异己而设 

    置的刑狱。文字狱是封建社会中没有政治民主和言论自由的必然产物, 

    也是专制皇帝用以震慑官吏和知识分子的重要手段。中国封建社会中, 

    文字狱屡见不鲜,而清朝的文字狱,次数之频繁、株连之广泛、处罚之 

    残酷,都超过了以往历朝历代。 

          清朝文字狱是从康熙朝开始的,它是对清初十分流行的民族思想和 

    反清意识的一种反应,是清朝统治者为了阻遏反清复明思潮而采取的严 

    酷措施。康熙朝最有代表性的案件是庄廷■的 《明史》案。浙江富商庄 

    廷■请人增编《明史》,如实地写了明末天启、崇祯两朝的历史,如建 

    州卫与明朝的关系,被认为有意反清,庄氏全族和为此书写序、校对以 

    及卖书、买书、刻字、印刷的人等共70余人被斩杀,还有几百人充军边 

    疆。此案发生时,庄廷■已死,但仍被剖棺戮尸。 

          雍正时,统治阶级内部矛盾激化,文字狱除用来作为镇压具有反清 

    思想的知识分子外,还成了统治阶级内部斗争的工具。如1726年(雍正 

    四年),江西考官查嗣庭,出题“维民所止”,被认为“维止”二字意 

    在去雍正二字之首,“谓为大不敬”,将查下狱,查死于狱中,仍被戮 

    尸。其亲属有的被杀,有的被流放。究此案的真正原因,是由于查嗣庭 

    依附隆科多。 

          康、雍两朝文字狱主要打击的对象是具有反清思想的士大夫或政治 

    上的反对势力,获罪的大多是官吏和上层知识分子。文字狱发展到乾隆 

    时,更是望文生义,捕风捉影,获罪的人中又有很多是下层知识分子。 

    很多人无辜被杀。文字狱就是要在知识分子中造成浓重的恐怖气氛,显 

    示皇帝生杀予夺的专制淫威。如杭州人卓长龄著《忆鸣诗集》,因“鸣” 

    与“明”谐音,被指为忆念明朝,图谋不轨;“布袍宽袖浩然巾”被说 

    成是反对清朝服制;“天地一江河,终古自倾泻”被说成是希望天下大 

    乱等等。甚至为清朝统治者歌功颂德不得法,也会遭到杀身之祸。如直 

    隶人智天豹编写《万年历》,祝颂清朝国运久长,其中说“周朝止有八 

    百年天下,如今大清国运,比周朝更久”,可是万年历中把乾隆的年数 

    只编到57年为止,被认为是诅咒乾隆短命,结果智天豹被处死。 

          文字狱是封建专制主义空前强化的产物,其根本目的是要在思想文 

    化领域内树立君主专制的绝对权威。文字狱极大地桎梏了学术思想的发 

    展,知识分子终日提心吊胆,不敢议论当代的社会问题,也不敢编写历 



① 《东华录》雍正朝五年七月。 


… Page 131…

    史,只有脱离现实,埋头于故纸堆中。 

          18世纪80年代以后,由于阶级矛盾日趋尖锐,社会危机日益加剧, 

    文字狱趋于平息。即便如此,知识分子仍心有余悸。因此,到了19世纪 

    初,龚自珍仍有“万马齐喑究可哀”的悲叹。 



                            4。清中期社会矛盾的激化 



          清朝在经历了康熙、雍正和乾隆时期的兴盛以后,至乾隆帝统治中 

    期,阶级矛盾、民族矛盾以及各种社会矛盾日趋激化,大清帝国开始由 

    盛而衰。 



          (1)社会矛盾的激化 

          土地兼并是封建社会无法根治的痼疾。进入18世纪以后,全国已经 

    统一,大规模的战争基本停止,清政权得到巩固,社会经济逐步恢复发 

    展,但在商品货币经济的冲击之下,土地兼并又日益严重起来。康熙时, 

    大官僚高士奇仅在本乡平湖县就“置田产千顷”,又在杭州西溪“广置 

    园宅”;徐乾学不仅在老家昆山有大量田地和房产,而且还在苏州、太 

    仓、吴县、常熟、吴江等地置有大量田产,仅在无锡一地就买田1000顷 

    之多。 

          与此同时,清朝的人口却在急剧增长,从1741年 (乾隆六年)到 

    1840年 (道光二十年)鸦片战争爆发前,全国人口从一亿四千万增至四 

    亿一千万。100年内,人口增加了3倍,平均每年增加270万人,年增长 

    率为1。88%。在人口剧增的同时,耕地面积的增加却很缓慢,从顺治末 

    年至乾隆末年的140年间,耕地面积从5亿亩增至9亿亩,这其中虽有 

    隐匿的成份,但总的来讲,耕地的增长大大落后于人口的增长。加之土 

    地兼并日益加剧,地少人多、无田可耕的矛盾越来越尖锐。18世纪末, 

    人均耕地尚有3亩,到19世纪前期时,人均耕地只有2。25亩了。 

          土地兼并和地少人多的矛盾导致农民纷纷破产,变成了地主的佃 

    农,被迫承受地主高额地租的剥削。清朝前期仍以实物地租为主,其分 

    成租的剥削率一般都在一半以上,有的甚至高达七成或八成。此外,清 

    政府对农民的赋役剥削也越来越沉重。清初的赋役基本上是按明代一条 

    鞭法制定的,此外,还有茶税、渔税、当税、关税等各种名目的杂税。 



          (2)吏治和军队的腐败 

          与广大下层劳动人民苦难生活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以皇帝为代表的地 

    主阶级过着骄奢淫侈的生活。乾隆帝好大喜功,曾6次南巡,所到之处, 

    极尽奢糜。乾隆还大兴土木,修建宫殿、苑囿,将北京的圆明园从28景 

    扩建至40景,又在圆明园东南修建长春园、绮春园。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户部尚书福长安的一座花园就有房674间, 

    游廊楼亭282间;阿克当阿任淮关监督10余年,搜刮大量民脂民膏,人 

    称“阿财神”,仅鼻烟壶就有不下二、三百枚,其“过客之酬应,至少 

                     ① 

    无减五百金者” 。道光时的闽浙总督颜伯焘罢职回乡时,其随从夫役之 



① 《清朝野史大观》卷六,《阿财神》。 


… Page 132…

     多,比得上一支军队。路过漳州时有人目睹,10天之内,每日有六、七 

     百名杠夫过境,扛抬细软财物。这支队伍所到之处如蝗虫过境,白吃白 

     喝,骚扰得当地鸡犬不宁,“县中供应,实不能支”,后来,通过贿赂 

                          ② 

     才送走了这尊瘟神 。 

           与贵族官僚们的奢侈生活相伴随,政权机构中吏治败坏,贪污公行。 

     乾隆后期,各级官吏粉饰太平,对朝廷报喜不报忧、隐瞒真实情况;办 

     事不负责任,因循苟且,得过且过,甚至玩忽职守。对来自下面的诉讼 

     案件,主管官吏拖延塞责。1818年 (嘉庆二十三年),山东巡抚积压案 

     件1374件,按察使司积压案件6080件。其他各省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类似的情况。 

           吏治腐败的另一重要表现是贪污腐化,贿赂公行。清代官员的俸禄 

     很低,一个七品知县岁俸银仅45两,即便是总督、巡抚这样的封疆大吏, 

                                               ① 

     每年的俸银也只有155两至180两 ,在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清 

     代,这样的收入甚至不足以维持官吏本人和家属的生活。另外,地方上 

     的办公费用数额很低,而且经常被克扣。康熙帝说:“从前各州县有存 

                                                                       ② 

     留银两,公费尚有所出。后议尽归户部,州县无以办公”。这一制度无 

     疑逼迫各级官吏另寻他途,因此,贪污受贿便开始盛行起来。清代官吏 

     贪污的一个重要途径是“耗羡”。政府征收赋税、交纳钱粮时,总会出 

     现一些合理的损耗,如熔铸银两时会发生零星损失,收放粮米时也会有 

     一些亏损。因此,清政府允许地方官在收税时每两银子加征二、三分, 

     称为“火耗”或“耗羡”。这本来是为了抵补合理亏损而增收的附加税, 

     但地方官在实际征收时,每两银子常常加至一钱以上,重者每两至四、 

          ③ 

     五钱 。加收的“耗羡”一向由地方官支配,所以弊端很大。为清理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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