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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 袁守定
自 序
郑夹漈作通志载。相冢、青囊等书。马端临文献通考载入五狐首等书。凡数十种。皆形家言也。朱子山陵议状亦谓。当召术士择吉。士以奉衣冠之藏。而蔡西山、吴草庐诸儒。皆精究其理。而订正之。其事久。为格物致知老所不讳矣。夫世之营地老。其道有二。仁人孝子。知养生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凡世有其说。力有可致。皆尽心竭力而为之。以求免吾亲为风蚁、水泉之所侵蚀。必使无遗憾焉。而后止此一道也。富家巨室挟其赀货。广招青乌之徒。商山论水。竭登涉之劳。以求之。以冀为子孙百世之福。此又一道也。不知地理如不效也。则尽人求之可得也。地理如果效也。则必有大力者主之。非富民赀货之力可求而得。使可以财贿。求而得之。而因得食地之报。以如其所期。造物何无主如是哉。然则。均之营地也。其为安亲骸而营之。与觊世福而营之。义利之介有不容不辨者矣。余年近五十。涉猎经史百冢。一不能得其岸。略安知地理。岁壬申了 先太孺人大故。括阴阳家书百十种。穷年读之。渐渐得其义要。渐渐观其会通。渐渐穷其变态。力之所注。旨趣旋生。至欲徙业焉。而不能自己。益知前世通儒。精知博究。不以为小道而弃之。有旨也。然代远。风微书缺。有闲所及见老。才近世通传诸书。而郑志马考中所载。相冢八五之类。多不可复见。为可惜矣。余既有所卜。以安 太孺人。而乡之人相与胡卢之以为不似。余闻而应之。曰。凡所以为是者。求免风蚁、水泉也。非以于福也。其本趣异矣。窀穸毕。举所得于诸书者。别其义类。记以笔墨。使数年心血所积。不致归于乌有。且志余之所以为 太孺人者。其兢业有如此也。昔朱伯起谈山如啖蔗。盖嗜之也。不揣固陋。窃有同嗜。故借以名编云。
乾隆二十年冬杪易斋袁守定序
目录
卷一
推原
祖山
出身、枝干
行度
枝脚
开帐、缠护
过峡
卷二
剥换
行止、将入首
穴星
卷三
穴法
卷四
穴法补义
扦法
卷五
龙虎
案山、朝山
卷六
水法
明堂
官、鬼、禽、曜
卷七
平洋
相士、望气、尝水
杂说一
卷八
杂说二
闲谈
凡例:
一、是编分门别类。使类聚而观其义易明。其不可附于诸门之中者。以杂说尽之。其有无关地理。而为谈地者。所不可缺。以闲谈尽之。
一、是编本文之义。本明而必证以古说者。范詹事谓,世人贱今贵古。今一 一征之。见理非杜撰示人。未可贱之意。
一、是编仿刘孝标注世说只录成书。于其下不增一字。自可与本文恭观。而益明其旨。其有不得不发明者。乃以散文释之。
一、征书不厌重复者。见此非一二人之私言也。其说大同。其理不可易。
一、是编以一偶为一段。所引之书。先证上句。次证下句。或只证上句不证下句。或只证下句不证上句。观者详焉。
一、引书以证本文之义。固已其有因甲及乙者。本文之所未及于注及之。以求尽其义类。
一、是编先列本文。后证诸家。非抑古而仲今也。地理嘈杂必欲荟萃群说。按部就班。自不得不经之纬之。我行我法。
一、是编注释之处。有以类附者。以圈别之。其有与本文正说相反者。亦以圈别之。必兼采者。斯道多端。不可以一说拘也。
一、是编专言形势。不及理气。故凡言理气之书。概不拦入。偶引催官篇。玉尺经等书一二条。亦是言峦头者。
一、凡举一义有未详者。必随其类再及之。以尽其说。如穴晕已见穴法中。于补义又详之。星体已见穴星中。于杂说又详之。如此类者不必拘泥。
一、凡散文注释之处。间采用廖金精拨砂经。二徐人子须知。叶九升释名。沈六圃地学中语。非袭之也。其语无可易也。
一、是编务博。凡穴由形取。及虎须肉堆、狮子案之说。虽为前人所指摘。亦必录之。使得恭观而博览焉。不致略有逸义。
一、是编所引书名。有不列之引书姓氏中者。或系时集或虽系古书而未见全本。只于时集中见之。故存其书名而作者缺焉。以俟博览者。
一、是编有曰经云。及某氏云者。未见成书。仍时集之旧也。或有其书。而未及考对。偶从便耳。
一、术士之言。俚拙要旨。阅历所得。文士之言。修整不过读书所得。编中俚拙之言必录者。为其为地理肯繁也。近汲古阁毛氏辑津建秘书。收续葬经一种。词虽清隽。义罕创举。故无采焉
一、堪与家书。汗牛充栋。现传如顾陵冈天机会元。余斗象统一全书。李国木地理大全。叶九升地理大成。皆大集也。各辑古传书数十种。大约大同小异。甲缺则乙收耳。顾陵冈割裂而无统纪。或老讥为杂货铺。固宜。余斗象统一之编。惟首卷文从字顺。疑有假借其它。一墨一渖至不可向迩。且愈割愈略。去陵冈益远。李国木收古书太少。其所自着一本人子须知。令人有挈箧之叹。惟近时叶九升。先揭纲领。次列诸冢遗老舍之。疑者注之。于平阳尤有功焉。录中镕铸四大集。及他所见之书又数十种。如一屋散钱。以一循贯之路无剩逸。惟平阳三局未及分晰。肆力有遗憾云。
一、前明究地理有成书者。如柯月潭有统会大成。王心春有孝慈补。李近吾有地理正要。姜易斋有地理一贯。吴望冈有地理纂要。郝金沙有地理钓元。谢子期有地理四书。暨北溪有地理五经。李宾湖有人天眼目。陈镜元有至宝正宗。翁龙泉有太极全注。李光宇有丛珠心法。熊汝岳有报德肯紧。甘泉峰有阴阳快捷方式。张龙墩有仙婆集。如此类老指不胜屈。其书或传。或不传。故有及见者。有不及见者。其所见者。苟义本古人。略无特见。则不取也。至搜元旷览。堪与一贯。琢玉斧等书。皆窃人子须知之绪余。而略有增项。实二徐之耳孙。无足收齿。
一、地理见于诸经者。仅有其端。汉、魏以后始着其法。如魏志载。管辂相母邱俭之墓。叹曰。元武藏头。苍龙无足。白虎衔尺。朱雀悲哭。四危以备。法当灭族。晋书载。郭璞尝为人葬。帝微服往观之。因问主人何以葬龙角。此法当灭族。主人曰。郭璞云。此葬龙耳。不出三年当致天子。二书所谓四兽及龙角、龙耳。即今世法也。又两史我宋武帝皇考。墓在丹徒之侯山。有孔恭者善占墓。曰。非当地也。又晋书载。有相地者言羊袩。祖墓有帝王气。若凿之则无后。袩遂凿之。相者见曰。犹出折臂。三公而袩。竟堕马折臂。位至公而无子。其见于正史老如此。诸野史所载更不可殚述。谁谓地理不足信乎。特世所传晋、汉以前堪舆冢书。多后人附会。不可不辨也。
一、魏、晋以前之书。多后人嫁名。如陶大传有牛眠之异。后人遂以捉脉赋嫁之。如风水口义旧传秦樗里子作。管皴诗括。管氏指蒙。旧传管公明作搜山记。曹传朱桃仙作其书。词句排偶腔调。时下非秦、汉文字。为后人嫁名无疑。惟狐首经言。多为郭恭军所引。必晋以前之书也。然以为作于白鹤仙则不敢信。野史载有三人。就孙权之祖求瓜示以葬地。化为白鹤而去。好事者遂附会有白鹤仙之说耳。青乌经一卷陶九成辑于说郛中。谓非汉人文字。然文气清隽。与葬书略同。大约六朝以前之书。非后人所及也。
一、是编所载拨砂经。凡二种。杨氏之书只论前砂感应之理。廖氏之书于龙、穴、砂、水无所不言。观者辨焉。
一、古传郭恭军葬书十二篇。蔡西山删为八篇。吴草庐又删之。定为内、外、杂三篇。今反传草庐本也。但世所传葬书之外。又有锦囊经五篇。其文与葬书同。疑即西山所删者。然不可考矣
一、地理以形体言之。高起者为阴。窝坦者为阳。故乳突为阴。窝钳为阳。以星体言之。则金木为阳星。水土为阴星。故乳突为金穴属阳。窝钳为水穴属阴。录中有以乳突为阴。窝钳为阳者。从形体言也。有以乳突为阳。窝钳为阴老。从星体言也。各有取义。非自相矛盾。
一、二徐专举五星。不足以书山体之变。今仍杨、廖九星。而廖氏九星九变之格。九确不可易。是编略图其概。详见九星穴法中。
一、是编不得不图者。图之。可以意会者不图。至于砂体尤繁颐。不能婵及。详见何冢砂法。
亚婆砂法及人子须知中。
一、杨氏十二杖法。十六葬法。编内不详说者。其理已具穴法中。故不重赘。
卷一 丰城袁守定叔论著并释
推原
§盖闻地理见于周易。有俯察之文昭于毛诗。有陟降之说。孝经卜宅兆之吉。周礼辨阴阳之和易俯以察于地理。诗陟则在职。复降在原。孝经卜其宅兆而安厝之。周礼风雨之所会。阴阳之所和。
§昔圣已发其端。后人因详其术。涉其粗迹等。一技之微。原其精深。合至道之妙。盖缘太极既奠。两仪由之以分。阴阳相推。五行因之而着。在天成象。在地成形。
阳变阴。合而生水火本金土。于是在天成象在地成形。无非五行之精。其在天也为岁。为荧惑。为镇。为太白。为辰。所谓成象者。此五行之象也。其在地也则。山之头圆足阔者为金。头圆身直者为木。头平生浪者为水。头尖足阔者为火。头平体方者为土。所谓形成者。此五行之形也。水火本金土五星既定。于是有生克制化。而地理出矣。然五星为山体之常。后人因山之变态不一。五星不足以尽之。又有九星之目。其实皆五星之变。究不离乎水火木金土者是也。O九星及生克克化俱详后。
§所以山以龙各由其体皆二五。然而地以理论竟至义有亿千。
天地间之物各具五行之一。惟龙则五行皆具。其身为木。鳞为金。角与爪为火。摆折为水。腹之黄为土。有结之山亦是二气五行。故以龙名。一说神龙倏大倏小。变化不测。地亦变化莫测。故曰龙。O一说有变化者谓之龙。无变化者谓之荒山。
§先明阳凹阴凸之形。不分则不育。次审阳嘘阴吸之妙。不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