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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踔皇锹砹纤蕉サ囊桓龃蟆肮倭呕埂保╞ureaucracy),拥有一大堆资金,发布一大堆——往往用英文的——公文,做了不少“公共关系”的宣传工作,而其本身的制度和章程仍有许多值得商榷之处。现在仅把个人所认识的几种制度介绍于下。
中文大学是在香港政府授命下成立的,当时的港督是当然校长,所以殖民地的教育制度也直接影响到中文大学。譬如教员中有所谓“外来”(overseas)和“本地”(local)两种待遇。我虽然是外来的,因为拿的不是美国护照,所以仍属“本地”人。“外来”的教员一定有房子住,或有房租津贴,“本地”人不一定有;“外来”人每两三年可以携家带眷回国休假三四个月,旅费由学校负担,“本地”人不可以。“外来”人之所以享受特殊待遇,据说有两个原因:一、“外来”人多属资深饱学之士,不特别优待,就请不来。二、“外来”人身处“异邦”,水土不服,风俗习惯不同,花费也多,所以要享受特别待遇。这两种说法,我认为都不能成立,后者或能适用于19世纪的香港,但是20世纪70年代的香港的“西化”程度,是可使外来西人生活得舒舒服服的。至于第一种说法,可以说是对海外中国学者的一大侮辱,似乎中国人就没有“够格”的人士,也不必用重金礼聘。在外国受过教育的“本地”人当然更禁不住要问一句:“外来的洋学者到底是什么名人?我有哪一点比不上他?”
在“中文”大学体验到这种“中”“外”待遇的不平等,对我来说,是心理上的一大打击。然而崇基校方待我极好,甚至特别为我安排住处,感激之余,却更加深了我的罪恶感。同事中有不少学识和资历都比我好的“本地”人士,至今仍然分不到房子住,我岂不是成了“不中不外”的特权阶级?我并不排外,不过仅希望中外平等而已。港大有其殖民地制度的背景,外籍教员多,中外不平等是历史所造成的;中大初创,应该是风气一新,没有因袭的坏制度,然而中大的不平等,尚不止此。
另一种形式的不平等是教职员中的“等级”制度。教员分四等:教授、高级讲师、讲师、助教。教授高高在上,为大学职,地位高于三院教员之上,因此可以不理或推翻系会的决定,而且,教授教课与否,并无严格的限制;助教则“屈居”人下,除了教课之外,有时也兼理行政,工作繁忙,但薪水甚少,女助教薪水尤少。由助教升到教授,难如登天,而升级也没有一定的标准,既不重著作,也不重教学,年资似乎成了唯一的条件。职员方面,“阶级”的差距更大,大学部的高级秘书及主管,据闻可以领教授衔,拿教授的薪水,换言之,地位要在讲师和高级讲师之上。这种制度用于大公司则可,用于大学则未免过分。构成一个教育学府的主要因素是学生和教师,行政人员应该是服务人员,而不是官僚。等级制度的副产品往往就是官僚作风,而官僚作风过甚的话,中大只能变成“学店”,而不是“学校”。
由于“官僚”作风的影响,中大与三院、上层与下层之间就有很多隔阂,工作上的联系也大成问题。每年开学初的几个礼拜总是一团糟,就是因为“院际课程”与“院内课程”的上课时间无法协调。师生为了上“院际课程”,必须奔波于港九和新界之间,浪费许多时间,加上学生每人选课不同,时间上冲突更多。我有一门“院内课程”就被迫改到每周二晚间和周六中午上课。三院教师与校本部诸官员之间隔阂更深,我身为低级讲师,地位极低,与山上各主管几乎从来就没有见过面。最近“中国文化研究所”成立,据说是为教员研究学术而设,我学的是中国近现代史,教的也涉及中国史,却从来没有收到有关这个研究所任何计划的通知,大概又是我地位太低的关系。
我与中大校长(即名义上的副校长)只见过一次面。去年年底时,收到李校长的一封信,邀请三院历史系讲师到范克廉楼谈话,以便听取我们的意见。我接到信后,当然受宠若惊,所以就满怀热望,乘兴而去。在范克廉楼会议室坐了将近两小时,才发现自己是在“听训”,发言的讲师不多,而校长却三番五次地训示我们如何教书、如何考试等,大概发问的全部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听训的时间却有一个半小时。
从此以后,我再也不去听训了,并且谢绝参加每月一次的中大三院教职员午餐会。我的结论是:我应该认清自己的地位,不要妄想影响上层阶级,而应该由基层做起,尽我的本分,为崇基历史系效劳。
《西潮的彼岸》 第四部分我对于香港中文大学的观感(2)
幸而系中师生(一两位人士例外)相处极好,前任和现任系主任都是热心人士,同学并且主动提出改革课程的建议,所以在一两次会议之后,大体上通过了初步改革方案。然而,崇基历史系受命加强世界史的课程,改革方案与此不合,就会被校方打回,而且,中大世界史的“讲座教授”常驻崇基,在权力上可以自上而下否决系会的决定。在美国的一般大学,这种情形是绝无仅有的,然而中大“阶级”森严,系主任遂决定进一步在三院历史系联合会中另谋对策,又需一番艰苦的“奋斗”。为了这件系内的事,系主任曾与中大校方数次公文来往,花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记得我在达特茅斯学院任教时,历史系的任何改革方案或新课程计划可由全系教员开会通过,校方从不过问,然而中大组织不同,除了上述方式之外,似乎别无他法。
我觉得任何一个现代化的大学如要免除组织上的官僚气息,一定要使群情可以上达,而且上层也一定要接受并且执行大多数师生的意见,目前中大校本部与三院学生之间是否有广泛的接触,恐怕大成问题。中大学生会成立时仪式极为隆重,港督和校长亲临训话,然而中大高阶层的会议是否有学生代表参加?校长和各单位主管除了在新生招待会之外,是否经常接见学生?三院学生的意见,中大校方是否重视?记得崇基曾开过一次师生会议,讨论中大的考试制度,大多数人的意见是:第二学年末的“中期考试”(intermediateexamination)无此必要,应该废除,然而据我个人“聆训”时所得知,中大各讲座教授的意见恰好相反,所以崇基的这个建议至今仍在被“考虑”之中。
我觉得中大校方对于各项重大计划太过相信校外西方“专家”的意见,而未能顾及校内师生的经验。“联邦”制度、教学方法、图书馆的组织、出版部的设立、校园的扩大、“世界史”的重要性……大抵都要听校外专家(大部分是外国人)的“指示”。这些校外名人在重金礼聘之下由外地飞到香港,匆匆逗留之后,就可以写成“权威”性的报告,他们是否对香港和中大的情况完全了解?而且,这些“专家”的见解是否一定高明?我曾经读过三位世界知名的世界史“权威”——巴特菲尔德(SirHerbertButterfield)、麦克尼尔(WilliamMcNeill)和许倬云——的演讲词,个人的读后感是乏善可陈。中国近现代史上不乏外国“专家”到中国“顾问”的例子,大部分是越“顾”越糟,历史的教训至少也应该使我们不要一味媚外崇洋。
以上所述,是我个人对于中大几种制度和行政的批评,偏见在所难免。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其他制度上的问题有待讨论:譬如男女教职员待遇的不公平、校外考试委员的制度(我个人反对)、图书馆的问题(校本部图书馆占大部分购书预算、三院图书馆奉命将非属大学生能用的研究性书籍移入校本部图书馆、大学生不能向校本部图书馆借出书籍)等。中大教职员大部分比我阅历深厚、经验丰富,应该有人对这些问题发表更宝贵的意见。
二、应对中国文化有承担精神
中文大学初创,在行政和制度上当然无法尽善尽美,然而一个新创办的大学理应没有什么旧习气,而应该具有一种新风气、新精神。中文大学的情形适得其反,在三院没有联合以前,各有各的传统和精神,当中大成立之后,三院的精神反而丧失殆尽。最近一期的《新亚学生报》发表了不少哭、笑、怒、駡新亚和中大的文章,可以证实我的看法。为什么中大没有一种新精神?在我仔细拜读中大校长的施政报告书——“TheFirstSixYears1963~1969”(开办的六年)——之后,得到不少的“启示”。
李校长解释中文大学的名称,认为具有两种意义:中文大学“可以意指用中文作为教学的主要语言,也可以意指一个有深厚的中国文化背景的大学”(第6页)。如果中文大学有真正“中文”的精神,在公文来往中就应该以中文为主,如果说对外(譬如对外国机关)公文用英文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对内——一个用中文作为教学的主要语言的机构——就不应该只用英文;如果说纯是为了校内的少数外籍人士的方便,为什么就不顾及校内不懂英文的华籍教职员?
如果中文大学真有“中文”的精神,也势必会就“中文法定”运动向香港政府正式表明赞成的立场,然而,当中大三院学生会的代表请求中大校方表明立场时,仅得到李校长一纸简短的“答复”(见1970年10月15日中大学生报第四版),在这封复信中,李校长说:“中国人之视中国语文犹如子女之视慈母,争取中文为法定语文,在任何中国人说来,尤其在中文大学说来,为天经地义的事,这还需要表明立场吗?”我认为:正因为如此,更要表明立场,而且,身为中文大学,应该在这个运动中采取领导地位,如不表明立场,不设法影响香港执政当局,即使是“天经地义”的事,却仍然是“不合法”的。李校长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