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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大坪顶为铁国山;嘉义东堡的黄国镇亦自号皇帝,定年号为“大靖”。众所周知,日本殖民者侵台初期,曾任意侮辱、屠杀台湾人民,奸淫妇女、掠夺财物,在经济上开征新赋税,发布规则限制采矿业等,给台湾人民带来极大的痛苦和伤害。
因此,无论是号召回归祖国或是自立政权,只要是反抗日人、驱逐日本殖民者,都具有相当大的凝聚力,各地抗日武装集团与日军作战时,也得到了当地人民的积极参与和支持,这也是早期抗日武装斗争得以展开的根本原因。然而,到了后期,大陆援助遭阻隔,日军讨伐紧紧相逼,局势对抗日武装集团日益不利,其赖以生存的费用开支无从着落,于是征饷的对象从早先的对日合作者转变为同时强征普通民众,原先出身绿林的队伍,掠人勒赎、滥杀无辜的情形尤为严重。更重要的是,抗日武装集团原先的斗争目标——驱逐日本殖民者、回归祖国,变得日益模糊了,一部分抗日队伍发生了蜕变,以至逐渐丧失战斗力和号召力。特别是“归降”政策实施之后,他们在各自的势力范围内征收保庄金,划地自保,缺乏积极进取精神,与人民群众日益脱节。再者,征饷摊派的范围牵涉到了乡绅富户,他们从支持者就有可能转化成旁观者甚至是反对者,这对抗日斗争显然是极其不利的。在新近发布的总督府档案中我们就看到了这样的记载:八芝兰庄在给台湾总督儿玉源太郎的呈禀中写道,“北山诸匪首简大狮等有归顺之名,实无归顺之心,现再招军买马、屯粮积草,分发部下,四处掳人勒赎,最惨者莫如八芝兰堡殷户也,被其强捐硬派,或米或金,不一而足,如稍不遂,询在眼前,脚拳鞭挞,扭去吊殴,肆横无已,欲逃不得,欲告官不敢,恐其全家被伊杀害,实是上天无路,投告无门。”《台湾北部抗日斗争档案》第一册(上),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87,第143页。法国人康(Kann)在考查台湾后曾这样描述这部分人的行为:“福尔摩萨盗匪的行事与他们在北圻(越南)的同道很相似,他们从中部高山最不容易进出的巢穴,以出其不意的方式下到临近的平原,把村庄抢劫一空之后,劫掠一位或数位有体面的居民,等到居民付出了一大笔赎金,他们才把人质放回去。”雷吉纳乐德·康:《福尔摩萨考察报告》,“中研院”台湾史研究所筹备处;台北,2001;第20页。据他的统计,1898~1902年间,台湾居民被绑票的有4653人,全部赎金金额达1109723元。雷吉纳乐德·康:《福尔摩萨考察报告》,“中研院”台湾史研究所筹备处;台北,2001;第20页。这样一来,抗日武装集团与乡绅们的关系势必日趋冷淡乃至对立。台湾人民的抗日武装斗争是殖民地人民反抗殖民主义压迫的斗争,它要求被压迫民族的团结合作,把矛头针对主要敌人——外国殖民者,而被压迫民族内部矛盾的产生和扩大,既不利于斗争的开展,也给了殖民者以可乘之机。抗日武装集团与乡绅及普通民众的矛盾,势必削弱民众的向心力,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1898年12月13日士林支署长盐川弥太郎在给台北县知事村上义雄的密报中称:“此回实施讨伐一事,对于本辖内一般意向,经观察结果,简大狮因曾有屡次对良民强索金谷之非法行为,故一般民众对彼等已大有恶感。且传说迟早难免受讨伐,因此对此回断然实行讨伐事,均颇表示欢喜。”《台湾北部抗日斗争档案》第一册(上),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87,第112页。殖民地抗日队伍为了生存,不得不采取强制手段以获取补给,由此而与当地民众发生冲突,招致民众的厌恶,民众反而迎合殖民者的讨伐,以免灾祸。这种悲剧的产生,读之令人酸鼻,却也发人深省:以传统的组织和形式来进行反殖民主义斗争,在台湾是很难行得通的。
11北埔事件
19世纪末20世纪初轰轰烈烈的抗日武装斗争,在日本殖民者残酷镇压下失败了。随着总督府一系列改革和基础工程的展开,日本在台殖民统治在1900年代中期基本确立。经济上,日本资本开始源源不断的涌入台湾,并逐渐延伸到台湾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政治上,警察势力从城市到乡村,渗透到人民生活的每个角落。原有的社会生活秩序被打破,台湾人民日益深切的感受到了殖民者的政治压迫和经济盘剥,他们的利益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衅。殖民地人民与殖民当局及日本资本之间的矛盾加深并扩大了,于是,反抗日本殖民主义经济掠夺和政治压迫的斗争在台湾各地相继爆发,自1907~1915年间,先后发生了大小12次的反殖民武装暴动。
根据台湾总督府法务部的说法,北埔事件是新竹厅竹北一堡月眉庄青年蔡清琳出于“物质的欲望”而引起的,是想乘乱掠夺一大笔钱财逃往大陆。山边健太郎:《现代史资料》(21)《台湾》(1),みすず书房,东京,1971,第23页。事实显然不是这样的,1907年秋,桃园支厅计划讨伐大嵙莰原住民人民,命令北埔支厅隘勇配合作战,引起隘勇们的强烈不满和抵制。在此之前,汉族隘勇就对日本殖民者利用台湾汉人与原住民自相残杀表示了反对,他们或敷衍了事、或偷偷逃回平地,同时还要求与北埔支厅长谈判,不愿担任隘勇。因此,他们酝酿对这次讨伐原住民的行动进行反抗。
蔡清琳早先曾任日资贺田组的脑丁募集人,与各隘寮隘勇经常往来,时有扇动隘勇集体辞职及不满日本殖民者的言论,因而多次受到殖民当局的“说谕戒告”,或“严重说谕告诫”山边健太郎:《现代史资料》(21)《台湾》(1),みすず书房,东京,1971,第23页。,对日本殖民者的不满和反抗情绪与日俱增。乘此回隘勇的普遍不满状况,蔡清琳自称“联合复中兴总裁”,四处宣传中国军队不久将登陆进攻新竹,号召人们一齐起来响应,攻陷城池,继而扩及全岛,将日本殖民者赶出台湾。同时,他还与隘勇中的抗日分子何麦荣、何麦贤等四处联络同志,并联合原住民共同举行暴动。
1907年11月14日11时许,抗日群众100余人与土著族民众24人会合,突袭一百端、长坪头、大窝、加礼山等隘勇分遣所,杀死日本警察。然后进攻大坪警察派出所及隘勇监督所,包围北埔支厅,共杀死殖民官吏、警察及其家属57人。暴动队伍乘势向新竹挺进。
接到报告后,新竹厅派遣警察队紧急赶赴镇压,台湾总督亦增派一中队日军和120人的警察队驰援,暴动队伍溃散解体。蔡清琳逃至大隘社原住民头目家中隐蔽,后被杀死,暴动群众81人被日军当场杀害。12月12日,日本殖民者组成临时法院,何麦贤等9人被判死刑。据日本人的记录,他们是“从容走上绞刑架”山边健太郎:《现代史资料》(21)《台湾》(1),みすず书房,东京,1971,第26页。,英勇就义的。
12林圯埔事件
1912年的林圯埔事件,是台湾人民反抗日本资本凭借殖民统治机器进行经济掠夺的公开武装斗争,它的爆发反映台湾殖民地化进程中殖民地人民与侵入殖民地的殖民母国——日本资本之间的矛盾冲突日益尖锐化了。
位于南投厅的林圯埔,有着大片的竹林,历史上当地人民多半是自由的、无偿的利用竹林,制作竹材,挖食竹笋,或以竹子为原料来造纸牟利。日本殖民统治台湾之后,总督府先是通过林野调查将14514甲竹林强制收归官有,后又设立总督府模范竹林事务所。1908年11月12日,总督府将竹林以8054888元的价格贷与三菱制纸所,其余官有竹林则组织竹林组合管理,严禁私入采伐。这样,当地人民世代相传借以糊口的竹林被总督府强制收夺而成为日本资本的地盘,民众的基本生活资料遭剥夺,他们多次抗议均被置之不理,私入采伐者更是受到竹林巡视员的无理殴打,人民的不满情绪急剧升高。
沙连堡的刘乾,是从事扶乩行业以占卜算卦为生的相术师,常遭巡查管教和侮辱,被逼迫避居深山,结庐拜观音菩萨,广招信徒,在传道中常常有宣泄对日本殖民者的不满言论。此间,大坑庄农民林启祯因采伐竹林被巡视员殴打,痛恨日人的他与刘乾共谋起事,他们认为:“为避免日本人压迫就不能不杀尽日本人”山边健太郎:《现代史资料》21《台湾》(1),みすず书房,东京,1971,第27、29页。。1912年3月23日,刘乾等率10余人奋起暴动,袭击顶林派出所,击毙巡查2人,巡查补1人,然后乘胜向林圯埔进发。由于获报的日本殖民者已先行戒备,暴动群众中途解散躲避。林圯埔支厅派出所警察队经过一个星期的严密搜索,杀害暴动群众1人,逮捕14人,其中刘乾、林启祯等8人被判死刑。行刑之日,就连日本殖民者也不得不叹道:这些人真是面不改色,“视死如归”。
13土库事件
土库事件的领导者是嘉义厅打猫北堡大埤头庄的黄朝和黄老钳,他们受到祖国辛亥革命的影响和不久前林圯埔事件的刺激,共谋举事,以图驱逐日本殖民者。黄朝等利用民间宗教信仰,以祭拜玄天上帝为号召,招集信徒,建立组织。他们声称神意通天,玄天上帝神敕黄朝为“台湾国王”,并且宣传中国军队100万人即将登陆台湾,鼓动人民起义响应祖国军队,收复台湾。正当暴动筹划工作积极进行之际,当地甲长向日本人警察派出所告密,事情败露。1912年6月27日,警察包围黄朝住所,黄朝奋力砍伤巡查丹崎郡治后被捕。经台南地方法院审理,黄老钳被处死刑(黄朝死于狱中),张南、苏淀无期徒刑,另有12人被判12~19年不等的徒刑,暴动尚未发动即被扼杀在摇篮之中。
14苗栗事件
苗栗事件的领导者为罗福星,1886年出生于印尼的巴达维亚,祖籍广东嘉应州镇平县。1903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