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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子聂露儿-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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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饭,爷爷一边收拾碗筷一边吩咐道:“你住西厢房,后天早点起床,打扫院子。”
  
  “我从不扫地,爹爹说的,粗活是下人们干的。”我解释道。
  
  爷爷懒洋洋地扬扬眉毛,挽起袖子,开始擦桌子:“在被逐出家族,成为墓奴之前,我也从不做事。在这呆了几十年,不得不学会做事。丫头,现在墓地阵型大变,你弟弟若是没用打不开墓地,你也会在这呆几十年。我一把年纪,说走就走,谁照顾你?你爹爹说的话没错,可我是你爹爹的爹爹的爹爹的弟弟,我说的话更没错。”
  
  好像是这个道理,但我还是不舒坦:“那这墓地里还有没有其他人,我们让他做啊。”
  
  “聂家坟地里只有我和另一个墓奴”
  
  “另一个墓奴,他出去了吗?”
  
  爷爷抬起头,看着我,轻声一笑:“就是你,丫头。”
  
  我们住的地方很幽静,是一幢小巧精致的两层木楼,周围翠竹环绕。不远处有一条清澈的小溪,溪的源头是一道悬崖裂缝。小溪旁安了许多水车,可以浇灌菜园。还有几条蓄水沟渠,沟渠里草鱼成群。小溪沿岸,种满了各种各样的果树。离小溪不远的山坡上,有一大片坚果林,每回去摘核桃栗子,总能见到几只松鼠上窜下跳。翻过山坡,还有几间没人住的木楼,房内所有东西一应俱全。
  
  爷爷说,聂家坟地的另一作用是在紧急时刻做聂家人的避难处,所以,这个世外村落可以养活数百人。
  
  渐渐的,我开始适应这里的生活。每天按时起床,跟着爷爷一起打扫庭院和墓地。他身体不自在的时候,我便照顾他,代他做点家务。
  
  种菜是我们俩都感兴趣的事。爷爷内功深厚,负责翻地,脚一跺便将周围的土震得松松软软的。我在土里洒上种子,浇上水,不几天便能在草丛里发现一颗颗水灵灵的小青菜。
  
  爷爷常说:“别人家的菜地菜比草多,咱们爷俩儿的菜地草比菜多,不过咱们的菜比别家的菜好吃。”
  
  我同意爷爷的说法,自己种的菜有一种特别的香味。
  
  爷爷兴致来的时还会带我去抓螃蟹,小溪里到处都是大钳子上长满了绿毛老螃蟹。随便掀开一块大石,便能看到几只横着腿到处乱爬。我不敢抓那么难看的东西,爷爷挽着裤腿,一会儿就能抓一大篓。
  
  “你的性格和你太爷爷一样,净讲究。我就不同了,不喜欢那些门道。本来我年轻时候还想离开厉风堂到西方定居的,我那边有很多蒙落族朋友,想必现在都已作古了。”
  
  蒙落族?听到这个词,有道模糊的身影在我脑海中一闪而过,胸口一阵闷疼,是谁呢?
  
  缺东西我就去那个废弃的庄园取,那里吃的穿的用的,什么都有,甚至还有一个布置好的成亲礼堂。
  
  一说起那个庄园,爷爷便得意洋洋地看着我,笑眯眯地说道:“幸亏聂家家大业大,不然早被那个不肖子孙败光了。哼,不肖子孙还想进你三太爷爷这捣乱呢,可你三太爷爷我布阵之术高明,那个没出息的愣是没发现我这地儿。” 
  
  三太爷爷这人很奇怪,有时兴高采烈,整天哼着几首古怪的小曲,教我玩很多新鲜玩意,像个老顽童。有时又黯然神伤,不怎么说话。只知道闷头酿酒,抚抚琴,看看书,或者自己和自己下棋。郁闷了还会喝酒,喝醉了便四仰八叉躺在院子中间看着天发呆,任我怎么拖都不动。
  
  虽然他已快满百岁,但他一点都不显老,光滑的眉宇间还能依稀看出当年俊美的影子。
  
  有一次他喝酒喝高兴了,对我说了很多以前的事。他年轻时脾气火爆,不喜玄术,化名到江湖中仗剑闯荡了一番。因为他喜欢穿红衣,江湖人便给他起了个名号,“火凤”。后来,他杀了自己的妹妹,也就是我四太姑奶奶,被太太爷爷赶到这里,为家族守陵。
  
  我很惊讶,火凤是一个江湖传说中的人物,家里一半的婢女都藏着他蒙面的画像。想不到火凤竟是聂家的人,更想不到,当年那个正邪难辨,逍遥自在,无酒不欢,以倾城剑舞闻名天下的火凤谪仙,会在一座墓园中度过那么多静寂的岁月。
  
  因为对火凤很好奇,我专程去看过四太姑奶奶的坟。她埋在一个双人墓里,碑上刻着一行字,“夫聂语环,妻聂语丝合葬墓”。“妻聂语丝”上描着红漆,“夫聂语环”上干干净净,聂语环还活着。
  
  “爷爷,你是不是叫聂语环?”从墓地回来,我问他。
  
  他正拿着一壶酒,就着一盘新炸的鱼干自斟自饮。闻言,他回头醉意浓浓地看着我,打了一个长长的酒嗝:“呃,都是往事了,小时候的往事了,一转眼都这么多年了。丫头,过来,爷爷陪你喝一杯,咱们犯过同样的错,也算难友。”
  
  我点点头,坐到他对面。他帮我斟了一杯酒,咂咂嘴,安慰道:“我也是从你那年纪过来的,肯定会有难过的时候,以后就没关系了。”
  
  爷爷酿的核桃酒非常香,那天,我喝得伶仃大醉。
  
  因为我觉得爷爷比我强,他的名字至少能写在心爱人名字的旁边,死后也能躺在心爱人身边。我呢,只能每天看着爹娘的名字贴在一处,贴在一处,贴在一处……
  
  还得呆在这看一辈子。
  
  不过日子长了,这种惆怅也就慢慢地淡了。爷爷说,呆在墓地里,每时每刻都在修行,打扫也是一种修行。我也这么觉得,在打扫了无数回墓地之后,我已可以坐在爹娘墓前的台阶上,平静地欣赏云起云落。
  
  我还找了几株鲜红色和白色的蔷薇种在自己的墓周围。
  
  时间一天天过去,蔷薇慢慢缠满我的墓碑。开花的时候,层层叠叠的花瓣,看上去像一张柔软舒适的大床,湿润的香气能融化人的所有不忿。
  
  爹爹有娘亲相伴,我有这丛蔷薇相伴,都挺好。
  
  “婆娘——”一道熟悉而亲切的声音穿透花香,暖暖地溜进了我的耳朵。
  
  幻听了,我自嘲地笑了笑,继续扫着墓碑前的花瓣。
  
  “姐姐——”
  
  这回听得很真,我循声朝大道的方向看去,只见飘渺的浓雾中出现了两抹身影,一黑一白。
  
  “姐夫,我们分两路找。”
  
  “堂主自己小心。”
  
  想不到他们真有本事打开爹爹的机关,想不到我还有机会出去。我揉揉雾蒙蒙的眼睛,捏捏发酸的鼻子,放下手中的扫帚,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服,绕过前方的墓碑,走到黑衣男子身后,轻声喊:“者童。”
  
  他的后背瞬间僵直。
  
  “我想吃翡翠豆腐。”我和爷爷的厨艺都太差了,我做梦都想吃好吃的。
  
  他转身,呆呆地看着我,眼中闪着狂热的光。忽然,他狠狠地抱住我,用颤抖的声音说道:“婆娘,咱们回家,吃翡翠豆腐,我天天给你做。”
  
  我点点头,吸吸鼻子,伸手环住他的腰,干涩的眼睛里涌出了久违的眼泪。我的者童,我的爱,永远都这么温暖,让人安心,我再也不想离开他了。
 
作者有话要说:还有一个番外,烟雪,烟雪娘,还有很多傻子聂露儿中许多重要角色都会在里面交待,包括阿信。但是请慎看,因为,我不会因为爱露儿就为她改变他们的命运。如果不想看厉风堂的变故,看到这章也行。
就像火凤,他与语丝也是两个美丽至极的人物,是我非常爱的人物,我也没办法帮他们。
者童恐怕是出场率最低的男主,但是呢,却是我认为最和女主相配的男主,嗯,我超喜欢他的。
最后一章了,大家就留点意见,表示表示吧。




番外

  血红的夕阳停在两座远山中间,神奇妩媚的晚霞将所有东西染上了一层淡淡的红晕。湖平如镜,清晰地映着天上的红云、精致的湖中小亭。
  
  亮丽的琴声,有如奔腾的清泉,带起一股子凉爽的风。一棵棵婆娑的桂花树在风中轻轻摇晃,金黄细小的桂花儿花瓣簌簌下落,掉在我雪白的狐毛衣领上,溅起丝丝甜蜜的幽香。
  
  荷药温柔地替我拂下面颊上的桂花,继续给我按揉着头部,力道恰到好处。
  
  一曲奏罢,暮词望向我,凤眼中波光流转:“主人,暮词奏得可好?”
  
  我轻挥衣袖,将手旁的一坛竹叶酒掷给他。
  
  他接过,仰头便倒。饮罢,他拉开湿透的衣襟,醉眼迷离地看着我:“好酒,只是有美酒没有佳人,我还是琴妖吗?”
  
  水珑拈起一颗绿水晶葡萄放进我嘴里:“姑爷不在,你就讨嫌了,主人眼里哪有你的位置?”
  
  我微微一笑:“水珑,他说得对。我赐他一个佳人便是,荷药,今晚你是他的。别让他泄太多,我还要听他弹琴的。”
  
  荷药面颊绯红,娇羞地咬咬嘴唇:“荷药,遵命。”
  
  暮词摆摆头,甩掉脸上晶莹的酒珠儿,兴奋地说道:“如此,我便再送主人一曲。”说罢手起弦动,轻快的琴声如珠落玉盘,快乐地向四处溢开。
  
  我翻了个身,将手伸进水珑的衣襟,摩挲着她如丝般柔滑的皮肤,忍不住轻笑出声。目空一切,天高海阔任我心飘,这种日子,比神仙还逍遥。
  
  “主人,你袖子里有什么东西,凉到我了。”水珑娇嗔道。
  
  闻言,我收回手,掏出袖中的东西,是一块晶莹剔透的老虎玉坠。若桃属虎,这是她十四岁生日时我送她的礼物。
  
  风临被无双者童联手除掉后,若桃被他们关在水牢,留给我处置。
  
  我问她:“你想不想做我的侍妾?我可以在堂外给你买间房子,养着你。” 
  
  她只冷冷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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