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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万封信-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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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她留下“恐艾”的阴影 
  有个曾不幸落入魔窟的女孩问道: 
  记得有一次,一个嫖客,大约二十七八岁,强迫要让我给他“口交”,还逼我跟他“肛交”。记得这个嫖客的屁股上有些黑色疙瘩,但他的生殖器上没有长什么,不知他是否是个艾滋病病人,是否我会染上这种疾病。现在真的好痛苦,好害怕。 
  2001年艾滋病日,中央电视台《夕阳红》、《讲述》等栏目播出我的防艾事迹“走进禁区”、“高耀洁与艾滋病病人的故事”之后,一连几天,我每天都要接无数次的咨询电话。12月4日,我记录了全天的咨询电话,共21起,22人。其中有15人是因嫖娼后怕染上艾滋病而打电话咨询的。他们说:“因生活不检点玩了‘小姐’,做了那事,现在头晕、心慌、烦躁、失眠、厌食、恶心、怕是染上了艾滋病”。 
  从电话中我得知其中11人是在宴席上酒足饭饱之后干出来的,还有两人是“朋友赠送的‘礼券’”,“不去‘享受’太可惜了”。他们当时以为自己占了便宜,现在却全身乏力﹑口腔溃烂,特地询问:“我是否染上了艾滋病?”电话记录中另有三个女性自称是“坐台小姐”,并且已感染了艾滋病病毒,问我她们还能活多久。她们说:“我这病是嫖客传给我的,我要传给更多的嫖客!” 
  上述15个嫖客中有13个不是自己出“嫖资”,而是由他人支付的。难怪“嫖娼卖淫”屡禁不止,原来是“公款”做了开支的后盾。嫖娼卖淫能传播艾滋病,是人所共知的。国外有报道说,娼妓中艾滋病的感染率为25%~85%,国内尚未见报道。作者于1991年至1992年,对1185例性犯罪的女人做过“性病”检查,结果发病率为927%,难怪嫖客们如此害怕。   
  2“恐艾症”的危害(2)   
  广州的李某自1999年以来曾给我打过十多次电话,他拿着艾滋病的症状揣摩着对号入座。今年春天的一个夜晚,我正熟睡,李某又打来电话说:“高老师,你还记得我吧?三个月前我曾给你打过电话,我玩过‘小姐’,怕染上艾滋病,当时你让我化验艾滋病病毒抗体,结果是‘阴性’。但我现在经常出汗﹑头晕﹑口腔溃烂,可能是艾滋病发作了……”。他又多次去检查艾滋病病毒抗体,结果仍是“阴性”,他仍不相信。两个多月后,他自认为死于艾滋病的时刻就在眼前,于是坐立不安,大写遗书,并警告后人:“艾滋病特可怕,千万莫嫖 
  娼……”。 
  一天早晨,李某再次打来电话。他说:“我发烧已三天了,不能吃东西,我真的害了艾滋病。”李某这样打长途电话一说起“病情”就滔滔不绝地至少谈半个小时。他翻来覆去地闹了一年多,到处化验艾滋病病毒抗体。他拿着12张艾滋病病毒抗体“阴性”的化验单,仍然怀疑自己染上了艾滋病。两年过去了,他仍不能摆脱怀疑和恐惧,据说前天他又赴北京检查了…… 
  艾滋病的性传播是不是像人们想像的那么可怕?笔者在接触的艾滋病病人中,注意了18对夫妻,在一方因卖血或输血感染艾滋病死亡之后,我对另一方追访1~3年,多次化验血,艾滋病病毒抗体均为“阴性”,他们未感染艾滋病病毒,这作何解释呢?有关化验人员说:“临床上经常遇到这类病例,男女一方患有艾滋病其夫或妻未被艾滋病病毒感染。” 
  中南医院桂希恩教授对97对一方感染艾滋病,结婚5年以上,且性生活中没有采取预防保护措施的夫妇进行了调查,发现仅有9名感染者将艾滋病病毒传给了对方;传播几率为10%。这一调查,一方面说明性行为传播艾滋病的几率不高,另一方面也说明单配偶婚内性行为艾滋病的传播几率相当低。那些感染艾滋病的病人都已有4~5年的时间,夫妻同吃一锅饭,同睡一张床,甚至被同一蚊子叮咬。经科学研究,证明这些接触并不危险,更不用说一般的生活﹑工作接触了。我希望大家都能接受这些知识,因为它们是有科学依据的。 
  “恐艾”症患者多有高度惧怕、固执己见、内向的性格。他们最明显的表现是精神症状,如压抑、沉默、不能自我解脱。怎样解决呢?医生或家人应首先取得“病人”的信任与合作,必须同情他,理解他,耐心认真地听取他的意见,还要做到: 
  1要让他正确了解有关艾滋病的知识,对传播途径、预防方法等现实情况能够掌握,以便提高个人的心理素质,抵御对艾滋病的恐惧感。多数人是因无知导致的心理变异,如文中所谈到的15个嫖客,如果他们能够知晓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又是“不治之症”一旦感染必死无疑,他决不会为贪图小便宜而去嫖娼,找来今天的恐惧、后悔和苦恼。 
  2对那些确实存在恐惧症而无法摆脱者,那么,劝他应当相信科学,相信医生的诊断,若去正规医院(包括防疫站)半年内连续做过2~3次的化验检查,艾滋病病毒抗体的结果均为“阴性”,证明确实没有感染艾滋病,此时就应当彻底放心了。如文中提及的王姓妇女,从历史上,检查结果上都应该排除感染艾滋病的可能性,由于她的无知,造成了比一般“恐艾”症更重的“恐艾”症。 
  3为了消除“恐艾”症这一特殊病态,建议为艾滋病立法,可按法律大力投入“防艾”宣传教育,而每一个人都爱法、懂法、人人关心、参与“防艾”达到家喻户晓。特别对那些患有“恐艾”症者,给予他们精神和心理上的关怀。如约他一起读书,一起游玩;一同参加文艺、体育等集体活动。   
  3“扎艾滋针”意味着什么(1)   
  自2002年元旦后两个月来,“扎艾滋针”事件被“炒”得沸沸扬扬。不断有新闻媒体或熟人朋友打电话问我“河南的艾滋病病人来到天津市,用注射器抽出他自己带有艾滋病病毒的血,往他人身上扎……” 
  一封咨询信 
  耀洁医生: 
  您好! 
  最近,听说河南的艾滋病病人去天津等地扎带有艾滋病病毒血液的针,你知道吗?请你电话告诉我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和今后会出现哪些问题。最后请速复。谢谢! 
  某某 
  2002年2月2日 
  扎艾滋针的闹剧越演越烈,到了3月中旬,询问的记者越来越多,仅元月20日那天,我就接到5起电话,我是这样答复的: 
  1扎针者不可能是河南艾滋病病人,因为他们没有钱,家中可以说是“一穷二白〃,根本没有能力、没有气力跑到天津,因为仅车费一项,对他们来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何况到天津后还需其他费用; 
  2若把血抽在注射器内,很快就会凝固。艾滋病病毒在自然界生存能力极差,会很快失去了传染性能,除非特殊处理,否则难以传染他人,无须恐慌。 
  当记者问我对“扎针”事件的看法时,我告诉他,2000年春我曾见过一个抽血扎针的艾滋病病人。当时我几经周折才找到他,我问他,你抽自己的血往别人身上扎过吗?他承认扎过,并立即掀开左胳膊的衣袖让我看他那清晰可见的针眼痕迹。他对我说:“我从来不扎老百姓,我只扎那些大腹便便,坐着小汽车到歌舞厅等黄色场所享受的人。”稍停,他咬牙切齿地又说:“这些人都是用‘公款’花费的,我等他们玩得最高兴的时候,我到卫生间抽自己3~5毫升血,立刻往他们腿上或臀上猛地一扎,扔下注射器就走。他本人怕丢人不敢吱声,歌舞厅怕影响生意不敢报案。” 
  当我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一脸无奈地说:“1995年我因车祸住医院手术输血,染上了艾滋病,周围的人见了我和我的家人像躲瘟神一样。我老婆和两个孩子在河南省防疫站检查过多次,证实都没有传染上艾滋病,但她们仍得不到公平的待遇。后来,我叫她娘仨到孩子的姥姥家。因为孩子能在那儿上学,别人不知情,不会欺负她们。现在只有我爹天天给我送碗饭吃。我得的这种绝症是医院造成的,但是他们不承认,也找不到说理的地方。我恨当官的,我扎他们,想让他们也得艾滋病。” 
  我去他家见他时,他正躺在床上,他让我坐在离床几十米远的凳子上,但是我径直坐在他床边,当时他感动得哭了。他说:“高老师;这么久以来,你是第一个离我这么近的人。”不久,我听说他死了。 
  在现实生活中,我深深体会到艾滋病病人需要理解和同情,不能一味强调有性行为不端或性道德败坏者才得艾滋病。作者见过数以千计的艾滋病携带者和艾滋病病人,他们绝大多数是因“血祸”引起的,极少数是母婴传播。我还见过不少夫妻一方因卖血或输血染上了艾滋病,另一方健康无恙的例子。由此可见,艾滋病传播并非像有些人想像的那么可怕,我们应该多宣传真实的“防艾”知识与“防御”方法。 
  “扎针”闹剧呈蔓延之势,不仅天津、北京,在其他地方也有发生。其中有的并非艾滋病病人,而是有些人别有用心地制造恐慌,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人民大学性学专家潘绥铭教授说得好,“我们为什么不能大张旗鼓地告诉人们:在什么样的途径中,艾滋病病毒的传播概率到底是多少?” 
  可惜,我们有将近一半的人不知道艾滋病的实情,中国人亟待普及艾滋病知识。中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和美国疾病防治中心在2000年12月共同进行的,随机抽查了7000名年龄在15~49岁之间的人,调查结果表明:有91%的人知道艾滋病是一种传染病,但52%的人不知道艾滋病会通过血液传播,81%的人不知道艾滋病可以通过吸毒者共用针头传播,85%的人不知道艾滋病可以由受感染母体传染给胎儿。大约17%接受调查的人说他们从来没有听说过艾滋病。 
  总之,“扎针”事件的根源,是对艾滋病宣传教育的欠缺,是对艾滋病病人的关爱和帮助不够,这些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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