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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邓子琴《中国礼俗学纲要》所说,亲迎婚俗,古代无有不行者,只有皇帝结婚时亲迎与否说法不一。《春秋公羊传》说,天子至庶人皆亲迎;《春秋左传》则说,天子至尊无敌,无亲迎之礼。不过,亲迎虽是古礼,但民间也有习俗不同的地方。据《山东方志民俗资料汇编》云:“齐俗不亲迎,于春秋已然。”可见古时民间也有不亲迎的婚俗。而今,不亲迎的习俗也还不少。像江西南昌县、戈阳县等地都有不亲迎的习俗记载。据《山东民俗》一书称,现今山东省内的婚俗,就有“迎亲”、“等亲”、“送亲”三种情形。其中只有迎亲一种是新郎亲自往女家迎接新娘的,可以称作“亲迎”,而其他两种就都不是“亲迎”的方式了。亲迎或不亲迎都是一方一地的风习,本无所谓是非,只是,身在其地,往往不得不随俗而已。不随俗者,便会有犯忌之嫌。
(4)婚不用乐禁忌如今结婚,常常吹吹打打,以鼓乐相配。农村吹鼓手有专司其职的“喜班子”。还有用录音机播放歌曲、戏曲、器乐曲的,显得非常热闹、喜庆。如果谁家结婚没有鼓乐声响,冷冷清清,倒让人觉得不吉祥,是犯忌讳的。但古时候结婚是不用乐的。《礼记?郊特牲》云:“昏礼不用乐,幽阴之义也。乐,阳气也。”(郑玄)注云:“幽,深也。欲使妇深思其义,不以阳散之也。”也就是说,婚礼不用乐是为了让新娘子深思做妻子的妇道,而不至被喧闹的音乐声动摇她的意志。这种解释道学家的气味甚浓。或许这并不是民间的初衷,而是礼教对风习化一的结果。设想,假如当时无人将音乐用于婚礼,那《礼记》中又何必一定要言及此意而立此规矩呢?大概当时就有一些用乐的风习存在,故而甄别文质,抑或效法古仪,士大夫们才选中了不用乐的规矩。甚至还规定有“娶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的礼法。虽然礼法立下了,但民间仍旧有民间的俗信和民间的做法。因而婚礼用乐,自古不绝。河南、山东等中原地区一些方志中常常有这方面的感叹。如“礼,婚礼不用乐,幽阴之意也。今县俗俱以鼓吹从。由来已久,莫悉所始”。“县宦族富室,虽或亲迎,而必用鼓乐,亦非古也。……然秦汉而后,已不为非矣。非独于今然也”。不过,如今有些偏远山乡中和城镇里婚事从简者,也不用乐。此属风俗中的特例,应当别论。少数民族中亦有婚不用乐的。云南巍山彝族办喜事时不打歌,办丧事及其他节日才兴打歌。此或为婚礼的古俗遗存。
(5)婚礼不贺禁忌中国古代有婚礼不贺的礼法。《礼记?郊特牲》云:“婚礼不贺,人之序也。”婚礼只是人生正常地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的仪礼,没有必要特别地进行祝贺。但后来这种礼法也完全被世俗的惯习所淹没了。或许是出于对此种人生最重之仪礼的珍视,婚礼的祝贺超过了其他任何人生仪礼。民间惯习的这种力量迫使统治者从礼法上也不得不作一些让步、更改。《汉书?宣帝纪》云:“秋八月,诏曰:夫婚姻之礼,人伦之大者也。酒食之会所以行礼乐也。今郡国二千石或擅为苛禁,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贺召,由是废乡党之礼,令民亡(无)所乐,非所以导民也。”至此,婚礼相贺成为合礼合法的事了。有人说这是喜筵之滥觞,实则不如说是喜筵合法化之滥觞。
婚姻贺礼,如今仍相当普遍。今俗有“凑份子”一说。即是指为亲友婚嫁送的贺礼。贺礼的“价码”,不断暴涨,不送又遭忌讳,所以民间这一陋俗,颇遭非议。现实新风尚,提倡改革旧俗,但目前尚收效甚微。
河南荥阳一带,婚礼用羊、酒作贺。羊忌黑眼,酒忌不醇。台湾风俗,婚贺礼忌用鸭子。因“鸭”与“押”同音,恐不吉利。但若用来做菜肴,倒也不妨。
婚嫁日祝贺的人多少都无妨,但最忌有人上门要债、闹事。婚姻是喜庆的事,假如往日有仇冤的人家,此时上门来闹事,则是大大破坏了吉事的,是最受忌恨的。这将在新婚夫妇今后的生活命运中投下可怕的凶厄灾难的阴影。这时也最忌有人上门讨债。白族结婚时,按规定由男女双方氏族头人公开宣布:今天是喜事,不准任何人要债、逼债。如违犯禁忌,就会受到众人的谴责和惩罚。
(6)婚礼不放爆竹禁忌据清人熊伯龙《无何集》云:“爆竹本驱鬼之意,非礼莫甚。而今世吉凶事皆用爆竹,失礼之中又失礼矣!”这反映出礼法对世俗惯习的无可奈何。其实,喜庆中燃放爆竹,确有驱鬼之意含在其中,民间所谓“崩崩邪气!”因为越是大喜的日子,越是担心有恶鬼捣乱。所以要用爆竹崩崩,以壮行人之胆魄,也不至使那吉祥之兆散失。由于每逢喜庆(包括喜丧)之时都要燃放爆竹,所以久而久之,由于条件反射的缘故,一放爆竹,人们就猜想是有(红白)喜事在举办了。所以放爆竹便又增添了喜庆、热闹的一层含义。而办喜事不燃放爆竹也就更多了一层忌讳的理由了。
(7)迎娶时辰禁忌和请期不同,迎娶的时辰是由男方自定的。但一般都遵从当地的风俗惯习,并通常也是要与女家通气的。从婚姻的婚字,可以知道古代婚娶是在日落前后举行的。婚,古文为昏。《尔雅?释诂》云:“日入后二刻半为昏,昏来则明往。”《仪礼?士昏礼?注》云:“士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因而名焉。必以昏者,阳往而阴来。”可见古时嫁娶在昏时,是取阳往而阴来之意,亦即实扣男(阳)亲迎女(阴)之意。若不以此时迎娶,则婚不以时,恐不吉也。今民间仍有半夜娶亲的风俗残存。不过,其理由大都传说不一。许多人说是因当地曾有某某恶霸或权势人物强行“初夜权”而导致此俗的形成。不过,笔者仍觉得此俗是古代蛮野时期掠夺婚姻习俗的一种遗存。《仪礼?士昏礼》云:“主人爵弁,纁裳缁袘(衣)。从者毕玄端,乘墨车。从车二乘,执烛前马。”这种穿黑衣,乘黑车,执火炬的亲迎队伍很容易使人联想到原始部落夜间隐行“掠妻”的壮举。现在湖北神农架一带,还有夜半打鼓娶亲的风习。待夜阑更深人静之时,男家即遣迎亲者打鼓鸣锣放鞭炮去女家迎娶新娘。按当地的俗规,当日必须把新娘接进家门,否则,便担心会出什么差错。由于山高路远,所以他们半夜就早早起程了。敲锣打鼓固然是为了喜庆热闹,也有惊吓山中野兽的作用。因此,这种婚俗的存留归根结底还是适应了当地民众生活的需求的。如今,中国绝大多数地区,婚娶都是安排在白天进行的。夜间嫁娶毕竟有许多不方便处。这种习俗的演变,也是由质朴向文明的转化,是民间风俗的一种自然、正常的发展趋向。不过,旧时,婚嫁还有拘惑于术士们的谰言而不敢随意更改吉时的禁忌。比如必须在巳时午时之交(即上午十点到十二点)迎娶等等,这就是迷信的困扰了。
第二部分
第27节 嫁娶禁忌(3)
(8)婚服禁忌中国民间结婚办喜事时,绝大多数地区和民族都有特制的新婚礼服。婚服要新,取“新婚大喜”之意。若着旧装,则不吉利,或有新人不贞之嫌。不过,也有穿旧衣出嫁的风习流行。新娘出嫁穿旧衣见于黔东南侗族,其他地区也习见。新娘出嫁这天,送亲的姑娘都着新衣,带银器、首饰,个个花枝招展,惟独新娘却穿着旧衣、草鞋,且无头饰、首饰,不带嫁妆。此举之意义,在于告诫新娘婚后要勤俭持家,反映了侗族的传统美德。其他民族和地区,大都对婚服十分重视。做嫁衣亦要选择吉时。嫁衣要由福寿双全、儿女双全的妇女裁剪。忌寡妇、不孕妇等裁剪缝制。新嫁娘的礼服忌有口袋,以免将娘家的财产以及福气带走了。礼服要用一块整布料裁制,忌讳用两块布缝接。取“从一而终”、“不再婚”之意。一般新嫁衣崇尚红色,忌讳白色。此俗流行于汉族,其他民族也习见。山东一带,嫁衣要上下一身红,通常喜棉忌单。云南巍山彝族结婚时,新郎新娘都忌穿白色衣服,直到婚后一百天才能穿白衣。台湾民间新娘出嫁虽亦喜好红色,却又有上头衫、仔裤颜色纯白的,取“忠贞洁白”之意。粤北壮族新娘出嫁喜穿黑色的嫁衣。并由穿黑衣裤的伴娘陪伴,打黑伞去男家。黑色嫁衣是由男家缝制的,只是在婚娶前才由媒人送往女家。据说这一习尚是从喜鹊羽毛为黑色而来的。俗信穿黑色嫁衣表示喜庆、吉利。不知是否还与古代亲迎着黑衣的习俗有牵连。
旧时,男子娶妻俗称“小登科”,是可以穿九品官服的,新嫁娘则必用凤冠霞帔,以象征吉祥。过去此俗多流行于满族、汉族、朝鲜族及其他民族。据《清稗类抄》云:“凤冠为古时妇人至尊贵之首饰,汉代惟太皇太后、皇太后入庙之首服,饰以凤凰。其后代有沿革,或九龙四凤,或九翠四凤,皆后妃之服。明时,皇妃常服,花钗凤冠。其平民嫁女,亦有假用凤冠者,相传谓出于明初马后之特典。然《续通典》所载,则曰庶人婚嫁,但得假用九品服。妇服花钗大袖,所谓凤冠霞帔,于典制实无明文也。至国朝,汉族尚沿用之,无论品官士庶,其子弟结婚时,新妇必用凤冠霞帔,以表示其为妻而非妾也。”可见,当时新娘不用凤冠霞帔已成为一种忌讳。一是怕不吉利,二是怕人说不是嫡妻。辛亥革命以后,随着帝制的垮台,此俗逐渐变革。如今穿九品官服,用凤冠霞帔的已很少见了。汉族等多以漂亮、崭新的西服、时装为时兴婚嫁衣。新娘佩戴红绒花,以谐音“荣华”,象征富贵。其他民族也多以自己的民族服装为婚嫁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