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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照样干得‘呼呼响’。”在一个县,县委书记是最大的官,说者的大话也只能大到如此地步。而今我来北京,仍然听到类似的大话,不过大话的句式虽然一样,但公社书记、县委书记等职已被换成司局长、副部长、部长……有趣的是,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在北京,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说这种大话的人无不充满自信,而听者也极少有人表示异议。有时,这种大话又被用来恭维人:“要是给你个××干,你也照样能干得好。”被恭维的人闻听此言,大多是含笑受纳,鲜有反驳者,显然认为要是给他个××之职,他照样干得“呼呼响”。
这种大话之所以多少年来流行不衰,我想原因很简单,那就是一个人能不能当官,没有一个硬性的标准,所谓“官,只有当上当不上之别,而无当好当不好之说”,便是一些人敢于说这种大话的另论根据。读者阁下若是稍加留心,就会发现,说这种大话的人均是以官,而不是以其他职业作比。未曾听哪位大话先生说:给他一个科学家头衔,他也能大搞发明创造,或给他个运动健将头衔,他也能到奥运会上拿金牌。无人说这样的大话,也许是发明创造和拿金牌难度太大,但也未曾听哪位大话先生说,给他个外科医师头衔,他也可以拿手术刀,或给他个工程师头衔,他也可以绘图纸。我想原因也很简单,那就是一个人能不能当科学家、运动员或是医师、工程师,有一个硬性的标准——要有真本领、真才学。
说这种大话的人,或是为了发泄怀才不遇的怨愤情绪,表白自己有出众的才能,或是对官场中人表示不屑,或是眼红他们享有的特权。有的人不过是说说而已,有的人则是雄心的流露,他们不仅将自己的雄心流于言表,而且要付诸行动,而由于他们认定“人尽可官”,故既不可能审视自己有无做官的才能,也不可能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而是找靠山、寻门路、送礼行贿、吹牛拍马……总之是为混入官场而不择一切手段,不惜一切代价,使尽浑身解数。此等人一旦壮志得酬,那本就鱼龙混杂的官场中又多了一批昏聩无能的庸人、弄虚作假的骗子,或是谄佞贪婪之徒。“要是给我个××干……”这句流行的大话,也会因“人尽可官”之说不断得到验证而继续流行下去。
其实,中国人流行的大话源远流长,已有二千多年的历史了。最先说大话的人大概是被誉为圣人的孔子,其后是被誉为“亚圣”的孟子。孔子说:“假如有人用我主持国家政事,我用一年便差不多了,三年便会很有成绩。”孔子有一度执掌鲁国的司法部长(司寇),也不怎么理想,最后仍是做他的老本行。至于孟子,他说:“从历史发展上看,大约五百年定会有王者兴起,这中间一定有不一般的人物辅佐他。从周朝的兴起到现在,已经七百多年了。从年数上看,已经超过了五百年了;考察现在的社会现实,也正需要出现的时候,老天爷不想让天下太平也就算了,如果想要天下太平,那么在今天的社会上,除了我谁还行呢?”但是,谁也没有用他。
不过,孔孟两人一直是中国人崇拜的精神偶像。中国人相信一个事实:“没有那个本事,不会说那个大话。”孔孟是有本事的,只因他们的道行太高(并称孔孟之道),一般人跟不上,用不了。所以,大话是说了,人们也不见怪。
特别让人信实大话可行的是,孔孟之后的刘邦、项羽,他们见到秦始皇后,都说过:“彼可取而代之”的大话。这个大话幸而言中,且让后人既羡慕又嫉妒。有诗为证:“刘项原来不读书”,“亭长何曾识帝王?”
像以上说大话的人物很多。不再举例。总之,有些说大话的人,是兑现了的。没有兑现的大话,自然归之于近似“吹牛”之列。
看来,中国流行大话,是远不会止息的。
第3节 中国人的家庭
中国人的家庭:说不清楚的暧昧关系
作家易中天说,提到叔嫂之谊,姐夫与小姨子之情,人们的表情便会变得有些诡秘。叔嫂之间、姐夫与小姨子之间的关系,似乎总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
(一)嫂子与小叔子
叔嫂关系是一种最微妙的关系。
在我们先人所设的“男女之大防”中,有一条很重要的规定,叫“叔嫂不通问”,即嫂子与小叔之间,是连话也不能说的。为什么要作如此严格的规定呢?就因为叔嫂之间,极容易发生感情。
叔嫂年龄相近,又天天生活在一起,倘若两情相悦,简直防不胜防。更何况,弟弟看见哥哥与嫂嫂亲热,总难免“见景生情”;嫂嫂看见小叔比丈夫年轻,也难免“见异思迁”。要想他们真的“井水不犯河水”,哪里保得住呢?弄不好,便会做成一锅“杂烩汤”。这可是最严重的乱伦和最大的丑闻之一。
但是,“叔嫂不通问”的规定,实际上却很少具有可操作性。不要说必须共同劳作生活的小家小户做不到,便是大户人家,其实也很难做到。贾宝玉和王熙凤就是叔嫂,通问不通问呢?并不少通。
事实上,在中国传统家族中,嫂子和未婚小叔之间,不但常常通问,而且关系和感情往往还比较好。因为中国已婚女性,往往都天然地有一种母性。她们对未婚的小叔子,有些母亲对待小儿子的味道。
王熙凤和贾宝玉的感情,就远远超过贾琏。在《红楼梦》一书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凤姐对宝玉的真心呵护和疼爱。这里面除了有才的凤姐对有才的宝玉,有一种“惺惺惜惺惺”的赞赏,以及多少有讨好贾母(贾母疼宝玉)的功利成分外,叔嫂之情,也是原因之一。因为凤姐对那“不成器”、“没人疼”的贾环,也同样挺爱护的,至少不那么欺负他。
我们知道,在原始时代的某一时期,一个女子如果成了一个男子的妻子,往往也就意味着她同时也是这个男子兄弟的共同妻子,正如一个男子成了一个女子的丈夫,往往也就意味着他同时也是这个女子姐妹的共同丈夫。更何况,中国原本就有“兄终弟及”的传统,即丈夫去世后,兄弟可以娶嫂为妻。
从这个意义上讲,哥哥的妻子,就是弟弟的半个未婚妻。这其实才是叔嫂关系微妙中之最微妙者,也是规定“叔嫂不通问”之最深刻的用心。因为这种“准未婚妻”关系,极易导致弟弟的“非分之想”。它不但会导致“乱伦”,而且还有可能导致“弑兄”,而“弑兄”对于做兄弟的来说,又是一举两得的事:既能“夺妻”,又能“夺嫡”(夺取长兄的嫡地位),连老婆带财产和权力一并继承,那可真是一种“挡不住的诱惑”!
然而,做“小叔子”的,如果并非亲兄弟,就没有这种“犯罪动机”。因为“兄终弟及”,仅限于亲兄弟。堂兄弟、表兄弟、族兄弟、把兄弟,与“嫂嫂”之间,并无“准未婚夫妻”性质,也就并无顾忌,反倒比真叔嫂关系更可随便。
一方面,在礼法和习俗上,他们并非“准未婚夫妻”;另一方面,在心理和情感上,又毕竟有“叔嫂之谊”,也就多少具有“准未婚夫妻”的意味。所以,未婚男子与已婚妇女之间,如果处于一种不亲不疏的关系(太疏不成“叔嫂”,太亲又有“嫌疑”),那么,他们就极有可能成为一种“准情人”。所谓“准情人”,就是既不像“真情人”那样真有恋爱关系和性关系,但相互之间的交往中,又多多少少带有一点性爱的意味。其具体表现,就是“说疯话”和“吃豆腐”。
在民间,尤其是在广大农村,未婚青年与已婚妇女之间的打情骂俏、说说笑笑,从来就是颇为“好看”的一种民俗风景。多少有点农村生活经验的人,大多见过这种场面。这种场面在“人民公社”的时期,尤为壮观。
那时,男女社员都要一起到地里干活,或者修水利,或者学大寨。一到工间休息的时候,这种节目也就上演了。而在这时,真是什么话都讲得出。因为这是在大庭广众之中,众目睽睽之下,决无偷情通奸嫌疑的,因此大可放肆一下。所以,闹到兴头之上,有的还不止于动口,也要小动一下手,比如把某位妇女放翻在地,往她身子里面塞土等等。
这简直就是《诗经》里“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芍药”的现代版。所不同者,现代版要“粗俗”得多,但也“正派”得多。因为古代的“上巳节”是真要私奔的,其现代版则仅止于玩笑而已。
在这种场合中,有两类人的态度颇为有趣。一类是未婚少女。她们是不能参加这种调笑的,男人们也不得和她们开这种玩笑,否则便是流氓行为。可见,即便再不怎么把性当回事的民间,少女的贞操仍是被极为看重的事情。男孩们不妨受些“污染”,少女们则必须保持“清白”。甚至,在上述场合中,如果有一位少女板起脸来起身走掉,则闹剧也会立即自动终止,众人脸上也会觉得讪讪的,很不好意思。看来,守贞的少女确有一种圣洁感,其影响虽无形,却又相当有力。
另一类是当事人的丈夫。当人们同一位已婚妇女嬉闹时,她的丈夫只能袖手旁观,决不能出面制止。否则只会把事情闹大,连自己也赔进去。轻一点的,人们会嘲笑说:“怎么,疼媳妇啦?”在中国,疼媳妇比怕老婆还丢人,这个脸可丢不起。重一点的,或许把那做丈夫的也推上第一线,让他和自己的老婆站在一起“挨批斗”,这个脸同样也丢不起。高明的办法,当然只能是不闻不问,装糊涂。
实际上,这种事情,往往也用不着老公们出来帮倒忙,女人们自己就能对付。说白了,做人之难,无非就是一张脸皮。“人不要脸,鬼都害怕。”已婚妇女不是处女,脸皮早就不那么要紧了。因此说起荤话来,只怕比男人还厉害。其结果,往往是挑起事端的小青年们由色胆包天到招架不住,最后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