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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了。因此说起荤话来,只怕比男人还厉害。其结果,往往是挑起事端的小青年们由色胆包天到招架不住,最后在一片哄笑中落荒而逃。
丈夫们的袖手旁观,原因还在于他们深知,对于未婚男青年和自己老婆打情骂俏这种事,是必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认不得真的。首先,这种事本来就不是“真的”,不过“玩笑”而已,你要是认起真来,先就让人觉得“可笑”。其次,大家乡里乡亲的,抬头不见低头见,五百年前是一家,都是“弟兄”。现在不过只是开开玩笑,过过嘴巴瘾,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呢?
做丈夫的必须积极支持和肯定妻子疼爱小叔子,做妻子的却断然不会容忍丈夫疼爱小姨子。中国传统社会男女之间不平等,而且总是男的占便宜,女的吃亏,唯独这是一个例外。
(二)姐夫与小姨子
姐夫与小姨子的关系也是很微妙的。
姐夫与小姨子的关系,是微妙到连称谓都没有的。中国人极重亲属关系,而且极重亲属关系的种类和层次。不同的关系,都有专门的说法,比如夫妻、婆媳、岳婿、叔嫂、姑嫂、妯娌、连襟、亲家等。姐夫与小姨子的关系却似乎无此专业术语,不知是“重男轻女”的观念所致,还是古人有意要“淡化”这种关系。
的确,较之叔嫂,姐夫与小姨子之间更容易发生奸情。小姨子似妻,很容易让做丈夫的“由此及彼”;姐夫如兄,也很容易让当妹妹的“顿生爱慕”;而男人喜欢年轻女子,女子倾慕成熟男性,又本是人之常情。所以,一旦妻子人老珠黄,成为“明日黄花”,丈夫便很可能会垂青于“豆蔻枝头二月初”的小姨子,而情窦初开的小姨子,也可能为姐夫“成熟的魅力”所倾倒。
更何况,依“媵制”,男子原本是有权将自己妻子已经成人的妹妹娶进家门,以为“娥皇女英之事”的,因此也不算“非分之想”。事实上,姐夫偷小姨子之事,历史上屡见不鲜。最有名的,是南唐后主李煜。据说他在正妻大周后抱病时,便与小姨(即后来的小周后)私通,还留下了据说是描写小周后“手提金镂鞋”、蹑手蹑脚来画堂南畔偷情的《菩萨蛮》。这可真是“铁证如山”了。
因此,当妻子的,对于丈夫与妹妹的关系,便不能不倍加警惕。不但必须防着妹妹,便是与妹妹相仿的女性,也必须严加防范。自己的那些年轻貌美的女朋友、女同事,最好不要带到家里来,以免“引狼入室”。丈夫的女同学、女同事,也最好看紧一点,以免“生变不测”。这实在很辛苦,但也没有法子,而且总比当真闹出什么丑闻,或者因“第三者插足”而导致家庭破裂好。
这种高度警惕和小心防范,当然会弄得“杯弓蛇影”、“风声鹤唳”,产生不必要的误会,闹出不愉快的结局。比如,丈夫和小姨(或别的女孩)原本没什么事的,妻子一闹,反倒提醒了他们,或者让他们产生了逆反心理,偏要弄假成真,岂不没事找事,自作自受?可惜,这种事情,也时有发生。而且发生的概率,也未必就比姐夫偷小姨低多少,这可真是一件让人啼笑皆非的事。
第4节 中国人的分野
中国人的分野:君子与小人
有人讲了一个故事。说一位王子曾怀疑自己:“我自己是天使还是魔鬼?”
说全是,又不是,说不是,又是。
“王者有道,是天使,无道,便是魔鬼。”一位大臣对王子说。
但有人却愤慨地说:“道德不能使你成功,也不能让你胜利。上帝站在大奸大恶的人一边。诡诈打败诚实,极诡作又打败诡诈;残酷打败善良,极残酷又打败残酷。”
是这样吗?
古人云:“无德必亡,唯德必危。”圣人法天——天法自然。从人的角度看,大自然是道德的,也是不道德的。“雷霆与雨露,一样是天心。”讴歌大自然的人,只看到良辰美景;推崇文明的人,只看到水旱瘟疫。只有圣人,他两面都看到了!
中国人相信:盗有道,道亦有盗。成事者必有一德,也或有一恶。另一个人说:“王子,道德只宜律己,难以治人。道德的效果在于感化,但人的品行太复杂,不感无化应如何?感而不化又应如何?”
坏人要用坏招儿来对付(有时候),以大坏对付小坏,以假坏对付真坏。坏人也能做好事,好人却不能做坏事,所以坏人用处大(从国君角度看)。
中国的孔圣人,他一生凄凄惶惶,哪个国家都呆不下去,就因为他自己是天使。他好像始终没发现自己的弱点。荀子旁观者清,高声主张:“敬小人”,他警告:不敬小人,等于玩虎。
王子说:“那我该怎么办?”
另一位说:“小人,在圣人眼中是惯于犯上作乱之人。所以说,与其声明拒绝来往,还不如默不作声地敬而远之。”
由此看来,“天使”即是“圣人”、是“君子”;“魔鬼”、“坏人”,即是“小人”。至于君子与小人的分野,我们认为应该起源于商朝。而分野于商周之际。在那时,君子与小人的两大方阵是早已明显划分的。孔子说:“小人比而不周,君子周而不比。”又说:“小人道长,君子道消;君子道长,小人道消。”这“比”字,是个中国文字的元老,但无论将来如何简化汉字,都无法将它简化掉。从字面上看,“比”字由两匕首组成,一把不就成了吗?它偏有两把,你看它利不利害?而且这两把匕首居然操在小人手上,就更加不得了。假若历史上君主的权柄不幸地操在小人手上,那还有君子的好日子过吗?比,当然也还可以以最低限度来看作是种攀比,这算是比较客气了的,但就是这样的“攀比”,一些善良的、勤劳的人们都肯取消它的。因为后来人们发现:“人比人气死人。”当然这是无奈的自慰,也是独有良民才能放弃“小人比”的念头。然而,“小人比而不周”在中国历史上的劣根性行为,体现得最早,也最酷、最烈。它可以酷到你衣食无着、还要把你送到断头台,它烈到将匕首插在你背上、还要当面对着你微笑并亲热地叫道:“朋友。”散文大家余秋雨先生曾在他论著的《历史的暗角》中,对小人的劣性行为不无钻心痛切地、同时也极精彩地勾划着:
这群人物不是英雄豪杰,也未必是元凶巨恶。他们的社会地位可能极低,也可能很高。就文化程度论,他们可能是文盲,也可能是学者。很难说他们是好人还是坏人,但由于他们的存在,许多鲜明的历史形象渐渐变得瘫软、迷顿、暴躁,许多简单的历史事件——变得混沌、暖味、肮脏,许多人际关系慢慢变得紧张、尴尬、凶险,许多响亮的历史命题逐个变得黯淡、紊乱、荒唐。他们起到了如此巨大的作用,但他们并没有明确的政治主张,他们的全部所作所为并没有留下清楚的行为印记,他们绝不想对什么负责,而且确实也无法让他们负责。他们是一团驱之不散又不见痕迹的腐蚀之气,他们是一堆飘忽不定的声音和眉眼。你终于愤怒时,聚集起万钧雷霆准备轰击,没想到这些声音和眉眼也与你在一起愤怒,你突然失去了轰击的对象。你想不予理会,掉过头去,但腐浊之气却又悠悠然地不绝如缕。
我相信,历史上许多钢铸铁浇般的政治家、军事家在悲怆辞世的时候,最痛恨的不是自己明确的政敌和对手,而是曾经给过自己很多腻耳的佳言和突变的脸色,最终还说不清究竟是敌人还是朋友的那些人物。处于弥留之际的政治家和军事家死不瞑目,颤动的嘴唇艰难地吐出一个辞汇:“小人……”
“小人”,在余秋雨先生笔下,得到了淋漓尽致的揭示。
第5节 中国人劣根性悲剧
中国人劣根性悲剧:刚愎自用与霸气
中国人许多劣根性行为只是一般性的,既为英雄豪杰所热衷,也为凡夫俗子所固有。
在劣根性中,像所谓霸气、嫉妒、吝啬、穷凶恶极、仗势欺人、为富不仁、文人相轻、刚愎自用……等等,都似乎可以列入劣根性行为的黑名单。
对于刚愎自用与充满霸气者,不妨莫过于为世人所熟悉的西楚霸王项羽。
这是个既令人恨也英雄爱也英雄的楚霸王,是一个出了名的刚愎自用者。项羽,作为新兴贵族阶层的英雄,并不是他创造了时代,而是时代创造了他这个英雄。可惜,这个英雄辜负了他的阶层,这看似正常的,实则是不正常的。为什么?因为他的对手刘邦,也同样是与其共一阶层的英雄人物。可是人家胜利者刘邦却是个大混混(据说他有钱无钱,都要跑到老板娘酒店里喝酒。他的原配夫人吕雉,正是他晃到她家里去时让吕老太爷相中的,刘邦当时身无分文,却以空手道去赢得一杯美酒加美人。),而项羽并非混混,他虽然读书如畏虎,但他却跟着叔父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地玩枪弄棒,可以说是比较规范的将军子弟。可惜由于他刚愎自用,屡次不听谋士范增的忠言劝告,终于失败自刎于乌江。
就纵观历史人物而言,刚愎自用尤烈者的确无出项王之右。诸葛孔明挥泪斩马谡,也正因为马谡刚愎自用而导致街亭失守。但项羽身为西楚霸王,却有谁敢谏?敢杀?苏东坡离英雄时代相距千余年,但他一想到项羽的为人,心中要有多不快就有多不快。试看《范增论》文一节:
“方羽杀卿子冠军,增与羽比肩而事义帝,君臣之分未定也。为增计者,力能诛羽则诛之,不能则去之。岂不毅然大丈夫也哉!增年已七十,合则留,不合则去,不以此时明去就之分,而欲依羽以成功名,陋矣!”
其实,苏学士也太替古人打不平了。但他似乎忘记范增老矣,已有尚能饭否之虞了。因此我想,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只要是跟着刚愎自用者去谋生存、求发展,其结果必然是彼此大家都会倒大霉。有知识的英雄如此,无知识英雄也如此。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