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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外边候着,外边的动静注意点。”对连婆婆交待一声,上官莺望一眼天色,确定无异样后,才往里边行去。
里边,阿云正急得在屋子里来回走,一转身就看见走进了的上官莺,先是一惊,随即急急迎上前去,“大小姐,我家娘子可有消息?”
“我的人还在查。”上官莺走进屋子,到桌边拉了张椅子坐下,自己斟了一杯茶解渴。
“还要多久才能查到?”这根本就不是答案,阿云急得团团转,也顾不得男女之别,凑到上官莺面前问道。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上官莺与他拉开距离,冷眸抬起看着他,“你现在要关心的还有你自己,别她还没回来你忧心忡忡的反而病倒了。”
短短不过三日,这本就清瘦的男子现在仅一把皮包骨,就是她,也有些看不下去才特意跑了这一趟。
阿云一怔,随即苦笑道,“我没事,最重要的是真真,一想到她落在贼人手里生死不明,我便是寝食难安。”
“生,我必给你找到人。”上官莺搁下茶盏,她不是会做空承诺的人,现在能承诺的,仅止于此。
阿云闻言朝着上官莺行礼致谢,真诚的道,“算上这次,大小姐一共救了我两次,恩同再造,若是真真能平安而归,我愿为大小姐效犬马之劳,肝脑涂地在所不辞。”
“你要谢的人是你自己,若是你是那种妄想攀龙附凤之人,现在我也不会让你活着站在这里。”上官莺眼眸眯起,不咸不淡的说着。
“是。”阿云打了个冷颤,想起三日前在那承恩寺的短短小半刻的时间,那样的感觉就像是在阎王殿走了一遭那般,至今仍心悸不已。在这三日里,他也无数次庆幸自己足够理智,没被那对权力渴望占了上风,才险险捡回一条小命。
是的,他就是那被云芳安排到那房间内,先故意开门走进去,然后再在五姨娘她们走后奉命去毁上官莺的清白之人。
爱妻被劫,他即使一身傲骨也不得不屈服于现实,可让他去毁一个无辜女子的名节,他真的做不到。可说心里没有对权力动心,那也是假的,任何寒门子弟听到自己要实行任务的人是上官鸿的女儿时,不是他夸口,至少有绝大部分的人会动这样的心思。
只是,幸亏没有付诸行动。
在他终于决定拿起冷却的茶水去泼醒躺在床上的上官莺时,她豁然睁开了眼眸,那样的一双明亮的眼眸却是那般的冷冽,一阵刺骨的冰寒从骨髓深处升起,他几乎是忘了怎么呼吸,瞠大了眸子盯着眼前梦幻般的一幕——倒出去的水以一种诡谲的姿态在空中弯起,只见她单手一收,那水尽数落入,却在她摊开手的时候一点都没剩下。
“走,还是留?”
一句话,唤回他的因为过度惊愕而失去的从容、冷静。
“走!”自然是走,再留下去,定是死路一条。他可没忘记,迟点云芳安排的人会来‘捉奸’。
“我带你走还是你在这,我一个人走?。”他是见过她的,那时候她是被她爹抱着,明显的不良于行,若是逃的话他抱着她走也比较快点。看她这镇定样子,也有可能是打算待在这,他还是按她的意思做,毕竟他理亏在先。
“你那脚程够快吗?”她冷嘲一声,在他惊愕中从床上跃起,他只感觉到脚下一空,一下子就飞了出去,被安排进马车那边充当车夫,在把小乞丐们的尸体运出去后才真正逃离了。对于寺庙里发生的那些事他并不大清楚,但是由死的人牵连到的事儿却是也有耳闻。而将所有事情串联起来,细细一推敲就会发现所有事都能牵连到一个人——上官莺。
不得不心惊,所有的事看似巧合却都是她一手安排并且促成,城府之深、手段之狠实在是到了可怕的地步。
“能够说出来的忠心不算忠心,想忠诚于我就做给我看。”上官莺抬起眸子,看着他,“明日会有一辆马车带你到一个地方,两年的时间我要你教他们识文断字,还有一年科举将至,你可以选择考科举,也可以留在我身边。”
“我愿留在大小姐的身边。”官场黑暗,即使他一心想成为清官没有足够的背景撑着也成不了大事,这样还不如留在她身边听她调遣。她是将军之女,又有这般城府,定不是那等奸佞之辈,到时候他可以借着她的手,为百姓做更多的事,何乐不为。
“行。”上官莺站起身来,“就这么说,你准备好包袱,明天一清早准备上路。”
“那家妻……”明知是多余,可他还是担心。
“一找到她,马上给你送过去。”上官莺承诺。
“那便多谢大小姐了。”他总算放心了。
“就这么说,时候不早了,你也歇着吧!”上官莺站起身来,阿云忙道,“恭送大小姐。”
“以后叫随他们叫我少主好了。”上官莺笑着纠正道。
阿云微怔,随即想起外边关于她的那些不实传言,也是露出今晚第一抹笑容来,“是,少主。”
“嗯。”上官莺应一声,往外边走去,等候在外的连婆婆见她出来立即迎了上去,主仆二人一起回府。
阿云目睹着她们主仆一前一后离开,眼中闪过一抹艳羡也有一抹苦涩,若是自己也有这般本事,真真也不会被人劫走了吧!
怅然一叹,他转身回屋子开始收拾包袱,以备明日上路。
……
上官莺和连婆婆脚程都是极快的,不过小半刻的时间便是从郊外回到府邸,连婆婆按照平日的惯例去搬浴桶去了。
“小师妹,晚上好啊。”
才歇了一会儿,白袖的声音便从外边儿响起,随即窗户便是被震开,黑影极快飘了进来,自己拉椅子坐下,倒一盏茶,望着她嘿嘿嘿的笑。
上官莺看得直起鸡皮疙瘩,谨慎的盯着他,“你想干嘛?”
“没,没。”白袖连连摆手,拿茶盏喝茶,“我这不就是想你了,过来看看你,至于这么大惊小怪的吗?”
“你确定?”上官莺睨着他,这才三日不见,他有想她想到半夜三更来看她么?她可不认我自己有这么大的魅力,能让他这时候过来。
“确定。”白袖把茶盏一搁,从怀里掏出一件软甲,“来来,试试,这东西看看你能不能穿上去?”
“大师兄,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上官莺不上当,尤其是他还送这么贵重的软甲,那不是有所图谋还真是见鬼了。
“你不收?”白袖眼睛一瞪,随即站起身来,拿起那软甲,“好,你不喜欢我就扔了啊!”
上官莺不吱声,就单手撑着下巴瞅着他。
“我可不是说着玩的啊,我真的要丢了。”白袖拿起软甲往外走,手向外边扬去,转头,“小师妹,你真的不要么,这是上好的软甲,不但能保护身体,还有特别注满的类似于鲜血的东西,用来骗人是再好不过了。”
上官莺笑,却不作声。
“你这是什么意思,要还是不要,你吱一声啊!”白袖都快跺脚了,这小白眼狼真是软硬不吃,可要怎么办啊?
上官莺唇微启,他脸上虽然维持着皱眉的表情,一瞬间加快的心跳如有小鼓在擂,心里高喊着‘快快收下快快收下!’
在他无比期待的目光下,上官莺的声音终于从喉头溢出,“吱。”
吱!
白袖简直就快崩溃了,要不要这么坏啊!
看着他气急败坏的模样,上官莺终于是良心发现,笑眯眯的道,“大师兄,让我猜猜啊!你今儿对我这么好,是不是因为扮你师傅的事儿被你师傅发现,所以四处追杀你,你想着用我引开你师傅的注意力,所以才这么坏心的想骗我收下你张罗来的东西,然后等我真的穿上了你就说这是你师傅给我的见面礼。看,礼都收了,你要我过去,我总不能拒绝你,你说对吧!”
“不对,我是来送你礼物的,才没你那么多坏心眼儿!”被完全说中的白袖耳根子都红了,可却是僵着脖子,打死都不肯承认。
“真的?”上官莺眼睛一亮,扭着身子上去,娇声娇气的欢呼道,“哎呀,那你早说啊!要是纯粹送给我的,我一定二话不说的收下啦。”
说完,从他手里夺过那软甲,宝贝一般的翻看着。
白袖快哭了,这是丢了孩子又没见着狼影子啊!
不,应该是见了一匹比狐狸还狡猾的白眼儿狼。
欲哭无泪啊有木有,遇人不淑啊有木有!
“小师妹我错了,师兄错了还不成吗?”白袖可怜巴巴地往她身边凑,“你就当帮帮师兄,去见见师傅吧!”
“你说白送给我的。”上官莺抬头,眼睛一瞪,“想反悔?”
“不,不是。”白袖连连摆手,涎着脸说,“你看,师兄我如此喜欢你,师傅他老人家和师兄我喜欢的东西差不多,他也一定会喜欢上你的,真的。”
拍胸脯,他打着保票。
“我干嘛要他喜欢我?”上官莺莫名其妙瞪他一眼,把头一低,欢天喜地的研究软甲,这可是好宝贝,不要白不要。
“小师妹,就当师兄求你了好不好?”白袖硬生生把自己给掐泪了,要是不把她带出去,他性命堪忧啊!
上官莺觉得玩够了,也就收了那玩笑的模样,似笑非笑的眸子盯着他的眼睛,也不说话。
白袖被看得身上直发毛,双臂环胸,宁死不屈道,“小师妹,能给你的师兄都给你了,要钱没有,以身相许更做不到,我的心早已经给了妙妙。”
妙妙其人,百花宫的十大花魁之一,从白袖口里经常性的能听到这名字,而上官莺之所以能记得住是因为他近些日子老是钱不够用,一留意就发现了,这货节衣缩食省下来的银子都拿去看这花魁了。就在前一天,他还跑过来涎着脸问她要酒钱,她早有准备,特意给他备了醇香的女儿红,这才让他没好意思再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