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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柬在下面,已经改成你的名字。还有,买套漂亮的礼服穿上吧,你会喜欢这场开心的婚礼的。
我好奇成浩司会娶到什么样的太太,他那种体格,恐怕只有神农架的女野人站在他身边,才不会显得他在欺负弱小。
翻开请柬,香水味扑面而来,这是种古怪的自制香水,创作者一次次信誓旦旦说它有催情的效果,不到一分钟就可以让两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缠绵到一张床上,前提是这两个人必须是男人。
大学期间她就天天带着这种自制香水在校园里走来走去,谋害花花草草,这个可怕的女人,只有可能是请柬上这个名字:宁雨晨。
这世界上最灾难的事情,莫过于让两只魔鬼睡在一张床上,他们诞生的只有恶之花。
这恶之花会开满漫山遍野,而我将要踏上这座山。
——END——
01
愿天下有情有终成眷属?
有些人认为婚礼就应该是喜庆的,起先我也这样认为,虽然我希望那魔女永远不要得到幸福,可出于一个人类善良美好的良心,我还是祝愿了她。
在耶酥的面前,我也是这么说的。
可上帝却窥探了我的真心。
我坐在教堂的长椅上,左顾四盼,几乎怀疑自己进错了门。
这本该是场婚礼,诸宾客脸上却如乌云盖顶般黑沉,如果我不知道这是场婚礼,直以为那花车里面出来的不是新娘,而是黑乎乎的棺材。
最后走出来的还是新娘,虽然我不想承认,可是那魔女套上天使的白纱,再假模假样地迈上淑女的步伐,居然也有款款生姿步步金莲的--错觉。
这当然只是我的错觉,如果我不知道那是这宁雨晨,还真会大加赞赏一番。可为今这个剥夺了我幸福生活权力的女人,正迈在通往幸福的红地毯上,还逼得我不得不向她展露伪善的笑颜,想得倒美!
我的脸不是乌云盖顶,而是紫气东来,宁雨晨的脸虽然裹在重重白纱之下,可她却还是可以看得到,我正把自己象一只气球那样气鼓鼓地吹起来,离地面越来越高越来越高。于是她在经过我的时候,似乎很轻柔地拂了我一下,这女人经过特殊训练,动作迅捷如克格勃的特工,而且位置奇准,每次不管我化为液态、固态、气态,飘忽不定甚至灵魂出窍,她也能极之精准地捕捉到我的死穴--至于我的死穴在哪里,我打死也不会告诉你。
事情证明,被敌人掌握到弱点的人极之悲惨,宁雨晨轻柔的一拂,指尖如蝎子尾后毒针,扎入我的气球里,哧一下,不,是嘣一下,我就爆了,瘪了,老老实实瘫软在长椅上,轻薄得就象身边宾客放在手边的那件外套。
从我的视角出去,世界是平面的,她身上曼妙的白纱,失去美感,象张白纸一样糊在她身上,这使她整个人有点象刚刚扎好的风筝。
对于那个即将与风筝过一辈子的男人,我致以最祟高的钦佩,和最由衷的祝愿,神父这么说。
其实我对成浩司并不熟,只是擦肩而过的校友,在我印象中,他天天拿着一只傻球,在球场上挥汗如雨,身上总象个搬砖的民工那么臭哄哄的。也许是因为他跟篮球亲密无关的关系,有他在的地方就有篮球,以至于在我的记忆中,他就转化为一种球状的生物。
这个球状的生物从教堂外面滚进来,再自然不过,可是注意到他滚进来的时候,在场诸宾客脸上的乌云又浓重了些,我就不能再掉以轻心。
成浩司坐在一辆滚动的轮椅上。
世界蓦然在我眼前重新展开,就象那种带来惊喜的花束,拆封前委身于一只细长的管子,可触及到某个机关,花束就会突然在你眼前爆开,彩带跟闪亮晶片也会从天而降。这个时候,所有的人都会耶的惊叫起来。
这场婚礼本应在此处进入高潮,现在却象丧礼的棺材即将落土的瞬间,陷入一片愁云惨雾。
我目瞪口呆,大脑停止了旋转,一直到成浩司滚到--我呸呸呸--我面前,低沉地说了一句:“可以开始了。”
世界才又象放电影--不,就象流动的水一样从我眼前缓缓而过。
成浩司在球场上挥洒的汗珠,在阳光下晶莹剔透,扣人心弦。
他小麦色的肌肤,就象果树上最高的那颗果实,骄傲地接受了充足的阳光照射,呈现诱人的色泽,让全校女生看到就食指大动。
那果实想必因为太过高傲,没人够得着,在硕果累累的秋天,一次次让人望而却步,在寒风凛冽的冬天,他孤独地掉了下来,跌在地上。
渐渐腐烂,埋入土壤。
如今再挖出来,就是这个样子。
成浩司的面色就象久陷牢狱,苍白病态,高大挺拔的身材委身于一辆轮椅之中,虽然衣冠整齐,却呈现难以形容的猥琐,我有些不忍看下去。
宁雨晨却掀开脸上的面纱,对她的丈夫嫣然一笑,她今天粉面绯腮艳若桃李,她脸上的笑容不是假的。
宁雨晨身形娇小,站在成浩司身边,恰如其分,他们在上帝面前起誓,生死不渝,我听到那声“我愿意”,几乎感动得要掉眼泪。
礼毕,我象疯了般地跑出教堂,蹲在紫藤花架下,哭得唏哩哗啦,我把脏兮兮的鼻涕跟眼泪一股脑抹在干净的白衬衫上,再把外套套上,神采奕栾地走回去。
这丢脸的事情不能让人知道,否则真的还以为我是爱上了她,或者爱上了他。
喜宴的会场令人啼笑毕非,所有人,犹豫不决自己脸上应该挂什么表情,他们的肌肉无法收缩自由,只好呈松驰的状态,从发梢搭拉下来,看上去好象拉皮手术没成功。
我虽然装出一副比任何人都理智的样子,可眼睛红肿,象只兔子,也因此前来参礼的老同学们一眼就认出我来,本来想热情地上来拥抱一下,看到成浩司的片刻,动作全都凝止啦。
后来他们开始坐在酒席间窃窃私语,多亏这群三姑六婆,我对这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事件,知之甚详。删除他们唾沫横飞的注解,只剩一句话。
成浩司出了车祸。
我重重地松了一口气。
这年头,旦夕祸福,连飞机都会从天而降,所谓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
我很想把这些苦口的良药对成浩司循循善诱,可是他那张脸,越看越象《基督山恩仇记》里面那个大伯爵,那人面如削、眼如刀,得罪他的人全都不得好死。
可是我却阴魂不散地守护在成浩司身边,忠诚不二,先别忙着感动,我起先也不愿意靠近他,可后来我发现,原来我把两只手搭在他肩膀上的时候,他足足比我矮下半头,我尽可以有睥睨群雄的气势。这个新锐的发现令我陶醉不已,我所表现的亲昵,令成浩司感到浑身不自在。
妈的,这男人少言寡语的时候真有味道!我赞叹着,又重重拍下他的肩膀。
我今天晚上格外高兴,也因此喝了比平时多的酒,说了比平时多的话,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一句古语,叫:酒后吐真言。
我对当时的状况没有记忆,据事后在场的人士复述,我就象二次大战凯旋归来的将领一样--此话经由我的润色,他们的原话是说,我象鬼子进庄一样开心,烧杀抢掠,嘴里还淫贱地嚷嚷着:“花姑娘!花姑娘!”
我象只花蝴蝶般地穿梭在众宾客席间,跟每个人干杯,吉祥如意,万事顺心--象只醉猪一样抱住谁都不放,满嘴喷沫,人见人厌。
谁说我醉了?谁敢说我醉了?我清醒得很!
这场上没有任何一个人比我清醒,比我的眼睛更明亮,我甚至看到成浩司跟宁雨晨二人在一瞬间,交换了一个会心的眼神。
其实人家新婚燕尔小两口,脉脉含情地对视上一个世纪之久也不足为奇,可奇怪的是,他们不是对视,而是非常有灵犀地将视线在空中短暂交会,然后重回自己的轨道。
那电光火石的一个闪光,让我闻到了阴谋的味道。
如果我还有残存的理智,现在就应该四爪着地,爬也要爬出去,远离这个阴谋,可是我的大脑中枢已经无法控制四肢,仍然在极有规律地持续抽疯着。
后来抽得在场的宾客都看累了,陆陆续续离场,我瘫软在酒桌上生死不知。成浩司走过来,他的车轮辗压在厚厚的地毯上,其实根本没声音,可是我还是听到了,那轮子就仿佛辗过我的身躯,让我痛到抽筋。
02。
成浩司吩咐两个服务生将我送到酒店楼上房间休息,我才算安静下来,真丝的缎面柔滑入心,象清凉的泉水在抚摸肌肤,我从来没睡过这么舒服的觉。
虽然我从生来没有喝母乳的福份,可我眷恋人体的温度,小时候,再仿真的奶嘴我也不愿意入口,没办法爷爷只好用手指蘸上奶汁,一次次塞进我嘴里让我吮吸。
爷爷的手指一点也不好吃,残留着洗不净的豆腐味道,上面有粗糙的纹理,岁月的苦难留下的斑斑痕迹。
跟这个男人的味道完全不同。
这只手指修长,纹理细致,温软、还带着一点点烟草味道。
我用舌尖贪婪地吮吸着,恋恋不舍,然而再是不舍,我终究不是那个吃奶的小孩儿,我狠狠一口咬下,打破这个梦境。
有人因疼痛惊叫一声,迅速把手指抽回去,我嘴角扬起笑意,睁开眼睛。
“我记起你来啦。”成浩司说:“小柯。”
在我就读的那所大学,我也算是个知名人物。不知道为什么从进校门的那一天起,所有人就一副跟我八辈子前就认识的亲切面孔,热呼呼地唤我:“小柯。”
可现在,没什么比这两个字更加陌生。
我从床上翻身起来,头象被门挤过那么痛,我跌跌撞撞走到洗手间,用冷水洗把脸,出来后,发现成浩司还坐在桌前,百无聊赖地把玩一只烟灰缸。
我本想打趣他一句,洞房花烛,春宵苦短哪,可看他放在轮椅上的双腿,我不忍出口。
一个下肢瘫痪的男人,在新婚之夜,恐怕没有勇气去面对他娇艳的新娘。
想到这里我就难过,成浩司才是那个该难过的人,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