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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飙-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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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雷损这种人商量什么,无异与虎谋皮。
  雷损的手段一向阴损。不过他有一个好处就是,如果自己不得益,那就不会去损害别人。
  只有在自己会得利的情况下,他才会去损伤别人。
  如今,在迷天七的声势之下,雷损决不会费力先与金风细雨楼起冲突。
  所以苏梦枕欣然与他一同到了苦水铺。
  苦水铺,三合客栈。
  夜色深沉,苦水铺一带的确地如其名,破烂脏乱。而这仅有的一间小酒肆,也在昏黄的灯火中颤抖,似乎随时可以倒塌。
  雷损却拽着苏梦枕进了这里。里面居然人满为患。而且远不象这房子外表那么脏乱。相反,还颇为整洁干净。
  夜已深,而这客栈里的人却仍在喝酒,划拳,谈天。似乎这三不管的地带连时辰都可以不管!看的出来,在座的都是走江湖的,或许,也有那么一两个有名的人混迹其中,因为这个地带连官府都懒得管理,所以有些犯了事的人想喝杯酒暖暖身子,多半会选择这个小小的馆子。
  “我一直在想,”
  等酒菜上齐后,雷损和苏梦枕挑了个偏僻的角落坐下,便不理会四周的喧嚣,雷损举杯,先喝了下去,缓缓道:“既然这是个三不管的地方,莫若在这里起座楼,以后商谈要事不在任何人的地盘上,这样岂不是有诚意的多。”
  苏梦枕嘴角一牵,算是会意微笑,只道:“你说的固然好,但如果是你雷损邀约,恐怕怎么样做都很难表达出你的‘诚意’。”
  雷损也不以为意,把玩着酒杯,若有所思的故意转移了话题:“陈年女儿红固是好酒,却不应与你同饮。”他仍了杯子,扫了坛子,把小二惊到赶忙跑来时,才甩了锭银子,淡淡道:“好酒。”
  小二被他说的摸不着头脑。呆呆的捧着大银子,愁眉苦脸的道:“这位爷,小号常聚集些江湖豪客,所以酒都是真的,纯的,可您为啥说是好酒,却偏全毁了?”
  “女儿红不适合他喝。”雷损手指了指苏梦枕,道:“但他喝过的酒,却不能给别人再喝。下去换‘芙蓉醉’对着‘九月冰’,五比五的勾兑,用幼竹煮到八分,再端过来。”
  看着小二诚惶诚恐的接银子下去,苏梦枕冲着碎了的酒坛撇了撇嘴,手中转着空杯子,不禁轻笑:“没看出来,雷老总居然是风雅之人。”
  “总被邀去一些烦人的场合,看多了,也记下了。”雷损道:“不过女儿红,真的不适合你。”
  “为什么?”苏梦枕挑了挑眉毛:“我偏偏不讨厌女儿红。尤其是陈年的。”
  “它太烈,会增你的杀气。”雷损弹了弹袖上偶尔沾上的灰尘,似不经意道:“何况对你的病,也不好。”
  苏梦枕一凛。他本不擅饮,也不爱饮。雷损在他面前,可算是行家中的行家。献丑不如藏拙,苏梦枕只微笑点头,也不说什么。
  这时,小二将雷损指名要的酒端了上来,坛口一开,便清香四溢,水色幽碧,却十分透明。雷损挥手将小二赶了下去,自己给他与苏梦枕各倒了一杯,才道:“芙蓉醉与九月冰都是以花煮酒,前者取芙蓉之柔艳,后者取冰菊之清幽,再以幼竹去了酒气,留了酒香,可以说,已经是完全对身体无害了。”他与苏梦枕对饮一杯,似颇为可惜的道:“若值深冬,当以‘雪里红’对‘夜月杀’,梅兰共醉,才是以花煮酒的极品。”
  “你爱梅花。”苏梦枕喝了一杯,只觉清香过喉,十分畅意,连眼前的雷损,也不那么讨厌了:“世人皆知。”
  就在苏梦枕与雷损正品酒论花时,旁边一桌江湖豪客轰然叫好。只听其中一个彪形大汉喝了一大海碗酒,哈哈大笑道:“就这样,苏公子一路血战返京,毫发不伤,而且在城郊与雷损联手重创迷天七圣的铁弓一部,据说他的刀法之精已不下与雷老总,而优雅美观似尤过之!”
  这汉子在深秋天气裸着上身,露出圆滚滚的臂膀,似乎是不怕冷的。而他身边一个精瘦汉子却一直蜷缩着,似是极寒,此时便接话道:“如今苏公子声名鹊起,金风细雨楼声势大盛,我看,咱们要不要投靠过去算了?”
  “不可。”先前那壮汉摇头道:“苏公子虽然被传成了绝世人物,但雷老总又岂是好惹的。我看京城几个势力相互牵制,实力相当,咱们还是待在这三不管的地方逍遥自在,强过去给人家当炮灰。”
  这时,和他们同桌的黑黝黝的青年突然问道:“你们说的这苏公子,雷老总是什么人?什么是三不管呀?”
  那两人被这少年一问,瞥眼看去,这青年十七八岁,看上去呆头笨脑的,腰间别着用布包着的兵刃,显然刚出茅庐,但也是武林中人,当下自豪感油然而起,便挺胸抬头,你一言我一语的开始抖搂他们所知道的。
  那壮汉好象很有点口才,说起故事来居然有声有色,颇引人入胜:“这京城中,不知道苏公子的或许还有,但不知道雷老总的只怕都是白活了!咱们所在的苦水铺呢,就是个三不管的地方:官不管,民不管,帮派也不管。这儿,以前只是贫民宅铺,现在多已迁走,只剩一片残垣败瓦。这里也没啥大不了,只不过,在苦水铺以南,有一个堂,在苦水铺以北,还有一座楼,咳咳,我的意思是说,有一伙人,只要在道上行走,谁都得给他们六分半以上的面子;另一伙人,最近出了个风云人物,只怕真有呼风唤雨之能。”
  他这话说的尊敬而恭敬,连苏梦枕都微微诧异,自己今天下午才踏入京城,却什么时候变的这么出名了?殊不知,他人还未进京,一路斩杀的高手却足以使他成名。而以他近来一路血战丝毫不伤的传说再加上金风细雨楼本身的势力,已使他成为初入江湖的新人的偶像。
  壮汉刚说完这几句话,周围听到的人呼啦一下全聚集在这桌旁边,一起动容:“阁下说的雷老总,莫非便是那个……”
  那笨头笨脑的青年却不识时务的插了一句:“什么老总?哪里混的?”
  他这话一出,所有人都变了脸色,先前与那壮汉一起的瘦子马上道:“千万不要胡说!那老总就是……就是当今……京城黑道第一把交椅的大凡道上行走的,都要奉他六分半红利的……六分半堂……总堂主雷损,雷老总!”
  “那你们说的苏公子,莫非便是……”雷损之名,显然即使这初出茅庐的愚笨青年也如雷贯耳,当下也白了脸,颤抖着道:“那个苏,苏——”
  “就是那个昨天下午刚一进京,便助雷总堂主大败迷天七的金风细雨楼的少楼主,苏公子。”旁边的人立即轻轻的答道。
  雷损和苏梦枕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雷损是经常听到这干人议论自己的。所以还未见得怎样,苏梦枕却觉自己刚一进京,没想到就这么出名,不免有些错愕。雷损微笑着又与他碰了一杯,两人刚喝下杯酒,便听那桌上又传了一个充满不屑的声音。
  “什么雷老总,苏公子——”这声音拖的长长的,尖锐而刺耳:“有什么好怕的。他们再狠,难道就狠的过关七爷么?”
  众人一听关七这个名字,象吃菜突然咬到舌头一样,干脆都闭了嘴,大气也不敢出,一齐回头去看这声音的主人。

  第八幕:冷雨血漫名花

  第八幕:冷夜血漫名花
  说话的人戴着斗笠,一身火红的长袍在昏暗的灯光中显得煞是刺眼。
  奇怪的是,这个明明应该很耀眼的人如果静下来坐在一角,却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可是他一说话,那身打扮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他见大家都望向自己,手中的酒杯转了几转,继续道:“敢情是你们这群不长眼的,只知雷老总、苏公子,不知道这京城里还有个关七爷么?”
  他口气不善,这句狠话一撂下来,原先还高谈阔论兴高采烈的人们立即静了下来,谁也不敢再说什么,沉默了半天,还是那带头挑起这话题的壮汉赔着笑脸,嗫嗫喏喏的凑上前道:“雷老总,苏公子在关七爷面前,那是当然就谈不上厉害不厉害了,哪个不知,哪个不晓,关七爷已经不算凡人了,他是战神投胎呀!”
  那戴着斗笠语音尖锐的血衣汉子似满意了一些,身子微微后仰,靠在了椅背上,“这还说的过去。记住,这里虽然是三不管的地方,但咱们关七爷可是时不时要过来瞧瞧的!这话让我听见还好,若是让我们七爷听见了……”
  这气氛一转,使原先坐着谈酒论花正说的投机的一对‘世交’双双看不过眼了。
  ——这话,要是关七自己说,也还算了。可这人还不晓得是关七的哪门子亲戚,大肆肆的吐两个象牙,便将关七捧到了天上去。
  而且这话还堂而皇之的在两尊正神面前说了。
  若人人都敢这样做,以后六分半堂也不用混了,金风细雨楼也不要开张了。
  “咳、咳、咳咳咳……”苏梦枕突然白绢帕子捂了口,猛咳起来。
  虽然他常常咳嗽,那只是因为病的厉害,咳的止也止不住。可这回,谁都听的出是装来的。这几声咳异常清晰,竟压过了所有杂音,而这怪异的咳声一响,其他人也不自觉的放下酒杯,停下话头,齐齐转过了目光。
  这一转之后,谁都没有舍得再把眼光收回来。再也不看那血衣汉子一眼。
  那咳嗽的青年公子仍捂着白帕子,眼神却斜斜飞起,看他的人,都以为他看了自己一眼。
  那眼神七分的森寒,却夹杂了三分轻艳。
  森寒得迫人,轻艳的诱人。
  被看到的人都觉脊背一阵凄风扫过,又好象浸到寂寞了千年的寒潭里,连呼吸都为之一屏。
  即使这样,也无法转移视线。
  “关七是神?不要惹我发笑。”
  雷损与苏梦枕配合起来,居然十分默契。苏梦枕一阵猛咳,再瞟了几眼后,雷损就适时开口:“好吧,不要说关七了,如果他是神,那你是什么?”
  苏梦枕捂着帕子,眼里全是戏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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