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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迷失的天堂--游戏撰稿人解析(原创)-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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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切┓缁ㄑ┰碌亩髂蔷驮愀饪易钐盅岬木褪强吹健癤X女孩和XX男孩通过某个游戏恋爱/失恋”的故事了。不过这些,也许也有人喜欢吧。
其实我想说的就只有这么一点,撰稿人和编辑应该更多的为读者着想,写一些读者喜闻乐见的东西,那些没有什么内容的水文太多的话,这杂志这报纸也就废了。

…eikomh J

回复(266):我还是七八岁的时候,上小学三年级,当时的孩子们热衷于一种游戏,就是把上学放学一起走的男女生安上恋爱关系,并快乐的在其经过的路上独截之,尾随之,并佐以舞蹈,伴以嘲笑,在当年,这是一种很流行的游戏。我也玩过这种游戏,也被玩过——这句话换一种说法就是,我即快乐的在后面尾随过别人,也被别人快乐的尾随过,当然,两种状态下的心态截然不同,如果是前者,就扬尘舞蹈,随同其他人一同起哄,如果是后者,就做出不在意的样子向前走,心里当然很愤怒,思考这几百个复仇的办法。不过和女生一起回家上学实在是很有乐趣的事情,所以我即使被尾随也不放弃,这些经历现在想起来,成了我小学时期美好的回忆。
现在我们要谈一谈这篇文章的主题,事实上我认为,在现在,在游戏业内,一个撰稿人的处境和我七八岁的时候差不多,一个撰稿人写了一篇文章,就等于把自己置于和女同学放学回家的小男孩的境地,必须遭受一些莫名的辱骂,这些辱骂是单方面的,小男孩不能还嘴,因为,首先,指责的事实本身就是莫须有的,其次,很多人的指责意义只在指责本人,而不在指责什么。
最近,我看了很多讨论组,得出了一个结论,中国游戏业内的枪手已经达到了历史的最高峰,而且还将继续攀登上去。我说枪手事业走上高潮,是基于以下事实判定,我认识一位仁兄,他认为全天下的撰稿人除了我之外都是枪手,因为这些人写的文章这位仁兄都有不同意之处,而他不是撰稿人,只是一名玩家,所以其他撰稿人的东西和该玩家观点相左,则是不为玩家说话,最后就被判定为枪手,而我之所以不是枪手,也不是因为别的,是因为和他认识,他不好意思当面说我是枪手,如果我们不认识,我就会是一个大枪手,在这一点上,我有自知之明。
现在我们就可以看出撰稿人和七八岁时的我的相似之处了,二者的相似之处在于,我们都处于一种紧张的境地,别人随时随地都可以给我们定性而不必提出任何证据,而我们只能承受,当然,最关键的相似点在于,这些定性并不会对我们造成太大的影响,真是幸运死了。
有关玩家群体,我认为有必要说明一下,我们知道,从远古到现在,杂志的读者们向来都是以弱势群体的面貌出现的,直到网络出现以前,这种地位仍然没有改变,对于一本杂志而言,读者永远是接受者。但网络的出现或多或少的改变了这一局面,任何人都可以通过讨论组发表自己的看法,在这个前提下,读者群体的热情被最大限度的激发起来,在讨论组中,读者可以尽情挥洒自己的看法,这样一来,一种权利感就不可避免的被引发,玩家群体在网络层面上获得了权利,在这个前提下,他们行使权利的表现形式中就包括——把同自己感觉不符的文章定性为枪手文章,把同自己意见相左的撰稿人说成枪手。
对于枪手的定义这一问题,我们都知道,作为一种行为的评定方法,最要不得的就是没有具体条文而只是凭感觉行事,但玩家群体这个松散的团体又根本不可能提出具体的条文,所以我认为,写稿子的人被叫成枪手,实在是自找的事情。
当然,上文的这位仁兄算是个极端的例子,当不得真,但是持这种观点的人在现在的读者群中不算少数,从上文中,我们可以这种观点的神髓主要在于——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但是这未必是一个好观点,撰稿人该为谁说话,这是一个一直以来都有争议的问题,通常来说有如下三种选择方式:为游戏厂商说话,为玩家群体说话,为自己说话,其中第一种方式可以得利,第二种方式可以得名,第三种方式什么都得不到。
说到这里,这篇文章可能就会被一些读者痛斥,我本身也是撰稿人,所以说这些话就显得立场不明不白,不过我很乐意站在撰稿人的角度上说说什么是我眼中的枪手——这就是文章的第二个主题。
在我眼里,枪手其实很简单——受外力影响,不能在文章中直接且清晰表达自我真实看法的作者,可称为枪手,其文章叫枪手文章。能在文章中直接且清晰表达自我真实看法的作者,就不叫枪手,作者也不叫枪手文章。
敏感一些的读者可能会看出来,这句话中的关键词就是“自我真实看法”,所谓自我真实的看法,自然就包括一个人对某件事物的真实评价。换言之,如果一个人能够在报刊杂志上写出自己的真实看法,他就不是一个枪手。
当然,其他的看法也有,比如严格一点的可以说,接受第三方厂商实物或金钱而以此为目的撰写文章并投稿的作者定义为枪手,投稿成功的文章定义为枪手文章——这种说法很多作者会很喜欢,因为他们可以脱了嫌疑,但是结合到前文的问题,怎么界定是一个大问题,于是就出现了另一种定义方法,凡不合我意者皆为枪手,这一点我在前面说过了,结果就是作者即枪手,但以上两个看法都不算实用,所以在目前提出一个规范是很重要的事情,而我很可以开一个头。
我们还是回到我的定义来,在文章中直接且清晰表达自己真实的看法实际上是一个作者的权利和义务,身为作者,平生做的就应该是这件事情,但是长久以来,因为种种原因,我们身边的作者们似乎就没有表达过自己真正的想法,王小波先生就评论过,那个年头(60年代)看最好的文字要看翻译家的作品,其他的都不成,我们都明白这句话里包含的意思。实际上我们也颇有一些例子可以学习和景仰,从一些作品中,我们也可以略得一二。
结合上文论,我实际上认为现在的作者有走向取悦读者的趋势,近些日子我看到有人自称代表几万读者,有人以小的自居,说出的话倒都很大气,不过看上去总有自居代言的味道,看上去让人不太爽,这样的文章早些时候也有,但总不这么夸张,我认为这些文章也算枪手文章,因为他们实际上还是为取悦某个群体而写作,虽然我的仁兄恐怕不这么认为。
我一直认为,一个作者唯一应该忠实的只有自己和自己的观点,而不是其他什么东西,为了金钱写作和为了读者写作,在我看来都不太可取。前者是替厂商说话,后者是替玩家说话,但这实际上都不是一篇文章应该持的态度,一个作者写一篇文章,关键是要说自己的话,而不是替谁说话或做什么代言人。
但我必须承认,从这个角度上讲,严格论证,普天下作者——至少是国内的作者,就不要说游戏撰稿人了——基本都不作数,至于枪手之言论,既然现在大家的意思是广泛化,那么我们也可以确定泛枪手定义,大家都是枪手,疯泉之水一起喝,其乐也融融,当然,我也不例外。我现在唯一希望的就是,如果把标准放松一点的话,我能被透出去。话说回来,我心中也确实有几个能被透出去的人。
不过这毕竟是一个理念,说说而已,可能永远无法实施,所以枪手们还要面对现实,实际上,我现在经常有一种想法,游戏撰稿人得到的稿费中有一部分可能是精神损失费,比如1/5,或者1/4,是作为你被叫成枪手的补偿,我就经常这么想,想一想就觉得心平气和,我建议大家也这么做,还可以总结经验,推广到其他领域去。
(本文是应纯银邀请而做,我想了很长时间,又拖了半个月稿子才完成,这是我讨论这个问题的最后一篇文章,今后不会再谈,如果对文章有什么意见,就请永远记在心里吧)

…MANDO J

回复(267):不管有没有收厂商的钱,如果勉强去写自己不懂的东西来赚稿费,这样的稿子不说是枪稿,至少也是没有营养的,甚至是有害的吧。不不管加多少酱油,也不能把土豆做成红烧肉。。可是我看到有很多文章就是这样,连土豆都没有,只有酱油。撰稿人应该提高自己的素质,才能写出好文章,其他都是空的。报刊当然需要万金油,但是如果满纸都是万金油,还是卖给阿三去看好了,印度那边蚊子比较多,需要量大点。
…eikomh J

回复(268):我最高只拿到过千字800的稿费,不过现在不怎么写东西了。
…匿名人士105978 J b +1000

回复(269):汗。。。。。

记得当初98在CBI做模拟天堂专栏写稿时,根本没想过这么多,纯粹是好玩。
。。。。。

当初还是很喜欢看祝佳音,SALALA在CBI上投的游文戏字的,文章。。。


但现在的那也稿人。。。。。。

哎,不提也罢。。。。。。
…lone2 J

回复(270):这么多字,看着都烦
偶就看看留言的人名字了
…大猫猫 J

回复(271):此贴是引出。。。。
…lone2 J

回复(272):好久了
Mop上好久没有这样的讨论了。。。
有些兴奋。


不过上面毕老师和转的东西太多了。。。


看的眼睛都累了才知道原来是以前的。。。。


…杨晨 J

回复(273):看到黑了吧机的字就知道是我家的人

嘻嘻~

我也很高兴能够完成你的愿望……
 



…美丽人僧 J

回复(274):楼上,可以解释一下最喜欢的和一般喜欢的关系吗


…匿名人士93064 J b

回复(275):撰稿人张口就跟编辑要稿费的情况并不仅是在游戏圈出现,在各类媒体中这似乎已经成为一种很普遍的现象,我做的虽然不是游戏媒体,但这样的事儿也遇上不少。前阵子因为缺稿子就找朋友介绍联系了几个新作者和组稿人,结果无一例外,在他们自我介绍完毕后不出三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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