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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承受不起这种刺激,一张脸惨白得毫无血色。
如果就这样死去的话,也没有什么遗憾,这个世上本来就没有什么值得我去追寻。第一次有这种想法,我对自己笑了起来。
在哲的眼里,我已经醉得无可救药。
他很生气,我被他连扯带抱地捞上来。
他抓着我的手抓得我发痛,我皱起眉头。
“皓然,不要再跟我开这种玩笑。”哲说,丝毫没有放开我的意思。他怕一但放开我,我又不知会跑到哪里去干出什么惊心动魄的事情来,吓破他的胆。
事实上他过虑了,经过这一番折腾,我已经连站也站不稳,根本无法作怪。酒是一种奇怪的东西,它让你的身体失去控制,但你的思想却依然清醒。
我被他再次推上车,车子滑出去,我迷迷糊糊地闭上眼睛,我不知道他要把我带到哪里去。哪里都可以,已经不在乎。
半梦半醒之间,仿佛听见有人在我耳边轻声地对我说话。
皓然,那人轻轻地叫着。
是谁?我睁不开眼睛。
皓然,那人说,这个游戏我已不想再玩下去。
那人好象叹了口气,然后说,皓然,你是知道的,你一直都知道,我喜欢你,所以你总在作弄我。
皓然,停止吧,你想要的我都可以给你,不要再这样折磨自己。
皓然,你听不听得见?皓然……
那个声音好遥远,已经飘到我伸手触不到的地方。
有人把我抱起来,身体被一种令人怀念的味道所包围。
我沉沉地睡去。作了一个很长的梦。
梦里面我变得小小的,只有五岁。妈妈带着我去公园玩,我坐在秋千上,妈妈就在后面推。秋千越摇越高,在那一晃一晃的视线里面,妈妈却象鬼魅一样在空气中突然蒸发掉。
我吓了一跳,拼命想下来,但秋千一直在摇一直在摇,无法停止。
多年来这个梦也无法停止。
每一次我都在中途惊醒。但我觉得奇怪,为何五岁的我总哭不出来?明明那么害怕,明明那么伤心。
有人站在窗边,喝着酒。
风吹在他身边的长帘上,拂起一浪又一浪的流光。
“醒了?”那人问。我认得,是梦中的那个声音。
“还记不记得自己干过什么?”
干过什么?我皱眉,想不起来。只觉全身都痛得要命。
“莫非你殴打我?哲,就算我欠你三亿六千万,你也不可以动用私刑。”
哲笑了起来,他说:“皓然,我永远都受不了你的幽默。”
是,如果你不用我还钱,我可以每天来给你说笑话,一千零一夜。
“皓然……”他欲言又止。
我耐心地等着,我在等他对我说在梦里听到过的话。
但到最后,他终于还是没有再开口。
夜已深。下着雨,一片凉意。
走过街的那边,看见一双情侣正隐身在角落里,悄悄地拥抱。
热恋中的爱人,不会介意时间,不会介意天气,只会在乎此刻站在面前的人。
我是街上唯一的行人,经过他们身边的时候我从伞子底下对他们微笑。女孩马上红着脸转过头去。
为什么会害怕被看见呢?恋爱应该会使人变得大无畏。
快到家了,有人站在漆黑的路边。
又一个等待情人的马路天使。我笑,他大概要在这里等一整个晚上,情人才会被他的诚意打动。因为没有打伞,那人身上的外套早已全湿。但是他的情人看不见。
走过他身边的时候我打量了他一下,他也看着我。
回到家里,我开始作设计图。
不知为何心思总无法集中,于是干脆看电视,然后听歌,再然后发呆。
我掀起窗帘的一角,看见那个人还在那里等。
叹了口气,我拿起伞,重新回到楼下。
我走到他面前,把伞给他。
“我以为你这一辈子也不会下来。”他说。
“何必这样,”我说:“你应该比谁都更清楚,我并不会因此而内疚。”
“你根本不肯见我,我已经想不到其它办法。”
“回去吧,岚。”
“给我一个理由,今天你不说清楚,休想我会离开。”
为何这个人总冥顽不灵,我实在已经无力招架。
“岚,为何你不能让这段感情好来好散,非要逼对方死得难看。”
“理由。”
“好吧,”我说:“岚,你给我听清楚,这句话我只说一次,我从来没有爱过你,我和你在一起是因为我需要你。”
仿佛听见碎裂的声音,自空气中传来。
岚轻轻地闭上眼睛。再次看着我的时候,他说:
“我明白了。”
严皓然,我从来不曾憎恨一个人,岚说,这一辈子,我都不会原谅你。
雨从天上飘散下来。
岚消失在黑暗中,我捡起被丢弃的雨伞,仰起头。
没有月光,天空是一望无际的黑暗。就象以往那许许多多个夜晚,也只有黑暗。
岚,你是这样的了解我,你应该知道,这结果,早在当年你我相识经已决定。
我可以背叛自己的父亲,可以背叛自己的上司,我甚至连自己都可以背叛。
何况是你。
往事不需回头,明日太阳升起,你我皆要重新做人。
何必伤心,人总要学会忘记某些事情,好让自己可以活下去。
无论你说今天曾如何地爱得激烈,我且相信。
回忆总是无辜的,可惜太容易遗忘。
哪年哪月哪日,你将不会记得我是谁。
星期天,阳光明媚。
我坐在阳台上,懒洋洋地。
自从我欠下某人巨债,突然发现时间多出一半。
以前以为目标近在眼前,志在必得,所以不惜工本,激烈燃烧。谁料结局出人意表,一切化为灰烬。
无论如何也见不到终点,于是你不会再想要跑过去,时间自然多出来。
明天的事明天再作打算。
平时应该在公司奋战杀敌的时候,我就坐在家里看电视吃饼干。
电视里正播着时下流行的爱情肥皂剧。剧中女主角几经波折,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白马王子,于是决定与旧日男友分手。
离别之际,旧男友依依不舍,情深款款。他在仅有的时光里伴着心爱的人,看她投入别人的怀抱。最后,他忍不住问:
“我有什么比不上他?为何我不可以爱你?”
女主角不知如何是好,眼见此人对自己痴心一片,又不忍心伤害。她只得说:
“你什么都比他好,我们之间只是欠缺缘份。”
真是糟糕的回答,简直收买人命。
旧男友黯然惜别,一颗心痛得支离破碎。一切都是被逼的。
我嘴里咬着饼干躺在床上,眼睛望着天花板。
并不是我想要不思上进,我也是被逼的。
门铃在这个伤心的时候响起来。仿似一种悲鸣。
我已经没有朋友,唯一会找上门来的人只有两个,其中一个昨天还对我说他这一辈子都不会原谅我。
那么站在门外的就只有包租婆了。
我最近怎么这样倒霉,尽遇着上门追债的人。
我从来不曾欠过她房租,这次不过迟了两个星期,精明的包租婆好象马上得知我已破产的消息般,怕我吃霸王餐。
世态炎凉,人因为冷漠才可在这个进步的社会里生存,俨然是一种法则。
门铃仍然响个不停,我把电视关掉,并不打算开门。
由它响好了,如果在上班时间被包租婆发现我还窝在家里醉生梦死,后果不堪设想。
见没有人响应,那铃声终于停了下来。我呼出一口气,以为逃过大难,谁料接下来竟听到钥匙插进门锁的声音。
这人是到底是何方神圣?怎么会有我家的门匙?
门开了,哲站在门外一眼就看见了我。
“咦,原来你在啊,怎么不来开门?”
这是什么年头?做贼的竟可如此理所当然。
“你怎会有我家的钥匙?”我从床上弹起来,指着他问。
他笑,说:“就在地毯底下,不难发现。”
原来如此,我会吸取这个教训,下次记得要把贵重物品放在更隐蔽的地方。
“就算这样,你也没有权力擅闯民居。”我说,一脸不悦。
哲却不以为然:“莫非这里总资产值三亿六千万?”
又来了,又来了。真讨厌。
我不理他,他却把这里当自己的家。无论是放衣服或是换鞋子的地方他都一清二楚。我看着他干脆利落地整理杂物,突然疑心大起。
“你从何时开始已在这里自由进出?”我问。他对这屋子的熟悉程度象是在这里住了十年。
哲并不说话,只对我暧昧地笑笑,然后他说:
“皓然,你可知道,我前几天曾见到你的房东?”
那又怎样?
“她问我是不是住在十五楼四座房客的朋友。该房客已经欠租两星期,怕是忘记了吧,因为这是从来不曾发生过的事。”
我的脸色沉了下来,但哲却越说越开心:“我当时对她说,这也是人之常情,因为那家伙还欠我六百万,根本不知要还到何年何月何日,说起来我对你那个公寓还满中意的呢,不晓得为何,她想也没想就把你的房子转租给我。”
不会吧?!
我不可置信地瞪着面前的人,他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看了就让人冒烟。
我发誓,如果这个世界杀人是不用偿命的话,这个人必定已经死在我面前,而且还死得十分难看。
“皓然,正确来说,现在这里应该是我的房子。”
我上辈子倒底作了什么孽,让我今世招惹这么一个人,他非要置我于死地。
真是教人不敢相信,只不过是六百万我就被包租婆出卖了。
如果她知道我欠的是三亿六千万,我这一辈子恐怕都休想再在这一区出没。
但我实在无处可去,如果我现在屈服的话,今晚就要睡天桥底。
新闻说今天台风过境,我无法想象自己一手抱着棉被一手拿着折了骨的雨伞与风暴博斗的样子。
尊严和骨气在这种时候显得太过无力,于是我开始无赖起来。
“就算要逼迁也要有个期限。”我说:“在我租到新房子之前我要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