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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厚的黄土层 周国春著-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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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妈,大人们说你在读大学,是一只金凤凰。”儿子喜欢他的妈妈。可是儿子呀,妈妈哪里是什么金凤凰。鹊鹊抱着儿子哭了。
  鲁明志看到妻子憔悴的面容,知道自己的妻子在大学里是学不出什么大名堂的。
  “飞不起来了?”他笑着。鹊鹊从他的笑脸上读到了一个大男子汉的冷酷无情。丈夫和儿子走了。见到他们的人,都在罗鹊鹊耳旁夸她的丈夫一表人才,夸她的儿子乖巧,夸她有个幸福的家。
  林昊记得,他上大学只正正规规地考过一次试,那是在1973年的春天,考的是马列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只考了这一门,全班只有罗鹊鹊一个人不及格。罗鹊鹊并没有哭天抹泪,一切似乎都在意料之中。她似乎很平静。林昊在全班考了个第一,小南也考了前几名。彭雅致手里的那本《斯巴达克思》终于到了小南的手里。
  并不是彭雅致看得太慢了,小南实在是没有时间。她自己要学习,还要帮助罗鹊鹊。她始终不明白,她和鹊鹊在一起的时候,鹊鹊一点儿也不糊涂,但是,她不能回答老师的问题,回答问题一准要砸锅。她也上不得考场。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她想放松一下,于是捧起了彭雅致极力向她推荐的这本书。斯巴达克思这个人是一代天骄,《斯巴达克思》这本书是不朽之作。她读得津津有味。然而,每每读到书中对斯巴达克思的描写时,她由不得会想起他们拉练走到石凹城的时候,一个彪形大汉曾看望了彭雅致,那高大的身躯,那黝黑而刚毅的面庞,那一双深陷的眼窝以及微微弯曲的黑发,都在告诉人们,这是一个伟丈夫,美得出众。彭雅致叫他景老八,说是她插队的那个生产队的老乡,在煤矿当矿工。可是他们俩的亲热,表明他们的关系非同一般。这个人怎么那么像书里的那个斯巴达克思呢?太像了,真是太像了。小南简直想欢呼。她在教室里读这本书,读到很晚很晚。好像是罗鹊鹊来找过她,在她的身边转了几圈,她抬起了头。
  “你看吧,我不打搅你了。”罗鹊鹊背过脸去。
  “那好吧,你先回宿舍吧。”小南冲她笑一笑,又把头埋到了书里。这本书她终于读完了,看一看表,已经是半夜三点钟了。她回到了宿舍,轻轻的,她认为没有惊动任何人。
  第二天的早上,小南为纷至沓来的脚步声和喊叫声惊醒。
  “有人跳楼了,有人跳楼了!”有人喊。“什么?”小南霍地从床上跳起来。
  “人在小院里。”有人说。小南随着人们跑下了楼。
  在女生小院的那一方天井里,罗鹊鹊趴在血泊中。她从三楼宿舍的窗户里扎下来,头先着地。小南晕了过去。
  罗鹊鹊死了。小南在自己的一个笔记本里找到了一张鹊鹊夹进去的纸条,那上面写着:
  “小南:如果有来世,我愿意和你再做一次同学。你不要怪我,我去了,一切的一切都可以风流云散了,我彻底解脱了,你也可以解脱了。我们都解脱了,都幸福了,不是很好吗?
  鹊鹊绝笔
  1973年4月4日”
  这是她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的唯一的一份遗书。
  如果我不是在看书,我小南哽咽着。
  没有如果,历史没有假设。林昊为她擦去了眼泪。
  接着,白卷先生张铁生闹出了一个天昏地暗。
  以后是批判修正主义教育路线的回潮。大字报又一次在大学的校园里铺天盖地。罗鹊鹊成了这条路线的受害者,人们言必称鹊鹊。
  1974年开始了批林批孔,评法批儒。北方大学的老师和同学深入到厂矿农村去讲去评去批,还把工农兵请进大学来讲来评来批。小南一张铁嘴,出尽了风头。林昊却在躲,他不愿意出这个头,他说:
  “但愿这一切的一切都快一点儿风流云散吧!”
  这是在诅咒吗?

  第二十四章两地情

  丁胜在读李北的日记。日记从1963年李北和他一起走进北固一中写到1973年她决定嫁给自己。她这样开了头:
  “我的同桌是个让人喜欢的男孩,他叫李树槐。槐树是高大的,槐花像雪一样白,很香。这个人和他的名字一样可爱。”丁胜闭了一下眼睛。
  “这道代数题真难,我终于做出来了。李树槐早就做出来了。
  可是,我们俩的方法是不一样的。他列一步式子,我列了三步。”
  丁胜用舌尖舔了添嘴唇,眼前出现了那个瘦小的,十分好学的小姑娘,两只短短的小辫梢趴在肩膀上,咬着钢笔头苦苦思考,那双细长的眼睛和两道眉一起拧成了疙瘩。在她陷入沉思的时候,是很美的。丁胜喜欢这个小姑娘,喜欢她的倔强、刻苦和执著。但是,她的固执,却不是什么优点。
  “李树槐病了。高小龙把我带到了他的家。男孩子病了好像比女孩子要可怜。他的脸苍白,没有力气,只能靠在床上,但是说起话来仍然那么动听。我给他讲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他说,三味书屋的先生虽然老朽、封建,但是对学生却不凶狠,在书屋不设孔子牌位。鲁迅先生以后那么激烈地反封建,和这位不设孔子牌位的老师应该是有关系的。”他很会想问题。读到这一段日记,丁胜说不出心里是一种什么滋味。那一次他病了二十天,烧一退李北就来为他补课,病好了就赶上期中考试,门门功课都在九十分以上。高小龙让他好好谢谢李北。李北是不用谢的。她那双细长的眼睛弯起来在冲自己笑。一晃竟十几年了。
  “我喜欢和李树槐在一起,喜欢听他说话,喜欢和他争论问题,但是奇怪的是,只有我们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会感到心跳,尤其是不能盯住他的眼睛看,那里有小小的火星,太亮了,仿佛能穿透我的心脏。他坐在我的旁边,像是我的墙,可以给我挡风,为我壮胆,但是我不敢靠她,不敢,真的。”丁胜读到这里,心头一热,一股热血从心口涌了下来,涌到了那个神秘的地方,他有些难受。他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得不有意疏远着李北,尤其害怕用眼睛和她对话,姑娘的眼睛里有一团火,那火的舌头像是能舔着他的心。一天,他突然发现,那个小小的姑娘长高了,胸脯挺了起来,那些平直的线条好像在一夜之间弯成了美丽的曲线。他抖地克制了自己的冲动。上课的时候,每每抬头看她一眼,心脏就会狂跳。他读过很多书,知道这叫初恋,少男少女的爱恋,是甜甜的,然而,那爱,却是模模糊糊的,爱得发慌,爱得不落地,爱得往往想一走了之,但是又走不开,因为走开了,是那样的不甘心。
  “文化大革命是急风暴雨,顺它者昌,逆它者亡。一切牛鬼蛇神都被打倒了。李树槐的爸爸原来是国民党的反动军官。我没有见过他的爸爸,他自己也没有见过他的爸爸。我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李树槐就是李树槐,做了狗崽子也还是李树槐,我没有因为他的出身而改变对他的看法,我太了解他了。他这样的人,应该,也能够成为社会的栋梁。只是,他不能参加红卫兵。”丁胜咀嚼的似乎不是文字,不是的,他的鼻头酸酸的。
  “我也成了狗崽子,尽管我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几乎是在我接受了这个事实的同时,李树槐竟救下了我。月光皎皎,我是那样清晰地裸露着,就在这个我喜欢的人的面前。我紧紧地拥抱了他,他也是的,把我抱得那么紧。他为我流了那么多的血,我为他只能流泪。”丁胜的眼睛模糊了。是的,他躺在床上,腿上了夹板,李北抱着他的伤腿。自己在晕厥之中,依稀记得用手掌在为姑娘抹着泪。那泪越抹越多。
  “李树槐改名叫丁胜。我还是喜欢那香味扑鼻的槐花和那枝繁叶茂的槐树。也许,他叫什么名字并不重要。我们一起来到了农村。命运把我和他联系在了一起。我们同是狗崽子,这已经足够了。我想,我们即使是狗,也会为社会主义祖国去把大门的。丁胜和我同在,生活的天地是美好的。”丁胜擦了擦眼睛,他的眼前有彩云浮起,那似乎是北北的唇,它微微张着,仿佛在问,丁胜,你看到了我的心吗?
  “人们该走的都走了。爸爸也解放了,这意味着我也可以走了。
  但是,我已经越来越离不开丁胜了,他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林昊和江小南一起上大学了。我做梦都想过要去读大学。丁胜恶狠狠地赶我走,他的心我懂。我想过暂时离开他,读了书再回到他身边,但是,这个念头马上就被我打住了。丁胜是一个很重感情的人,他是十分脆弱的,经不起任何的伤害,尤其是现在。所以,我不能把他一个人扔在狐皮沟,尽管这里有善良的山里人,在生活上会照顾他,也许会照顾得比我好。可是,这里没有与他在心灵上能够相互勾通的异性,他需要理解和安慰,否则,他会挺不过来的。”丁胜不能再读下去了。北北说得对,他是脆弱的,脆弱得近乎于残忍和自私。北北把他视为生命的一部分,他却扎进了秀秀的怀里。秀秀能替代北北吗?北北失去了生命的一个部分,会幸福吗?他竟是这样的愚蠢,为什么从来没有这样去想?他没有勇气再读李北的日记,几次捧起那日记,又放下了。他经不起任何的伤害了,已经脆弱到了极点,怕自己会悔恨得倒下去。隔了许多天,终于,像是谁把勇气还给了他,使他再一次打开了北北的日记。
  “丁胜要到后庄去教书了,这是梁支书对他做出的最好的安排。于是,我可以去公社当基层干部了。我想,分离是暂时的,因为我准备嫁给他。他会同意的。在我们分别的前夜,我愿意把女人最美好的东西给他,那是他拼了性命保下来的,是属于他的,他应该得到。他似乎醉了,他就要拿去了。但是,他推开了。为什么?为什么要推开那一份属于他的幸福?”丁胜捧着那本日记,泪眼模糊,把头深深地埋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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