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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剑桥-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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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外,小松鼠伶俐地在树间奔窜,它跳跃的弧线光滑优美,哎,我竟怎么也无法将目光和注意力收进来,放在讲台或是黑板上。    
    傻傻地发呆,心想,假如我的手臂再长一些,伸出窗去,应当可以抚触到那覆盖青苔的树木吧。    
    雨渐渐停住了,和煦的阳光温柔地吸开弥漫在林间的雾气。这个时候,我喜欢在Backs(河岸)的草地上散步。那绵绵茵茵的芳草满天遍野似绿色锦缎般铺盖出去,无际无涯。在那精神气儿十足的绿草中,银莲花、藏红花、野紫兰、薰衣草、蒲公英、波斯菊等五颜六色的花儿就像千千万万只敏感机灵的小眼睛,点亮了这春天的原野。    
    我一直喜欢花,可我喜欢的花,是为了生存而蓬勃成长的花,不是活在美丽的瓶子里供人欣赏的花。    
    所以我钟情这一大片又一大片在田野里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生长着的花;它们符合我的审美观:天真而邪气,烂漫而明亮,有着不羁的美丽。    
    那些盛放的花朵,姹紫嫣红,让我想到的是梵高的画:线条大胆而纯粹,色彩浓烈而鲜明,仿佛儿童无心的涂抹却又充满着张力;鲜红,明黄,靛蓝,艳紫,苍绿,画面中的每一个物体,都在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尽情地燃烧着它凄艳的生命。    
    也就是到了剑桥之后吧,我开始有兴趣去认识不同的花,去仔细瞧一瞧它们的样子,闻一闻它们的味道,问一问它们的名字,打听一下它们的来历。    
    有一种花很特别的,细长的茎,一两片叶,看上去很纤弱,却顶着几瓣硕大而薄的花瓣,那颜色真是触目:猩红猩红的在微风中摇曳。它有一个很悲壮的名字,叫做英雄花,据说是在两次世界大战中牺牲的英雄们洒下的鲜血变成的。    
    还有一种浅粉色的小花,花蕊是淡黄色的,花瓣晶莹剔透,成片成片地开得热烈奔放,一眼望去,竟像是为原野覆上了的一层朱红色的柔柔轻纱,又像是从这绿色草地上浮起的一抹淡淡的红霞。后来才知道,这小小的花有一个很美的名字——windflower(风之花),它牵扯着希腊神话中的一段传说:女神维纳斯爱慕山中打猎的美少年,可他却在一次与野兽搏斗中丧失了性命,从此“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维纳斯天天以泪洗面,双眼流出了鲜红的血,一滴一滴,泣血落在花瓣上,随风飘散。    
    望着这妖娆妩媚的风之花,一首哀婉悲凄的歌曲轻轻从风中传来,隐隐约约:    
    Windflowers; my father told me not to go near them; he said he feared them always; and he told me that they carried him away。     
          
    Windflowers; beautiful windflowers; I couldn't wait to touch them; to smell them I held them closely; and now I cannot break away; their sweet bouquet disappears; like the vapor in the desert; so take a warning; son。     
          
    Windflowers; ancient windflowers; their beauty captures every young dreamer; who lingers near them; but ancient windflowers; I love you。     
       “不要去靠近风之花,那种古老的风之花,一旦靠近了就无法离开它,就会时时地追逐它,使自己痛苦。但是我没有听话。果然,我如今再也离不开它了。。。。。。”这是一位父亲以过来人的身份,轻轻地告诉儿子,爱情就如风中的摇曳的花朵,甜美诱人,却易逝去。    
    可是,当我面对眼前这美得逼人的景致时,真的无法说服自己不被诱惑呢,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缘分与这样的美丽邂逅的,生命中的很多遭遇,只此一次。    
    走累了,我便把鞋子脱下来,光着脚放在河岸旁热热的小石头上,让肌肤感受阳光抚摸的懒洋洋的欢乐,然后翘着脚儿,坐在河边,发呆。几株绿油油的水草,散漫在柔波潋滟水里,浅浅地戏弄着水波;岸边,无限慵懒的柳枝醉浸在春风中,摇着微醺的节拍;一只黑天鹅优雅地向我飘过来,浮水无痕,它与水中的倒影组成了一幅静谧的完美画卷。    
    或者,我会随便找一块树荫,躺下,静看太阳筛过树叶缝隙投射的光影。阳光不断升起,从一丝一缕到一束一把到一带一片,不同的叶子重叠出不同的阳光色,在光的照耀下,绿也可以这样的变化多端。我就这么静静地躺着,仰望那大片大朵的云在澄静柔和的天穹下低低地游动,捕捉着晦明变幻的光线变化,周遭除了清脆的鸟叫别无声息。这,真的是一种宁静而悠长的享受。    
    春日迟迟,青春迟迟,那些从容不迫的情绪,就是在这初春的校园,在这样与自然的静静相对中体会出来的。难怪剑桥的人会说,这里的风景属于那些知道如何在自然山水间自得其乐的人,他们得到的奖赏,就是看到别人永远看不到的东西。    
    我是一个金牛座的女子,据星座学说,这个星宿是被爱与美之神维纳斯所守护的,所以一直以来,我对所有美的东西有种超乎寻常的直觉和热爱。曾经,走过许多的地方,也看过很多风景。美也是美的,可那时,美景是美景,我依旧是我,只是个陌上赏花,不落情缘的人。可这剑桥的美却是不同,自从来了这里,各样的植物总会让我生出许多的感动来,它们真正滋养着我的心灵。开始相信,冥冥中有一种叫做“注定”的东西。我想在今后的生命中无论遭遇怎样的坎坷波折我都会平和许多的,因为慷慨的自然已经给了我最丰厚的馈赠。连我自己都不相信,看风景竟然会感动得想要流泪。年少的心是骄傲的,可这自然的美却叫我不得不服气——生命不全然是为了征服,被征服何尝不是一种淋漓尽致的舒畅。此刻,我的灵魂渴望着一个紧紧的拥抱。    
    默默对此美景,深深吸一口气,我要将这片风景融入自己的血液,自己的呼吸。在剑桥,读书是一种学习,与自然相对又何尝不是?就在那一朵花、一片叶上我学会了,体味这世间最微细最神妙的幸福。我知道的,从此以往,无论身处怎样的嘈杂怎样的纷乱,只要回想起心上的这片景致,都会让我的心绪沉淀,从容,淡定,坦然。    
     四月的一个清晨,天空飘起了细雨,迷迷蒙蒙。我像平日那样站在自己房间的窗前,向外望去。窗外,是一个小小的种满鲜花的院子。沉寂了一个冬天的花花草草,到初春时节又开始萌动生机。    
    于是,每日,我都会去瞧瞧,观察那生命最初绽放的过程。     
    这一天,我竟然,着实地震动了。撕破那一片浓浓绿意的,是一株突然开放的山百合。    
    很难形容她在雨中的姿容。    
    很多个日子之后,我想到了“素靓”两个字,却已经不是当日,被细雨封锁的天地中,初遇纯净光亮山百合的心情。    
    好像将紧紧锁住的深刻忧郁,蓦然间倾流泻尽。心头浮上的是弘一法师喜欢的那句偈语:问余何适,廓尔忘言,花枝春满,天心月圆。    
    不禁走入那霏霏细雨中的院子,在最近的距离里与它俩俩相对。不能言语,也无须言语。心,却又是一番清明境地。    
    回屋后,衣袖上犹残留着痕迹,春雨、薄雾、花树、草露,融合成醇美芬芳的气息。这香气至少可以持续到夏季,我想。并且可以证明。    
    那个早晨,我曾经握住了春天的手。


第四部分:告别剑桥告别剑桥(1)

    2004年的初夏,我从剑桥毕业了。临行前收到系主任的亲笔签名的来信,祝贺我取得了Distinction——英国硕士毕业的最高成绩,也算是为自己在剑桥的研究生生活画上了一个完满的句号。    
    挥手告别了生活了一年的剑桥小镇,甚至还没来得及参加毕业典礼,就登上了回国的飞机。剑桥的这项规矩也是有趣的,学校每年都要举行好几次学位授予典礼,毕业后十年间随便何时回去拿学位都没问题。所以,我对自己说,等过几年我非常想念康河的时候再去吧。    
    朋友写信来不解地问我:我不相信你真的舍得离开剑桥那么美的地方;不相信你真的舍得告别那么多姿多彩的异国生活。    
    有那样的成绩似乎接着留在国外读博士也是顺其自然的,我又喜欢学生,喜欢校园里清新简单的氛围,喜欢埋首书丛挥霍时光。去美国的全奖拿到手了,到处写email跟身在美国的朋友们讲:我要来了,来见你们,来拥抱你们!对于那片土地,我全部的印象就只限于从洛杉矶机场的窗户向外看去的惊鸿一瞥。那初秋的阳光闪耀在我八年前的回忆里,遥远而模糊。终于可以有机会将过往的记忆延展为实实在在的生活,我却犹豫了。我是知道自己的,不管走得多远,一定有这么一个洞,一掉,就顺着它回到中国。国内总有东西牵扯着我的心思,不仅是人,也是那“声色犬马”的生活。就是那么俗气的一个人,没办法的呢!    
    于是,回来了。钻进出租车里,司机熟悉的乡音让我确信自己回来了;回到家里,妈妈爸爸没完没了的唠叨数落让我确信自己回来了;走在大街上,摩肩接踵漠视交通规则的红男绿女让我确信自己回来了;永和豆浆店里一碗热腾腾的豆浆一份咸粢饭团让我确信自己回来了。生活不再是绿水青山的悠闲清爽,小小的烦恼开始接二连三地出现,可奇怪的是,心,却就这样踏实起来。也许像我这样的人就像蒲公英的种子那样,即便能够飘洋过海,去到另一片土地上落地生根,可心,却往往不与身体同步。就如那句英文谚语:East; west; home is the best。中文里亦有与之对应的句子: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我可以走遍万水千山,却是不能够“四海为家”的。我也许像一艘船,可以漂泊远行,但这艘船已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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