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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伯伯的家,律超的家,是我生活了很久的地方。
忽然之间都失去了。
小朋走了之后我又睡了一会儿,医生说多睡好,有利于恢复。
我好像又回到了十一岁的时候,考上的中学离朱伯伯家有点远,律超说教我骑自行车。我们在长长的河堤上,他替我在后面扶着,我在前面歪歪扭扭的试着向前骑。
太阳很大,射的人睁不开眼。河堤上没有什么风,柳树叶儿都垂着,蔫蔫的一动也不动,汗从皮肤里渗出来的感觉有些微微的刺痒,还没来及淌下来,就被太阳烤的快要干了。
我蹬着车子,感觉越来越顺手,不自觉的越蹬越快,好像起了点风,衬衫都被吹的鼓起来了,河水在河堤两边哗哗的流淌过,耳边有呼呼的风响。
这种感觉真的很新奇,就像……要飞起来了……
可是这时候却忽然觉得,少了点什么。
少了,那一直跟在后面奔跑的脚步声。我心里一慌,猛然回头去看,律超他站在远远的,河堤中间的地方,离我那么遥远。
我记得当时一下子就摔倒了。
不知道怎么回事。许多学骑自行车的人都是这样,以为后面有人扶着的时候,骑的特别稳当,可是当一回头发现后面早就没有人的时候,好像就会变的根本不会骑车一样,砰一声栽倒。
那条长长的河堤,在记忆中像是一条无头无尾的单行道。
我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前方也没有去路,而且,当我从摔痛了自己的地面上爬起来之后,我已经回不去了。
律超站在路那一边,就那样遥远的看着我。
我再也无法靠近他,但是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幕。
律超来的时候带来了粥,里面有熬成了半透明的碎白菜叶,还有细细的肉丝。我一闻香味就知道不是外面买的,马上紧张起来。
「这事你告诉朱伯伯了?」
「没有。」他说:「于婶过来送请柬,她儿子要结婚了。我说你很想她煮的粥,她特别高兴,又下厨煮了一大锅粥才走的。」
他脱了外套,洗过手,把粥替我盛在碗里。
「还没凉,趁热喝吧。」
我尝了一口,粥的咸淡香味,都和记忆中一模一样。
「于婶的儿子……是叫大刚吗?」
「不是,那是大儿子,这次是小儿子结婚。」
然后他没再说什么,我也没说话。
粥应该是刚熬好的,那种新鲜的口感不是凉了以后再加热可以比拟的。
喝完了一碗,他问我:「再给你盛一碗吧?」
「不用了。」
因为外伤引起炎症,高烧才退了不多久,舌根发苦,粥是很鲜美,但是我咽喉痛。
他把碗和调羹拿去洗了,然后再拿回来,把外套穿上。
「你好好休息,我明天再来。」他说:「有什么想吃的东西打电话跟我说。」
我点点头说:「回去路上开车小心。」
「知道。」
「律超……」
「嗯?」
我抬起头来:「谢谢你。」
不止是为了这件事,也不是为了上次那事件。
这一声谢,是为了许多,许多的事……
朱家对我有恩,而我也给律超添了不知道多少麻烦。
「说什么呢!」他用力弹了一下我的鼻子:「你是我弟弟啊。」
是的……我们还是兄弟。
曾几何时我以为我和他已经彻底决裂了,但是现在听到他这么说,我胸口发胀,眼眶发热,喉头像是被什么噎住一样。
「好了,你养病吧,」他站起来:「我晚上约了人吃饭,可不能迟到。」
「嗯。」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低下头掩饰自己一定已经发红的眼睛。
「多大了还哭鼻子,嗯?」
他走过来揉揉我的头,然后用力的拥抱了我一下。律超身上有咖啡味,香皂和须后水的味道。
让我怀念,又觉得心酸。
律超走了,小朋又来敲门,他抱了一把花,护士追在后面说,有香味的花不能拿进病房去,小朋笑嘻嘻跟她解释这花是无香的。
「那也不行!」花被护士小姐没收。
小朋垂头丧气的进来,小声嘀咕:「准是抱到她们值班室去了,哼!早知道不买这么贵的。」
我笑笑:「没关系,反正我已经看到过了。」
「哎,你真得好好补一补。」他说:「原先也就四两肉,现在可倒好,一场折腾下来又去了一半,都快成皮包骨头了。」
的确,是瘦了,躺在床上自己都觉得磕的痛,小朋扶我坐起来的时候,病号服像是挂在身上,下面空荡荡的衣摆直打晃。
「那个绑架你的人要不是跌死了,我非得狠揍他一顿出气不可!」
「跌死了?」
「嗯,拿了钱开车逃跑的时候翻到路外边去了,下面是条山沟,警察到的时候车都烧的只剩个架子了。可惜了,钟坏人破财,那一百万现金肯定也被烧掉了。我们接到消息去找你,可是那片山区真的很难找……」小朋说起来还是心有馀悸的模样。
我现在的珍稀程度好比是我那只宠物小熊猫一样了,二十四小时有特护看着。
小朋来的时候告诉我,在我没上游戏的这些天,蜀山的竹林都快成了热闹的菜市场了。不知道多少人得到了消息,一窝蜂似的跑到那里去,也想捉一只小熊猫宠物。可是别说是捉熊猫了,那么多天连见也没有见过一次。
「有人在城里公告处发布消息,说是如果有人能捉到,愿意出手,他出现实货币五万呢。」
「呃,这么夸张吗?」我愣住了。
「是啊。」小朋说:「唉,真不是小数目,我都想偷了你的熊猫去卖掉算了,太吸引人了。」
我笑了:「那好吧,我等你来偷。要不要我开后门给你?」
「啊啊,说说而已,你别认真啊。」然后他把话又绕了回去:「你渴不渴?要喝水吗?」
我无奈的翻白眼:「不用,真的不用。」
「那要吃点什么吗?」
千羽来的时候仔细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才说:「嗯,今天气色还好。」
他把手里提的袋子放在桌上,拿了碗把馄饨盛出来:「给你带了苏花街东头的菜肉馄饨,今天一定得多吃点。」
他把碗递给我,我伸手去接。我们的手指碰到了一起,他居然有些局促,大失风范的把脸轻轻转开了。
他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我问:「怎么了?」
「没什么。」千羽回过神来之后,居然破天荒的红了脸,而且连脖子和耳朵也都跟烧熟的虾子一样红起来。
我也有点不好意思,低下头用勺子慢慢拨着碗里的馄饨。很香,很诱人……不过我的心思却没有放在这上面。
其实我和他是什么都做过了,现在这样子突然变的像纯情小朋友,是有原因的。
原因也是小朋告诉我的。
他说千羽这次大大的失态,完全没了他一贯的坏人风度,说他在把我送医院的途中抱着我简直要声泪俱下,连进急诊室都不肯松手,当时还动用了医院的保安,等闲三两个人根本也拿他没辙。
最后还是主任医师出马,痛陈厉害:「你想让他死就继续抱着,想让他活就出去等着!」这话倒是很灵,千羽乖乖松了手。
那些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的是……在我醒过来的时候,千羽像是疯了一样紧紧搂着我狂吻,没头没脑不管不顾的热情让我怀疑他是不是想把我给活活生吞了。
当时可是还有许多人在旁边的,比如小朋和耗子,还有护士和医生在场,可是在他的眼中好像就只有我一个人,别的一切都入不了他的眼。
那之后……我想医院里一定有某些言论在流传了。
还有在加护病房的时候,他不眠不休的一直陪着我,从那之后,我和他就好像变成了没谈过恋爱的纯情男孩一样,眼神一对上就觉得脸上微微发烧,特别不好意思。
就像刚才,只是手指碰到而已,我就觉得……好像自己赤身裸体的暴露在他眼前似的,那么羞赧的感觉,既青涩又甜蜜。
馄饨的确美味,我吃了两个,舀起一颗来对他说:「你尝尝,老字号就是地道,馅料好汤也好。」
他在床边坐下来,就着我的手把勺子舀着的馄饨吃了。
「嗯,挺香的。」他说:「你别顾我,好吃的话你多吃两口,明天我再给你买来。」
总躺着不是太有食欲,但这个馄饨实在好吃,我吃了一大半,千羽把剩下的半份吃了。
他拿了杂志来给我消遣,我无奈的说:「我不是重病号,都已经可以出院了,你还带这么多杂志来?我哪里看得完。」
「放着吧,看不看有什么要紧?这也是为了有备无患哪。」千羽微微笑着。
他眼角有些斜斜的向上挑,看起来总给人一种……特别有风情的感觉。
我觉得胸口一热,轻声说:「你低下头。」
他眨了下眼,果然依言将头低下来。
我在他眼角轻轻印下一吻。
说起来真是……明明比这更亲密多少倍的事情都做过了,但是这个浅浅的亲吻之后,我和他又都不好意思看对方了。
在医院住足了一星期,头上的伤已经愈合了,也没有什么麻醉剂后遗症,我才被允许办手续出院回家。
说起来,也没有离开多久。可是一推开门,看着屋里的沙发桌几,都亲切的让人想落泪。
「还是回家好啊。」我说。
「是啊,」小朋点头赞同:「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草窝嘛。你看我们,买大一点的房子完全可以,但是我们到现在还挤在那个旧房子里面呢。那里有很多珍贵的回忆,所以我一点也不想搬什么新家。」
小朋他们坐了一会儿就走了,千羽送他们下楼回来,关上门。
屋里只剩了我们俩。我朝他笑笑:「我把东西收拾下吧,咱们中午吃什么?」
「我们叫外卖吧。你也别收拾了。身体才刚刚好,可别累着了。」
「不会的。」
其实也没有什么好收拾的,就是把从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