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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嬷嬷在送菜肴进屋的时候,便知道夏阮已经认出了她。
姜嬷嬷怎么也没想到,她会在这里见到夏阮。
当初走错了路,走到长君公主昔日宫殿的人,居然是夏阮。
她以为只是一个刚进宫的妃嫔。
姜嬷嬷不动声色的从屋子里退了出来,但是她的情绪却怎么也不能平复下来。
夏阮,还会记得她吗?
姜嬷嬷将这些事情告诉了朱砂,朱砂听完之后,只是挥手让姜嬷嬷下去休息。
朱砂知道。夏阮记得。
夏阮是个极其有商人天赋的人,她见过的人只要一面,便能清楚的记在她的脑海里。朱砂认为夏阮也是聪明的。所以朱砂怎么也没想到,夏阮居然会和她说起姜嬷嬷的事情。
他不想触碰过去的记忆,可是夏阮偏偏要让他记得。
朱砂神色有些狰狞,“姜嬷嬷从前在宫中,叫桃红,姜桃红。”
夏阮顿悟朱砂嘴里的话。却神色不改。
但是她的内心,却早已不能平复下来。
姜桃红。这个名字她已经在安贵妃的嘴里,听过许多次。
长君公主身边有两个聪明伶俐的宫女,一个和长君公主一起被烧死在那场大火之中,另一个虽然活着,但是失去了理智。
从大火里活着的那个宫女,便叫姜桃红。
安贵妃特意嘱咐夏阮,不要再去接近那片废墟,因为太后念在桃红跟在长君公主身边多年,没有将她赶出宫。而是找了间离长君公主昔日寝殿不远小屋子,让桃红住了下来。
这一住,便是许多年。
安贵妃说,太后是愧疚长君公主的。
当时安贵妃没有说的太明白,所以夏阮一直疑惑这件事情。
太后为何会对不起长君公主,那个疯掉的桃红姑娘,现在还在那个地方吗?
二十多年来,她是怎么度过这样的日子的。
夏阮想到这些,哑然失笑,“你果然认识长君公主。”
“对,我认识,我跟她生活了好多年,好多年。”朱砂从凳子上站了起来,他的脸色苍白的厉害,“大秦的皇室们都以为她死了,其实她没死,活的好好的。你看见这个小院子了吧,是她从前居住的地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她亲手栽培的。只是,可惜啊……再美的地方,也留不住她这个人,她最后去了西域,最后死了也不能再回大秦的国土。”
朱砂的话,让夏阮恍然大悟。
她刚进园子的时候,发现园子里布置的极好,景色优美的像是画中的所绘的仙境。
只是,她更觉得这里像是女子居住的地方。
当时她也只是这样想过,却没想到,这里曾经是长君公主的住所。
那位被皇室称作死在大火里的公主,居然从那场大火里逃了出来……
“那个蠢女人,以为她从大火里逃出来,舍弃了公主的位子,就会得到真的爱情。”朱砂像是在想很远的事情一样,“可是,一个女子若是没了容貌和地位,那么她还有什么资格得到爱情呢?”
长君公主爱上了一位西域人,先帝自然不同意这件事情,最后便不了了之。
但是,这件事情结束没多久,长君公主的寝殿便走水,长君公主和几位侍女被烧死在寝殿之中。
先帝赶到的时候,只看到了几具被烧的面目全非的尸体。
最后。太医们从烧焦的尸体上发现了长君公主所戴的簪子,最后确定了长君公主的身份。
先帝为此大病了一场,没过多久便殁了。
这些是夏阮知道的一切。但是现在朱砂说长君公主从宫中走了出来,还在这里生活了很久,最后去西域找当初爱上的那位男子。甚至……朱砂还和长君公主在一起生活了很久。
夏阮抬起头,错愕的看着朱砂,“你的她的孩子?”
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猜测的事情。
之前,她想过长君公主和朱砂的关系,却怎么也没想到过。朱砂会是长君公主的孩子。
这样的猜测,连夏阮自己都吓到了。
她将手放在自己的胸口上。若是朱砂真的是长君公主的孩子,那么朱砂所做的一切,便能说的通了。
朱砂坐在了离夏阮不远的软榻上,他的眉目微皱。“我是她的孩子?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因为,我的身体内没她的血脉,但是我又是她亲手养大的。她养大我,也恨我,时时刻刻恨不得杀了我,却又不得不让我活着。我若是死了,她便再也不能见到那个人了……”
朱砂说的平淡无奇的话,却惊的夏阮再也不能镇定下来。
长君公主喜欢的男子到底是什么样的身份。能样长君公主这样人,将心里的尊严彻底的放下,来帮他养孩子。
而且。一养就是这么多年。
每一日,该是如何的疼痛。
这到底是什么样的感情,如此的放不下。
会恨吧?
应该会恨的。
朱砂闭了眼,鼻翼间似乎闻见了淡淡的梅花香。
有个女人在和他说:“人世间最可笑的莫过于感情,小六,不要相信感情。若是相信感情,你将来会比我凄惨百倍。”
凄惨百倍……
朱砂慢慢的睁开眼。“我五哥没有告诉你吗?我是谁的孩子……哦不,我这个该死的祸星,已经不是他的孩子了。”
朱砂嘴里的五哥,便是南亭。
私下,夏阮也从南亭的口中得知朱砂的排行是第六,而他是朱砂的哥哥,则是排行第五。
但是南亭从不提家里的事情,夏阮猜测南亭的家族在尼西国应该是名门贵族。
只是为何,南亭会和朱砂反目仇辰,而且南亭无论在大秦还是在西域,都会用白绫捂住眼睛。
除了她和萧九,周围的人都以为南亭是真的瞎了,什么都看不见。
从南亭的语气上,她猜测朱砂也是没有发现这点,所以朱砂才会将南亭送到她的身边。
一个瞎子,成不了什么大气候。
夏阮咬唇,她现在敢肯定的是,南亭是真的失明过。
南亭的演技会那么的熟练,是因为他真的双目失明过一段时间。她还记得南亭的双眼周围,有淡淡的痕迹,她当时没有仔细的看,只是觉得那些痕迹更像是伤疤。
只是已经淡了,所以看不清晰。
“在我们家族那个地方,龙凤胎出生的预兆是吉利的,但是若是双生子,便是噩耗。传说,若是家族里出现双生子,一个是神明降生,而另一个就是恶魔。”朱砂唇畔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言语里带着讽刺,“我和五哥之间,必须死一个人。而我的父亲,选择了五哥……因为我的五哥,长着一双特别好看的眼睛,那双眼睛在夕阳下,像是撒了一层金粉一样。我这辈子见过了许多双和他相似的眼睛,但是没有一双,能比的上五哥。只是……因为五哥这双眼睛长的像父亲,所以父亲便要丢弃我,甚至,想杀了我。因为,他们认为五哥是所谓的神明,而我……是恶魔。”
朱砂想起他一次看到南亭的样子。
夕阳下少年穿着白色的长袍,一双眼睛像玻璃弹珠一样好看,透明清澈。
有个经常来看他的男人,也长了一双相似的眼睛。
但是那个男人的眼睛,没有眼前的这位少年好看。
他笑的痴傻,最后慢慢地走到少年身边,跟少年说了第一句话:“哥哥,你的眼睛,真好看。”
正文 379:朱砂的过去(2)75粉红+
少年听了他的话,笑得弯了眼,轻轻地和他说,“小六,你喜欢我的眼睛?”
“喜欢。”那时他年少,根本不会欺骗眼前的人。
少年最后高兴的牵着他的手,给他买了果脯,逗他开心。
那一年,已经过去了太久了。
久到,他都忘记,该去如何相信一个人。
只是,人生若只如初见。
十几年的时光,唯一没有忘记的,便是让那双眼睛。
因为他没有和少年一样的眼睛,所以一次又一次的被追杀。
他是祸星……是魔鬼……
这些词语,从小便纠缠着他不放。
朱砂的睫毛微颤,“他是一个好哥哥。可是,在我的生命里,有他没我。若一定要说错,便是他不该出生在库里家,若是我们都不出生在库里家……或许……或许我们就不用这样了。”
“我得杀了他,他也得杀了我。”朱砂嗓音沙哑,几乎用尽全身力气在嘶吼,“从出生开始,我们就注定要杀死对方。可是他非要跟我讲什么仁义,非要让我原谅啊爹阿娘。你说,我怎么原谅他们?阿爹,害了我的养母,若不是阿爹,我的养母还是大秦的长君公主。可是,你知道吗?那个蠢女人舍弃了一切,从京城到了西域,差点死在沙漠之中,最后,见到了我的阿爹。但是我的阿爹,不会再喜欢她了……那场大火让她的右脸被烧毁。而且她也不再是那个高高在上的长君公主。所以,我阿爹不会娶她。”
说到这里,朱砂几乎要捏碎了拳头。
他要怎么去原谅这些人。
从他出生。就因为那些莫须有的不详,被父亲库里木抛弃了。若不是母亲跪在父亲身前,求父亲不要杀了他,不然就死在父亲的面前。父亲那会手里的政权不稳,还要靠着母亲的母家,所以最后妥协了。
但是,他活着。却还不如死了。
死了,就不会如此的痛苦了。
父亲。最后将他送到了长君公主的身边……
父亲从前去了大秦,结果无意间遇见了长君公主。
那个时候的秦长君,是容貌倾城又才华横溢的少女,父亲对长君动心了。而秦长君亦是。
恋爱中的女子永远痴傻,她们分不清楚到底什么是真,什么是假。就算是聪明了一世的秦长君,依旧没有看透他父亲虚伪的面具。
最后,秦长君要嫁给他的父亲,却被大秦的先帝元文帝阻止了。
元文帝虽然荒淫无道,但是却十分的疼惜长君。
秦长君是个聪明的女子,她在爱情上的不够高明,可是却有能力将朝政玩弄在手掌之中。
这个时候还是贵妃的太后找到了她。跟她说了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