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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毕乃德:《1867—1868 年的秘密通信:中国的主要政治家关于进一步向西方势力开放门户的观点》,载
《近代史杂志》,卷22 (1959 年),第132 页。
② 赖特:《赫德与中国海关》,第325 页和附录4。关税数字来源于瓦格尔的《中国的财政》附录B,它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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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赫德的有效的海关机构,各通商口岸的贸易和航运不会那样有
条不紊地发展起来。从这个意义上讲,他的主要贡献是促使中国商业的发展,
大批的华洋工商界都从中得到了好处。但清政府仍然是最大的受益者。由于
北京深知海关收入的利益,并且责成各通商口岸的道台来负责,所以朝廷就
控制了这笔日益增加而又可靠的税收。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末,为北京所确认
的清帝国的总税收,包括中央和地方在内,计约六千万两。虽然最大部分的
收入仍然来源于田赋,但厘金仍达到一千八百万两 (占30%),关税仍达到
①
一千二百万两(占20%)。由于旧税源乃至厘金到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初几乎
完全被指定作为既定的和不能机动的开支,所以关税对政府的一些新办事业
以及紧急需要来说,其价值就无法估量了。关税基金提供了一些新办事业(如
京师同文馆、神机营,江南制造总局和天津机器局、福州船政局、赴美留学
使团、驻外使馆和1875年以后的新海军计划)的一部分或全部经费。②
由于关税的分配是由北京控制,所以清帝对上述每一项事业的批准是保
证其经费供给的关键。于是出现了下面的做法,即把百分之六十的关税分拨
给有关各省,部分用于中央所辖的活动,例如用作驻扎在各省的新军的军费,
或者解往北京用于清帝的兴建事业。余下的百分之四十首先被指定用作对英
法战后向英法两国的赔款。赔款在1866年年中付清后,这百分之四十就归在
北京的户部掌管,不过动用这项资金须经特别申请,经常要得到清帝的批准。
1874年李鸿章提出每年应从这笔款项中拨出四百万两作为海防经费。这笔开
支得到批准,但清帝不久又认为别的用途有优先使用这百分之四十款项的权
利——特别是左宗棠在西北用兵的军费和清帝在北京周围的兴建。左宗棠在
军事上之能够取胜,是靠着从几家英国银行借得的五笔为数一千四百七十万
两的贷款:它们由关税作担保,并且最后由关税(部分来源于百分之 六十的
款项,部分来源于百分之四十的款项)来偿还。①
由于总税务司赫德要负责确保征收的关税不断增长,所以他的工作必然
被当成是清朝政府财政的主要支柱。在他这一方面,赫德完全控制着海关机
构。清帝批准给税务司花销的巨额津贴(1876年增至每年一百万两),使得
海关的洋员能够过上豪华的生活,这为许多中国官员所羡慕,并常常引起英
国领事们的妒忌。总理衙门对赫德的信任,是多年来他在以下几个方面有着
出色的表现而形成的:首先他是作为海关机构的全权管理者,其次是作为按
总理衙门指令行事的雇员,第三是作为英帝国在各通商口岸处于领导地位时
期的英国人。事实上,赫德成了总理衙门的主要外国顾问,并且能够不时地
对政策产生某些影响——例如,推动以1866年半官方的斌椿使团为开端的各
种使团出国,扩充同文馆使其包括算学和科学学科。赫德关于对外政策的意
见和他在外交谈判中的帮助,得到了总理衙门的高度赞扬;有几次他的调停
对清政府与欧洲各国的关系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然而,尽管赫德很想看到
中国变得强盛起来,但他对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中国自强政策的直接影响是有
括对往返于中国各通商口岸之间、悬挂外国旗帜的船只所征收的关税数字。
① 罗玉东:《光绪朝补救财政之方策》,载《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集刊》,卷1 第2 期 (1933 年5 月),
第190—191 页,其中提到了几种不同的估算方法。
② 陈文进:《清代之总理衙门及其经费》,同上,卷1 第1 期 (1932 年11 月),第49—59 页。陈文进:
《清季出使各国使领经费》,同上,卷1 第2 期 (1933 年5 月),第270—310 页。
① 见斯坦利:《清季的财政革新者胡光墉》,第48—52 、81—8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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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的。他试图劝说清政府建立一个现代化的造币厂,但这一设想既未得到英
国公使威妥玛的支持,也没有被清朝的官员认真考虑过。赫德提议建立全国
性的邮政局,但仅仅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得以建起一个属于海关总税务司的
②
邮政司,限于有限的一般性营业。赫德发现,他不能争取清政府采纳他关于
实现中国所需要的教育和文官制度改革的意见,这就象李鸿章和沈葆桢不能
使他们的考试制度的建议引起重视一样。
从1863年李泰国…阿思本舰队流产以来,赫德一直希望帮助中国组织一
支现代化的海军舰队,由在华的英国侨民担任一定的职务,负责舰艇、船员
和提供训练等事项。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中期开始,赫德帮助李鸿章和其他
官员从英国,主要从英国的阿摩士庄厂购买海军舰艇。赫德的代理人金登干
是他派的驻伦敦海关办事处的税务司;金登干可以代表赫德购买船只和其他
物资,甚至还可与英国当局进行半外交性质的接触。即使中国第一任出使英
国大臣郭嵩焘在1877年于伦敦开设使馆之后,赫德和金登干利用邮件和电报
进行密切联系,仍能多方面地在专业问题上效力:例如,在中国沿海建立灯
塔和气象预报设施;代表中国出席在巴黎、维也纳和其他地方的国际博览会;
以及为同文馆聘用教授等。由于身居这样一种中介人的地位,既与恭亲王接
触密切,又能单独接近伦敦,赫德看到了许多改革的良机。他甚至一度希望
清帝国政府能够委派他担任总海防司的新职。“我要使中国强大起来,我要
使英国成为它最友好的朋友。”赫德深信如果有一个与他创建的海关相似的
海军组织,中国在五年之内就会有一支难以对付的海军。他并不认为英、中
两国之间有什么战略性的利害冲突,但他还是很谨慎的,并始终意识到他只
是一个顾问,他之所以受到信赖是因为他的工作取得了成果。他忠实于海关
总税务司的职守,并介入了几项冗长的诉讼,在这些诉讼中他针对英国政府
就条约规定的海关事务,为中国的权益辩护。他达到了他的一个主要目的,
即确定了如下原则:在华的英国雇员为中国办理公务时,必须首先把自己当
作是中国官员,而不是在华的英国侨民。然而外国雇员总是有他们的局限之
处的。1879年9月,赫德提出一项备忘录,拟请任命一位总海防司,清廷对
①
此本已有所考虑,但一经李鸿章和沈葆桢评头品足,即被搁置起来。然而,
在这些忠心耿耿的中国官员和英国国民之两种人之间,不管相处得如何圆通
和如何相互合作,但清帝国政府的选择是非常清楚的。很显然,把估算和上
报关税的职责委托给外国顾问是一回事,而让他们去经管军事那就完全是另
一回事了。
② 见弗兰克·金:《1845—1895 年中国的货币和货币政策》,第222 页。郑英还:《中国的邮政通信及其
现代化,1860—1896 年》,第70—77 页。
① 《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18 第37—38 页;卷19 第1 页;《译署函稿》,卷9 第37—38 页。
参阅9 月4 日赫德致金登干的信,见费正清等编:《北京总税务司赫德书信集:1868—1907 年的中国海关》,
第1 册第301 页;赖特:《赫德与中国海关》,特别是第47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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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阶段:长远的规划
上面已经提到,由于同治朝廷中的权力结构,以及慈禧太后对一批用以
抵销恭亲王势力的极端保守的官僚的依赖,诸如修改科举考试制度等基本的
改革建议都得不到加以考虑的机会。尽管如此,政治思想上到底还是允许一
些规划得以推行:这里主要指的是引进有关军事装备的技术,但也包括传播
西洋科学以及使一些经济设施现代化的最初步骤。这些早期的企业实在太少
了,然而回顾起来,直到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晚期为止的这一时期,仍应该看
作是一个希望的时期。因为当时国内政治还不是那么复杂,国外对中国的压
力也不是那么严重,还不会使这些为数很少的事业的长期性计划无法实现。
江南制造局和福州船政局都把注意力放在造就人才上,包括向国外派遣留学
生。轮船招商局和开平矿务局两者的创建,与其说是为了马上获利,还不如
说是为了与中国水域中的西方航运业以及外国进口的煤炭竞争,以维护中国
对本国经济的控制权。
由于其中有些项目过于庞大,它们陷入了组织不力和经营困难的积弊之
中。新的事业通常以特设新的政府机关的形式出现;它们在制度上比起一般
政府机构要灵活一些,然而总的说来仍旧没有摆脱清朝官僚主义的习俗。例
如京师同文馆,是由总理衙门直接管辖的。虽然终于授权给一个美国传教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