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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在组织上有若干缺陷,这很快使曾国藩认识到只能由他本人直接指挥。
曾国藩的进展十分缓慢,因为他首先要将湖南境内的地方叛变者肃清,建立
一个地方控制和团练兵员补给的体系,而后才能把他的军队投入大规模的战
斗。直到1853年夏,湘军的几支大部队才出现在湖南,同太平军交锋。
湘军的兴起代表着非正规的组织形式的出现,它隐隐地含有对清帝国权
力的高度颠覆性,不过由于它仍以正统观念为掩饰,所以还能够与清朝的既
成秩序和平共处。湘军的一些组织原理导源于戚继光(1528—1587年)的军
事著作;这位将军在明朝正规军事系统以外另行创建了一支私人的“戚家
军”,同日本海盗及其在沿海省份的土著帮凶作战。罗泽南和王鑫在湘乡本
① 关于正统反对派的改组,见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第569—592 页(论唐鉴部分)。沈陈汉音
(音):《曾国藩在北京》,载《亚洲研究杂志》卷27 第1 期(1967 年11 月);何贻焜:《曾国藩评传》,
第25—30 页。库恩:《中华帝国后期的叛乱及其敌人》,第135—14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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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训练乡勇时,都袭用了戚继光的某些思想。戚的著作被十九世纪初期的经
世派广为传布。虽然湘军后来比戚家军大得多(后者开始只有三千人),但
在编制和训练上曾国藩都采用了戚继光的模式。其一,有一个明确规定的指
挥体系 (戚继光称之为“束伍”)。其中处于关键地位的为营官,领六百五
十人 (五百名士兵和一百五十名夫役);营官上面为统领,控制二至十几个
营。营官对他的五名哨长负有完全的责任,每名哨长监管一百人。整个队伍
实际上都靠私人关系维系。营官自选哨长,哨长自选什长,什长则按惯例凭
私人关系召募十个人供他差遣。营官在正常情况下也隶属于某一个统领。曾
国藩规定每次任命一名新营官时,该营所属官兵都要更换,重新挑选。这种
私人联系使湘军取得了绿营军及其雇佣附属军所缺少的聚合力。曾国藩的新
军并没有完全超出旧体制的范围,因为从一开始他就奏请给湘军军官授以绿
营军衔。不过他在培植其军队的官兵之间个人相互义务时,着重利用既存的
同族和同乡关系,这在绿营军上下级官员之间是不予鼓励的。
湘军的体制是与清朝军事体制的官僚政治原则格格不入的,因为个人关
系被后者认为是个威胁。但是,这种关系非常适合于把一支支由绅士领导的
非正规队伍变成中央指挥的部队。曾国藩清醒地意识到这项新军事计划潜在
的冲突,尽力消释皇上的疑虑。湘勇最初是曾国藩运用团练大臣不明确的权
力动员起来的。建立一支职业战斗部队当然不会按官方的团练规格去做,因
为后者强调的是一种低水准的军事化,所以官方的方案迅速被弃置一旁。曾
国藩很注意安抚满人的感情,他把一位地方的在旗官员塔齐布安置在一个重
要的指挥岗位上。但是归根到底,清帝之所以能够接受曾国藩的新军事组织,
原因在于他本人是一个受到信任的京官以及他在京师广为结识的各种关系。
在以后十年期间,曾国藩能够指望取得象文庆和肃顺一类满族大员的支持,
因为他们懂得要使王朝幸存,需要把一些非正式权力授与地方的汉族军事首
脑。这些满族权贵的支持抵消了祁寯藻(1793—1866年)等汉族在朝官贵的
敌意;祁寯藻是首席军机大臣穆彰阿的继任者,他认为这种地方军事权力是
危险的,不能予以接受。
在以后几年,这支军队在营以上又精心建置了分统、统领和大帅,分别
由曾国藩信任的助手任职,他们多数是取得低级文官功名的人。这一新编制
的军事价值姑置不论,曾国藩的新军制表明它对清帝国的未来具有重大政治
意义。曾国藩的私人幕僚和将官班底成了输送行政干才的温床。其中涌现出
许多第一流的地方官员,他们将在十九世纪的后来年代里控制中国的军政大
权。早年,曾的官员队伍主要从文士中遴选,这种做法符合治军原则中的理
学色彩。但到五十年代中期,出身微贱而不通文墨的人也可以致身于掌握军
事大权。这些人凭才干和凶狠而受到赏识,所以湘军虽则在思想上的信仰日
趋淡薄,但它的力量却有了惊人的增长。
湘军的兵力最后扩大到十三万二千人,其中包括骑兵和辅助的水师。按
当时的标准衡量这个规模不算很大,但足以说明曾国藩强调质量甚于数量。
湘军对兵员的征募、训练和纪律以及按儒教治军等细节的高度重视,使它独
具特色,不同一般。它的薪饷之高也是个特色。一个普通士兵的薪饷竟为绿
营军最高级别士兵的两倍左右。至于高级官员,由于希望减少贪污和维持斗
志,就更不吝惜恩赏了。
曾国藩要承担这样的巨额薪饷,是需要有充足而固定的财政支持的。他
和他的助手为军用筹款而使用的办法,对清朝度支的演变产生的影响一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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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到二十世纪。曾国藩的基本办法是留下比中央财会制度所能提供的更多的
资源。这就是说,第一,设置一些不受户部直接控制的新的地方岁入项目;
第二,他的部属一旦就任高级地方官,便将岁入权集于巡抚和总督之手,避
开户部的干预。①
早期在财政上实施的权宜措施是卖官鬻爵。监生以及各式名誉学衔证
书,由京城发给省级政府发放。1853年冬,湖南巡抚骆秉章把这样一批证书
直接转让给湘军总部。出售官衔所得是曾国藩早期主要经费来源。不过当军
队扩大以后它的作用马上被厘金(从字面看厘金值千税一,只表示很小的数
额)这种商税所压倒,它是对存货、运输途中的货物或产地的茶叶等产品按
价征取。厘金最初由御史雷以鍼于1853年下半年在扬州一带实行,目的在于
为长江以北的清军提供经费,后来证明行之有效,很快就为各省所采用。税
率在各地有很大差异,多数省份在百分之二到十之间。到十九世纪五十年代
后期,对这笔收入颇丰的税源的征收和支付权力显然主要落到了各省当局手
里。虽然全部征收应向北京呈报,中央政府的某些固定支出实际上要由厘金
岁入偿付,但地方军事化的庞大需求还是使大部分呈报的岁入(未经呈报的
数目就更不用说了)不受北京的控制。①
曾国藩很快就抓住新税所提供的机会。1856年,他与湖南巡抚骆秉章达
成协议:湖南的大部分厘金被指定作湘军经费之用。1860年曾国藩就任两江
总督后,他为整个江西厘金另外开辟了一个不受省布政使控制的特别官署,
这样便绕过了正式的财政机构。从这时起,连湘军的下级统领都获准建立自
己的厘金局,以仰赖其收入。在五十和六十年代初,厘金局搞得有些政出多
门,受益者不仅有湘军,还有乡绅控制的地方非正规军。
由厘金可见一般的行政上的分权化,也表现在曾国藩采取的其他一些财
政措施上。他从一开始就力图把地方固定收入改作其军队之用。但朝廷不能
强迫各省巡抚把资金改拨给曾国藩。他只有同骆秉章和胡林翼这些对他抱同
情态度的地方当局私下商议,才能分润固定税收。这类私人协议成了国家财
政机制的一个常规;只有在进行了非正式协商以后,才能向北京要求转拨资
金归己使用。曾国藩一旦本人出任高级地方官,他就进一步推动由地方控制
各种固定岁入的趋势。其做法如下:一、把岁入权集中到省巡抚衙门;二,
向北京谎报收支。曾国藩鼓励他的追随者隐匿大部分地方固定岁入,因为只
有这样才能把内战顺利进行下去。
由此可见,地方军事化的需求引起了中国财政管理结构一系列重要的和
持久的变化,其中包括农业税向商业税的局部转变,以及北京某些财权分给
了各省的主管。对清朝财政制度的进一步破坏,是由中央政府为了极力应付
军事费用而采取通货膨胀的政策造成的。1853年起,北京采取了一系列应急
措施,例如发行劣质铜钱、铁钱和纸钞。虽然上述权宜之计暂时缓和了政府
的短缺,却在人民中间造成了空前浩劫,进一步削弱了国民经济并加深了民
众对清政府的不信任。①
① 关于湘军,见罗尔纲:《湘军新志》,第67、97—112 页;肖一山:《清代通史》,卷3 第411—415 页;
简又文:《太平天国全史》,第1039—1080 页。库恩:《中华帝国后期的叛乱及其敌人》,第105—135
页。
① 罗玉东:《中国厘金史》,第61—62、222—229 页。
① 陈志让:《咸丰时代的通货膨胀》,载《东方和非洲研究学院学报》,卷21 (195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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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指出,汉族文人名士领导的新式军队的出现,并不意味着清朝正规
军事体制已被取而代之。到1860年为止,曾国藩的湘军与庞大的旗兵和绿营
军一直鼎立地并存着。虽然后者多数统驭失当,但仍能牵制一部分太平军,
其力量不容忽视。驻扎在南京城外的“江南大营”,由清朝正规军和勇军组
成,它在朝廷看来仍然是最重要的军事力量。在1860年以前,它的统帅在整
个战局中拥有举足轻重的权力,到了1860年,它最后声威扫地地被消灭了。
到那时为止,曾国藩本人的官阶一直较低,难以左右清廷的军事决策。1860
年以前,湘军应被看成是清军的重要补充力量,但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