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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感情时,瑞克居然也说他对丽莎有相同的感觉,让丽莎又惊又喜。
几个街区之外的瑞克的房子里,他也在为这次野餐作准备。丽莎说了由她负责安排食物,他要做的就是到了约定时间准时露面。当然,这方面他毫无问题。不穿军装让他觉得有些新奇感。穿着便服,彻底回到日常生活,过起小日子,日复一日的平静,这些念头甚至使他有点儿恐慌,正是这种别扭的感觉令他不由得暗自怀疑,人类与天顶星人到底有多大不同,跟天顶星人一样,人类也变得越来越离不开战争了。
他正在刮胡子,电话响了,他放下剃须刀拿起电话,心想是不是丽莎催他赶快上路了。
“我马上就好,”他对着话筒就说,根本没问对方是谁,“一会儿就到……”
“嗨,是我!”
会是谁呢?瑞克拿着话筒楞了楞。
“我是明美!”
“哦,明美!”他回过神来,“你在哪儿?”
“四处转呗,”她避而不谈,“你现在在哪儿?”
瑞克看看话筒,感到奇怪,“家里。”
明美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啊,我怎么忘了!我是想要谢谢你……你救了我。还有……林凯,我是真心的。”
“你不用谢我,明美。”瑞赶答得很简短。
过了一会儿,她问他今天有没有空,瑞克支支吾吾,没有说要出去野餐的事。明美就说希望他能够到纪念城去一下,离晚上的演出还早,她有几个小时的空闲。
“可是我已经有安排了。”
“唉,求你了,瑞克。”她撒起娇来.“我只住这里待一天,要
跟你见面的人肯定不会介意的。”
瑞克想起跟丽莎说的话,当时他动地取消其他一切安排,跟他出去野餐。,他看看表,能找个什么借口推辞呢?生病?又一场战争爆发了?
“求求你……”她在电话里重复道
“嗯,我想也许可以吧,”他让步了,“我也不是每天都能同你在一起。”
“咱们肯定会玩得很开心。”明美兴奋地说,“你的朋友反正天天都能见到,对吗?”
“是,对……”
“太好了!我在机场等你,我化了装,别人休想认出来!”
来了位老朋友!瑞克心里寻思着,放下电话。好长时间没见,今大正好来了。他很快拨了丽莎的电话,不巧她已经走了,很可能去了塞卡罗咖啡店等他。最好什么都不说,他最后决定,别露面就行。
这是个好主意。为什么好,理由很多。瑞克心里一边盘算,一边把老式喷气机降落在纪念城新建的跑道上,比方说,能趁机开开老式飞机就是理由之一。他已经有好几个月没碰过这种飞机了。还有,这么做对他和丽莎的关系有好处:他会把跟明美的关系彻底结束掉。当然,他不会说跟明美见面,只会说“纪念城那边临时有点事”。他对自己发誓,“以后要带她出去野餐两次,把这一次损失找补回来。
他整理了一下新的灰色跳伞服,跳下驾驶舱。他已经换下了粗斜纹棉布和法兰城农服,穿上了合适的套装,脖子上同着一条黑色围巾。
“我在这儿,瑞克!”明美站在隔离链后面向他挥手,“你是怎么来的,我的飞行员?”
他微笑着向她走过去。她身着毛线衫和裙子,高跟鞋,跟腰带相衬的红色大帽子,戴着一副墨镜,镜片大大的。
“想不到我还能认出你。”
她笑了,“正是我的目的,傻蛋。”
瑞克脱下跳伞服塞进包里,她绕开他旁边的栏杆,向他跑来。
立刻,他们已经手拉手走在一起了,互相并没说太多的话。瑞克一身西装领带,感到不太舒服,却尽可能不表现出来。
“听着,瑞克,很抱歉把你从你的约会里拖出来。我希望他不会对你生气,不管他是谁。”
瑞克干咳了两声,“哦,不,他不会介意……我改天再约他……”
明美紧紧靠在他身上,亲热地挽着他的胳膊。他们闲逛着的时候,周围的人打量着他们。
“你不担心有人也许会认出你吗……还有我,况且,呃……”
“同你在一起我永远不担心。”明美幽幽地叹了口气。把他的身子扳正对着她,轻轻抚着他的领带,帮他调正了,“以前我从没见过你穿套装。你非常英俊,看上去很有魅力。”
魅力?他反问自己。他记得早些时候穿着牛仔裤和法兰绒衬衫有多么舒服,虽说没穿惯,挺陌生。但确实舒服。此时的他却穿着套装,手臂里挽着一位明星在纪念城里逛悠着。一副大人物派头,接受着来自左右的注目礼。明美脑子里想的是什么?他百思不得其解。丽莎想的是野餐和远足。
明美为他们租了一辆车。瑞克跟着明美上了车,坐在驾驶坐上,径直向城里驶去。
纪念城是距麦克罗斯最近的城市,两座城市是姊妹城,这里是在布历泰的指挥下由天顶星人建设起来的。它也有一个环坠毁的高耸的战舰而建的人工湖,就像新麦克罗斯城的环绕SDF-1的格罗弗湖。纪念城是天顶星人分离主义运动的先锋,最近,它已经获得麦克罗斯委员会的授权,实行自治。
明美觉得自己可能做错了什么,但是仍然想对他表白自己的感情。如果奉承话没什么作用,她就寄希望于在餐馆里的安排来达到目的了:美丽的景致,可口的佳肴,舒缓的音乐……也许闲适的晚餐会比早午餐的气氛来得更适合一些,但在她的日程安排太紧,只有上午有几个小时空闲,她还得用无数的理由来向林凯解释,她需要安排私人时间。
切曼饭店好像不属于这个物质匮乏的时代,装修极尽奢华:落地窗、大型水晶吊灯、着晚礼服的服务生。尽管有这一切安排,整个设施却显得矫揉造作,像机场的自助餐厅。一个傲慢的领班向他们展示了餐厅的景致,尽管明美并没有要求作这样的安排,不过她倒也没有拒绝。领班带着他们沿着落地窗一路看了看。一位神色木然的钢琴师即兴演奏了一曲死气沉沉的曲子,毫无新意。
“你喜欢吗?”回到座位上后,明美问道,“我的制作人有位朋友是这里的股东。影星们都到这里来。”她没有立即引入自己想要说的话题。
瑞克留意到她言行之中的古怪。明美好像不能接受世界目前的状态。说起影星,别说纪念城,整个星球都没剩下什么演艺人士了!实际上如果要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娱乐的观念正在回复到更早期的讲故事的形式,另外还有相当于宗教艺术的戏剧与老片子 。
“有谁在乎电影明星?”瑞克尖锐地问。
明美对他笑笑,“比如说,我就是一个电影明星,而你喜欢我。”
“我喜欢你是在你成为明星之前,明美。”
她的第一反应是告诉他她的想法:我向来就是一个明星。她有点不快,说:“你的意思是说你不喜欢,因为我出j了名?”
“我当然喜欢你。”他安慰她,但是明美的注意力已经转到其它什么地方去了。瑞克瞟了一眼手表,又想到丽莎。等他抬起头来,明美拿出一份给他的礼物。
“用我的方式向你道谢,瑞克。”
他不想接受。毕竟那是他的工作,与帮了她一个忙不一样。不过她坚持要给他,说她认为这件东西有特别含义。他只得耸耸肩接受了。他打开包装纸,里面是一条冬天用的围巾,用羊驼绒织成的。在这个时代,这种东西极其罕见。
他把它围在脖子上,谢谢她:“只要我戴着它,就会想起你。”
“看上去和你的套装很配:”她评论道,希望自己别显得太紧张。让瑞克知道她对他的情意,这对明美来说太重要了。
“我觉得自己就像过去那个影星埃罗尔·弗林一样。”瑞克开了个玩笑,做了个夸张的姿势。
明美也笑了:“只要加上一把剑,你就和他一模一样了。”
明美很想拉住他的手,但这时服务生拿来了鸡尾酒,把杯子放在桌上。明美只好从弯腰放酒杯的服务生头上望过去。无奈地对瑞克说:“为什么服务生们总在最不恰当的时间为客人服务?”
这位服务生也不示弱,不亢不卑地回答:“为什么电影明星们总能找到抱怨的理由?”他一头长发,留着短胡子,此人今天早上也有点窝火。
瑞克忍住没笑出声来,看着明美会怎么办。但是明美并没觉得难堪。他接过她的话头缓干和了一下气氛,忽然开始觉得轻松起来。他们开始谈到两人以前度过的那些时光,几乎整整四年了。
对瑞克来说,仿佛就发生在昨天,但是明美却觉得那些事情已经过去好几百万年了。
“有些东西不会随时间改变。”瑞克说得含糊其词。
她点头同意,“我知道.我觉得自己的感情一点都没有变。”
她的回答同样不明确,但是瑞克的话已经在她心中唤起了阵阵涟漪,瑞克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想要时光回到以前的岁月。他决定单刀直入——就像丽莎不久前一样——看看事情会如何发展?
“我仍然想念着你,明美,有时在夜里,我……”
餐厅门口发生了一阵骚动,那位领班在叫喊,要一位试图从他身边挤入餐厅的男子系好领带才能进入。那位长发男子不是别人,正是林凯。
端克和明美的注意力都转了过去,又茫然地彼此对望一眼。明美忽然捉住瑞克的手握得紧紧的,眼里泪光盈盈。
“求求你,瑞克,你要对我发誓:无论他做什么,无论他说什么,你都不要理他。”
“但是……”他想回拒。
“发誓!”
瑞克终于迟疑地点了点头。
片刻以后,林凯站到明美跟前。
“我四处都找遍了。”他尽量克制着自己,但怒气显而易见,“你明美知道我安排了一个新闻发布会,快点,我们走。”
他朝她挥了挥手,要她一起走。明美没有动。
“不要犟,明美!我好不容易才把那些记者弄到一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