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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译注-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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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子胥者,楚人也,名员。员父曰伍奢。员兄曰伍尚。其先曰伍举①,以直谏事楚庄王②,有显③,故其后世有名于楚。

①先:祖先。按据《左传。襄公二十六年》,伍员之“先”,可推到其曾祖父伍参;伍举即椒举,乃其祖父也。②“以直谏楚庄王”句恐失确。按伍举当康王、灵王时,其父伍参乃事庄王。卷四十《楚世家》谓伍举以隐语谏庄王亦误。《史记会注考证》谓“伍举当作伍参”,是;又引张照语云,伍举直谏不见于《左传》。按伍参谏楚子,《左传》固有之,然不及伍举为多为直。《国语·楚语》载,灵王为章华之台,与伍举共登。灵王曰:“台美夫?”伍举对曰:“臣闻国君服宠以为美,安民以为乐,听德以为聪,致远以为明,不闻其以土木之崇高雕镂为美,而以金石匏竹之昌大嚣庶为乐;不闻其以观大视侈淫色以为明,而以察清浊为聪。……”此“谏”不可谓不“直”。要之,太史公谓伍举直谏不误,而谓“以直谏楚庄王”则失确。③显:显贵。

楚平王有太子名曰建,使伍奢为太傅,费无忌为少傅①。无忌不忠于太子建。平王使无忌为太子取妇于秦②,秦女好③,无忌驰归报平王曰:“秦女绝美,王可自取,而更为太子取妇④。”平王遂自取秦女而绝爱幸之⑤,生子轸。更为太子取妇。

①费无忌:卷四十《楚世家》亦作“费无忌”,《左传》作“费无极”。②取:同“娶”。③好:绝美。④更:改,另外。⑤幸:庞爱。按卷四十《楚世家》亦载其事,见《左传·昭公十九年》所载稍略。

无忌既以秦女自媚于平王,因去太子而事平王。恐一旦平王卒而太子立,杀己,乃因谗太子建。建母,蔡女也,于宠于平王。平王稍益疏建①,使建守城父,备边兵。
顷之,无忌又日夜言太子短于王曰:“太子以秦女之故,不能无怨望②,愿王少自备也。自太子居城父,将兵,外交诸侯,且欲入为乱矣。”平王乃召其太傅伍奢考问之③。伍奢知无忌谗太子于平王,因曰:“王独奈何以谗贼小臣疏骨肉之亲乎④?”无忌曰:“王今不制,其事成矣。王且见禽⑤。”于是平王怒,囚伍奢,而使城父司马奋扬往杀太子。行未至,奋扬使人先告太子:“太子急去,不然将诛。”太子建亡奔宋。

①稍:逐渐地,慢慢地。②望:埋怨,怨恨。③考问:审问。④独:岂,难道。谗贼小臣:以谗言伤害人的小人之臣。贼,败坏,伤害。⑤见禽:被擒,被捕。禽,同“擒”。捕捉。

无忌言于平王曰:“伍奢有二子,皆贤,不诛且为楚忧。可以其父质而召之①,不然且为楚患。”王使使谓伍奢曰:“能致汝二子则生②,不能则死。”伍奢曰:“尚为人仁,呼必来。员为人刚戾忍訽③,能成大事,彼见来之并禽,其势必不来。”王不听,使人召二子曰:“来,吾生汝父;不来,今杀奢也。”伍尚欲往,员曰:“楚之召我兄弟,非欲以生我父也,恐有脱者后生患,故以父为质,诈召二子。二子到,则父子俱死。何益父之死?往而令仇不得报耳。不如奔他国,借力以雪父之耻④,俱灭,无为也⑤。”伍尚曰:“我知往终不能全父命。然恨父召我以求生而不往,后不能雪耻,终为天下笑耳。”谓员:“可去矣!汝能报杀父之仇,我将归死⑥。”尚既就执⑦,使者捕伍胥。伍胥贯弓执矢向使者⑧,使者不敢进,伍胥遂亡。闻太子建之在宋,往从之。奢闻子胥之亡也,曰:“楚国君臣且苦兵矣⑨。”伍尚至楚,楚并杀奢与尚也。

①质:抵押,作人质。②致:招来,引来。③刚戾忍訽:刚强猛烈,忍受耻辱。戾,凶暴,猛烈。訽:耻辱。④雪:洗刷。⑤无为:没有意义。⑥归死:自愿就死。⑦执:捉拿,拘捕。⑧贯(wān,弯)弓:弯弓,拉满弓。贯,通“弯”。⑨苦兵:苦于战争。按本段所记史实见《左传·昭公二十年》。

伍胥既至宋,宋有华氏之乱①,乃与太子建俱奔于郑。郑人甚善之。太子建又适晋②,晋顷公曰:“太子既善郑,郑信太子。太子能为我内应,而我攻其外,灭郑必矣。灭郑而封太子。”太子乃还郑。事未会③,会自私欲杀其从者④,从者知其谋,乃告之于郑。郑定公与子产诛杀太子建。建有子名胜。伍胥俱,乃胜俱奔吴。到昭关,昭关欲执之。伍胥遂与胜独身步走,几不得脱。追者在后。至江,江上有一渔父乘船⑤,知伍胥之急,乃渡伍胥。伍胥既渡,解其剑曰:“此剑直百金⑥,以与父。”父曰:“楚国之法⑦,得伍胥者赐粟五万石,爵执珪⑧,岂徒百金邪!”不受。伍胥未至吴而疾,止中道,乞食。至于吴,吴王僚方用事⑨,公子光为将。伍胥乃因公子光以求见吴五⑩。

①华氏之乱:指宋国大夫华、向二氏作乱事。宋君公无信多私,又厌恶华、向二氏。华定、华亥与向宁商量,决定先动手,于是华亥假装有病,诱杀宋之诸公子。详见《左传·昭公二十年》,《史记》卷三十八《宋微子世家》略及其事。②适:往、到。③未会:时机不成熟。会,时机,际会。④会:适逢,恰巧。自私:个人私事。⑤渔父:捕鱼的人,渔翁。⑥直:同“值”。价值。⑦法:指捉拿伍子胥的悬赏规定。⑧爵执珪:封给执珪爵位。爵,给予官价、爵位。按伍子胥和渔父的这段对语对《吕氏春秋·孟冬季·异宝》同,略有小异。⑨同事:执政,当权。⑩因:经由,通过。

久之,楚平王以其边邑钟离与吴边邑卑梁氏俱蚕①,两女子争桑相攻,乃大怒,至于两国举兵相伐。吴使公子光伐楚,拔其钟离②、居巢而归。伍子胥说吴王僚曰:“楚可破也。愿复遣公子光。”公子光谓吴王曰:“彼伍胥父兄为戮于楚③,而劝王伐楚者,欲以自报其仇耳。伐楚未可破也。”伍胥知公子光有内志④,欲杀王而自立,未可说以外事,乃进专诸于公子光⑤,退而与太子建之子胜耕于野。
①蚕:养蚕。②拔:攻克,夺取③为戮:被杀。戮,斩,杀。④有内志:指公子光有从吴王僚手中夺取吴国政权的打算。⑤进:推举,推荐。

五年而楚平王卒。初,平王所夺太子建秦女生子轸,及平王卒,轸竟立为后,是为昭王。吴王僚因楚丧,使二公子将兵往袭楚①。楚发兵绝吴兵之后,不得归。吴国内空②,而公子光乃令专诸袭刺吴王僚而自立③,是为吴王阖庐。阖庐既立,得志,乃召伍员以为行人,而与谋国事。

①二公子:指吴王僚同母弟盖余、烛庸。②内空:军队开赴国外作战,国内空虚。③这一句是说吴王僚十二年(前515),公子光宴请吴王僚,让专诸将匕首藏于鱼腹中进献,趁势刺杀吴王僚。专诸也被当场杀死。公子光便自立为王。事详见卷三十一《吴太伯世家》、卷八十六《刺客列传》,《左传·昭公二十七年》。按“专诸”《左传》作《鱄设诸》。

楚诛其大臣郤宛、伯州犁,伯州犁之孙伯嚭亡奔吴,吴亦以嚭为大夫。前王僚所遣二公子将兵伐楚者,道绝不得归。后闻阖庐弑王僚自立,遂以其兵降楚,楚封之于舒。阖庐立三年,乃兴师与伍胥、伯嚭伐楚,拔舒,遂禽故吴反二将军。因欲至郢,将军孙武曰:“民劳,未可,且待之。”乃归。
四年,吴伐楚,取六与灊。五年,伐越,败之。六年,楚昭王使公子囊瓦将兵伐吴①。吴使伍员迎击,大破楚军于豫章,取楚之居巢。

①《集解》云:“《左传》楚公子贞字子囊,其孙名瓦字子常。此言公子,又兼称囊瓦,误也。”按《左传·定公二年》但云“楚囊瓦伐吴师于豫章”,“定公四年”《经》又云“楚囊瓦出奔郑”。注云:“出名,恶之。”本传下文亦径称囊瓦。

九年,吴王阖庐谓伍子胥、孙武曰:“始子言郢未可入,今果可如?”二子对曰:“楚将囊瓦贪,而唐、蔡皆怨之①。王必欲大伐之,必先得唐、蔡乃可。”阖庐听之,悉兴师与唐、蔡伐楚,与楚夹汉水而陈②。吴王之弟夫概将兵请从,王不听,遂以其属五千人击楚将子常。子常败走,奔郑。于是吴乘胜而前,五战,遂至郢。己卯③,楚昭王出奔。庚辰,吴王入郢。

①“楚将囊瓦贪”二句,说的是唐、蔡两国国君曾到楚国访问,囊瓦有意把他们扣留起来,以索取贿赂,历经三年,达到目的,才释他们,所以说唐、蔡都怨恨囊瓦。详见《左传·定公三年》。②陈:同“陈”。排列成阵。③己卯:古时以天干地支记年月日,这是十一月的己卯日。下文“庚辰”是己卯的第二天。

昭王出亡,入云梦;盗击王,王走郧。郧公弟怀曰:“平王杀我父,我杀其子,不亦可乎!”郧公恐其弟杀王,与王奔随。吴兵围随,谓随人曰:“周之子孙在汉川者,楚尽灭之①。”随人欲杀王,王子綦匿王,己自为王以当之。随人卜与王于吴②,不吉,乃谢吴不与王。

①“周之子孙”二句,是指周朝分封于汉水流域的一些与周天子同姓的国家,为楚所灭。②卜:占卜。古人根据龟甲被烧后的裂纹来预测凶吉的一种迷信活动。

始伍员与申包胥为交,员之亡也,谓包胥曰:“我必覆楚①。”包胥曰:“我必存之。”及吴兵入郢,伍子胥求昭王②。既不得,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③,然后已。申包胥亡于山中,使人谓子胥曰:“子之报仇,其以甚乎④!吾闻之,人众者胜天,天定亦能破人。今子故平王之臣,亲北面而事之,今至于僇死人⑤,此岂其无天道之极乎!”伍子胥曰:“为我谢申包胥曰,吾日途远⑥,吾故倒行而逆施之。”于是申包胥走秦告急,求救于秦。秦不许。包申胥立于秦廷,昼夜哭,七日七夜不绝其声。秦哀公怜之,曰:“楚虽无道,有臣若是,可无存乎!”乃遣车五百乘救楚击吴⑦。六月⑧,败吴兵于稷。会吴王久留楚求昭王,而阖庐弟夫概乃亡归,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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