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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译注-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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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在中尉管辖范围的中等以下的奸猾之人,都隐伏不敢出来,有权势的都替他宣扬名声,称赞他的治绩。他治理了几年,他的属官多因此而富有。
王温舒攻打东越回来后,议事不合天子的旨意,犯了小法被判罪免官。这时,天子正想修建通天台,还没人主持这事,王温舒请求考核中尉部下逃避兵役的人,查出几万人可去参加劳动。皇上很高兴,任命他为少府,又改任右内吏,处理政事同从前一样,奸邪之事稍被禁止。后来犯法丢掉官职,不久又被任命为右辅,代理中尉的职务,处理政事同原来的做法一样。
一年多以后,正赶上征讨大宛的军队出发,朝廷下令征召豪强官吏,王温舒把他的属官华成隐藏起来。待到有人告发王温舒接受在额骑兵的赃款和其他的坏事,罪行之重应当灭族,他就自杀了。这时,他的两个弟弟以及两个姻亲之家,各自都犯了其他的罪行而被灭族。光禄徐自为说:“可悲啊,古代有灭三族的事,而王温舒犯罪竟至于同时夷灭五族!”
王温舒死后,他的家产价值累积有一千金。以后好多年,尹齐也在淮阳都尉的任上病死,他的家产价值不足五十金。他所杀的淮阳人很多,待到他死了,怨仇之家想烧他的尸体,家属偷偷地把他的尸体运回来安葬。
自从王温舒用严酷凶恶手段处理政事,其后郡守、都尉、诸侯和二千石的官员想要治理政事,他们的治理办法,大都效法王温舒,然而官吏和百姓越发轻易犯法,盗贼越来越多起来。南阳有梅免、白政,楚地有殷中、杜少,齐地有徐勃,燕赵之间有坚卢、范生之流。大的团伙多达数千人,擅自称王称号,攻打城邑,夺取武器库中的兵器,释放判死罪的犯人,捆缚侮辱郡太守、都尉,杀二千石的官员,发布檄文,催促各县为他们所准备粮食。小的团伙有几百人,抢劫乡村的数也数不过来。于是天子开始派御史中丞、丞相长史督办剿灭之事。但还是不能禁止,就派光禄大夫范昆、诸位辅都尉及原九卿张德等人,穿着绣衣,拿着符节和虎符,发兵攻击,对于大的团伙杀头的竟多至一万多人,以及按法律杀死那些给作乱者送去饮食的人。诛连数郡、被杀的多达数千人。几年后,才捕到他们的大首领。但是走散的士卒逃跑了,又聚集成党,占据险要的山川作乱,往往群居一处,对他们无可奈何。于是朝廷颁行“沈命法”,说群盗产生而官吏没有发觉,或发觉却没有捕捉到规定的数额、有关的二千石以下至小的官员,凡主持此事的都要处死。这以后,小官员怕被诛杀,纵然有盗贼也不敢上报,害怕捕不到,犯法被判刑又连累上级官府,上级官府也让他们不要上报。所以盗贼更加多起来,上下互相隐瞒,玩弄文辞,逃避法律制裁。

减宣是杨县人,因为当佐史无比能干,被调到河东太守府任职。将军卫青派人到河东买马,看到减宣能干无比,就向皇上推荐,被征召到京城当了大厩丞。当官做事很公平,逐渐升任御史和中丞。皇上派他处理主父偃和淮南王造反的案件,他用隐微的法律条文深究诋毁,所以被杀的人很多,被称赞为敢于判决疑难案件。他屡次被免官又屡次被起用,当御史及中丞之官差不多有二十年。王温舒免去中尉之官,而减宣当左内史。他管理米和盐的事,无论事大或事小都要亲自经手,自己安排县中各具体部门的财产器物,官吏中县令和县丞也不得擅自改动,甚至用重法来管制他们。当官几年,其他各郡都办好了一些小事而已,但是唯独减宣却能从小事办到大事,能凭借他的力量加以推行,当然他的办法也难以当做常法。他中途被罢官,后来又当了右扶风,因为怨恨他的属官成信,成信逃走藏到上林苑中,减宣派郿县县令击杀成信。官吏和士卒射杀成信时,射中了上林苑的门,减宣被交付法官判罪,法官认为他犯大逆不道的罪,判定为灭族,减宣就自杀了。杜周得到任用。

杜周是南阳杜衍人。义纵当南阳太守,把杜周当做得力助手,荐举他当廷尉史。他服事张汤,张汤屡次说他才能无比,官职升到御史。派他审理边境士卒逃亡的事,被判死刑的很多。他上奏的事情合乎皇上的心意,被任用,同减宣相接替,改任中丞十多年。
杜周治理政事与减宣相仿佛,但是处事慎重,决断迟缓,外表宽松,内心深刻切骨。减宣当左内史,杜周当廷尉,他治理政事仿效张汤,而善于窥测皇上的意图。皇上想要排挤的,就趁机加以陷害;皇上想要宽释的,就长期囚禁待审,暗中显露他的冤情。门客有人责备杜周说:“为皇上公平断案,不遵循五尺法律,却专以皇上的意旨来断案。法官本来应当这样吗?”杜周说:“三尺法律是怎样产生的?从前的国君认为对的就写成法律,后来的国君认为对的就记载为法令。适合当时的情况就是正确的、何必要遵循古代法律呢?”
待到杜周当了廷尉,皇上命令办的案子也越发多了。二千石一级的官员被拘捕的新旧相连,不少于一百人。郡国官员和上级官府送交尉办的案件,一年中多达一千多个。每个奏章所举报的案子,大的要逮捕有关证人数百人,小的也要逮捕数十人;这些人,远的几千里,近的数百里。案犯被押到京师会审时,官吏就要求犯人象奏章上说的那样来招供,如不服,就用刑具拷打定案。于是人们听到逮捕人的消息,都逃跑和藏匿起来。案件拖得久的,甚至经过几次赦免,十多年后还会被告发,大多数都以大逆不道以上的罪名加以诬陷。廷尉及中都官奉诏办案所逮捕的人多达六、七万,属官所捕又要增加十多万。
杜周中途被罢官,后来当了执金吾,追捕盗贼,逮捕查办桑弘羊和卫皇后兄弟的儿子,严苛酷烈,天子认为他尽职而无私,升任御史大夫。他的两个儿子,分别当了河内和河南太守。他治理政事残暴酷烈比王温舒等更厉害。杜周开始当廷史时,只有一匹马,而且配备也不全;等到他长久当官,位列三公,子孙都当了高官,家中钱财积累数目多达好多万。

太史公说:从郅都到杜周十个人,都以严酷暴烈而闻名。但郅都刚烈正直,辩说是非,争与国家有益的重大原则。张汤因为懂得观察君王的喜怒哀乐而投其所好,皇上与他上下配合,当时屡次辩论国家大事的得失,国家靠他而得到益处。赵禹时常依据法律坚持正道。杜周则顺从上司的意旨、阿谀奉承,以少说话为重要原则。从张汤死后,法网严密,办案多诋毁严酷,政事逐渐败坏荒废。九卿之官碌碌无为,只求保护官职,他们防止发生过错尚且来不及,哪有时间研究法律以外的事情呢?但是这十个人中,那廉洁的完全可以成为人们的表率,那污浊的足以做人们的鉴戒,他们谋划策略,教导人们,禁止奸邪,一切作为,斯文有礼,恩威并施。执法虽然严酷,但这与他的职务是相称的。至于像蜀郡太守冯当凶暴地摧残人,广汉郡李贞擅自肢解百姓,东郡弥仆锯断人的脖子。天水郡骆璧椎击犯人逼供定案,河东郡褚广妄杀百姓,京兆的无忌、冯诩殷周的凶狠,水衡都尉阎奉拷打逼迫犯人出钱买得宽恕,哪里值得陈说!哪里值得陈说!


孔子曰①:“导之以政②,齐之以刑③,民免而无耻④。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⑤。”老氏称⑥:“上德不德,是以有德⑦;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⑧。”“法令滋章⑨,盗贼多有。”太史公曰:信哉是言也⑩!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11)。昔天下之网尝密矣(11)然奸伪萌起(13),其极也(14),上下相遁(15),至于不振(16)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17),非武健严酷(18),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19)!言道德者,溺其职矣(20)。故曰“听讼,吾犹人也(21),必也使无讼乎。”“下士闻道大笑之(22)”。非虚言也。汉兴,破觚而为圜(23),斫雕而为朴(24),网漏于吞舟之鱼(25),而吏治(26),不至于奸,黎民艾安(27)。由是观之,在彼不在此(28)。

①以下所引的几句话出自《论语·为政》篇。②导:引导。《论语》作“道”,通“导”。政:政令。③齐:整齐。此为约束之意。④免:免于死罪。⑤格:革。此言百姓革除坏毛病而走上正路。按程树德《论语集释》引黄式三语曰:“格、革,音义并同,当训为革。”⑥老氏:指老子李耳。以下引文前四句出自《老子》第三十八章,后二句出自《老子》第五十七章。⑦上德:具有高尚道德的人。不德:不表现为形式上的德。按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上德的人,因任自然,不表现为形式上的德。”是以:因此。有德:实际上是有德的。⑧下德:道德低下的人。不失德:竟谓执守形式上的德。无德:没有实际的德。⑨滋章:越发严酷。章,通“彰”,此为森严酷烈的意思。⑩信哉:可信啊。是言:这些话。(11)具:工具。制治:管理政治。清:政治清明。浊:政治污浊。(12)昔:从前。此指秦朝。网:法网。(13)奸邪:奸邪欺诈。萌起:不断产生。(14)极:极点,指情况最严重之时。(15)遁:欺瞒。(16)振:振作。(17)救火扬沸:意谓无济于事。按“救火”是负薪救火。“扬沸”。是扬汤(热水)止沸(热水)。(18)武健:强健有力。严酷:指严厉的法令。(19)恶:何。(20)溺其职:丧失其职。(21)听讼:判案。按此三句出自《论语·颜渊》篇。吾:孔丘自称。犹人:与别人相等。(22)下士:愚蠢浅陋的人。按此句出自《老子》第四十一章。(23)觚(gū,姑):古代有梭角的酒器。圜(yuán,元):通“圆”。按这句喻汉代的法制较秦代有重大变化。(24)斫(zhuó,浊):砍削。雕:指雕刻的花纹。朴(pǔ,仆):本。此指本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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