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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相关 情人节特别篇
情人节要到了,发个蜘蛛写的老文章,成文于几年前的情人节,大家看着玩。
情人之枪
九月,天已开始转凉。
雁鸣。
少年穿着一身红衣,红得耀眼。
这少女柔情地看着自己的情郎,眼中流露出说不尽的温柔和多情。
“你为什么喜欢穿红衣?”
“因为赵云!”
“就是那个在八十万曹军中来去自如的赵子龙?”
“就是天下无敌的子龙将军,也就是因为他在长坂被鲜血染红的战袍,所以我才喜欢穿红衣!”
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少年的脸上已有了向往和崇拜。
“你明知道他天下无敌,却依然还要向他去挑战?”
“是的!”
“为什么?”
少年将头仰向蓝天,然后低下头来,用最深情的目光看着面前的少女:“因为我不想让你将来成为一个无名小卒的妻子!”
“可是我不在乎!”
“我在乎!”少年几乎是斩钉截铁地说道。
“你会回来吗?”
少年默然无语。
少女眼里泪花闪动:“无论怎样,无论你是胜是败,是生是死,我总会在这儿等着你,用我的一辈子等你回来!”
少年再不说话,只是重重地抱了一下少女,然后转头就走,再也没有回头。
因为他知道他若回头,眼泪就一定会流下。
不知走了多远,少年忽然就好象听到了少女的哭泣。
这是风带来的思念吗?
“你真的要向我挑战?”
少年看着面前这个自己从小就开始崇拜的偶像,竟然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开始剧烈的加速,但他咬紧了牙关,用力地点头说道:“是的,我想向你挑战,我更想领教你天下无双的‘春风十三破’!”
赵云认真地说道:“给我一个接受你挑战的理由!”
“因为在遥远的地方,有一个我所深爱的人在等着我。”少年的神情变得恍惚,“我想让他将来嫁给一个最有名的丈夫!”
赵云想想,说道:“我懂了,你很爱她,是吗?”
“是!”
“为了她,你甚至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对吗?”
“对!”少年的回答没有丝毫的犹豫。
赵云沉默了一下,接着说道:“拿我的枪来!”
少年眼中露出狂喜:“你接受我的挑战了?”
赵云一枪在手,仿若战神在世,甚至就连周围的空气都已变得压抑,但他却用一种最尊敬的口气说道:“常山赵云候教阁下高招!”
春风十三破!
破天破地破鬼破神破日破月破风破雨破败破杀破星破辰——破敌!
破尽天下万物的春风十三破!
少年用的也是枪!
他用枪法就叫“情人之枪”!
用情人的爱,用情人的泪练成的枪法!
第三十七招的时候,赵云终于用出了第十四破:
——破情!
情都可以破了,还有什么不能破呢?
然后,少年就仿佛看到了一首缠绵的歌,一阙哀怨的词。
这已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枪法,这已是一个人用心灵写出来的最凄美的文章!
少年叹了口气,他知道自己要败了。
但败在这样的枪法之下,他已无憾!
就在破情将要刺穿他咽喉的刹那,少年忽然发现了赵云枪法中一个极其细微的破绽。
他当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情人之枪”就从这个破绽之中穿出,又毫不停留地刺中了赵云的右臂!
“叮当”一声,银枪落地。
赵云捂住流血的右臂,脸上居然带着微笑,说道:
“我败了!”
少年好象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呆呆地说道:“你说什么?”
赵云的微笑更加亲切,坦然道:“我说我败了!”
少年用颤抖的声音道:“请你再说一次好吗?”
赵云没有丝毫的难受,他又一次说道:“我败了,你胜了!”
少年忽然大笑,大叫,掉头就往外跑,一路上都传来他兴奋的叫声:
“我胜了,我胜了,我真的打败了赵云!”
赵云看着这少年的背影,脸上没有任何失败的痛苦,却只有一种满足的笑容!
赵广仔细地替他父亲包扎好了伤口,接着小心地问道:“您是故意输给他的,对吗?”
赵云依然带着笑容:“为什么这么说?”
赵广说道:“您在第七枪的时候就可以取了他的性命,但您却没有这么做!”
赵云一笑。
赵广接着道:“而且,‘破情’根本就没有破绽!”
赵云轻轻地叹了口气:“‘破情’真的可以破情吗?世上万物什么都可以破,却只有情不能破!”
“但无论怎样,”赵广道:“那一个破绽,我却知道一定是您故意露出来的!”
赵云又是一笑。
“您这么做,就不怕使您的威名毁于一旦?”
赵云平静地说道:“若能完成这少年的心愿,若能使有情人终成眷属,纵然一败又有何妨!”
少女已足足等了三年,每天天不亮的时候她就在会站在村口,一直到月亮出来她才会离去。
她每天都在等待着一个人的归来,但每天带给她的,却总是失望。
今天依然如此。
就在她流着泪,带着又一次的失望准备离开的时候,忽然她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从远处奔来。
她的脑袋象要炸开一样,她根本就不相信幸福会这么突然地降临。
当那个身影走到她的身边,少女听到了一个亲切而又多情的声音:
“我直到现在才终于明白,天底下没有任何一样东西,比你来得更加珍贵!”
(完)
祝大家情人节快乐!祝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属!
第一卷 经略江苏 第一章 胸怀大志的李大志
做为一个流氓,李国勇是从小就胸怀大志的!
虽然大学第三年被勒令退学,虽然上班才一个月就被公司无情地开除,虽然亲戚朋友因为自己长期的骗吃骗喝而早就不鸟自己了,虽然自己在黑社会组织也做着最底层最下贱的工作——拉皮条的,虽然虽然
但李国勇还是坚信自己将来肯定是要做大事的料。
虽然每次自己一说出这个想法,总会遭到身边伙伴的哄笑,并因此而有了一个外号:
————李大志!
“大志啊,送冯少爷去贵宾房。”
“大志啊,让小娟快点,李老板可等急了啊。”
“大志,给我买两包烟来。”
李国勇一边嘴巴里应着,一边喃喃咒骂这些该死的东西:有没有一点职业道理,老子是拉皮条的,可不是跑杂的!
“大志,过来,赵大少又喝高了,送他回去。”
“哎,来了。”李国勇屁颠屁颠的一路小跑着过来,这可是个好差事。这个赵大少可是“帝王夜总会”出名的冤大头,酒量不大喜欢喝,每次都喝到醉醺醺的,一喝醉就喜欢成百上千的打赏,李国勇在他身上可是很发了一笔小财。
开着赵大少的宝马,一路上李国勇都在盘算着这次能得到多少赏钱,算上自己的积蓄,明天就能换台电脑了,现在家里的老爷机,早该退休了。自己怎么说也是黑社会里学历比较高的,再用这样的老爷机,有失身份。
正想着,坐后排的赵大少开始发酒疯了,从后面一把抱住了美滋滋开着车的李国勇乱啃乱摸:
“阿红,宝贝,让哥哥亲亲。”
毫无防备的李国勇双眼一下被赵大少的手蒙住了,本来就是半吊子开车水平他吓的连打方向盘:“大少,大少,你放开,放开啊。”
“嗵”的一声,宝马栽进了旁边的湖里。
第一卷 经略江苏 第二章 救 驾
李国勇终于醒了过来,脑袋昏昏沉沉的,自己感觉好像睡在床上,周围似乎还围了好些的人。
“醒了醒了!”
“阿弥陀佛,总算救过来了。”
“快去通知皇上!”
四周嘈杂的一塌糊涂,简直乱成了一锅粥。
什么乱七八糟的,还皇上?李国勇费力的将目光投向了周围,这一看,可把他吓坏了。这,这身边的人怎么尽穿着些古代的衣服?看样子,象,象,对,是清朝的衣服!
李国勇一个激灵,不知哪来的力气一下子坐了起来,然后想起了什么,往后脑上一抓,辫子!真的有条大辫子!
完了,自己回到了清代!
本己无家无室的,倒也没什么不好,可在这没有电脑,不能上网的年代,可怎么活啊。老子在,还有几部没有看完啊!那些该死的作者,就不知道一天来个十几更什么的,这下滑稽了,老子再也看不全这些了!
边上的那几个太医,宫女看到李国勇失魂落魄的样子,纷纷劝慰:“李侍卫这次勇救皇上,这功劳可立的大了,小的们今后就指望着大人多多提携了。”
“什么,我救了皇上?”李国勇莫名其妙。
一个模样挺清秀的宫女看着李国勇傻楞楞的样子,抿嘴笑着:“那天在园子里,要不是李侍卫奋力护住皇上,那掉下来的大树枝,可就要伤了皇上的龙体了。”
又个太医谄媚地道:“李侍卫被树枝砸中脑部,一直昏迷了整整一天,皇上严旨救治,小的李金安拼着一日一夜不睡不吃,赖着皇上的洪福,大人体格的强壮,终于不辱皇命。”
我呸,一日一夜不睡不吃,你蒙谁呢?不过李国勇想归想,却总算知道了事情的经过,原来这个倒霉的侍卫生前救了这个什么什么皇上,自己穿越时空附在了这倒霉鬼的身体里。
想通了这一节,李国勇开始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