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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烙-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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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节奏有点快,套路有点乱,但路召这一出戏唱得倒是颇和我意,省得我去百度谷歌要如何将一个男孩追到手。
  又不是什么老手,追男孩这种事情确实挺为难我,既然都是在计划之中,我为何不顺水推一把舟呢?
  虽然知道路召并不喜欢我,我对他也不感冒,但这时候我是不是要假意的矜持和羞涩一下,然后再缓缓的点头说好呢?
  正当我纠结着要如何答应,才能显得真诚又不暴露我心里那点小九九的时候,路召又发话了。
  “我知道你喜欢张技,但成不成你只要点头或是摇头就好。”
  啧啧啧!路召啊,你怎么不去演戏呢,你那真诚的眼眸差点就让我误以为你这是真情告白了!可是可是,我喜欢张技,你是从哪里看出来的呢?
  看了路召一眼,我缓缓的却有力的点了点头,事情已经这样了,就向前走,不要回头。
  “走吧,”得到了我的肯定,路召的手像下握住了我的手,不过,他扯开嘴角的模样真是太妖孽了,那颗耳钉又猝不及防的闪了我的眼,可是为什么,我会那么的,难受呢?
  “好。”我仰头抛给他个笑容,手握了握他的算是回应,强压住从心底涌出来的酸涩,在我收回目光的刹那我看到路召眼角抽了抽。
  手牵手,大步走,你无情,我无意;要演戏,我陪你,论输赢,看天意,这是我那时那刻脑子里自创出来的三字经,除了朗朗上口,还真是贴切无比呢!
  和张技没可能,也认定和路召不会假戏真做,总之那时候我心里是十个感激颜楠的,若不是他,在答应路召的那一刻我便不会那么的心安理得。
  但话甩回来讲,我那样做和颜楠没有半吊子关系,周小沫才是真正的雷点,至于米舒和路召之间的恩怨,既然撬不开米舒的嘴,我便只得寻求另一个突破点。
  可是那时候的我,真的是天真到了可以用愚蠢来形容的地步,我没有预知未来的能力,自然也不会料到不久的将来米舒会因为路召和我撕破脸皮,老死不相往来。
  可是,很多事情就是那样子的,不然怎么会有天意,或是认命那一说呢?
  就像很多年后,我想到那时候的自己,都忍不住暗骂自己白痴。
  可是,那就是我的青春,加了盐撒了糖,抹了了辣椒水的青春。
  

☆、时光迹 04

  '我也曾是别人眼里的好孩子,曾是胆小懦弱的怂包,也有过被人指指点点,低着头逃得慌不择路的日子。'
  金庸的小说看的多了,对于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我也有些自己的理解,敌不动我不动虽然是一种明智之举,但先发制人毕竟是有一定道理的。
  人是种很奇怪的生物,虽然长相各异,但心理活动却大致相同,古有得人心者得天下,所以去了解、抓住一个人的心思,是制胜的关键。
  很显然的,路召深谙此理,不然他不会选择先开口,当然我并不是傻瓜,我敢答应也就说明我玩得起。
  除了看武侠小说,我也看过几部或是爱的死去活来,或是人心险恶背叛不断的狗血剧情,所以知道,被动,其实是一种很恐怖的事情。
  或许会有人觉得,在感情里太过主动是不好的,因为害怕被伤害,很多人都倾向于将自己推到被动的一方,可是没了主动权,才是真的处于不利之地。
  像当初,我要是不被颜楠牵扯到那些喜怒哀乐,要不是我没头没脑一头扎进他精心布置的蜜网里,在后来云开雾散之时我便不会那么的难过。
  在和路召的这场情感游戏里,我并不害怕会假戏真作,因为该来的也挡不了,不该来的,你挤破头皮想破招也是没用的。
  你知道什么脸相对无言么?三十分钟的路程,我和路召彼此沉默的牵着手,虽然偶尔也会说一两句话,但都是有一腔没一腔的搭着。
  我知道,就今晚这情形,路召肯定觉得我会是周小沫强劲的对手,和她打架斗殴争男人,这世人的脑洞还真是一个比一个开得厉害。
  可是,那也只是他认为,而且,又会有什么关系呢?
  一开始我也以为周小沫是因为张技那张脸才成了调色盘,后来才发现是我想多了,直到她起身去卫生间的那瞬间,我才捕捉到了她瞳孔里的影像,不是我,是路召。
  呵,我就觉得这出戏会越来越精彩,但愿我这双拙眼没有看偏,不然就是赔了夫人又折了兵。
  我说这些并不是要体现人类的心思有多么的龌龊或是不堪,我只是想表达一个人真的可以喜欢上很多人,只是孰重孰轻,看的清看不清罢了。
  又或者,人都是一种占有欲特别强的生物,拥有的时候不在乎,快要失去或是失去了的你一瞬间才觉得重要起来。
  我觉得我不只是孤僻或是歹毒,简直就是一颗天煞孤星啊,内心阴暗为人刻薄,关键是我还要把别人和我想的一样坏。
  我就郁闷了,我那么牛掰,怎么不上天呢?
  噢~
  像我这种的,内心阴险狡诈,行事果断狠辣,这就是下地的命啊!
  典型的金牛座就是我这种,有时候外边看起来呆呆的,其实内心戏特别的足,说白就是闷sao。
  一般的小情侣不都是会比较腻歪么,或许是我和路召只是逢场作戏,所以靠的再近也散发不出任何甜腻的味道。
  不着急,慢慢来,我又开始闷头在心里打着如意算盘,而那时候我并不会知道,总有一天我会败给了自己,然后输的一败涂地。
  路召送我到小区门口就离开了,其实那是我要求的,吴阿姨每天晚上都会把我等回家才睡,我还不打算一不小心让她碰个正着。
  怎么说了,虽然年纪不小了,谈了恋爱也很正常,但这不是场普通的恋爱,加上我这身打扮,要是在小区了再遇上其他人,啧啧!真不敢想象,有关于我的各种流言已经够多了,我不想再传出水性杨花这一条,虽然我并不介意别人的言论,但是真的很烦。
  我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接近晚上十一点,通常这时候吴巧儿已经睡了,而吴阿姨会准备一杯热牛奶坐在客厅里等着我回来。
  高三党一般十点半下自习,所以踩着这个点回家,最适合不过。
  不知道是因为我这身打扮,还是我长年淡漠的神情,我总是觉得吴阿姨在面对我时总是怯生生的,总是低着头,不敢看我的脸。
  我真的,有那么可怕?
  懒得多想,一抬手,一仰头,我接过吴阿姨热好的牛奶一口气就喝了个精光。
  抬腿,上楼,我需要好好的睡一觉,也得让别人好好的睡上一觉。
  “以后你先睡,不用等我回来。”想到吴阿姨刚才眯着眼睛快要睡着的模样我心里不太好受,自己在外面闲逛,还拉着别人给我留门,真是委屈她了。
  “诶。”她应我,又是如蒙大赦般的语调,我没再说话,转身就走。
  有什么好说的呢,点到为止,足够让别人明白,意思表达清楚就好了的。
  刚走到房门口,楼下的灯就全都灭了,我没在意,打开自己的房门摸索着摁了下开关,灯亮了的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疲惫无比。
  简单的洗漱后,我换了件睡衣躺倒在床上,灵魂要是能出鞘的话,我一定能在半空漂浮时看到我那一动不动,活像死了一样得肉身。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我都像是被屏蔽于外界的一种生物,不同的是以前是我躲着别人,现在是别人躲着我,别说我的人了,如今我的名字都像感染了艾滋病似的,提起它的人脸上都回来变换着神色。
  深夜,脑细胞要么休眠,要么启马达式运作,而我,就属于后一种。
  想当年,我也曾是个好孩子啊,不逃课不打架,按时吃饭睡觉,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有着一双迷茫又怯生生的大眼睛。
  可是,做好孩子又怎样呢?被人推搡挤嚷时一句话也不敢说,那头都低得快要捂到胸口里去了。
  好孩子会被人孤立,会在院长拿来好心人捐赠的物资时低头等别人挑完,然后再迈开腿伸出小爪子去捡一些别人看不上的挑剩的东西。
  好孩子会在别人抢走碗里唯一一个馒头的时候闷着头一声不吭,在被别人打趣逗乐的时候只会呆呆的站在那里,有一下没一下的缩缩脖子。
  好孩子就是,不会反抗,不会争辩,要么被人指指点点,要么低着头逃得慌不择路,就连在深夜里,都不敢哭得太过放肆。
  我到死都不会忘记,我在孤儿院那段时光,过的是什么日子。
  谁说大人的世界才会有勾心斗角,物竞天择,优胜劣汰在哪里都管用。
  孤儿院里虽说大多都是没父母遗弃的孩子,但聪明的漂亮的讨人喜欢的并不在少数,池瑶便其中的姣姣者,聪明、漂亮,无论是小孩还是大人,都喜欢捏捏她的小脸,围着她转。
  而我那种胆小懦弱的却成了势单力薄的群体,说是群体,其实只有我一个人。
  一个,被孤立在群体之外的人。
  被孤立的久了,便再也没有那种想要靠近人群的勇气,听说我是院长从路边的垃圾堆里捡来的,没有任何生身父母留下的东西,有的便是包在身体上的那块破布。
  或许就是因为最初的我就是被人随意丢弃的了垃圾,没名,也没姓,后来到了孤儿院也是被人排挤、孤立,上了学被同学戏笑着称为野人。
  不被接纳的人,总是被排斥在人群世界的边缘,认真学习又怎么样,我课本经常被人扔到垃圾桶里,作业本也是还没交到老师手里就被撕成了碎片。
  我不敢哭,也不能反抗,我小心翼翼的活着,真的只是活着。
  活着看池瑶如何割断我的书包袋子,如何在我的鞋子里放蚯蚓,如何将我被褥里的棉絮扯出然后塞进一些杂草,我记得,那个冬天,我是哆嗦着过完的,可能是我命太大,太能抗寒抗冻,居然没死。
  看,这世界就是那么不公平呢,想死的人死不了,不想死却轻易的就断了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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