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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小姐是我的雇主。”阿德斯生硬地说,语气非常疏远,似乎和孤儿没有任何感情交集似的。
孤儿心头一凉,但很快又恢复到热乎乎的情况。因为她突然明白,阿德斯为什么自从进了驿马家族的领地,就不再与她共乘一骑,此时为什么对她那么冷淡,他是不想让列斯达知道他们之间的亲密关系,他对列斯达有所忌惮,他是在保护她。
这个男人,粗中有细,看似一块冰,却温柔得像一潭水,实在是*,所以她说什么也要把他困在自己身边,永远也不让他离开。
爱西是不用担心的。阿德斯不爱她,而她对自己的美貌和风情如此有信心,就算看到她和阿德斯之间那种情人般的亲密,出于妒忌和可笑的虚荣心,也不会说出来的。
不过,阿德斯如此提防列斯达,故意把她从这些纠葛中剔除,是在谋划什么吗?毕竟,以他的骄傲和实力,不会突然如此小心翼翼的。
“雇主?啊,是啊是啊,是雇主。”列斯达站了起来,“既如此,就请允许我带雇主小姐去客房,洗个热水澡,休息一下,然后和我共进午餐。穿过冰寒地带很不好受,就算有变色狐狸的大衣,也是一样。”
孤儿忍着不看向阿德斯,忍着不像往常那样听取他的意见,以免显得对他过度依赖,点了点头,道:“谢谢驿马公爵大人了,您会得到整个盈禄家族的善意回报。”
“我同样期待。”列斯达优雅地一躬身,亲自带孤儿一行人来到黑冰宫殿的东侧小楼,“伯爵小姐来得仓促,我没来得及精心准备,但这是阿德斯离开之前一直住的地方,虽然一直没什么人住,但我每年都派人打扫。巧的是,今年的打扫工作昨天才完成,所以这是个不错的住处。现在每个房间的壁炉都生了旺火,您一定会感到舒适的,而且我想我的侄儿也愿意回忆过去的美好时光。”
孤儿点点头,不知道列斯达葫芦里卖什么药。他似乎怕阿德斯,漂亮的微笑表面下深藏着戒心,但他同时又挑衅阿德斯,好像在试探着阿德斯的底线,猜测着阿德斯来此的目的。
总之,他是怕了。
但愿这一次驿马家族之行不要出什么事才好。阿德斯和列斯达之间的情况不太对,平静的表面下暗潮汹涌,万一起了什么冲突,商队一行只有这么点人,能从驿马家族的广袤领地中突围吗?
她被安排住进了阿德斯之前住的房间。列斯达用意莫测,总带着一点刺探的味道,似乎想看她睡在阿德斯的床上有什么反应,阿德斯会不会半夜摸进来?可惜阿德斯似乎无动于衷,自顾自回了隔壁的房间。
孤儿既然明白阿德斯在掩饰他们的关系,所以不管这掩饰是否成功,她也要配合一下。而且,这是他以前的床啊,今天她躺在这里,心里真的有些异样的感觉,似乎贴近了他许多。
洗完澡,休息了一会儿,到中午时,有仆人来请孤儿一行人到列斯达居住的主楼去用餐。其余的人都在小餐厅吃饭,唯有孤儿和阿德斯被请到了大餐厅。那是个豪华且大得变态的地方,桌子长得可以跑马,讲话时都听得到回音的,而偌大的地方却只有侍候的仆人和两个主人——爱西和列斯达。
“欢迎之至。”列斯达站起来,换了一身衣服,照样是精致华丽。
孤儿寒暄了几句,被安排坐在次主位,也就是列斯达的身边,而阿德斯则被安排坐在了对面,紧挨着爱西。大概是故意的,阿德斯一落座,爱西就表现得极其亲热,吻了吻他的脸,立即说起往事来。
孤儿心里恼火,表面上却丝毫不变色,举止优雅地和列斯达攀谈,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饭菜也很丰盛。
“不知道伯爵小姐来我们驿马家族,是要做什么生意?”午餐接近尾声时,列斯达突然问。琉璃杯里的红葡萄酒,衬得他的手指白得宛若透明。
第二十四章 阿德斯的身世(1)
“没什么明确目的。”孤儿不动声色,“事实上我在做环大陆的旅行,看能不能开拓出新的商路。”
“伯爵小姐真是会做生意,听说您还没有结婚,不知道是什么人万分幸运,能娶到您。”列斯达假装无意地瞄了一眼阿德斯,“您既美丽又有钱,地位高贵,和您结亲实在是一门好婚事。要知道贵族可以有无数个情人,但婚姻却是极其重要的,这关系到财产地位和自己孩子的血统。”他说着笑了起来,又意有所指地看了阿德斯一眼。
阿德斯没什么反应,不管爱西表现得如何亲热,列斯达说什么样的有趣笑话,他都像块石头一样沉默着。
不过孤儿感觉列斯达此话有些羞辱的味道,忍不住为阿德斯报复道:“说到这个可奇怪了,来驿马家族半天了,发现就算是仆人,也是黑发蓝眼的多。爱西小姐是祭司,红发红眸不足为奇,可是公爵大人您为什么是金发碧眼呢?”
列斯达依旧笑着,但孤儿看得出他的恼火,“伯爵小姐的观察力很不错,我的容貌是因为我母亲的关系。她本来是一位血统高贵的贵族小姐,可惜后来受到父亲获罪的牵连,成为了零人舞女,然后被我父亲带回黑冰宫殿,生了我。”
孤儿没想到他这么直言不讳,点点头,客气道:“原来是这样,很美丽的爱情故事。”
列斯达哈哈大笑,似乎听到了什么可笑的事,“我亲爱的小姐,没有什么爱情,只有*和血统。我父亲带我母亲回城堡,只是因为她有倾城倾国的美丽。我今天能坐在这儿,而不是当一个零人,是因为我父母高贵的血液。很多人想以我母亲的身份来伤害我,但没有人知道她真正的身份。论起血统,其他人于我而言都是杂种。”
他说着又看了阿德斯一眼。孤儿发现阿德斯虽然还是保持沉默,但切烤肉的刀子都被他捏弯了刀柄,显然内心起了波澜。纵然他可以控制住情绪,却不能真的做一块石头。
“就说我亲爱的侄子吧。”列斯达站起身来,端着一杯酒来回踱步,“他的血统就很低贱,虽然他拥有强大的力量,但出身决定了一切。”
“我听说驿马公爵之位本是他的。”孤儿冷笑道,“既然您得到了他的东西,何必再说三道四呢?沉默着享受实际权力,不是很明智吗?”
列斯达看向孤儿,眼里的嘲弄让孤儿想上去扁他,“这一切都是我亲爱的好哥哥造成的。”他说,“他其实是个一无是处,却又贪婪自大的人。啊,不对,他有一个最大的优点——他非常英俊。在我们的年代,不管是贵族小姐还是女仆渔姑,每个人都想得到他的恩宠,哪怕只是*缘。他就是凭着这容貌成就了我们的好阿德斯,就像我母亲凭借容貌成就了我一样。看,这是个多么白痴的世界,肤浅的容貌决定了一切。”
“驿马公爵大人,您醉了。”孤儿不想听他用这样轻侮的语气说起阿德斯,所以起身告退。但奇怪的是,阿德斯没动,而列斯达则挽留她。
“如今谈兴正浓呢,请坐吧,伯爵小姐。”列斯达帮孤儿扶了一下椅子,“尽管您不肯说,但是我知道我的好侄儿已经和您说了我的事,不然您见到一个八百年不死的老妖怪,不可能没有半点惊讶。既然如此,您为何不安静地坐下来,听一听故事呢?”
孤儿一惊,才知道自己的行事出现了大漏洞,阿德斯还想撇清与她的关系,原来早就暴露了。怪只怪那男人什么事都放在心里,如果提前沟通一下,肯定会瞒得过。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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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阿德斯的身世(2)
她其实并不在乎被人知道她爱上阿德斯的事,因为跟他有亲密关系而身处危险之中,她也不怕。但眼看要说到他的身世,他却并不阻止列斯达说下去,甚至没有激烈的反应,似乎在忍耐着什么,实在有些意外。
这让她突然明白一件事:阿德斯想告诉她一切,可是他说不出口,所以今天借别人的口说出来。那是什么可怕的事,让他自己无法开口?
只听列斯达慢悠悠地道:“我亲爱的哥哥虽然除了一张脸,再没什么本领,但他却野心勃勃,想在塔撒大陆分裂这么多年后一统江山,成为大陆的王者。而要想达到这目的,是需要非常强大的力量做保证的。十大家族虽然互有高低,但没有一个家族是随便可以征服的。就算你们盈禄家族是个软柿子,捏之前也要看其他家族答应不答应。大陆上有一种奇怪的平衡,家族之间互相争斗是没问题的,但谁想打破这平衡,谁就要倒霉。”
“列斯达,说这些干什么呢?”爱西插嘴,但被列斯达貌似漫不经心的目光一掠,立即不敢出声了。
“但我亲爱的哥哥没有这种力量,于是,他走遍大陆,希望借由他那张迷人的脸和健壮的体魄来结上一门好亲,借助别人的力量达到自己的目的。”列斯达继续说下去,声音轻缓得好像在呓语叹息,“他绝望地发现,在塔撒大陆没一个家族有绝对实力可以统一天下,而横行的魔法也各有千秋,互相克制。其实,我们驿马家族的黑暗系风魔法是具有摧毁力量的魔法,但我们兄弟两个只拥有美貌,魔力实在很平凡。这不好笑吗?哈哈哈,真的是很好笑。”
孤儿一点也不觉得好笑,一边听列斯达说话,一边注意着阿德斯。虽然她看不到他面具下的脸,却看到他的唇紧抿着,似在等待这种折磨快些结束。
“不过我哥哥是个幸运的人哦,因为就在他绝望的时候,在鬼影森林遇到了一位公主。”列斯达一脸轻蔑地说,“不过这位公主不是人类,她是——幻灵公主。”
咔的一声,阿德斯一直握在手中的餐刀折断了,显然他心情激荡之下,用力太大。但他带着一股等待凌迟的态度,痛到极处,却一言不发,让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