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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淘宝女王(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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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心疼得不行。
  难道阿德斯的母亲是幻灵?那种丑陋扭曲的,像蛇一样的动物?天哪!怪不得他一直不肯透露。
  “伯爵小姐想到什么了?你见过幻灵,是不是?那肮脏恶心的东西。说到它们的由来,据说当初诸神与暗黑破坏神大战,最后诸神到达了天堂,人间留给了十大家族,而恶魔和暗黑破坏神被打入地狱。幻灵作为恶魔的一支,不知怎么,没有在地狱的大门合上时及时离开,便逗留在了人间,成为鬼怪一样的存在。”列斯达带着一脸看好戏的表情,“没错,我的好嫂子是幻灵。不知道我哥哥怎么能容忍抱着这样的东西,可见他称霸天下之心有多么强烈。”
  此时孤儿的震惊是无法形容的,猜测过无数次阿德斯的身世,甚至考虑过他是老驿马公爵和零人的私生子,考虑过他父母的结合是一项肮脏的交易,但没想到他居然是一半人一半魔鬼的血统,所以他才能号令幻灵,所以白骷髅们要置他于死地。因为两支幻灵本就是仇敌。
  她可怜的阿德斯,这么多年来,他心灵上要背负多么大的残酷重担啊!他坚强的外表下面,原来藏着深深的不安和自卑。
  而听他以前所讲的故事,他小时候并不知道母亲的事,一直以天之骄子、驿马家族唯一的继承人、少年英雄的姿态而存在。当他初听到这个消息时,初看到母亲时,那打击简直是难以想象的。如果换作是她,可能会发疯。他是怎么熬过来的?
第二十四章 阿德斯的身世(3)
他一个人!他一个人承受了这一切!现在光想想,她的心就感觉快裂了一样。
  “我的好侄儿从出生那一刻就显示出巨大的魔力,或者因为是驿马家族的摧毁性力量和幻灵族的魔鬼天性相结合的缘故。”列斯达轻浮的声音持续响着,“在他降临人世的一刻,一场风暴几乎毁了鬼影森林,大批动物和我哥哥的卫队死于那场黑风暴。这是个悲剧,但我哥哥差点乐疯了,因为他在那一刻看到了征服大陆的力量。之前他与幻灵公主在一起时并非自愿,而是他英俊的相貌吸引了那怪物女人,他为了活命而被迫上床。但到这时候,他觉得一切都值得。重要的是,他的儿子是一件世界上最厉害的武器,所以尽管他厌恶,尽管他憎恨这孩子,还是把他当成宝贝一样带回了黑冰宫殿,就算那怪物女人要跟着,他也同意了。反正作为幻灵公主,她有人类的形貌,只是奇丑无比罢了。可笑的是,之后我哥哥再想生出血统纯正的继承人,却没能生出一个来。他想让阿德斯当武器,让他真正的儿子当驿马王的愿望落空了。”
  “你哥哥真是个没人心的混蛋!”孤儿说,再顾不得什么礼貌。
  “谁说不是呢?当初他是何等看不起我呀,好像我是垃圾,可他没想到自己唯一的儿子甚至连个完整的人也算不上,这不得不说是天大的悲哀。”列斯达的嘴角一歪,笑得恶意,“他精心培养阿德斯,每天忍着要呕吐的感觉教导‘自己的力量’,让阿德斯小小年纪就显示出了雄霸天下的气质。如果不是阿德斯十八岁那年到了湖心岛,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事,一切都会顺着我哥哥的意进行。可惜他的命运中总有可怕的意外。”
  “不是意外吧?是你做的手脚对吗?”孤儿突然问。
  列斯达愣了几秒,之后坐回座位上,饶有兴趣地看着孤儿,“您为什么会这样说?我的小姐。”
  “我想你们兄弟的感情并不好,你哥哥不可能告诉你什么事,但你对那件事这样清楚,肯定是暗中做了非常严密的调查,然后揣测出他的心意。”孤儿冷冷地道。
  “您没想到他是在弥留之际对我说的吗?”列斯达挑挑眉,“人在快死的时候,总怕把秘密带到地狱里去,所以什么都会说的。但是,好吧,我亲爱的伯爵小姐,您真是太聪明了,今天我讲这个故事,固然是我哥哥在临死之时告诉我的,不过把阿德斯引去湖心岛,的确是我。想想一个眼高于顶,把众多大人都斩于马下的小孩,看到自己的怪物母亲,会有什么样的感想?在一瞬间摧毁他所有的世界,不是很好玩吗?哈哈,可惜我的好侄儿的神经太坚强,没有疯掉,不然会更精彩。”
  “你伤害阿德斯,也就是你想自己坐上驿马公爵的宝座,为你多年来所受的欺凌报复吧?”孤儿越来越不齿这个天下间最美貌男人的行为,“你让阿德斯因整个内心世界崩溃而离开,你哥哥的希望全部落空,他又没有子嗣,等他因绝望而死之后,一切都是你的了。别不承认你的卑鄙,你以为自己优雅,其实不过是做着同样肮脏的事!”
  列斯达脸上变色,想发怒,不过看到阿德斯如雕像一般坐在一边,始终不敢轻举妄动。这个伯爵小姐是阿德斯的宝贝,他清楚得很。
  “太聪明的人不会长寿的。”他把鲜红的酒一饮而尽,唇边挂的几滴液体更衬得他的脸妖异无比,“我得到了驿马公爵的宝座,但是我发现别人还在议论我的出身,就连盈禄伯爵小姐您,不也一样知道吗。而且,这宝座远没有我想的那么好玩,所以一切破坏活动我都乐于参加,就像我现在明知道阿德斯心中有恨,却不布下一兵一卒守卫一样。我想看看这世界有什么样的结局,想知道杀戮到了我的头上是什么滋味。唉,人生真的很厌倦,很无趣,我不怕任何危险,只要危险肯来的话。人生嘛,总是需要一点乐子。”
第二十四章 阿德斯的身世(4)
“你只要停止年轻自己的身体,阻止爱西重生你的灵魂,你就会知道死亡的滋味,你就会得到乐子的。”孤儿愤然,因为列斯达那种高高在上,等着捉弄人的态度。
  “我的伯爵小姐,这不是个好办法。我虽然不怕死,每天期待着天下大乱和危险临近,可没说坐以待毙啊,不斗一斗就不好玩了。再说,我如何能舍弃我的美貌?我对自己的要求是:死也要死得漂亮,死得让人神魂颠倒。我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混乱还不到来,真是无聊的人生啊。现在好了,我的好侄儿来了,好了!好了!好了!”他一声比一声叫得高,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这个人疯了!纯粹疯了,他的外表虽然正常,内心却已腐烂发霉。一个神经病才是最危险的,因为他什么都做得出来。
  “您听到我的好侄儿的身世,有什么感想呢?我高贵的盈禄伯爵小姐。”列斯达笑了一阵,咳嗽了一阵后,问道,“难道没感觉恶心,不想立即离开他,不想再看到他吗?哈哈,这小子很能哦,虽然没有我哥哥好看,但长得也很帅,十三岁时就吸引了大批妙龄少女的目光。之后的五年,只要是他参加的比赛,他的马经过的土地上,总是被姑娘们扔满了鲜花,他得到的永远是欢呼与尖叫,每一个见到他的女孩都想嫁给他。想想他有多了不起啊,驿马公爵的独子,尊贵的身份和血统,高大英俊的外貌,拥有神兵宝马,战无不胜,简直是姑娘们完美无缺的梦中情人。十六岁时就拥有了令人垂涎的情妇,也就是我们的爱西小姐。她可是能让男人上天堂的*啊。十七岁就订下婚约,准新娘是紫金王的大女儿,也就是爱西的姐姐安娜。”
  孤儿震惊了,听列斯达讲了半天故事,这一点是让她最为震惊的。
  阿德斯有婚约!他爱过一个女人,打算娶她!而他和爱西以及爱西的姐姐安娜的关系那么复杂,而且爱西居然是紫金王族的身份!
  列斯达欣赏着孤儿的震惊,得意极了,就连一直不动的阿德斯也不禁向孤儿看来。
  他多怕她受打击,可终究要让她承受。或许他不该让她来这儿,不该为了利用她,而让她陷入到这个境地,现在他很后悔,可是却来不及了。他会失去她吗?会的!会的!一定会的!但到如今,他突然感觉恐惧:要是没了她,他要怎么度过余下的人生?
  “一个紫金家的王族,怎么会到驿马家族当了祭司?”孤儿缓过神后,问。
  “爱西早被他的父亲逐出了紫金家族,因为爱西是个小淘气,自从十三岁成为女人后,她就开始不停地更换枕边的男人了。”列斯达放肆地瞄了一眼爱西,“她喜欢高大强壮的男人,因此连马夫和铁匠也要,只要在床上行就行,任何男人都可以出入她的闺房。他父亲受不了这个,所以和她断绝了父女关系。而他不知道自己的小女儿有着能令人起死回生的魔力,或许因为这个,爱西才不把生命放在眼里,那么男人更不必说了。我说得对吗,小爱西?”
  爱西耸耸肩,脸上很冷漠,眼神很无所谓,“没错,就是这样。诸神把人分为男女,就是要他们自由结合的,我没做错什么,是世人庸俗。你只有一样说错了,我虽然喜欢高大强壮的男人,你却不是,但我还是一样爱你。”
  “嘿嘿,爱?”列斯达坐在原地不动,低头施礼,表示感谢,“所以你当初爱上了阿德斯,可惜他不肯爱你,甚至鄙视你,因为你有过太多的男人,尽管你的理论很动听,可他却并不接受。然后你为了名正言顺地做他的情妇,就把一直暗中还来往的姐姐安娜介绍给了我的哥哥,怂恿他为自己的儿子与紫金家族订下亲事。我哥哥和紫金王都心怀鬼胎,也都想借助对方的力量,所以亲事一谈就成,而你姐姐安娜美丽温柔,与阿德斯相处一段时间后,双方都很满意。本来说好在阿德斯十八岁生日过后就结婚的,没想到在那之前,阿德斯跑去了湖心岛,于是一切都完蛋了。HOHO,伯爵小姐,您真应该看看当阿德斯的身世揭晓后,这两姐妹的脸色,我从不知道女人对男人的厌恶可以深到那个地步。她们几乎毫不犹豫地叫喊着要离开阿德斯,免得他污辱了她们的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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