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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倾国-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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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了大半天也没见到封小姐的踪迹,更别说他的情哥哥了,好吧,就算他的情哥哥出现了,我也不认识。
  我想,若他的情哥哥跟别的姑娘出现,不知道会不会上演一出狗血爱情戏……
  
  自小以来,还未见过这么大片的蔷薇花,我发现自从我来到这里后,见到了很多从未见过的花朵,真不知这算不算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寻了一片晨露不多的草地,我将竹篮挂在蔷薇枝头,弯腰坐下歇着。竹篮里落着两朵蔷薇花和五片蔷薇叶,做戏做全套,总不能两手空空跟封小姐说“我来折花”,别说她不信,就连我自己都不相信。
  如此大费周章,其实只为了一个关于王仁信的消息,也许封小姐根本就不知道,我原本想拿些钱财套套领军大人府上侍从的话,可王仁信那样神出鬼没的人,又怎么会让路人甲乙丙知道他行踪呢,所以我不得不将赌注下到了封小姐身上。
  
  等待的过程总是很无聊,而这些日子我似乎已经习惯了这种无聊,各种蹲踞,各种跟踪,自己都快变成不折不扣的间谍。虽然忙来忙去没太大的收获,不过这总好过于半点线索都没有,起码我没有太多的时间用来胡思乱想,用来思念那个人。
  
  阳光明媚,身后是一株粗壮的老槐树,素白的小花精致典雅。
  靠着靠着我便觉得眼皮酸涩,上下打架,为了不错过封小姐赏花的时间,我起得很早,收拾妥帖出门走了多半的路程都没见到晨曦爬出来,现在困得顶不住也情有可原。我想,我就稍稍的眯一小会儿,应该无碍大事的吧……
  
  我是被人推醒的,睁开眼睛,混混沌沌反应过来自己身居何处时,最先看到的是遮在天边那朵暗黑的乌云。
  这世上恐怕再也没什么比睡觉还误事的事情了,黑云压城风雨欲来,封家小姐长了三头六臂现在也已经回家去了!我恨不得痛苦流涕,就这么起了个大早却被一个觉给耽误了,真不知是顾此失彼还是命运不济?
  
  “就要下雨了,姑娘还不尽快赶回家去?”一个轻佻地声音横亘过来,我才想到方才有人推我的肩膀,悲愤的视线将将移过去,鼻子痒了一下,一个惊天动地的喷嚏打到他脸上,登时间,那双琥珀的眼眸闪过冷光。
  “抱歉,没忍住……”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叫醒我的人居然是不久前在歌舞坊遇到的那个青衫男子,不过现在他的穿着一件牙色长衫,宽大的袖口上竟然染了一片蔷薇色,也不知做了什么。我见过他的真容,他却没见过我的真容,所以我很坦然。
  擦了擦自己的鼻子,抬手正要帮他擦脸,被他嫌弃地挡开了:“男女授受不亲!”
  讪讪收回手,确实是我欠考虑,以前跟高长恭在一起时从来不避讳什么,以至我都快忘了古代和现代的礼仪要求不尽相同,从今以后,必要多加注意了。
  
  大风吹起衣角绸带,云头越压越低,大有天地合一的气势。我撑着树干站起来,满身愁楚,心里反复着一个念头——没带伞,怎么办?
  想到出门时提了一个竹篮,或许可以用来遮遮雨,可竹篮哪去了……于是我开始寻篮子。
  
  “你找什么?”
  我回头瞥了他一眼,看到他目瞪口呆的表情,道:“竹篮!一会儿先用来遮雨!”
  他摇摇头:“你不用找了,竹篮被封小姐带走了。”
  “啊?”
  “她来折花,忘记带物具,恰好看见一个空置的竹篮……”
  
  我哭笑不得,所以竹篮被封小姐顺手牵羊了?那么也就意味着我可以打着取竹篮的旗号找亲自上门拜访封小姐了?一个竹篮,一个见面的契机,这天底下还有比这更划算的事情么?一定没有啊!
  似乎有哪里不对,我意识到后挑了挑眉问:“你认识封小姐?”
  男子不明所以:“如何?”
  “那你一定知道封小姐要出嫁了对不对?”他点头,我继续说,“那你一定知道封小姐的头饰盒是巧匠王仁信做的了?”他又点头,我已经眉开眼笑,“那你一定知道王仁信在哪喽?”
  
  电闪雷鸣,大雨倾盆浇落。我顿时傻眼了,这雨怎么说下就下啊,不成落汤鸡都有鬼!
  连缀成线的雨水从眼前流动,恰好遗漏掉我站的位置,仰头一看,竟然是把油纸伞,男子弯着嘴角笑道:“不认识。不过,在下还是先送沈姑娘回去吧。”
  他竟然有伞?他竟然有伞!
  
                      
作者有话要说:  囧,上一章标题取重了……改过来了。




☆、第四章  不知(上)

  
  日头还在,我从歌舞坊出来,想到沈易不在家里只我一个人,索性直接奔去赵大娘住的院子。
  杏枣芬芳,四只母鸡正悠闲地啄着嫩草,进去时,赵大娘恰好端着半碗清水从正屋出来,见到我顿时弯起眉眼:“阿昀,今日回来倒比前几天早了许多。”
  
  我擦了擦庭前架菜的木板坐上去,又丢了两颗小石子欺负母鸡,心里还是有点郁闷:“有人包下歌舞坊做寿,嫌弃说书不热闹,三绕两绕就把我轰了回来。寿星是位大官,当家、老板都惹不起,我这小老百姓自然更惹不起!”
  赵大娘挨着我坐下,一边撒手里的草子一边说:“这做官人家的规矩多,老百姓能不惹就不惹,你就权当在家里歇几天,明日大娘带你出去转转。”
  
  心里倏地一暖,我点点头,冲她笑了笑。
  侧着头追寻墙头那抹余辉,深深吸了口气,我想,歇着当然好了,不仅不用做事还能悠闲的睡觉,多么惬意的一件事啊。
  
  母鸡吃饱喝足,溜溜达达都回了鸡窝,赵大娘拿了一颗煮熟的鸡蛋给我:“我说阿昀啊,这都好几天没见到沈易那孩子,他……是不是走了?”
  我剥鸡蛋皮的手顿了顿:“大娘……他没说。”
  
  不仅赵大娘怀疑,我都开始怀疑沈易真的走了,自打那晚告别至今,他已经失踪了十天,想到他离开前所说的毫无可信度的话,我觉得他就此不告而别的可能性确实很大。其实本来就是萍水相逢的关系,不过是借住几日罢了,就算真的不打招呼离开其实也没什么不对。
  偏偏是这样的关系,我和赵大娘却自然而然地记挂起他来,仿佛我们与他真的就是一家人。一家人,心里突然隐隐地痛起来,多么遥远的词汇。
  
  “阿昀你别太担心,那娃娃看看挺精明的,应该不会出大事。”
  “但愿他不是遇到什么麻烦……”
  
  其实沈易本身就是个麻烦,怎么能有比他自己更大的麻烦呢?麻烦撞上麻烦,结果肯定不是负负为正,而是更大的麻烦,他一个我都无能为力,更何况是天大的麻烦。
  沈易年岁比我小上一些,但做起事来绝对比我靠谱得多。小事他完全可以自己处理,至于大事,就算有我在,大概帮不到他反而给他添乱,所以我还是一心一意思考自己的事情吧。
  
  照常挑出蛋黄后我才开始啃煮鸡蛋,自小就不爱吃蛋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记事以来就再没吃过。赵大娘放下手中的活计,甚是惊异:“你怎么把蛋黄都剩下了?”
  如果说不喜欢,她一气之下连蛋清都不给我吃了那可怎么办,所以我说:“给沈易留的,他非常喜欢吃蛋黄。”
  
  “嗳,你吃你的,我特意给他留了三颗蛋呢……他要是再晚上几天回来,可能还会多三四颗。”
  “可我还是想留给他啊……留或不留总归是我的一份心,我有这份心,大娘理应该支持我的!”
  赵大娘皱了皱眉,一阵见血:“沈易不是没回来么……等他回来这蛋黄也都坏了,留着就是浪费。”
  我:“……”
  
  世人总觉自己比别人聪明,孰不知别也会觉得自己比你聪明。绕来绕去,败下阵的那一方才是不聪明的人,我看着赵大娘和蔼的脸,终归是吸了吸鼻子,然后决然地捏起鼻子对着蛋黄张开口。
  我想,这笔账一定要算在沈易头上,他要是能早点回来,我就不用吃鸡蛋黄了啊……
  
  …… ^ ^ ……
  
  很多事情,由不得人深究,亦由不得人全部明晰。若知道得太多,反而会招来祸端,害人害己,正所谓杀人灭口,不留后患。
  所以,当沈易满身是伤,步履紊乱地奔回来,用虚弱却冷然地目光看来,并警告我什么都不要问时,我点头乖乖地闭上了嘴巴,下一刻,沈易赫然倒下。
  
  我手忙脚乱将他扶住,而手下却是一片濡湿,颤颤的抬起手,指缝都是鲜艳妖冶的红色。沈易的衣服已被鲜血浸湿,因为颜色深,才不觉得明显,可沿着衣角滴落在地上的血,宛若一朵盛开的血色玫瑰,绚烂到令人晕眩,淹没所有的感知。
  我不晕血,可还从未见过这么多的血。未知的恐惧慢慢爬上心间,侵吞了理智的思维,其实我本来也没多少理智,再被沈易一吓,理智早就气若游丝,眼眶突然就酸了,不消片刻,视线已氤氲出一片雾色。
  
  两个黑影一晃,已将沈易扶到床榻。赵大娘一把捞起我发颤的身子推到胡床边,抖着声音安慰:“阿昀你……你先照料着,大娘……这……这就去请大夫!”我看着赵大娘飞快奔出去的影子,心里有些空,脑袋也很空。
  油灯的碾子好像很长,火光奔腾而扭曲。我慢慢晃过神,想去拿着工具挑一挑,委实没这个心情。屋里还剩了四个人,躺在榻上昏迷不醒的沈易,我,以及垂首而立的两个黑衣夜行人。
  
  沈易浑身是伤,大夫到了一定要清理伤口,这样大面积的伤,恐怕需要很多热水,可现在的我别说烧水,就算让我点火都是问题。瞄了瞄立在屋中始终没有开口的两个人,我觉得很有必要利用利用:“你们去烧水吧,越多越好。”
  显然,沈易带回的这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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