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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古墓惊险奇遇:胡狼头神阿努比斯-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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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这方面的专家了。”
  “准确地说是一个权威。”格雷夫斯赞同道,“海厄姆斯博士属于她的领域里的领袖人物。”
  作为领袖人物,莫恩斯想,估计她对格雷夫斯再将另一个专家拉进来合作肯定不会高兴。莫恩斯相信这下多少能理解海厄姆斯眼中的无缘无故的敌意了;可这并不意味着这样一来他的感觉好受些了。
  “你说得当然对,莫恩斯。”格雷夫斯继续说道,“要你来这里是有原因的。而且是个很有说服力的原因。可时候不早了。你今天无疑十分辛苦,一定又累又饿。我还有很多事要向你解释,不过暂时就先谈这些吧。”
  当他们返回地面时,天色早就黑了。莫恩斯被印象和思绪的潮水深深征服了,直到推开木屋的门,他才又真正地清醒过来了。他在那里又经历了一场新的意外。电灯被关掉了,它的存在还让他有点感到吃惊,一只黄罩汽油灯和半打蜡烛在释放出温暖舒适的光亮。桌上铺着一块白麻布,有人——估计是汤姆,将白磁餐具和杯子放在了桌上,莫恩斯刚脱下外套和上衣,他身后的门就又打开了,汤姆端着满满一托盘热气腾腾的碗和一罐新煮的咖啡走进来,一声不吭地放在了莫恩斯面前的桌上。
  “您请坐,教授。”摆放完毕后汤姆说道,“我来服务。”
  莫恩斯太吃惊了,无法反对,只好默默地服从了。眼看着汤姆为他端上饭菜,动作灵活得能比得上高档酒店里的每一位领班,他越来越惊讶,当汤姆伸手拿起带来的葡萄酒要为他倒酒时,他迅速摇摇头,“不用了。”
  汤姆起先显得有点困惑,后来他的脸上浮现出一种几乎是自知有罪的表情。“哎呀,我忘记了。您不喝酒的。请您原谅!”
  “没关系没关系。”莫恩斯指指摆得满满的桌子,“你真了不起。你在饭店做过吗?”
  汤姆摇摇头,继续将肉、酱汁和烤得脆脆的土豆堆到他的碟子里。单是那香味就足以让莫恩斯垂涎了。他突然发觉他是多么的饥肠辘辘;毕竟——虽然特别丰盛——普罗斯勒小姐早晨告别时为他准备的早餐是他今天用的唯一一顿饭,而且早就过去很久了。他不得不克制自己,才没有匆忙失礼地抓起刀叉。他的胃咕咕直叫,让他难为情。但汤姆莞尔一笑,“但愿能合您的胃口。我不是个有经验的厨师。”
  “只要吃起来跟看上去的差不多好,它无疑就是我多年来吃过的最美味的饭了。”莫恩斯回答道。
  汤姆得意地笑笑,后来又朝着门做了个询问的手势,“如果这样就行了的话……我还得去照顾其他人。”
  “这些都要你一个人弄?”莫恩斯希望汤姆不会太明显地察觉他的失望。他希望在吃饭时能跟小伙子稍微聊聊,那样也许能得到格雷夫斯未给他机会提问的某个问题的答案。
  “没什么。”汤姆开心地回答道,“工作带给我真正的快乐。我曾经想过,等这里的工作结束了,去城里开一家饭店。可到那时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呢。”
  “这是格雷夫斯博士说的吗?”莫恩斯打听道,“还要很长时间?”
  尽管这问题听起来毫无恶意,却好像让汤姆很尴尬。他支支吾吾,最后说道:“请您原谅,教授,但格雷夫斯博士禁止过我们在洞窟外面谈论任何与我们的工作有关的事情。”
  “好吧,汤姆。”莫恩斯说道,“我不想让你为难。”
  汤姆不安地点点头,“我……我等会儿再来清理餐具。您如果需要什么,您只管打开门叫我就行了。”他迅速离去,不给莫恩斯机会再提别的不愉快的问题,莫恩斯也不再去想乔纳森·格雷夫斯和他的既轰动又可怕的发现,专心吃起饭来。
  他吃了一口就明白了,除了在普罗斯勒小姐家,这确实是多年来他吃过的最好的一顿饭了;它也比得上任何一家高档酒店的菜。很显然,除了驾驶技术,汤姆还有许多其他的引人注目的才能。虽然汤姆给他端上的几乎是超大的份量,他将它们吃得净光,还用一块面包蘸光了最后一滴酱汁。
  吃完饭,一股舒适的疲乏感向他袭来。他望了那张新铺的窄床一会儿,单是这一眼就足以让舒适的放松感变成铅样的沉重了。他的眼睫快要自己合上了,有一会儿他不得不用尽他全部的毅力,才没有当场在椅子上睡着。
  他完全有权利疲劳。毕竟过去的这一天特别累人特别漫长,更别说格雷夫斯的发现带给他的震撼力了。他顺从这一诱惑,几步走到床前,四仰八叉地躺上去,转眼就睡着,这样做不仅可以理解,也是绝对理智的。
  可他不想这样。
  这么早就上床睡觉不仅违反了他所有的习惯,而且面对他今天经历的一切让他觉得像是犯罪。尽管他很清楚他还远远不能看清这一发现的真正规模,但有一点是无可怀疑的:这不仅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一天,而且也是将会载入史册的一天,这一天,不仅他的搞研究的同事们,也许全世界都将会谈上几十年。如果人家问他是如何度过这个改变世界的认识的一天的,他该怎么说呢?他参观了一小时,然后用了一顿美味的晚餐,随后早早地睡觉了?
  他强忍着疲倦,给自己倒了第二杯紧接着又倒了第三杯咖啡,再次鼓起他全部的毅力和疲倦作斗争,一边等待咖啡因的兴奋效果出现。
  壶里剩余的咖啡尚未明显地冷却,他的睡意就减弱了,片刻之后那铅一样的沉重感也重新离开了他的四肢。他并不觉得精力旺盛,但他抵住了再喝一杯咖啡的诱惑。如果他太过分,他有可能整夜睡不着觉,明天会更加疲累。他站起来,以既是本能也是无意识的动作抚平他的衣服,开始更彻底地检查这个房间,接下来的几个礼拜甚至有可能几个月这里将是他的家。
  这次检查的收获并不比第一次大多少。减去床、桌子和斜面写字台的位置,剩余的空间几乎不足以在里面接待一位客人,同时有让人患上幽居恐怖症的危险。汤姆将他的行李搬进来了,两只箱子原封不动地搁在床边,默瑟肯定会认为这又一次证明了汤姆的懒惰,而莫恩斯更认为这证明了汤姆的慎重。
  莫恩斯走近格雷夫斯为他弄来的斜面写字台,将它打开来。斜板下的小格子里除了一支鹅毛笔、墨水瓶和一本有整整百页的花一样白的皮书信夹就什么都没有——可他还指望什么呢?指望格雷夫斯给他留下一张手写的便条,将他的大秘密告诉他?简直是做梦。
  也许书橱会更有用。莫恩斯估计排放在做工粗糙的木板上的册数远不止二百本,格雷夫斯让人将它们运来这里,肯定不是为了让他靠娱乐性读物打发晚上的时间的。至少单是书名的选择就能说明他来此的原因。
  莫恩斯向书橱走上一步,又停了下来。光线不是太好。油灯和闪跳的蜡烛虽然释放出一种亲切的亮度,但还不适合阅读。他没有继续往前走,而是抬头望望屋顶下的电灯,目光顺着手指粗的电缆一直望到门,电缆在那里结束于一个粗笨的的旋转开关。莫恩斯走过去,扭动开关。结果是一声很响的咯嚓声,但灯还是没亮。
  莫恩斯再次试了试,结果一样,然后又不甘心地试了第三下。灯还是不亮。看来是没电。
  灯光兴许足够了,至少能猜出书背上的书名,但莫恩斯现在已经到了门边,他还没有忘记汤姆的话,如果需要什么东西,只需要喊他就行了。也许这是个再跟格雷夫斯的“打杂的”聊上几句的机会。
  他离开木屋,考虑了一下要不要回去拿他的外套,因为迎面吹来的风出乎意外地凉爽,但最后决定放弃了。到另外的木屋只有几步路。一点凉风害不死他的。他快步穿过空的广场,不加选择地走向最近的房子,抬起手准备敲门,可后来又垂下胳膊,皱起眉环顾。他听到了一声响,一开始既不知道响声来自哪个方向也不知道它是什么意思。但它显得不自然,危险,很难用语言描述。
  莫恩斯的心“砰砰”直跳,他四面张望。太阳落山了,夜色如墨。他自己的木屋虽然相距只有十来步,也只能看到低矮的黑轮廓。再后面就是黑洞洞的。莫恩斯的理智告诉他,这也许只是纯粹的黑暗,可他头脑里突然又冒出了另一个声音,这个声音讲述着恐怖的形象和可怕的生物,它们悄悄穿行于黑夜中,黑眼睛贪婪地盯着他。
  莫恩斯努力摆脱这些令人毛骨悚然的想像,但心头始终有一种怪怪的感觉。那些潜伏的阴影可能是他幻想出来的,沙沙的响声肯定不是。那里有什么东西,也许是个人,也可能是一头乱走的动物,从一只无害的猫到猞猁,什么都有可能。他真的不应该站在这里,而应该回他的住处或最好是去找汤姆,告诉他有什么东西钻进了营地。
  莫恩斯正准备这么去做,那声音又响了,这回声音不光是更大,而且也能清楚地确认。是脚步声。不是一只野猫或一只野狗的谨慎潜行,而一目了然是人的脚步声,他虽然不一定是在悄悄行走,很显然还是在努力不弄出太多的噪声。对此可以有数百个可信又无害的解释,但莫恩斯的念头就像火车头的铁轮一样坚定不移地行驶在危险和阴谋的轨道上,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转过身、心跳剧烈地向那个方向走去。没有偏见的观察者无疑会觉得教授的举动很勇敢,可事实正好相反:莫恩斯只是很害怕返回他的房子,他要知道那神秘的脚步声和■声是怎么来的。他度过了太多充满地狱幻象和噩梦的夜晚,醒来时大汗淋漓、脉搏怦怦地跳,允许他的幻想兴奋异常地陪伴他进入睡眠。
  他什么也看不到,可当他从他的木屋和格雷夫斯所住木屋之间穿过时,他第三次听到了悄悄行走的脚步声,眼前的黑暗中似有东西在移动;最多只是众多阴影之一,但还是清晰得不可能是幻象。莫恩斯的理智最后一次想将它归罪于他的疯狂打算,但他更害怕陌生的恶魔。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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